第四节 制造业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就是对生产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按经济用途归类反映的过程。为了将生产费用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计算出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制造成本,有必要建立一个完整的账户体系。
一、成本核算账户的设置
为了核算产品成本,要设置“生产成本”一级账户。为了分别核算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还应在该一级账户下,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账户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根据需要,也可以将“生产成本”账户分设为“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一级账户。本教材按分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一级账户进行阐述。
1.“基本生产成本”账户
基本生产是指为达到企业的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基本生产成本”账户核算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生产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等直接费用,直接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及其有关明细账户。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终按一定标准分配后,记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及其有关明细账户。已完工并验收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应从“基本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账户的借方。“基本生产成本”账户的月末余额,就是基本生产在产品的成本,也就是基本生产在产品占用的资金。该账户应按产品品种等成本计算对象分设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也称产品成本计算单或产品成本明细账。账户中应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或专行,登记各产品、各成本项目的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生产费用、生产费用合计、本月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单位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其一般格式如表2-1所示。
表2-1 产品成本计算单
2.“辅助生产成本”账户
辅助生产是指为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核算为基本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提供产品、劳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属于辅助生产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应直接记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间接费用可以先通过“制造费用”账户归集,然后再分配转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或者直接记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月终,完工验收入库产品的成本或分配转出的劳务费用,记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并按各受益部门应负担的费用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该账户月末一般没有余额,如果有余额,就是辅助生产在产品的成本,也就是辅助生产在产品占用的资金。该账户应按辅助生产车间和生产的产品、劳务分设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
3.“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账户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不能直接记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的生产费用。费用发生时,记入“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及其有关明细账。月终根据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从“制造费用”账户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及有关明细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应按不同车间、不同部门设置明细账。除采用年度计划分配率和累计分配法分配制造费用外,该账户月末一般无余额。
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归集和分配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该分别设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应付利息”等账户。为了核算期间费用,还可分别设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账户。企业若需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和半成品成本,还可增设“废品损失”和“自制半成品”账户。
二、成本流程
成本流程就是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按经济用途归类计入产品成本的过程,也就是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如前所述,制造企业的生产特点各不相同,对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选用不同的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尽管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不同,但却存在着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有的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有的要先进行归集,经过分配后再计入产品成本。月终,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月末在产品的产品,需将计入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成本。完工产品要从生产过程转入成品仓库,经过销售,库存商品成本流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以计算销售损益。
对于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要素费用,在发生时就能明确归属于某成本计算对象的,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应直接记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所属的产品成本明细账户;对不能直接计入某成本计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如基本生产车间和服务部门发生的费用,要另外设置“制造费用”、“辅助生产成本”等账户,按费用发生的地点和用途记入这些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制造费用”账户所归集的费用,经过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户内。服务部门所归集的费用,要按照受益部门(或产品)所耗用劳务的数量,在受益部门(或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并记入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内。
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审核生产费用支出。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期间费用。
2.编制要素费用分配表。对生产中产品所耗用的材料,可以根据领料凭证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发生的人工费用,可根据产量通知单等产量工时记录凭证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等。凡是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根据各要素费用分配表可直接记入“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明细账户。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先进行归集,记入“制造费用”账户及有关明细账户。
3.编制跨期摊提费用分配表。对于前期预付的本月费用和本月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应通过编制“跨期摊提费用分配表”将应由本月负担的费用按其用途分别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账户及有关明细账户。
4.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归集在“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明细账户的费用,除将完工入库的自制工具等产品的成本转为存货成本外,应按受益对象和所耗用的劳务数量,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据以登记“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账户及有关明细账户。
5.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各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归集后,应于月终按不同车间,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并将其分配到本车间的产品成本中,记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明细账户。
6.完工产品成本的确定和结转。经过以上费用分配,各成本计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已全部记入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如果当月产品全部完工,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成本。如果全部未完工,则为期末在产品成本。如果只有部分完工,则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确定本期完工产品成本,并将完工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成本从“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明细账户结转至“库存商品”账户及有关明细账户。
7.已销售产品成本的结转。已销售产品的成本要从“库存商品”账户及其明细账户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及其明细账户。
成本流转的一般程序,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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