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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法核算

时间:2023-1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生产核算是国民核算的核心内容。在SNA中生产又称“经济生产”,是指“由一个特定的机构单位负责、控制,为得到产出而投入劳动、资本和其他货物服务的过程”。此外生产除了强调人类劳动性外,生产核算还必须是对有效劳动成果的核算,如果生产的是废品,则也不能统计。理论上,生产核算的经济量应具有商品特性,能进行交易。也就是说生产核算不应排除非法生产和地下经济成分。

第二章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第一节 生产核算的基本问题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是起点,它是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基础,没有生产便没有交换关系,也就没有销售和最终使用。生产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生产核算是国民核算的核心内容。在具体进行生产核算之前,我们必须搞清如下一些基本问题:什么是生产?谁在生产?生产的结果是什么?生产成果如何计量?等等。

一、生产的内涵及核算原则

(一)什么是生产

生产是人类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和过程。广义地说,生产既包括物质财富的创造,也包括精神财富的创造,甚至还包括人类自身的生产(生育)。故生产也称社会生产。经济学研究中,在回答“什么是生产”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之间也有过不同的看法,所谓限制性生产观和扩展性生产观正反映了对生产的两种不同的理解。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MPS就是建立在限制性生产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该理论认为只有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才是生产活动,这也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精髓之所在。而在SNA中,生产的概念不再局限于物质产品领域的活动,而是指所有用投入获得产出的活动。这也是目前已经被大家所广泛认同的生产概念。

在SNA中生产又称“经济生产”,是指“由一个特定的机构单位负责、控制,为得到产出而投入劳动、资本和其他货物服务的过程”。据此,那些没有人参与或管理的自然过程,如国际海域中鱼类的无控制增长、人类的基本活动,如吃饭、喝水、睡觉、锻炼等均被视为非经济生产。

(二)生产核算的基本原则

在统计中,要确定哪些活动必须进入生产统计,哪些活动不能统计为生产,必须有一些基本可行的参照依据或原则,这些原则大致可以分为:

1.劳动性(或生产性)(或支配性)原则

这一原则表明生产必须是在人类的劳动、负责、控制及管理下形成的,即只有劳动的成果才能列入生产统计。这样就将非人类劳动成果排除在外。我们知道公海里自然生长的鱼类、原始森林茂密的树种……这些都能为人类带来益处,但由于它们不是人类劳动的成果,因此不能统计。相反在渔场里的鱼类、人工种植或砍伐的树木却是生产统计的范畴。这一原则就是“劳动性”原则。有些书上称其为“支配性”原则或“生产性”原则。生产的“劳动性”原则在实践中有时还难以判断,这时可以有一个等价的处理原则,即所有权原则——通过判断某种所有权特征来判断某种活动的生产性。这样也有人称其为“所有权原则”或“支配性”原则。此外生产除了强调人类劳动性外,生产核算还必须是对有效劳动成果的核算,如果生产的是废品,则也不能统计。

2.市场性(或社会性)(或准市场性)原则

理论上,生产核算的经济量应具有商品特性,能进行交易。通过市场或至少生产活动可以被有效地虚拟。如果经济活动没有通过市场就不能被统计。然而,如果严格按市场性标准来反映生产核算的范围,那么不同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的经济体其经济总量统计的范围就会产生不一致,就失去了国际可比性;另外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若不能全面包括其经济流量,就无法与其他的经济行为相一致,就必然会出现统计上的不平衡。例如农民自己生产、自己使用的粮食,无须通过市场,可以不统计生产总量,但大家知道这部分产出的规模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在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中国,其数量庞大,如果在生产统计中忽略这部分,不仅不能准确衡量生产成果,而且会对后续的分配、使用核算带来不平衡。因为这部分生产活动同样需要消耗中间产品,这些中间投入可能来源于市场,同样这部分生产成果在后期要表现为最终消费。正因为如此,实际生产统计核算中,市场性的原则是非严格意义上的。故有“准市场性”的说法。按照这样的原则,凡是通过市场实现的生产活动全部要纳入核算范围,而对不具有完全市场性的经济活动进行一定的市场假设,即虚拟。实际虚拟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用在市场上交易的该类产品的价格,来虚拟没有在市场上交易的该类产品的价值,例用市场粮食价格乘以农民自产自用部分的粮食数量就等于虚拟的粮食产量;另一种虚拟的方法是用该类生产活动的费用、成本来虚拟其产品的价值。所以统计的事实是:生产核算并不排斥绝大部分的非市场生产。

根据市场性或准市场性的原则,SNA生产统计中,实际列入生产的范围就包括了以下内容。

(1)所有市场化生产:即为了能在市场上换回货币而生产的商品,包括货物与服务。在市场经济国家,这部分产出占极大比重。

(2)为自己最终使用的货物生产:如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自有住宅中享受的住房使用;实物交换的产品或实物性的收入等等。

(3)其他非市场化生产:如政府与非营利机构的生产,其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中的自我服务,包括家庭主妇的劳动,由于其不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就不能统计在生产中。

3.核算的时空性原则

生产核算是分时期、分区域进行的,所以如何确定生产的时间和空间是生产核算的又一重要原则。就时间而言,生产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按权责发生制(一年)来处理,即在经济价值被创造、转换、交换、转移或消失时记录经济流量。按此原则,产品按其制造的时间统计,而不论其是否销售出去,是否收到货款。因此生产核算的对象不仅包括当期完成的成品,还应该包括半成品和在制品中当期生产完成的部分。

而生产的空间性则是指生产统计的主体是以常住单位为原则。有关常住单位的概念,已在第一章中介绍。

4.存在性原则

按照SNA的要求,判断一个活动是否属于生产活动,通常不以该活动是否公开或是否合法为标准,而是以这种活动的客观存在性为标准,即:只要这些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过程是真实存在的,其产出有实际市场需求,这些经济流量就在生产核算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生产核算不应排除非法生产和地下经济成分。

关于非法生产和地下经济的核算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二、生产者及生产成果的区分

(一)生产者的划分

生产者就是参与生产的主体,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参与生产的主体往往是以单位的形式出现,因此,第一章中我们谈及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分类、机构部门分类等也都可以理解为是对生产者进行的分类。在此不再重复。但除此之外,在生产核算中,我们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分类是将生产者区分为市场生产者和非市场生产者。

所谓市场生产者是指以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销售其全部或部分产出的生产者。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多数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从而获取一定的收益。如果其大部分商品都在市场上销售,并且销售的价格是有利可图的,那么这样的生产者就是市场生产者。

非市场生产者包括为自身服务的自给性生产者以及那些以免费或无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产出的其他非市场生产者。前者如农民,他为自己建造房屋,自产自用粮食、消费品等,他就属于自给性生产者。后者主要是指政府或一些非营利机构,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运作或者某些特殊的需求,这些部门提供的产出往往是免费的,或者他们会以无利可图的价格出售商品。将生产者划分为市场和非市场生产者有利于进一步分析、考察经济生产的市场化程度。

(二)生产成果的划分

生产者从事生产活动,就会得到有效的产品或产出,这些产品或者产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产出分类:

1.货物和服务

SNA对生产成果的一个重要分类首先是按其外在形态加以区分,分为货物(good)和服务(service)两大类。

货物是指对其有某种需求,且能够确定其所有权的有形实体。例如面粉、电视机和建筑物等。这些有形的实体被生产出来以后,它们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市场上的交易从一个机构单位转移给另一个机构单位。货物通常具有如下的特点:(1)货物是有形的,所以像面包、机器、桥梁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货物。(2)货物的生产、交换和使用过程都是相互独立的。例如:服装的生产在服装厂加工完成,可以由一些服装专卖店采购,进一步卖给有需要的消费者。这个过程中,生产、流通、消费是完全独立的。(3)货物具有可储存、可运输性。这是由以上两点决定的。此外货物不仅可以满足居民或社会最终消费需要,它还可以用于生产其他货物或服务。

服务是无形的商品,它是生产者按照消费者的需要进行活动而实现的消费单位状况的变化。在SNA 1993中,从服务所改变的对象考虑,将服务活动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改变货物的状况的服务。诸如运输、清洁、修理等,这类服务可以使得货物的状况发生变化。

(2)改变人的身体状况的服务。如运输、食宿、医疗或手术、美容等服务。它可以使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

(3)改变人的精神状况的服务。如服务的生产者为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教育、信息、咨询、娱乐或类似的服务就属此类。

(4)改变机构单位本身的经济状况的服务。例如服务的生产者提供保险、金融中介服务、保护、担保服务等,它使机构单位的经济状况得以改变。

根据以上对服务的理解,可以概括出服务所具有的一些特点,如:

