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登记账簿应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将会计凭证中的日期、凭证编号、内容摘要、金额等各个项目逐项登记入账簿,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文字规范、数字清晰。账簿登记完毕后,应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在记账凭证的“过账”栏内注明账簿页数或划“√”符号,标明记账完毕,避免重记或漏记。账簿中的红字代表负数或者是对蓝黑数字的冲销。
二、登记账簿的规则
会计人员登记账簿时应遵从以下规则。
表8-27 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
(1)登记账簿应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将会计凭证中的日期、凭证编号、内容摘要、金额等各个项目逐项登记入账簿,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文字规范、数字清晰。账簿登记完毕后,应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在记账凭证的“过账”栏内注明账簿页数或划“√”符号,标明记账完毕,避免重记或漏记。
(2)登记账簿时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笔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红墨水笔只能用于错账更正、冲账和结账。账簿中的红字代表负数或者是对蓝黑数字的冲销。
(3)账簿应该按照页次编号。订本账在使用前就要按顺序编好号,活页账在年终按照实际使用顺序编号并装订。
(4)记账时应按事先编定的页码逐页登记,不得隔页、跳行。如不慎发生隔页、跳行,应在空页或空行处用红墨水笔划对角线注销,并在摘要栏里注明作废,并由登记人员签章,不得随意撕毁或抽换。
(5)为了保持账页记录的连续性,需要在每个账页的最后一行摘要栏里注明“转次页”的字样,并结出借贷方发生额的累计额和余额,在下一页第一行摘要栏中注明“接上页”或“承上页”字样,将上页结出的发生额和余额转入,并在下一行开始新业务的登记。
(6)账簿中书写的文字或数字,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到各行高度的三分之二,以备发生错误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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