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模式与创新
在政府大力推动及利率市场化等制度变革的背景下,近年来中国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正在得到更多的重视和改进,更多的银行机构将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作为转型的重要方向。一些具有先进理念和技术的银行通过产业链金融等方式切实为一些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
第一节 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现状
一、中央政策扶持
为破解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难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工信部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具体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的扶持意见、各部委的扶持政策和银监会的具体实施细则。
与小微企业相关的首部法律法规是于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幵拓、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支持。
在2009年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文公布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有效缓解小微型企业贷款难现象,并且提出应进一步丰富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种类,切实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资金运行特点,不断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服务手段创新,逐步构造多层次、多角度、满足发展需要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银监会的具体实施细则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行为,因此,银监会相关规定对小微企业银行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银监会从信贷制度建设、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信贷文化革新,以及信贷规模、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培训、信息对称等具体方面提出了监管政策要求。实施细则如下表:
表5-1 银监会相关监管政策的改革进程
二、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各大银行纷纷进行金融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
民生银行小微信贷在各家银行中做得最为出色,并将自己战略定位为“做小微企业的银行”,民生银行通过考察印尼金融银行、泰隆商业银行等运作模式,推出了“商贷通”,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
工商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的网络融资业务主要包括侧重于融资网络化的“网贷通”和侧重于电子商务新型领域的“易融通”两大类产品。
2012年5月,招商银行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纳入零售银行麾下,发行了小微企业专属银行卡——“生意一卡通”,实现了小微企业贷款的自主办理、实时交易、24小时随借随还。
交通银行特别推出“展业通”——专项信贷和结算系列金融服务产品,光大银行推出“金阳光俱乐部”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国银行提倡“信贷工厂”进行批量贷款,农业银行则力推“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
各家银行推出的上述金融信贷产品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小微企业银行融资业务刚刚起步,信息不对称始终存在、规模不经济难以改变、风险溢价高这些根本性的问题无法避免,需要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探索。
三、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缺口依旧存在
由于小微企业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特殊性,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需求具有“急、频、少”的特征,并且贷款需求集中化趋势日趋明显。融资需求的“急”,主要指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紧迫急促;融资需求的“频”,主要指小微企业银行贷款行为的频繁;融资需求的“少”,主要是指每次贷款的额度少。
银行资金供给具有资金供给主体集中化、投放节奏化、贷款长期化的特点。资金供给主体集中化是指我国银行作为资金的供给方处于垄断竞争的局面,银行的资金供给主要集中于国有四大银行和几大商业银行,资金获得的数量与这些银行的政策行为息息相关。贷款投放节奏化是指我国银行大多按照月度控制贷款规模,对企业的贷款申请和审批进行排队,当贷款申请超过当月规定的贷款额度时,将会被强制切割,自动延缓到下个月审批。贷款长期化是指我国银行热衷于追逐长期贷款,这主要是由于长期化的贷款趋于稳定,交易频率低,平均每单位的交易成本低,另外,银行长期化贷款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目前,一方面,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需求旺盛。截至2008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每年仅显性的融资需求就在8000亿元以上,但从正规的金融机构只获得不到1000亿元的资金支持,也就是说小微企业每年显性的融资缺口就达7000亿元。根据2013年巴曙松先生主持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显示,至2012年底,小微企业从银行型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额只占到对全部企业贷款总额的20%左右,这与庞大的小微企业数量和小微经济规模极不相称。
另一方面,银行资金供给比较短缺。2012年末,据人民银行最新数据统计,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1.58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8.4%,全部企业贷款的28.6%。最近,由西南财经大学等机构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2014》显示,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为46%,11.6%申请贷款被拒,42.4%的小微企业并未申请贷款。虽然银行贷款的比例有所上升,但比重还是很低。而且从报告中可看出,目前小微企业银行融资还面临着小微企业不去银行申请贷款的状况。