(1)大多数的服务产品都是无形的。例如人们在旅行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愉悦与享受,人们在受教育的过程中获取知识和才智。这是我们接受到的文化、旅游的服务,但却难以用实物来体现。当然货物和服务在有形、无形的区分上具有相对性,因为一些服务可以依托有形的实物而存在,如文化娱乐服务可以通过书籍、光盘、磁带这样的货物衍生出服务。

(2)服务通常不能被储存和运输。这是因为它是以运动形态生产出来的。

(3)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是同时发生的,当生产过程结束时,它们的消费过程也完成了。例如我们去美容院做美容,美容师的工作(生产)过程也就是消费者享受服务(消费)的过程。生产结束,使用也就终结。此外与货物不同,服务通常不能被用来生产其他货物和服务。

一定时期货物和服务的数量、结构及其变化可以体现社会的不同阶段和发展进程,所以区分货物和服务对于生产核算特别是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十分重要。

2.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

按照产品的使用去向,产品有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区分。

中间产品是指在一个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又在另一生产过程中被完全消耗掉的产品,生产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就是典型的中间产品。例如服装厂在生产服装过程中消耗的棉布,食品厂在糕点生产中消耗掉的面粉。中间产品不仅可以表现为货物,也可以是服务。如上述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金融、保险、广告等服务支出,就是服务中间产品。中间产品的价值量又叫中间消耗。

最终产品就是当期生产的,可供最终积累、消费使用的产品。划分最终产品有个范围问题。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只要是本期生产的,本期不再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可以出售或者留做库存的就是企业的最终产品。但是企业最终产品不一定是社会最终产品。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由于核算的总体是国民经济,所以国民经济最终产品就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可以用作最终使用的产品。具体地,从使用去向看,社会最终产品一部分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费,即最终消费;另一部分用于资本形成或积累;还可以用于出口。因此社会最终产品就是指当期生产的,被用于最终消费、积累和出口的商品。最终产品的价值形式就是最终产值。

如果将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相加,就是社会总产品。其价值形式就是社会总产值。将社会产品区分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可以很好地分析社会成果增长的结构问题。因为如果只有中间产品增长而带来的总产品的增长既不能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也不会增加社会的积累。只有最终产品的增长才能保证人们所需的物质文化财富的真实提高。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将国内生产总值作为生产核算的一个核心指标的一个原因。

此外,国民经济核算中还可以将产出分成市场产出、自给性产出和其他非市场产出以对应于市场生产者、自给性生产者和其他生产者的分类。而对于微观生产单位来讲,产出还可以有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区别。

三、生产成果的计量

(一)生产成果的价值构成

生产成果的计量是指对一定时期生产的社会产品的数量、规模进行反映。从统计角度看,总量指标可以采用实物计量、也可以采用价值量、甚至还可以采用劳动量来计算,但考虑到综合性和可比性的需要,国民经济核算中最常用的计量通常采用价值量,即表现为产值。由于生产成果有总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之分,所以对应的价值量的生产核算指标主要有总产值、净产值、最终产值等。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不同的价值量指标及其差异背后的经济意义,我们通过图2-1简要地说明社会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其价值构成的概况。

图2-1表明(以单个生产企业为例):企业要从事一种产品的生产,必须具备一定的人、财、物力。具体说,从事一种产品的生产首先得有生产的场地(如厂房)、生产的机器设备等,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劳动手段,这些厂房、机器设备通常投入的资金较多,使用时间较长,在一次生产中也不会改变其实物形态,所以其价值转移是逐步的。因此对应的价值补偿就用折旧的形式来表示,记为C1,通常称为固定资本消耗或折旧;当然生产产品还须消耗一定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对象,又叫中间消耗,其对应的价值用C2来表示。C1+C2就是完全价格构成中的C。除了中间消耗外,进行生产必须有劳动力的投入,即相应的人员配置,包括企业主、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等,这些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也应获取相应的回报。其价值就用“劳动者报酬”这样的形式来补偿,记为V。

图2-1 生产过程之产品价值构成图

C+V是产品构成的基本形态。然而在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产品的价值仅仅补偿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的价值是远远不够的,从事生产还必须有利可图,有利润,才能维系再生产的正常进行。这样除了C+V之外,产品的价值构成中必须有另一个构成要素,这就是利润和税金或者说剩余价值,用M表示。于是完整的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价值构成就包含了C+V+M=C1+C2+V+M的内容。至此,我们了解了产品的价值构成的形式和内容。如果我们统计产品的总价值就是总产值,其价值构成是C+V+M;如果我们核算的是中间产品的价值,其价值构成就是C2;如果我们要统计新创造的价值,价值构成就是V+M;特殊地如果考虑折旧的新创造价值就是增加值C1+V+M。[1]

图2-1描述的是单个企业的生产过程及产品价值构成,但这并不影响对整个国民生产过程的理解,因为国民经济本身就是由许许多多的微观单位所构成,宏观核算指标也是在企业、部门统计的基础上汇总计算的。

在价值构成图(图2-1)中我们清楚地看到,总产值、中间消耗、最终产值及净产值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关系:

     总产值=劳动者报酬+中间消耗+固定资产折旧+利润税金

     最终产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利润税金

         =总产值-中间消耗

     净产值=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

        =最终产值-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值-中间消耗-固定资产折旧

综上所述,社会成果的主要价值量指标包括总产值、净产值、最终产值,生产过程中还涉及中间消耗、资本消耗等,这些指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应用的价值也不尽相同。其中总产出是基础指标,故以下将作重点介绍。

(二)社会总产出

1.社会总产出的概念

社会总产出是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生产的物质和劳务的价值总量。从实物构成看,总产出反映一定时期所生产的全部消费用品和生产用品。而其价值形态则表现为C+V+M。显然,总产出具有最完整的价值形态,它既包含了产品中投入的所有物化劳动,也包含了新创造的价值。因而,总产出指标是生产核算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指标。

2.社会总产出的计算方法及特点

根据社会总产出的定义,它是一定时期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量,因此理论上可以将所有列入生产核算内容的生产成果价值量加总得到。

从市场性角度看,总产值包括了所有的市场产出和部分列入核算范围的非市场产出。具体有:用于出售的产出、用于易货贸易的产出、存货、机构单位内部的中间消耗、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投资的产出以及以无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其他机构单位的产出。表2-1概括了上述内容总产出在核算时间及核算价格上的基本原则。

表2-1 总产出核算范围及其记录原则

续表

由于国民生产的范围过于庞杂,实际统计中往往是按照产品的属性或者部门的特点统计总产值并进行加总的。即

    国民经济总产出=货物总价值+服务总收入

           =∑(产品数量×单价)+服务总收入

           =∑(各个部门的总产出)

由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种类繁多,职能各异,产品各有特色,因此在计算总产出时具有不同的特点。归纳而言,各部门计算总产出的方法不外乎“产品法”、“企业法”、“收入或支出替代法”三大类。

“产品法”是直接以其生产成果—产品为总体单位来计算总产出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总产出=∑某产品产量×该产品单价

显然,采用产品法计算总产出必须先区分出产品的种类,并需得到各种产品的价格资料,因此准确的产品物量统计是这种方法能否应用的关键。它适用于产品品种比较少且比较稳定,容易计量的生产部门。用这种方法计算的产品价值与产品的物质内容相一致。在计算产出时不考虑产品的使用去向,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一律计算。我国农业、建筑业总产值计算一般采用此种方法。

“企业法”是以企业为总体单位来计算总产出的一种方法。即先计算出各个企业单位的总产值,再将总体范围内的各企业的总产值加总。其统计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企业与企业之间允许转移价值的重复计算。例如某市有1000家工业企业,每个企业都以自己为单位计算出总产值,最后将这1000家企业的总产值直接相加就是该市的工业总产值。显然如果甲企业生产的成品卖给了乙企业作为中间消耗,那么甲、乙产值加总的结果就把甲企业生产的产品重复计算了。这也是这种方法最大的缺点。企业法一般用于工业、建筑业产出的计算。

“收入替代法”是从事服务经营的部门和企业用来计算总收入以代替总产出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营利性的服务经营部门。从总收入的构成项目看,除了纯收入,它还包括了一定的成本费用,如人工费、固定资本消耗等。

“支出替代法”,或称“总费用替代法”是用来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总产出的一种方法。总费用主要指这些行业提供非营利性服务时所发生的经常性开支,同时还包括这些企业和部门固定资产折旧的价值。对于差额预算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还要包括收支结余和税金。

