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付和其他应收款项
一、预付款项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并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17】 企业向百林公司采购材料,按合同规定于9月10日预付款项4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10月7日收到所购材料和百林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价款为45000元,增值税率为17%。材料已验收入库,应补付的货款已通过银行存款付讫。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9月10日预付货款时:
(2)10月7日收到材料时:
(3)用银行存款补付货款时: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二、其他应收款项
(一)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应通过“应收股利”科目核算,并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此外,借记和贷记其他各有关科目。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内容详见本书第二章和第三章。
(二)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因进行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等发生的应收利息,应通过“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并按被投资单位或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时,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此外,借记和贷记其他各有关科目。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属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此外,借记和贷记其他各有关科目。
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内容详见本书第二章和第五章。
(三)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上述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并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例3-18】 企业管理部门职工刘文群9月28日预借差旅费2000元,以现金支票支付。10月12日,刘文群完成出差任务,报销差旅费1800元。余款以现金交回。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9月28日刘文群预借差旅费时:
(2)10月12日刘文群报销差旅费时:
【例3-19】 企业一台机器设备发生非正常报废,根据保险协议,应向保险公司收取赔偿款2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上述赔款时:
在其他应收款业务中,备用金是企业拨付给内部单位或个人作为零星开支的备用款项。企业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并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
按对备用金管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不同形式的备用金其会计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定额备用金是指用款单位按定额持有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拨付款项。根据用款单位的需要,由财会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核定备用金定额、拨付款项,并规定其用途和报销期限。
2.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用款单位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支付零用现金时,必须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使用备用金时取得的收据、发票等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置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项零星支出。
3.报销及拨补备用金。经管人员按规定的间隔日期或在备用金不够周转时,凭有效单据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以现金或签发支票补足备用金定额。一般于会计期末时,不论备用金剩余多少,都必须办理报销补足手续。
4.定额备用金的取消。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认为该部门没有继续设置备用金的必要而予以取消,该部门在报销的同时交回剩余的现金。
定额备用金制度便于对备用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一般适用于具有经常性零星开支的内部用款单位。
【例3-20】 根据企业总务科有关定额备用金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2011年7月,总务科开始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财会部门根据核定的备用金定额4000元,开出现金支票拨付。
(2)月末,总务科办理报销和补足备用金手续,报销日常办公用品费3850元,开出现金支票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于2014年12月取消备用金,总务科报销1200元办公费用,同时交回现金2800元。
非定额备用金制度是指用款单位或个人不按固定定额持有备用金。当进行零星采购、出差或其他日常开支需要用备用金时,按需要逐次借用和报销。这种方法手续简单,一般适用于非经常性开支的用款单位或个人。例3-18属于非定额备用金制度情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