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普世价值有两个来源。最早是罗马发明的“万民法”,就是给各族一切人民订立的法。这个发明很重要,法律一开始都是当地习惯法,但当罗马占领了越来越多的地方,罗马人发现当地法律往往与罗马法律不同,造成管理上的麻烦,罗马人于是产生了为世界建立通用法律的野心,这就是所谓的“万民法”。这是西方最早的“普世观念”,但毕竟只是法律,更多的是一种游戏规则,并不是完整的价值观。
西方真正的普世价值观的开始应该是基督教,以前的宗教都是特殊宗教,只管自己的民族,只保佑自己人。基督教源于犹太教,教义其实差不多,但有一个根本区别,基督教把地方性的特殊宗教变成了普遍宗教。犹太教想的是上帝只照顾犹太人这种“选民”,没想别的民族。基督教则说上帝不是犹太人自己的,而是世界上所有愿意成为信徒的人的,普世价值由此引发。基督教把上帝说成了普世的最高存在和最高价值所在,圣经的价值观就变成西方的第一批普世价值。
现代西方的普世价值在内容上有所增加,主要和“个人”有关。基督教之前,每个人虽有自身独立的肉体存在,却无所谓政治概念上的个人,每个人都没有绝对支配自己的权利,相反,个人属于并且服从于群体或者一个组织。“个人”这个概念是发明出来的,不是人类社会所固有的。基督教对个人的发明做了准备工作,只要拥有了信徒的身份,那么每个人和上帝的距离就是等距的。一个奇怪的后果就是,你的父亲也是你的兄弟,你的儿子也是你兄弟,这种等距的关系摧毁了社会的自然关系。
后来西方现代社会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使个人的概念更加完整,就是提出了所谓的人权,人的自然权利。个人概念的最后完工要归功于英国哲学家洛克,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如果自由没有落实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权,就仍然是空话,只有私有财产权才能保障自由,没有财产权就没有自由。这样,个人概念就完整了,基于个人概念的各种价值就被说成普世价值。以“个人”为支点的普世价值主要有人权、政治自由和平等,正如罗马“万民法”贡献的是公正。
有些人将民主列为普世价值,这是一种思想舞弊。首先民主根本就不是价值,而只是一个政治技术手段,它是用来表达公共选择的一种手段。古希腊发明了民主,但当时包括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内的一流哲学家都是反民主的,因为民主和专制都同样容易变成暴政。历史上长期以来“民主”在西方是一个坏词,始终和“胡闹”、“低俗”、“暴民”联系在一起,民主变成好词也不过是一百多年的事。民主被说成普世价值,多半是冷战期间形成的,完全是政治策略,是打击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工具。假设社会主义国家碰巧都搞西方式民主,并且民主地决定反对西方,没准儿西方就该说民主是坏东西了。
中国的普世价值来源和“天下”这个概念有关,也就是“天下一家”,这个雄心甚至超过罗马“万民法”。天下观对世界性的理解有别于罗马,罗马人的“万民法”体现的是帝国概念,他们想的是把世界各个地方都变成“罗马”。罗马的“帝国”概念和中国的“天下”相比,尽管覆盖面积一样大,但心胸小得多,天下观关心的不是如何把别的地方变成华夏,而是相信存在着能够让各地各国和谐合作的办法。罗马价值观的一个后果就是“殖民主义”,统治别人,让别人按我的规矩来。如果遇到强国对抗,后果就是国际无政府主义,战争或者均势(balance)。这样的思路显然不具有天下观的兼容一切的胸怀。
中国的“天下”不是要把世界变成中国,天下观认为世界范围内任何一种文化文明都有其存在的道理,对任何一种存在都一视同仁,从没想过要把别人的文化给毁了。天下观想的是如何把不同民族、不同文化都组织到“天下”这个概念下,建立一个普遍和谐合作秩序,这种秩序应该是每个国家都喜欢的秩序,也就是说,加入这种秩序所带来的好处要大于独立在外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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