将上述总产出计算的基本方法列表汇总,得到表2-2。

表2-2 总产出计算方法一览表

3.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的总产出核算

(1)工业总产出

工业总产出是生产单位从事自然资源开采、产品制造以及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值。工业总产出一般用“工厂法”计算。即以每个工业企业为总体,对企业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进行计算,同一企业内部不同车间相互之间提供的中间产品不允许重复计算。工业总产出按报告期产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实际出厂价格),没有出厂价格的项目,如自制设备,按实际成本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工业总产出=成品价值+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结存差额+工业性作业价值其中:成品价值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包装(规定不需要包装的产品除外)入库的产品价值,包括次品价值(规定不合格不准销售的除外)。工业性作业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生产性劳务形式表现的产品价值,按加工费计算,不包括被修理、加工产品的价值,但包括在工业性作业过程中消耗的材料和零件价值。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生产过程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期末减期初得到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结存差额。

工业是我国1984年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个门类。由于其产业活动的普及性及特定分析需要,这个部门并未随我国行业分类标准的改变而取消。按照现今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02年版,工业由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三个部门构成。因此上述三个部门的总产值加总就是工业总产值。下面以微观企业为例说明工业企业总产值的计算。

例:某工业企业全年生产活动统计为:销售收入25万元,期初成品库存16万元,期末成品库存10万元,半成品库存期初期末存货价值没有变化,在制品价值期初8万元,期末11万元,本年度购进原材料20万元,承做来料加工收入5万元,自建厂房施工产值15万元。则本年度工业总产出应该是:

25+(10-16)+(11-8)+5=27(万元)。

(2)农业总产出

农业泛指农、林、牧、渔业。其总产出就是生产单位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生产的农作物主副产品、林木和林果产品、禽畜产品、水产品等产品的总价值。农业总产出采用产品法计算。这样按照核算期实际收获的各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相应的单位价格就可以计算出农业总产出。部分实物产量难以核算的就以所支付的生产费用来代替。图2-2大致反映了农业总产出的构成及对应的价值核算。

图2-2 农业总产出及其构成

按产品法计算的农业总产出虽然不会出现像工业总产出一样的重复计算问题,但由于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长期一般都比较长,其生长的自然周期与核算周期存在不一致情况,会导致年度核算中同一核算期内的投入和产出不匹配的情况。为了客观地反映核算期的生产成果,联合国1993年SNA推荐的方法是:如同处理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工业企业的在制品一样,把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当做在制品处理,把在制品的存货增加作为产出,以解决投入和产出不对称的问题。但是由于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我国目前仍然采取“产品何时收获,产出何时计算”的原则。以下是某地农业总产出计算的简单例子。

某地区全年农业生产统计为:农产品粮食产量50万吨,每吨平均价格4800元,其余农产品产值18万元,林产品价值120万元,森林培植费用15万元,畜产品产值60万元,期初畜牧存栏价值20万元,期末畜牧存栏价值3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可以计算得到该地区的农业总产出,即

农业总产值=50×4800+18+120+15+60+10=240223(万元)

(3)建筑业总产出

建筑业总产出:是建筑安装企业和自营建设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和建筑物修理活动的价值。由于建筑业具有生产企业不断流动,建筑产品不可移动的特点,建筑业总产出既可以采用工厂法,从企业的角度来计算;也可以采用产品法,直接从建筑产品的角度来计算。后者更为可行。具体的产出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产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产出、房屋建筑物修理产出、装修装饰业产出和非标准件制造产出等。从建筑产品的角度计算产值,还需要考虑建筑产品期初期末的结存差额。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例子如下:

某建筑单位当年完成的建筑活动包括如下内容:

①已完工程价值100万元;

②安装的固定资产价值40万元,其中设备本身价值20万元;

③房屋及大修理价值20万元;

④装修装饰产出5万元;

⑤未完工程期初、期末结存差额增加5万元。

则       建筑业的总产出=100+20+20+5+5=150(万元)

(4)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业总产出

交通运输是把货物和旅客由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实现运送对象空间转移的服务活动。其总产出是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等运输及其辅助活动的营运收入之和。其中:

铁路运输总产出主要包括客运票价收入、货运收入、行包收入、邮运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保价运输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公路运输总产出包括货物运输收入和旅客运输收入。

水上运输总产出包括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及外轮代理收入等。

航空运输总产出包括运输收入、通用航空收入及地面服务收入等。

管道运输总产出等于管道运输收入。

仓储是对货物进行储存和保管,使货物的性能得以延续而进行的服务活动。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前者以仓储活动的收费收入作为总产出;而像国家储备这种非营利性的仓储活动总产出=经常性支出+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

邮政是寄送信函、包裹等邮件的服务活动。以其业务收入作为总产出。

(5)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出

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出是指从事商品流转、提供流通服务而实现的追加的价值总量。由于批发和零售业的主要活动是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所以其总产出不是销售商品的全部收入,而是购销活动中提供商业服务所得。即商业毛利总额。

商业总产出=已售商品销售收入-商品的进价

或        商业总产出=商品流通费+税款+利润

实际统计时,在商品的销售收入中还要考虑商业销售折扣、商品损益、增值税等。

即:批发零售业总产出=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商品销售成本-正常损耗、被盗和意外损害等造成的损失+应交增值税

对于餐饮行业,由于其兼具生产和转卖两种性质,如果是自己生产自己出售,则直接按产品销售收入计算其产品的价值。如果是转卖业务则与商业活动相类似,计算其追加的价值。

(6)房地产业总产出

房地产业总产出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活动的产出。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总产出是房地产企业经营房屋买卖交易的差价收入和从事房地产租赁活动获得的租金收入。

物业管理总产出等于物业管理部门提供房屋维修和管理服务的经营收入。

房地产中介服务总产出是中介部门从事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中介活动取得的收入。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被看做是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为自己提供的住房服务。原则上,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产出按市场上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虚拟租金,如果没有合适的房租可以参考,则应按房屋的维护修理成本和房屋折旧等支出计算。

(7)金融业总产出[2]

金融业总产出是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及其辅助服务和保险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金融总产出=金融中介服务的总产出+金融次要活动的总产出

=各项利息收入-各项利息支出+从辅助性金融或商业服务中提取的手续费、服务费+从事投资活动所得的收入(需要扣除利用自有资金获得的投资收入)

以银行为例:

银行业总产出=(各项利息收入-各项利息支出)+手续费收入+信托业务收入+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外汇业务收入+咨询业务收入+投资分红收入

保险是通过从投保人处筹集资金,最终回流到投保人,并在此期间内保险人可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以获得一定的收入的活动。保险人从事两种性质的活动:①为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该类服务的产出价值为:实收保费收入减到期索赔支出。②投资活动。投资活动的产出应为投资净收入。

保险业总产出=实收保费收入+投资净收入+手续费收入-到期索赔支出

(8)社会服务业总产出

社会服务业包括公共设施服务业(包括市政公共交通业、园林绿化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业、环境卫生业、市政工程管理业、风景名胜区管理业和其他公共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旅馆业;租赁服务业;旅游业;娱乐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及其他社会服务业。其总产出是社会服务部门(或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利润)之和。

社会服务业总产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9)其他

在服务业中,教育、文艺及广播影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保障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被称为三种服务业。三种服务业总产出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①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般采用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产折旧,即,总产出=经常性业务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②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计算公式一般为:

总产出=主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收入

而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总产出的计算通常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总产出=经常性业务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由于服务业的种类繁多,产值计算略有差异。但总体原则是:对于市场性的服务产出按营业收入计算产出;对于非市场性服务产出按生产成本计算。如果某些单位在从事非市场性活动的同时,又从事市场性活动,应作具体处理。一般可以按其收入比重确定它的市场性从而决定产值计算的方法。

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产出[3]相加,就得到国民经济总产出。

4.社会总产出的作用及局限

总产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产出可以反映经济流量的总规模、总水平。从其构成看,它既包括最终经济流量,也包括中间消耗的经济流量,具有双重属性。在讨论货币需求量、生产规模等问题时,总产出是一个恰当的总量指标。

(2)总产出各个组成部分中,既有投入,又有产出,这些资料是进行经济投入产出分析所必需的,也是其他经济分析的基础指标。

(3)总产出指标计算简便,时效性好,数据相对准确。

尽管如此,总产出指标仍有很多无法克服的缺点。表现在:第一,该指标包含了转移价值的大小,所以不能反映新创价值的大小,因此不能用该指标进行效益类的考核;第二,总产出计算方法中的“工厂法”计算会导致大量企业之间的重复计算问题,以致于总产值大小会受社会分工程度影响,一个地区的社会分工越细、其产出就越大,不能合理地反映生产规模和水平;第三,服务行业总产出的计算,特别是非市场化服务产出的计算涉及服务产品难以量化、价格无法估价的问题,其用支出替代产出的结果,既违背了产出的定义,又混淆了数据。