这种企业资金短缺和银行资金供给不足的状况是目前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最大情况。在浙江,有超过99%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某种程度上,浙江小微企业的状况往往可以看做是中国小微企业发展趋势的先行指标。在浙江,企业主会说“企业现在的情况很困难”。据浙江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人士介绍:目前经济形势不好,涉及面很广,企业赚的钱都在还出去。目前的问题是贷款有效需求不足,一是还款的多,贷款客户还掉不借了;二是结构不合理,增量主要是在银行间市场,实体经济不要贷款,银行自己玩。
浙江某公司老总这样形容他们的处境:我们原来也跟四大行都联系过贷款,但我们是小微企业,他们动辄要给你几个亿,条件是你有什么东西给我抵押,这样矛盾都来了,像我们公司,除了这个1000多万的办公楼,其他就没什么好抵押了,但其实应收账款也实实在在的存在,公司发展得也非常不错。
第二节 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难点分析
据《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小微企业的银行信贷获得情况可以从三个层次来刻画:申请可得性、信贷可及性、信贷可得性。申请可得性是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业或个人中,实际获得贷款的比例;信贷可及性是指有银行贷款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中,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比例;信贷可得性是指有银行信贷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中,能够实际获得贷款的比例。三个指标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信贷可得性=信贷可及性×申请可得性。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难点就从这三方面分析:
一、小微企业的银行信贷可得性低
根据2013年CHFS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小微企业的银行信贷可得性为46.2%,即在100家有银行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中,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有46.2家(参见下图)。这说明,小微企业银行信贷可得性较低,“融资难”的问题广泛存在。
图5-1 小微企业银行信贷可得性
小微企业银行信贷可得性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惧贷和拒贷。不管是大银行,还是城商行或者信用社,因其信息不对称、管理成本高和风险大,更愿意融资给大企业,而对小企业说不。
一、信息不对称。目前小微企业由于数量庞大,银行要了解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很难,从个体方面而言,这类经济主体由于管理较为粗放、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导致银行无法掌握其经营情况,故而产生惧贷心理。
二、管理成本高。一方面银行在取得小微企业信息的时候,相对成本要远远高于中等企业和大型企业的成本,比如授信评议、年检都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在信贷审查方面小微企业信贷面广、量大,耗时耗力,银行利润微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更愿意主动放弃这一部分市场。
三、风险相对较大。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主体中处于弱势地位,不仅由于管理能力差、信用观念淡漠等自身原因导致脆弱程度高,而且受外界经济环境和产业链等因素影响程度高,这是致使以安全性为首要经营原则的银行惧贷、惜贷的关键原因。据调查,全国有4.8%的小微企业资产小于负债。在有负债的小微企业中,超过两成已经资不抵债。大致推算,中国已经有267万个资不抵债的小微企业。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贷款坏账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地高于大额贷款,这就致使银行信贷资金涌向大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银行信贷可及性低
导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可及性较低,只有57.8%,即在100家有银行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中,只有57.8家去银行申请贷款。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这57.8家小微企业中,得到贷款的高达46.2家,即银行贷款的申请可得性为79.9%,申请可得性并不低。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是因为申请可得性低,而是因为信贷可及性低。也就是说,难在有很多小微企业不去银行申请贷款,其主要原因包括“估计不会被批准”“申请过程麻烦”和“不知道如何申请” (参见下图)。其中,有36.3%的小微业主认为“申请过程麻烦”,10.1%认为“不知道如何申请贷款”,两者均为非市场因素,反应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图5-2 小微企业需要贷款但未申请的主要原因
另外,有48.8%的小微业主因为“估计不会被批准”而不去申请。在目前的银行审批体系中,小微企业想要获取贷款,最少要经过三关:第一和贷款时点上银行的流动性有关,也就是说,要看银行究竟有无资金进行放贷;第二是小微企业能否达到审核标准,比如是否有房产抵押物等;第三是金融机构自身进行的风险评估,最终确定企业能否符合该行风控体系的要求。对此,有民营企业主表示,并非是他们不愿意申请贷款,而是申请了也不可能获批,若无房产抵押,银行很难贷款给你,小微企业花了时间和精力去申请,但银行还是不批贷,小微企业只能向民间借贷。中小企业协会会长表示,哪怕是按照基准利率上浮30%、40%,中小企业也希望从银行贷到款,但在银行批贷必经的多个环节中,中小企业早被“毙掉了”。
小微企业主不愿意去申请贷款与小微企业主的金融知识普遍不高也有关系。研究发现,申请贷款的小微业主,其金融知识水平高于估计不会被批准而未申请贷款的小微业主(参见下图)。提高小微业主的金融知识水平,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及性。
图5-3 金融知识对信贷可及性的影响(金融知识得分)
第三节 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解决方案
一、国外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经验借鉴
鉴于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固有特征和商业银行严格控制风险的稳健经营偏好,小微企业贷款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对此,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许多国家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一)美国的经验借鉴
