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列各项费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中,叫做销售费用,将它在计算房地产经营利润时扣除。开发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上列各费用时,应记入“销售费用”科目的借方和“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的贷方。
一、销售费用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转让、出租开发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开发产品销售以前的改装修复费、开发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
(2)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
(3)为销售、转让、出租本企业开发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经费。
上列各项费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中,叫做销售费用,将它在计算房地产经营利润时扣除。在实际经营中,开发企业设置的销售机构,往往也为其他业务经销服务,将它作为营业利润的扣除,也是比较合理的。
开发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上列各费用时,应记入“销售费用”科目的借方和“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的贷方。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期末将其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例11-5 宝吉公司业务员赵某因外出联系售房推销业务,报销差旅费2 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10 000元,支付销售商品房业务介绍人李某佣金3 000元,以现金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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