下面我们通过表2-3,来直观地说明总产出的某些缺陷。假定某地有三个厂商,它们之间互有联系。其中第2、第3个厂商分别需要前一厂商提供中间产品,又假定厂商1的中间投入为零(如来自于自然界),各厂商当期的新增价值分别是a、b、c。那么一定时期内该地的总产出合计达到了3a+2b+c,而实际上经过三个厂商的生产,该地的最终产品的价值只有a+b+c。显然总产出这个指标夸大了经济总量。而表中显示该地最终产品的价值总量恰恰就等于三个厂商新增价值的合计。可见在反映生产总量的指标上,新增价值比总产值更为理想。这也是为什么国内生产总值更被认为是生产核算核心指标的一个原因。

表2-3 总产出价值构成示意图

尽管总产出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是作为生产核算的基础指标和起点,在生产核算中仍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中间消耗

中间消耗也称中间投入,是指常住单位在生产或提供货物与服务过程中所消耗和使用的所有非固定资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核算中间消耗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间消耗的内容应该与总产出一致。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平衡性原则要求,生产范围划在哪里,中间消耗与最终消耗也应该在哪里分界。例如工业总产出按照工厂法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因此企业内部的中间消耗也就不能计算。另外像辅助活动提供的服务如果是自己生产的,则记入增加值,而如果是外购服务则应记入中间消耗。类似地,企业对房屋、设备的使用如果是本企业的记固定资本消耗,而如果是租用其他企业所付的租金则按中间消耗计算。

2.中间消耗必须是生产性的消耗,因此是否是中间消耗,要看其使用是否用于生产。如果是用于生活、消费的(类似实物报酬)则不能作中间消耗处理。

如:给雇员发放的衣物、鞋类等物品,如雇员下班后经常把制服当做普通服装来穿,就应将其作为实物报酬处理,记入国内生产总值。而如果雇员是为了能够开展工作而必须使用这些货物或服务时,如专门或主要在工作中穿着(普通消费者一般不选购或穿用此类衣服和鞋类的),则将这些货物和服务做中间消耗处理。

3.中间消耗和固定资本消耗之间存在差别。中间消耗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一次性消耗、使用的物品。而固定资本则不会在一次生产过程中改变实物形态而被全部消耗掉。固定资本消耗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但须注意,实践中常常将一部分小型工具作中间消耗处理。

中间消耗一般在货物或服务进入生产过程时予以记录。按购买者价格估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SNA1993中被作为中间消耗处理的研究与开发(R&D)支出在SNA2008中被视为生产活动并计算产出。

(四)固定资本消耗

固定资本消耗是指在核算期内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正常事故损坏等原因导致生产者拥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存量的现期价值下降的部分。

导致固定资本价值下降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正常的使用磨损、自然退化外,事故灾害也可能会引起资产损失,而在生产率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资本损耗不仅包括有形损耗,还包括无形损耗。加上固定资产本身的市场价格会发生波动,因此要对固定资本消耗进行客观、准确地估计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通常的做法是通过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近似地来代替固定资本的损耗。

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总价值/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总价值×年综合折旧率

会计上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总价值,是其原始记录中的固定资产购买额,显然这与国民核算要求按当期市场价格计算有出入,如果固定资本消耗数据难以取得,也只能采用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近似地反映。

(五)增加值

增加值可以在总产出扣除所用固定资产的固定资本消耗之前或之后进行。前者称为总增加值。后者则为净增加值。即

总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消耗

总增加值从实物构成看,包括了全部消费品和劳务、用于投资的生产资料以及用于出口的商品。其价值构成为C1+V+M

净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消耗-固定资本消耗

    =总增加值-固定资本消耗

净增加值,过去称之为“净产值”。其价值构成为V+M。从理论上看,净增加值才能反映纯粹的增加价值,才是无重复计算的经济总量指标,但出于统计的可行性及固定资本消耗(或折旧)的虚拟特点,不扣除折旧后的增加值,即总增加值。更能客观反映实际创造的价值。

从使用角度,全社会的增加值也叫社会最终产值,它是各企业(部门)的增加值的合计。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增加值的计算除了总产出扣除中间消耗这种生产法之外,还有收入核算法,或称分配法,这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成果进行核算。

增加值=雇员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本消耗+营业盈余

为避免重复,分配法的详细介绍参见GDP核算内容。

第二节 国内生产总值的内涵及核算意义

一、国内生产总值的内涵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生产的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总量。

这个概念有几层含义:首先国内生产总值是以常住单位作为空间范围的,也就是说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与非常住单位无关;在时间上,通常是以年为核算的时间单位,实际中也有季度核算的数据;在价值构成上,国内生产总值表现为最终产品的形式,即C1+V+M;从计量单位上看,GDP是一个价值量指标,其数值的大小既跟生产规模有关,还与价格相关。

国内生产总值存有三种表现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价值形态就是指国内生产总值是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产出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总增加值之和;收入形态,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产品形态则表现为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包括消费品、投资品和出口品。

二、国内生产总值的意义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内容,我们在第一章中提到的SNA的核算历史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历史。历史上曾经有多个著名人物给GDP赋予了高度的评价。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被誉为美国经济学泰斗的保罗·萨缪尔森是这样评价GDP的:“GDP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与太空中的卫星能够描述整个大陆的天气情况非常相似,GDP能够提供经济状况的完整图像,它能够帮助总统、国会和联邦储备委员会判断经济是在缩小还是在膨胀,需要刺激还是需要控制,是处于严重衰退还是存在通胀威胁之中……”曾经是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的马丁·贝利在谈到GDP时也感慨地说:“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及时的和准确的GDP或GNP数据,我和其他人怎样谈论美国经济和商业周期……”

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微观领域,也无论是国家决策还是国际比较,GDP都起着重要作用。其核算意义至少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内生产总值能够综合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总量,为国民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分析提供基础。前面曾经提到,反映生产的价值量指标中,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既能完整反映生产过程的新创造价值,又可以相对准确地统计出来,是其他指标无法比拟的。依此计算的GDP数据既能准确地反映一国经济生产的规模,又是我们制订计划、实施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GDP指标可以有助人们对经济运行的客观状况进行准确地判断和分析。众所周知,在宏观经济中有四个核心的经济指标能够概括经济运行的态势。这就是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就业率和国际收支差额情况。而这些指标都直接或间接与GDP相关联。其中经济增长率实际就是GDP的实际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反映物价上涨的程度,通常人们所指的CPI仅反映消费品价格变动的程度,如果要全面反映通货膨胀,GDP缩减指数是最佳选择,因此通货膨胀也与GDP直接相关。失业率虽然不直接对应GDP,但理论和实践都曾经证明GDP(或GDP增长率)与失业率之间存在着十分显著的关联。国际收支差额则是一国总储蓄与总投资的差额,显然也与GDP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掌握了GDP的数据,也就一定程度上掌握了经济运行的态势。

第三,GDP指标是一个国际通用的、具有良好可比性的生产指标。对其进行核算一方面有利于国际间的比较,另一方面也是应尽的国际统计义务。

总之,作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宏观经济指标,其意义远非以上几点。它在提供信息、咨询、监督、服务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尽管如此,在实践中该指标还是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些质疑往往认为:它不能反映社会福利、不能反映分配是否公平;不能反映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等。

客观而言,一个统计指标通常只能说明总体某一方面的数量特征,它不可能是万能的,存在某些不合理也属正常。很多观点对GDP的质疑,与其说是对统计指标的质疑,不如说是对统计指标使用者的质疑更为妥当。因为这些质疑声音恰恰说明了是我们滥用了GDP。

三、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历史及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表现在核算上,我国一直是按照前苏联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的理论与方法对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活动进行统计。从最初的工农业总产值统计到后来的社会总产值再到物质生产部门的净产值(即国民收入),就是我国生产核算的全部内容。其中核心指标是国民收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西方经济理论的渗入,服务业的逐步发展,原有的国民收入指标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全面衡量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85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征得国家计委同意,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上述报告,并于1985年4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转发国家统计局上述报告。同年国家和省两级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开始建立。