美国为解决此难题,主要采取了三种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美国政府为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1953年,美国制定了《小企业法》和《小企业融资法》,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20世纪70和8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相继制定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等8项相关法律,90年代又出台了《小企业基本法》等至少6项法律法规。2012年1月,奥巴马政府将小企业管理局提升至内阁级别,小微企业的融资(包括银行融资)再次得到了美国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2.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机构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匮乏,早在1953年,美国联邦政府就成立了专门的小企业管理局(SBA),至今已有80家以上的分支机构。作为一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小企业管理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项扶持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和全方位的融资指导,帮助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除此之外,商业银行的空前繁荣也为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了保障。在美国的金融体系中,不仅有全球知名的跨国大银行,而且存在着数量众多的中小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成长性良好的社区投资公司、街道投资所、互助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3.设立专项基金
美国政府成立鼓励小微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专项基金,如专项科技成果的研究与开发基金、产品采购基金。这些基金帮助小微企业寻求长期发展,使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中的地位得以提升,融资的议价能力得以加强,从而抑制银企地位的不平等带来的机会主义。此外美国政府成立降低小微企业经营风险的专项基金,如特殊行业再保险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等,这些基金的设立可以有效地降低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风险成本。
(二)德国的经验借鉴
1.实行机构多头管理
在德国,并不存在专门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而是由不同职能的管理机构同时管理,共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德国联邦政府在经济部、财政部、科技部等都设有小微企业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对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优化银行融资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提供资金援助
德国中小企业银行通过欧洲复兴计划推出的创业援助项目和自有资本援助项目,帮助小微企业的自主创业者和新建企业获取类似自有资本的资金,应对小微企业自有资本缺乏的情况。德国政府主要通过贷款贴息补贴的形式对那些向小微企业贷款的中小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其幅度为2%~3%。
3.创办政策性银行
在德国,由中央政府独资或中央与各州政府合作创办的政策性银行,在改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德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德国平衡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这些政策性银行向与小微企业往来的银行提供贷款支持,然后再由担保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再贷款服务,以此来解决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配给问题。此外,政策性银行还可以通过股本投资的方式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日本的经验借鉴
1.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1953年,日本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对中、小微企业做了基本的规定,起到了纲领的作用。此后,日本政府又相继颁布了《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信贷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促进小微企业银行融资,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日本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立法中,特别重视融资中的信用问题。日本政府于1950年出台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于1953年制定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于1958年颁布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这些政策为解决贷款中的信用问题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2.建立小微企业管理系统
早在1948年,日本政府就设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厅,并在都、道、府、县设立分支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在中小企业厅的基础上,日本政府构建了全国的小微企业管理体系,它包括政策审议会、现代化审议会等审议机关和遍及全国的小微企业管理网络等。这些管理机构和情报网络不仅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法律咨询,而且可以搜集小微企业信息,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
3.完善融资担保机制
