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几点认识
2010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今后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重要的法律依据。笔者按照《条例》规定,结合皋兰县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越来越高,对人大工作更加关注,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乡镇人大是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作为负责和处理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人大主席来说,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更加艰巨。首要任务要深入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今年新颁布实施的《条例》,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在融会贯通、灵活应用、贯彻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激活乡镇人大工作,扎扎实实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要把贯彻执行好《条例》作为依法履职、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要抓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切实增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同级政府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推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二、准确定位把握规律,着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乡镇人大是同级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尤为重要。人大主席一定要在“角色”扮演、工作定位、作用发挥上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新规律,准确定位,始终保证乡镇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向前发展。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工夫。思想认识是我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前提。乡镇人大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人大主席一定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全县主动融入兰白都市经济圈、强化皋兰卫星节点城市连接功能上来,统一到县委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服从、服务于全县和本乡镇工作大局上来,统一到推进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用发展的眼光重新认识人大工作,用全新的理念重新审视人大工作,用灵活的方式激活人大工作,使其发挥更大作用。二要在坚持依法办事上下工夫。坚持依法办事和坚持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这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首要条件,也是根本保证。人大主席既要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办事,也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多向党委请示汇报,多征求意见,得到重视与支持。多同政府联系沟通,多反映代表的呼声,架起人大与政府的爱民促发展连心桥,通过努力协调政府解决一些人民比较关注的事情。三要在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工夫。提高履职能力的关键在于强化学习。人大主席一定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一种历史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始终做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的模范,既要学习好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最新理论成果,也要学习好《宪法》、法律、人大程序和业务知识及人大工作最新理论成果,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陶冶情操、铸就人品、提高能力的良方药剂,转化为丰富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的催化剂,使我们作出的一个决议、审议的一项工作报告、开展的一次执法检查、开展的一项工作评议都符合法律要求,符合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三、丰富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这次《条例》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法律依据,也为今后搞好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职责已非常明确。闭会期间着重要抓好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积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搞好各项工作等五项工作。各位主席一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乡镇人大工作上,认真谋划,通盘考虑,在方式、方法上多创新,使乡镇人大工作与同级党委政府工作结合起来,连为一体,相互搭台,定“一个调子”,念“一本经”,唱“一台戏”,创出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把乡镇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要在强化代表学习培训上有新举措。要在坚持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履职培训的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地激活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新机制,搭建联动平台,形成互动培训局面,实现培训成果共享,进一步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要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与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有机结合,在专题培训人大代表履职知识时,插入相关的政治、经济、农业科技等知识,或者是多组织代表经常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这样既可以补充代表各方面的知识营养,又可以拓宽代表集中了解人民群众诉求的渠道。同时,要建立本区域各级代表异地之间、城乡之间、乡镇之间、代表小组之间的互动学习交流机制,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二要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有新举措。要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构建符合科学发展的代表履职新机制、新保障措施、新活动载体,新宣传模式,把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要按照“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思路,探索建立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信息反馈、代表履职评价等三项制度;积极开展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络组组长联系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小组组长联系本选区代表”三联系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进社区”、“百名代表进千家”(即:1名代表就近就地走访10户以上的家庭)等活动;加大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动力度,把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代表意见建议与乡镇人大督办的代表意见建议结合起来,适时组织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调查视察,督促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三要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联系指导上有新举措。县人大常委会要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对乡镇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按照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是否符合党的决策部署、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三个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及时改正,对违反原则的坚决予以废除。要按照“加强联系、集中交流、推广经验、共同提高”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交流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落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研究探讨、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异地学习交流考察等方式,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大与乡镇人大联系力度,帮助乡镇人大梳理工作,总结提炼新的亮点和特色,通过省市县新闻媒体,积极推介宣传。
发表于《人民之声报》2010年4月13日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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