从GDP核算制度建立至今,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地位得以提升、核算方法逐步完善、核算时间更为有效。从1985—1992年间,由于当时的国民收入指标仍居核心地位,所以这一阶段的GDP只是作为附属指标起作用。直至1993年之后,我国正式取消国民收入核算,GDP才成为国民核算的核心指标。在核算方法上,最初试点的GDP主要是生产法核算。1989年开始试行支出法GDP核算,1993年正式开展支出法的GDP核算。而且在1992年之前,我国的GDP核算主要采用国民收入的数据间接推算出来的,1992年之后才改用原始资料直接计算。从核算的时间看,1992年之前的GDP核算数据都是年度数据,1992年我国开始建立了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多年来,为了不断提高GDP的数据质量,有关部门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其中包括与世界银行进行的磋商并最终达成世界银行对我国数据的认可,产业、行业分类的调整、第三产业普查、经济普查的展开,以及实行开门评估制度、下算一级制度等。上述努力使得我国的GDP核算日趋完善,其数据质量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认可。

第三节 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

国内生产总值具有三种表现形态,同时意味着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核算。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是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核算方法。以下分别介绍。

一、生产法GDP核算

生产法是指从生产过程出发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价值形态的GDP。它反映一定时期内生产单位通过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即总产出扣除中间消耗以后的差额。因此,生产法GDP的计算公式是:

国内生产总值=∑部门增加值=∑各部门总产出-∑各部门的中间消耗

本章第一节中已经详细介绍了各部门总产出的计算及中间消耗的核算,所以如果能够直接得到总产出和中间消耗的数据,生产法GDP核算就变得非常简单。

实际统计中,会出现企业中间投入的详细资料搜集不到以至于不能直接计算的情况,这时可以利用投入产出调查和有关普查等资料确定的增加值占总产出的比重(增加值率)进行推算。

增加值=总产出×增加值率

生产法GDP的核算内容见表2-4。这个表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第一张表式——生产法GDP表。

表2-4 生产法GDP表

二、分配法(收入法)GDP核算

分配法、或者收入法是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从生产活动创造的价值中获得收入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一种方法。这些要素分配的收入包括支付给雇员的劳动报酬、上缴政府部门的生产税、补偿固定资产正常磨损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属于生产单位的盈利。因此其计算公式为:

收入法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一)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是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体现了劳动这种生产要素在生产的价值中所获得的收入。劳动者报酬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货币工资;(2)实物工资;(3)社会福利缴款。货币工资就是以现金或类似现金形式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劳务收入。实物工资则是生产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之外享用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如发放实物商品、公费医疗、交通服务等。社会福利缴款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未来的福利水平,生产单位替劳动者在当期所做的各种支付,包括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费等。对于个体生产者来说,由于生产者个人没有明确的工资标准,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混在一起,不易区分,目前我国的处理是把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合在一起的混合收入全部视为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统计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劳动者报酬尤其是实物报酬与中间消耗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用于生活,可以改善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后者则是用于生产的,不可混淆。第二,国民核算中的劳动者报酬与会计科目的应付工资有区别,其内涵大于应付工资。因为劳动者报酬包括各种社会福利缴款及实物报酬。第三,就劳动者的范围来说,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劳动者报酬不仅包括在职劳动者的报酬,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4]

(二)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代表政府参与生产单位分配所获的收入。

生产税是生产单位在生产、销售、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货物和服务时应交纳的产品税,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拥有和使用固定资产、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应交纳的其他生产税。生产税主要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进口税、固定资产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排污费、教育费附加和水电费附加等。

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政府为了影响生产单位的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对生产单位做出的无偿转移支出,它通常可以被理解成是负生产税,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

实际统计中,各种类型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按会计上提取的折旧费计算;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则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虚拟折旧。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实际核算中折旧,并不完全符合SNA定义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要求。因为在SNA中,固定资产折旧是指由于正常磨损和正常事故造成的生产单位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现值的下降。它强调以下三点:一是在引起折旧的原因上,不仅包括固定资产的自然退化和正常磨损,而且还包括有规律的自然和人为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二是在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上,除了珍贵物品以外,包括所有有形和无形固定资产。既包括会计上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也包括会计核算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桥梁、道路等。三是在折旧的价值衡量上,以核算期固定资产的现行价格,而不是当初购置时的历史成本价格。因此根据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固定资产的效率在其使用期内的变化,利用永续盘存法进行计算是其推荐的方法。

限于我国目前的核算条件,实际中一般直接利用会计上的固定资产折旧,加上固定资产虚拟折旧进行近似计算。这种计算方法不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没有考虑固定资产效率变化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四)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是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是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盈余收入。营业盈余代表的主要是资本要素从当期生产中所获得的报酬。

上述四个部分合计就是分配法的增加值,也就是分配法或收入法的国内生产总值。采用的核算表式见表2-5。在中国由于营业盈余是根据生产法的增加值推算得到的,因此生产法的GDP与分配法的GDP在数值上是一致的。

表2-5 分配法国内生产总值表

实际统计中,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就等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之和。

由于部门特点不同,目前我国实际核算中产业部门四项收入的基本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不完全一致。表2-6反映了若干主要部门的分配核算构成。

表2-6 各部门分配法增加值构成计算

续表

三、使用法(支出法)GDP核算

使用法是从最终使用角度反映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成果的价值总量。从使用者角度看,其最终使用也就是最终支出,故使用法又称支出法。

值得注意的是,常住单位当年的最终支出与常住单位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因为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中可能有一部分尚未被购买或使用,而当年支出的使用额中可能包括上年生产的产品,如果要使两者对应起来,就需要通过期初、期末的库存变化来调整;同样的道理,当年常住单位生产的最终产品中有一部分要供应给非常住单位(即出口),而当年常住单位的最终支出中可能包括非常住单位生产的产品(即进口),要使两者对应起来,就需通过进出口之间的差额来平衡。因此一定时期内用使用法或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就应该等于当年生产并供当年常住单位最终使用的最终产品(从其使用去向看分为消费与投资)+期初期末的库存差额+进出口的差额

消费、投资、出口通常被人们称为三驾马车,也就构成了使用法GDP的三个组成部分。其中消费即最终消费,主要使用对象是居民和政府;投资即资本形成总额,使用对象以企业为主,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增加;出口即供国外的最终使用,当然计算时应该扣除进口。由此可见,使用法或支出法的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公式是:

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从最终使用角度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很好反映实际需求的状况。因为最终消费反映消费需求,资本形成总额反映投资需求,净出口则反映货物和服务的贸易顺差或逆差而产生的外需。掌握该项数据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分别介绍使用法GDP的各项构成的核算。

(一)最终消费核算

最终消费是指为满足居民个人的生活需要和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常住居民和政府部门花费在货物和服务上的支出。其中常住居民对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属于居民消费,政府对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称为政府消费。

消费是再生产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社会生产目的的最终体现,消费核算直接反映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因此准确地了解消费的数量、结构与质量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整个核算的统一、协调,消费核算必须遵循以下几点基本原则:

第一,消费必须是指非生产过程所耗用的货物和服务,即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注意消费与中间消耗的区别。例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服装、手套、袜子等属于生活消费,但如果类似的产品是专门在生产劳动中穿着、使用的,则就属于中间消耗。消费与投资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例如居民购买汽车,如果车子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属于居民消费,而如果购买的汽车用来进行营运则就成了投资品;类似地,居民购买住房的支出就不是消费支出,而属于投资。

第二,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表现为货币支出,但并非所有的货币支付都是消费。例如居民交纳的党费、会费、居民送礼支出等就是转移支出,而非消费支出。

第三,消费支出的内容、范围必须与生产和收入分配核算相一致。如果生产与收入分配包括的内容,消费也应该包括。如之前提到多次的农民自产自用粮食,在生产和分配中都要计入,则消费也应该包括这部分内容。

此外,在消费核算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性的处理。例如,对于像电视机、冰箱这类耐用消费品的消费,由于其使用周期较长,理论上应该将这类消费品的价值分摊到各年,从而计算当年的消费价值,但实际处理时则一次性地将当年购买的耐用消费品计入当年度的消费支出。由此可见,消费核算的数据与实际消费的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

消费核算可以按消费者主体区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大部分。

1.居民消费

居民消费是指常住居民为了直接满足生活需要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和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消费支出。从消费主体上讲,它是常住居民在任何地方发生的消费支出,既包括在国内的支出,也包括在国外的支出,但不包括非常住居民在我国的消费支出,非常住居民在我国的消费支出被看做是出口;从消费用途上讲,它是为直接满足常住居民当期生活需要的消费支出,不包括居民购买的作为固定资产的住房。从获得货物和服务的形式上讲,居民消费既包括直接用货币购买的货物和服务,也包括通过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得到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居民自产自用的货物,还包括虚拟计算的自有住房服务、银行和保险部门的金融中介服务支出等。居民消费的估价原则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统计居民消费首先需对消费支出进行划分。在SNA中,居民消费(个人消费)有以下十类构成:食品、饮料和烟草类;服装和鞋类;住房、水、电、煤气和其他燃料;用具、家用设备和房屋的日常维修;保健;交通运输;休闲、娱乐和文化;教育;旅馆、咖啡厅和餐馆;其他货物和服务(个人护理、通信等)。中国实践中通常将居民消费分为以下八个大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娱乐文化教育服务;居住(住房服务);杂项商品与服务(我国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编制也是按此划分标准分类编制汇总的)。