日本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主要采取由信用担保协会提供担保服务、信用保险公库提供再担保服务、政府提供财政拨款和实时监控的模式。全国性担保协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地方性的信用担保协会主要由地方政府和民间力量联合组建。这些信用担保协会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种类的贷款担保,为保持经营的稳定性,信用担保协会通常会进一步与信用保险公库签订保险合约。
二、国内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解决方案
(一)小微企业自身的对策
1.完善现代化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其市场竞争力的大小和最终的生死存亡,而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也始终是我国小微企业的“软肋”。所以,我国小微企业必须突破家族式管理的局面,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模式,提高决策水平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构建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外部形势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2.加强财务制度的建设,增加财务信息透明度
小微企业应规范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定期公布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使企业的财务信息清晰明朗,便于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查阅认证。加强财务代理制度的推广,以便完善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与银行进行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状况的沟通,使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能够轻易获得关于企业经营状况的各种信息,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环境与前景有足够的信心。
3.维护自身的形象,加强信用观念
小微企业应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小微企业的信用不仅包括企业偿债能力和偿债情况,而且还包括企业的产品质量、品牌、市场前景管理理念以及营销方式等方面。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在竞争中不断提升经营理念、扩大营销网络,从而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只有经营稳定、产品有市场、有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水平较高、经营团队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银行才愿意提供贷款。
(二)银行层面的创新
银行与小微企业在经营状况、项目质量和还款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另外,小微企业交易数量小,交易频繁决定了其交易的规模不经济,小微企业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抵押物资产专用性强导致了小微企业贷款溢价高,这些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因素可以通过银行的金融创新获得较大程度地改善。
1.整合贷款业务流程
银行要创新小微企业贷款的经营模式,优化微贷的业务流程。建立合理的小微企业信贷评价机制和高效简洁的业务流程,实行合理的贷款审批机制,设计专业的贷款定价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通过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和运行机制,提高贷款效率的同时,控制贷款风险。一是要设立独立的小微企业贷款经营体系。建立独立的小微企业贷款营业部,配备专业人员,实行小微企业贷款的独立核算和分类管理制度。二是要进行合理的信用评估。客户信用评估及贷款条件的确定可以借鉴包商银行及浙江泰隆银行等微贷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客户的“软信息”,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并灵活制定贷款条件。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贷款审批机制。首先,可以通过开发贷款软件等实现贷款审批的自动化、批量化。其次,要设定差别贷款审批机制,根据贷款人的风险和信用等级分别计算差别费率,对于违约风险较小的小微企业信贷主体,实行较低的贷款费率,较简洁的贷款程序,防范逆向选择的产生。
2.完善“大数定律”风险定价机制
(1)“大数定律”风险定价的理论基础
“大数定律”,又称“大数法则”,是指条件不变时,随机事件在大量重复试验中几乎会呈现必然的规律,即随机事件的平均结果往往具有稳定性。“辛钦大数定律”给出了寻求随机变量序列平均结果E(X)的近似方法。设{Xn}为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变量序列,若存在,则对于任意ξ>0,
我国的小微企业数目众多,借款和贷款行为相近,在做好分类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大数定律”进行风险定价。当然,这需要满足“大数定律”的条件:①资产池中的小微企业银行融资行为要相互独立,风险相关性较弱。②单个小微企业的违约行为对小微企业贷款样本总体风险的影响很小,可以忽略。③银行资产池中的小微企业贷款样本量要足够大,而且越大越符合要求。
(2)“大数定律”风险定价机制的优势
根据“大数定律”,由相似小微企业组成的大型群体的平均行为比小微企业单个个体的随机行为更容易预测。因此,基于“大数定律”的风险定价模式要比传统的定价模式更加科学有效。传统的贷款定价模型对风险成本率的计算依赖于银行对每个小微企业的风险评级和债项评级,需要准确估计每笔贷款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然而,小微企业经营不确定性高,风险参数难以准确把握,即使可以精确估计,也需要很高的研发和人工成本。
运用“大数定律”进行风险定价,小微企业的个体风险能够得到有效对冲,因此,用归类后的小微企业资产组合的预期损失率代替单笔贷款的预期损失率,可以避免贷款风险参数的反复估算,而且定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在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实践中,民生银行最先提出了基于“大数定律”和“价格覆盖风险”两项原则进行风险定价的思路。民生银行的具体做法是运用聚类法,见下图,将经营方式、风险特征高度相似的企业归成一类。
图5-4 聚类法分层
(三)政府方面的改革
要改变我国的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相比国外更加困难的局面,就必须改善融资的交易环境,改革金融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
1.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