在做好消费品分类的同时,统计上还需按照地域将居民消费区分为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其中农村居民消费是农村常住居民为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在货物和服务上的消费支出,农村常住居民不只是出生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而是在农村居住一年和一年以上的、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所有居民。城镇居民消费是城镇常住居民为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在货物和服务上的消费支出。城镇常住居民也不是按户籍标准来衡量的,而是指在城镇居住一年和一年以上的所有人口,包括在城里务工一年和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口。

目前,我国主要利用国家统计局城市和住户抽样调查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统计和会计资料分别计算城乡居民消费。消费支出中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娱乐文化教育服务以及住房服务等消费支出,主要利用住户调查,将核算期人均支出水平和同期的平均人口数相乘,然后汇总。而其他服务支出(包括集体福利消费、公费医疗支出、金融、保险媒介服务消费等)部分则根据劳动保障、金融、保险机构的有关财务、统计资料间接推算得到。

2.政府消费

政府消费是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发生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个人提供的个人货物和服务净支出。公共服务支出等于政府在国防费、行政管理费、事业费、社会文教费等方面的支出加上固定资产的虚拟折旧。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个人提供的个人货物和服务是指政府为居民个人承担的支出,等于政府部门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值的差额。

政府消费支出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主要指财政支出中的经常性支出。具体包含以下四个部分:财政预算内经费支出中用于公共需要的属于经常性业务支出的部分;预算外支出中属于经常性支出的部分;行政单位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虚拟折旧;未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城镇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支出。实际统计中预算内、外经常性支出的部分可以利用财政部财政决算资料中有关经费支出直接计算,虚拟折旧按设定的折旧率及推算得到的政府部门固定资产存量价值推算出来,城乡居民委员会的消费支出则可根据第三产业普查和其他有关调查中的工作人员数、工资水平和日常费用支出水平进行估算。

居民消费与政府消费的合计就是最终消费。一个国家和居民的最终消费支出和实际最终消费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从居民支出的角度进行核算,后者则从实际得到角度对消费进行统计。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由于社会福利水平、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不同,居民的最终消费支出与实际最终消费的差额是不同的。一般发达国家,社会福利水平较高的国家,其实际最终消费往往超过居民的消费支出,意味着他可以从社会中获取更多的实惠,而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居民,其实际最终消费可能与最终消费支出一致甚至更少。如果要比较不同国家的消费水平,用实际最终消费这个指标更具有典型意义。

(二)资本形成总额的核算

资本形成主要指非金融资产的投资。即经济主体为经营某项事业并期望获得经济利益,在当期内积累的非金融性经济资产。

资本形成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是以获取经济利益,增加产出为目的,资本形成具有生产性,它与用于满足最终需要的消费支出有本质的区别。第二,资本形成是当期最终产品的积累,是下期扩大再生产的基础,与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中间消耗有明显区别。第三,资本形成的核算时间,通常以购买者获得资产所有权的时间为核算的记录时间,而在核算价格上则以购买者的实际价估价。

资本形成总额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新形成的固定资产及增加的库存货物的价值。前者为固定资本形成,后者称库存增加。所以资本形成总额等于固定资本形成+存货增加。

1.固定资本形成

固定资本形成是指用于固定资产积累的最终产品价值。所谓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中可以反复和连续使用的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生产活动创造出来的,因此固定资产是生产资产[5]的主要构成部分。二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般较长,通常规定在一年以上。三是作为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通常比较大。一般要达到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固定资产的种类很多,建筑物、桥梁、机器设备、种畜等均是固定资产。计算机软件、矿物勘探价值等也是固定资产,它们属于无形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改变原有的形态,其价值转移不是一次性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而是以折旧的形式逐次转移到新产出的产品中。

核算固定资本形成价值就要从购买者入手,核算当期为形成固定资产而花费的支出额。其基本方法就是用常住单位在核算期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即固定资本形成=当年获得的现有资产和新资产-当年处置的现有资产

所谓固定资产的获得,包括购买的固定资产、通过易货交易获得的固定资产、通过实物资本转移获得的固定资产以及生产者自给性生产的固定资产。相应地,固定资产的处置就包括出售的固定资产、通过易货交易转出的固定资产、通过实物资本转移转出的固定资产及废弃的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的核算记录以固定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的时间为准,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价。

由于固定资本包含的资产种类繁多,形成过程差异大,实际核算中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对于价值量大、生产周期较长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大型船舶等),如果按项目完工,整体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则统计资本形成,就会出现核算期形成的固定资产和工程投入严重不符的情况,因此可以根据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段计算固定资产投资额。

(2)房屋、建筑物的大修理,可以改善资产的性能、延长现有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应作为固定资本形成。以此类推,如果对土地进行改良,对矿藏进行勘探,这些追加在非生产资产上的生产活动,也应该纳入固定资本形成。

(3)现有资产所有权转移过程中会发生相应的交易费用,如佣金、交易税等,在买卖双方分别记录资产处置和获得之后,这些交易费用无法通过获得减处置而抵消,因此也应该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而单独列出。

目前我国实际核算中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主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额统计资料进行计算。即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基础上,加上固定资产投资没有包括的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新产品试制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商品房销售价格减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开垦荒地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矿藏的勘探等无形固定资产价值,减去购置旧建筑物、旧设备和土地购置费的价值。上述数据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原始统计数据进行推断。

2.库存增加

库存,又叫存货,包括材料和供应品、在制品、制成品、供转售的货物、国家物资储备等。存货增加体现了当期生产(及进口)的非耐用产品与当期生产消耗和生活消费的非耐用产品之间的差额。如果当期生产(包括进口)大于当期使用,表示产品中有一部分作为库存积存下来,存货变化为正;如果当期生产(包括进口)小于当期使用,则说明当期使用了前期生产的产品,存货变化为负。这种存货的变化恰恰反映了资本积累的变化,故应该记录为资本形成。

与固定资本核算类似,存货的变动价值也是当期获得的存货价值减去当期处置的存货价值。具体而言,对于材料存货,就是当期购入的材料价值减去当期投入生产消耗的材料价值;对于产、成品存货就是当期生产的产出成果减去当期销售的产出成果之差;而储备类库存则是其购进入库与出库销售的价值差。总而言之,可以这么概括:存货的获取泛指所有当期入库的货物,包括本单位产出、外部购入;存货的处置则泛指当期出库的货物,包括出售的货物,也包括用作当期生产消耗的货物。存货变化就是当期货物入库价值和出库价值的差。所以

本期库存增加=期末库存价值-期初库存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公式是在不考虑存货价格变动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上利用会计资料核算库存价值时有一个问题,即一般企业都是按照购进价核算存货价值的,而国民核算中需要按照市场价格原则计算,理论上就需要将期末库存价值按期末时点的实际价格估算,因此,存货价值应该分解为价格变化影响和存货实物变化两部分,只有后一部分的内容才记录为存货变化。前一部分应该属于重估价核算。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让企业或其他经济单位做这样的处理显然还比较困难。因此如果直接利用会计核算的资料计算的存货增加往往会高估存货问题。因为很多时候(尤其是通货膨胀时期),存货在期末出库时的市场价格往往已经高出了期初入库时的市场价格。

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出库和入库频繁发生,许多企业的存货变动数据很难收集得到,更不容易得到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存货变动的数据,因此在许多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中,不直接计算库存变动,而是将库存变化作为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一个平衡项,即用支出法GDP扣除最终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及净出口数据后倒推而成。但这样操作显然不利于不同计算方法之间的GDP的相互检验,提高GDP数据的真实性。目前我国并没有采纳这种方法,而是直接利用可以收集到的产业部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直接计算出存货增加的数据。

(三)净出口核算

出口是指一国的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则指一国的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额减去货物和服务的进口额之差额就是净出口。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核算中都按照离岸价格计算。

目前实际核算中的净出口数据主要源自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经常项目数据。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还应该根据海关统计的资料进行检验、推算和调整。

综上所述,将最终消费加上资本形成总额再加上净出口就产生了使用法的国内生产总值。即:

  支出法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存货增加+出口-进口

使用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表式见表2-7。

表2-7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表

按照三方等价的理论,生产法的GDP与分配法、使用法计算的GDP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计算中,由于各种方法计算的数据来源不同,用支出法计算的GDP与生产法或分配法计算的GDP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用统计误差来达到核算表的平衡。为了全面反映GDP核算的方法和内容,特别设置了GDP核算总表。见表2-8。

表2-8 国内生产总值总核算表

从国际核算的经验看,西方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大多按照支出法来进行的,这是由于西方国家在其经济传统上就很重视消费和资本形成的概念,加上西方国家的法律、金融、技术制度比较成熟,个人消费和个人收入统计系统相对完善。在中国,由于核算体系是从MPS体系演化过来的,所以无论从理念上还是从技术上都偏重生产统计,加上我国目前的消费和收入统计制度尚不完善,我国的GDP主要用生产法进行核算。尽管如此,支出法GDP核算仍然是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值得重视并且应该不断完善的一种方法。

第四节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资料的应用及分析

正如前面所述,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生产核算指标,又是宏观经济运行判断的重要参考指标,在经济分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获取准确的数据信息,还要做到对数据的准确理解与应用。下面仅从几个方面来阐述GDP核算数据的应用及注意事项。

一、GDP水平及动态分析

直接利用GDP数据可以反映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尤其是生产实力。但引用中需要注意:这个指标有按生产法计算的,也有按使用法计算的,两者的数据存在差异,使用中应加以区分;另外由于GDP核算具有阶段性、特殊时期如遇经济普查、分类调整变动等原因,GDP数据会有调整,也就是说即使是官方发布的GDP数据,同一时间段的数据也会存在不同版本的问题,使用时应高度重视其可比性。另外,就计算价格而言,有现价GDP、不变价GDP计算的区别,尤其是在进行动态比较时,最好能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例如根据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我国1978年的现价GDP是3645.2亿元,2010年现价GDP达到了401512.8亿元,是1978年的110.1倍;而如果统一按2005年的价格基准计算,则1978年、2010年的值就是15279.3亿元和314602.5亿元,后者是前者的20.6倍。从中可以看出两个相对数的巨大差异。理论上剔除价格变动影响的对比更能说明实际经济增长的程度。

因此上例中我们应该分别计算按某个不变价(如2000年)核算的2003年、2002年的GDP,两者对比再减去1就是2003年较之于2002年的实际经济增长率。

不变价GDP(或称可比价GDP),实际反映了借助于价格所表述的GDP的物量值,即与基期处于同一价格水平下的GDP值。因此计算和理解经济增长率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得到不变价的GDP的问题。

目前不变价GDP计算由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加总得到。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包括两种基本方法:缩减法和外推法。缩减法又有单缩法和双缩法两种。所谓缩减法就是利用统计指数的基本原理对不同价值量进行的换算。例如我们常说的GDP缩减指数其实就是GDP价格指数,即用报告期现价GDP除以报告期不变价的GDP,可反映价格变动对GDP总值的影响,也可用来反映通货膨胀。如果将现价GDP除以GDP缩减指数就是不变价GDP,这时我们就说是用GDP缩减指数来求不变价GDP的。据此可以知道,所谓双缩法是指分别用产出价格指数和中间投入价格指数对现价总产出和中间投入进行缩减。计算出不变价的总产出和不变价的中间投入。两者之差就是不变价增加值。即:

不变价GDP=不变价总产出-不变价中间投入

     =现价总产出/产出价格指数—现价中间投入/中间投入价格指数

单缩法则是将中间投入价格变化与总产出价格变化同等看待,直接利用产出价格指数缩减档期的增加值。即:

不变价GDP=现价GDP/产出价格指数

外推法是利用物量指数计算不变价的方法。具体也有单外推法和双外推法。单外推法是指利用产出物量指数乘以基期的增加值,就得到当期的不变价增加值。而双外推法则是利用产出物量指数乘以基期的总产出得到不变价总产出;再用中间投入物量指数乘以基期的中间投入得到不变价中间投入,最后将不变价的总产出减去不变价的中间投入得到不变价的增加值。实践中根据各行业不同的特点及资料获取的程度选择不同的缩减法或外推法,甚至两种方法混合使用。有关不变价GDP核算的新方法还在不断探索中。

横向比较方面,如果利用GDP数据进行国际对比时,还需要注意货币换算和价格调整问题。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货币换算方法有汇率法和购买力评价法(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等。前者直接根据汇率来换算两国间的货币,例如将人民币的GDP折算成美元后进行比较,由于存在官方的汇率数据,这种比较方法计算简单,但由于汇率的局限,它只能从名义上反映两国的货币比值,却很难准确反映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的真实比率,因此汇率直接换算比较存在重大的缺陷。购买力评价法(PPP)[6],就是用购买力平价来换算两国货币。所谓购买力平价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单位能够买到的商品和服务相当于在其他国家购买同质商品和服务的本币数量。计算购买力平价先要对支出法GDP确定统一的详细分类,再借助于统计调查取得基本分类的基础数据,然后计算出各类别及总体的各种指数(空间性指数),最后再根据指数做相应的换算。这种基于价格调查并利用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作基础,测算出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真实比率(PPP)以取代官方汇率的方法虽然能更真实地反映国家间的差距,但是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诸如代表规格品选择、权数确定、加权方法选择等一般指数计算过程中都会碰到的不确定性问题,加上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资源不同、生活习惯、观念不同,世界各国所使用的商品在其人均总量和构成上也存在明显的差异,由此得到的购买力平价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假定性。

将GDP数据除以一国或地区的人口数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均GDP,相对于GDP总量,人均GDP更能反映生产的真实效率。但利用人均数据时,同样需要注意人口指标的口径,理想的状态是用当地的常住人口作为分母,因为常住人口才是当地经济生产的主力军。而实际计算中由于数据来源的关系,通常会采用户籍人口计算。如果采用户籍人口很容易高估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均GDP,而低估了不发达地区的人均GDP。这是由人口流动的特点决定的。

综上所述,直接利用GDP资料进行水平或动态分析时必须充分考虑价格、汇率、人口等各种因素,做出合理的评价。

以下图表显示的是与我国GDP有关的一些数据信息,仅供参考。

图2-3

图2-4

图2-5

图2-3、图2-4是我国各年份现价GDP、不变价GDP(按2005不变价计算)的变动轨迹,图2-5则是按现价计算的我国人均GDP的发展情况。

表2-9则是我国与世界部分国家GDP总量与人均GDP的对比。表2-10反映了中国部分年份经济总量的世界排序情况。显然,从经济总量看我国已稳居世界前列。2010年,中国GDP总量甚至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从人均水平看,仍处在相对落后的水平。

表2-9 2008年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均GNI数据(美元)

表2-10 中国在世界的排名位置

① 括号中数字为参评的所有国家数量。(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二、GDP结构分析

对GDP进行结构分析,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核算主体进行分类进而进行结构分析,如GDP的产业结构分析、行业结构分析、地区结构分析、部门结构分析等。其中产业结构分析尤其重要,它已经成为经济学中一项专门的研究课题。根据配第·克拉克的产业结构理论: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第二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上升,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特征呈现“三二一”递减的趋势,即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最高,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最低。中国的产业发展进程基本符合克拉克法则,几十年来,第一产业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产业比重居高不下,第三产业比重显著上升,长期来产业结构从高到低呈现“二三一”的态势,近年来又有接近“三二一”的结构特征。图2-6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次产业的变动轨迹。图2-7则是我国与世界部分国家进行比较的GDP构成情况,图中的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所占比重也即三次产业比重。可见,与国际上的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比,我国的第三产业比重还很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仍是我们产业结构优化的主要目标。

图2-6 中国历年三次产业比重

图2-7 世界部分国家GDP的三次产业构成[7]

除了产业结构分析,对GDP的行业、地区结构进行分析便于进一步了解经济发展存在的差距及问题,在此不再展开。

另一方面,可以从GDP的三种计算方法出发进行结构分析。例如,在生产法中,我们知道增加值是总产出与中间消耗的差,那么将中间消耗、增加值与总产出进行比较得到的结构相对指标就可以反映生产过程的投入与产出构成。

其中中间消耗率反映中间消耗与总产出的比重,该指标越低,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单位消耗越少,生产效率越高,反之就说明生产效率越低。如果能够结合不同的消耗类型,如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等指标,则更有利于反映生产过程的消耗结构,有利于改善生产与消耗结构、提高劳动效率。

增加值率是增加值与总产出的比较,与中间消耗率互为逆指标。提高增加值率也就意味着要降低中间消耗。在管理中,我们常常要求提高生产的附加值,或者要扩大增加值率高的产业比重,这就要求我们了解不同行业的生产特点及其增加值计算的特点。一般而言,制造业的中间投入较多,因此制造业的中间消耗相对较高,而第三产业投入的消耗较少,所以是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产业,所以改善产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高的附加值。