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改善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交易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建立健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让小微企业的扶持策略做到有法可依,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种资讯服务,引导小微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融资,并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第三,央行将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予以单列出来,对与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保函、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产品实行单独管理。
第四,发挥政策性银行、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重要作用,构建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在担保体系构建中,政府要起“信用锚”的作用,通过注资、再担保等方式推动贷款担保公司的发展。
第五,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从道义上讲,银行应当扶持小微企业,在放贷额度和利率优惠上给予大力倾斜。但从资本运营的角度看,银行是商业性机构,银行贷款给小微企业会形成高风险与高收益的不对称,产生银行运营风险和小微企业需求的矛盾。解决矛盾既要顾及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又要考虑银行的商业利益,这个落差应该通过政府的补偿来填平。为此,政府首先要出台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再贷款利率政策,通过货币政策来补偿;其次,要进一步细化财政补贴项目并提高补贴标准,通过财政政策补偿;另外,要以企业为本,改进信贷监管方式,如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率等,通过监管优惠进行管理补偿。
2.合理有效的创新
(1)创新产品和服务。由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特殊性,银行必须提供满足这种特殊性的产品和服务,加强新型融资模式、信贷产品、服务手段和担保方式的研究和开发。依托现有信贷产品,合理使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保理等方便快捷的产品,梳理产业链条,涵盖产、购、销三大环节,提供简单易行的金融服务方案。通过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产品,设计涵盖贷款、贸易融资、债券、信托、现金管理等多元化产品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同时,根据小微企业成熟度和风险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支持方式。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管理良好、财务规范、效益可观的小微企业,优先支持,简化信贷流程,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对于生产经营特色鲜明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提供与之匹配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凸显个性化金融支持。
(2)创新担保方式。小微企业风险程度一般高于大企业,银行对其开展业务多有顾忌,往往会提出较高的担保要求。当前,我国政府正致力于构建完善的担保体系,来解决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可以由专业担保公司来提供担保,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应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和深度,对担保机构提供金融支持,反过来担保机构又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形成良性链式关系。同时,银行深化创新担保方式,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的灵活运用和创新,改善小微企业担保方式难以满足要求的困境。
3.打破银行垄断
金融垄断使银行可以通过减少资金供给,获取超额利润。当前,只有放宽市场准入,打破金融垄断,构建县域基层金融组织系统,大力发展政策性银行、民营中小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办银行,才能有效地增加银行资金供给,抑制银行在贷款中的机会主义,从而促进小微企业银行融资健康发展。在顺序上,稳妥起见可以先办类或准中小银行,待条件成熟时再转为银行。此外,打破金融垄断,形成银行之间有效的竞争机制,可以推动银行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有效降低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交易成本,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了对新兴战略行业的扶持力度,更加重视推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这些领域更多的是小微企业,并拥有强大的成长潜力,涉及大量的客户群体,交叉于多个行业,贯彻在庞大的产业链。若想真正做到有效支持小微企业,需要银行做出深层次的制度和流程改革,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
【本章小结】
本章在了解小微企业银行融资的现状和分析小微企业银行融资困难的局面后,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国情,提出了解决其融资困难的具体方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调动全社会、各部门、各机构以及个体的资源,共同努力、协调,才能最终解决小微企业金融供需缺口。从小微企业自身来说,应该完善现代化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财务制度的建设,增加财务信息透明度;维护自身的形象,加强信用观念。从银行层面的金融创新,银行应该整合贷款业务流程,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的定价机制。从政府层面来说,应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进行合理有效的创新,打破银行垄断。只有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破解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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