在分配法中,结构分析主要是指收入分配的要素结构。如我们将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等指标与增加值进行对比,计算的结构相对数可以很好地体现各个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和地位,并可进行合理性判断。其中劳动者报酬部分体现了生产中的劳动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生产税部分体现了国家强制参与生产所获得的部分,属于国家所得;折旧及盈余体现了生产过程中资本要素投入所得,属于企业或集体所得。基于分配法基础上的GDP结构分析对于体现收入分配的原则及合理性,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在最终使用环节,可以计算的结构指标包括最终消费率、资本形成率、进出口依存度等。其中:

最终消费率=最终消费/国内生产总值        

资本形成率=资本形成总额/国内生产总值      

进出口依存度=进出口总额(或净出口)/国内生产总值

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消费、投资、出口代表了GDP满足需求的不同方面。三者比例关系也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比例关系,处理得好可以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否则则会影响其长远发展,因此计算并分析这些结构指标的合理性,对宏观管理十分重要。过去几十年中有关投资、消费、出口的实证分析层出不穷,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中国的最终消费率偏低,而投资率偏高。图2-8是中国1978年以来最终消费与投资(资本形成)的构成情况。图2-9则反映了最终消费的城乡结构特征。

图2-8 中国历年最终使用构成

图2-9 中国2006—2011年最终消费支出城乡构成

表2-11显示了部分国家2009年的资本形成率和消费率的数据,明显看出中国的资本形成率偏高,消费率偏低的事实。

表2-11 世界部分国家资本形成率与消费率比较(%)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WDI数据库)

以上是就GDP核算主体及三种计算方法而引申出的结构分析,如果有更详细的核算资料,还可以对各个项目的内部结构进行分析,例如各产业内部、行业内部、地区内部的结构分析;在生产消耗、生产投入过程中的产品结构分析;收入分配中劳动要素、资本要素等的内部结构分析;最终使用中消费内部的结构、投资内部结构分析等等。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有关宏观经济分析的相关书籍及经济结构研究文献中找到更多的分析思路和方法。

三、贡献率、拉动度分析

由于GDP是多个部门生产活动的结果,又是多种最终需求的总和,因此在经济分析中我们经常会利用贡献率或拉动系数对各部门、各组成部分对GDP的作用进行分析。其中:贡献率是增量之间的对比,如果是增长速度之间的对比叫弹性系数,而拉动系数则是贡献率与增长率的乘积。例如,我们要考察某个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则:

某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该部门增加值的增加量/GDP增加量

某部门对GDP的弹性系数=该部门增加值增长率/GDP的增长率 

某部门对GDP增长的拉动度=该部门增加值的增量/GDP增量×GDP的增长速度

            =某部门对GDP的贡献率×GDP的增长率

例如2008年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是109497.4亿元,2007年第三产业增加值99179.7亿元,200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是260812.9亿元,2007年的GDP237892.8亿元(以上均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则2008年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就是45.02%,第三产业增长拉动GDP 4.34个百分点。

类似地,我们也可以计算各个组成部分的贡献率和拉动度。如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投资)、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别是多少?他们各自的发展可以拉动GDP多少个百分点。据此,可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如果把分析点落到地域主体,则同样可以对不同地区的贡献率进行分析。图2-10反映了中国历年三次产业贡献率的情况。

由于GDP有现价和不变价,故上述各个指标也有现价和不变价的区别。通常不变价的增长率更受人关注。这就要求我们有比较好的不变价核算资料。我国建国至今已经有1952、1957、1970、1980、1990、2000、2005、2010年8个不变价基期。据此我们可以利用报告期和基期两个端点的不变价数据,计算出各产业的平均贡献率,再乘以该时期的平均增长速度就可以得到一段时期内各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点数。图2-11反映了中国历年三次拉动度的情况。

图2-10 中国历年三次产业贡献率

四、其他分析

除了上述几点外,我们还可以从多个不同的角度对GDP核算资料展开分析。比较典型的分析例子有:经济增长及其因素分析:这类分析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十分常见,通常以GDP或者GDP增长率作为外生变量,通过恰当的数量模型进行模拟,找出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甚至决定因素。当然也可以将经济增长或GDP作为内生变量,讨论经济增长、生产规模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等。

图2-11 中国历年三次产业拉动度

此外GDP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它与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净值、国民储蓄等经济指标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它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与整个经济运行系统息息相关。因此任何一本教材或者读物都无法概括GDP核算应用的全部内容。

科学、理性的统计分析是建立在数据的真实性基础上的,因此对GDP核算资料进行应用分析的关键就是熟练掌握GDP核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其核算的详细内容及所有资料的来源。同时还须结合具体的时间、空间和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统计数据学以致用。

练习与思考

一、名词解释

经济生产  社会总产出  中间消耗  增加值  国内生产总值

资本形成  最终消费支出  固定资本消耗

二、思考题

1.什么是经济生产?生产核算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2.各部门总产出核算有哪些主要的方法?其特点是什么?

3.什么是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统计的意义何在?

4.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哪些?核算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和难点?

5.如何正确理解、应用GDP指标?

三、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0年的总产出按要素价格计算为1500万元;按基本价格计算为1800万元;按生产者价格计算为2000万元;按购买者价格计算为2200万元。则该企业在上报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时,应报的数字为  (  )

A.1500万元         B.1800万元

C.2000万元         D.2200万元

2.工业总产出计算采用               (  )

A.生产法          B.产品法

C.工厂法          D.收入法

3.某饮食业当期自制产品销售收入20万元;转卖品销售收入10万元,商品的购进价8万元,则饮食业的总产出是          (  )

A.20万元          B.30万元

C.22万元          D.18万元

4.理论上说,下列不属于生产核算范围的是      (  )

A.企业自制设备       B.家务劳动

C.毒品生产         D.住户自有住房服务

5.国内生产总值扣除折旧就是            (  )

A.国民生产总值       B.国民生产净值

C.国内生产净值       D.国民总收入

四、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支出不属于居民的最终消费支出      (  )

A.居民购买日用消费品    B.居民购买文化、服务的支出

C.居民支付的房租、水电费用 D.居民购买贵重的金银首饰的支出

E.交纳党费或其他会费的支出

2.国内生产总值的收入法构成内容包括        (  )

A.固定资本消耗       B.劳动者报酬

C.生产税净额        D.营业盈余

E.所得税

3.生产核算应该遵循的原则有            (  )

A.常住性原则        B.市场性原则

C.权责发生制原则      D.生产性原则

D.现金收付制原则

4.下列关于“货物”表述正确的是           (  )

A.货物是有形的产品     B.货物具有可存储性

C.货物可以运输       D.货物的生产和交换可以分离

E.货物的生产和使用同时进行

5.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            (  )

A.生产法          B.收入法

C.支出法          D.产品法

E.工厂法

五、计算分析题

1.已知当年企业部门的总产出300亿元,中间消耗120亿元,固定资产折旧30亿,劳动者报酬60亿元,支付生产税8亿元,政府的生产补贴1亿元,计算企业部门的增加值、净增加值、营业盈余。

2.某工业企业全年生产活动统计为:销售收入50万元,期初成品库存32万元,期末成品库存20万元,半成品库存期初期末存货价值没有变化,在制品价值期初16万元,期末22万元,本年度购进原材料40万元,承作来料加工收入10万元,自建厂房施工产值30万元。要求计算本年度工业总产出。

3.完成下表所缺数字,列出计算方法:

续表

4.收集中国历年GDP的有关数据,对我国经济生产的规模、水平、结构、速度以及与社会经济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

【注释】

[1]增加值和净产值(V+M)之间的区别及实践意义将在后面的内容中阐述。

[2]SNA2008对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等产出的测算有新的变化,参见附录。

[3]由于存在着行业分类标准变化及部门统计制度变动,以上各部门总产出计算仅供参考。

[4]理论上,离退休人员不在核算期从事生产活动,其报酬不应在当期核算中反映。但这样做势必会遗漏这部分内容。因此现行的处理方法是将当期支付的离退休工资计入当期的劳动者报酬中。离退休工资可以看做是离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前工作时期劳动所得的延期支付。

[5]有关生产资产的概念及分类详见第六章资产负债核算。

[6]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开始,联合国统计司、世界银行、美国宾州大学研究组吸取了多年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购买力平价计算方法。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决定采用购买力平价法逐步开展国际间生产、收入的支出总量的比较,从而揭开了国际比较项目(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Program,ICP)的序幕。

[7]资料来源: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中国、印度为2010年数据,英国法国、韩国为2009年数据,日本、美国为2007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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