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量税的情况下,三部门产品市场均衡模型就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三部门经济中,决定人们消费支出的收入是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是人们的税后收入加上政府的转移支付。即:
Yd=Y-T+TR
Yd代表可支配收入,T代表固定的税收额,TR代表政府的转移支付,它与政府购买支出相类似,也是外生变量。于是,消费函数可以写成:
C=a+bYd=a+b(Y-T+TR)
这样,完整的宏观模型就可写为:
Y=AD AD=C+I+G C=a+b(Y-T+TR)
I=I0 G=G0 Y=AD=C+I+G
Y=a+b(Y-T+TR)+I0+G0
(1-b)Y=a-bT+bTR+I0+G0
运用总需求—总供给方法和投资—储蓄相等方法都可以确定均衡国民收入水平。如图3-14所示,上半图反映总需求—总供给法。当投资支出为I0 ,政府购买支出为G0 时,均衡国民收入为Y0。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政府购买支出增加到G1,会使均衡国民收入增加到Y1。
图3-14 三部门经济中均衡国民收入的决定
在政府起作用的三部门经济中,国民收入从总支出角度看,包括消费、投资和政府购买,而从总收入角度看,则包括消费、储蓄和税收,这里的税收,是指总税收减去政府转移支付后所得的净纳税额。因此,加入政府部门后的均衡收入应是计划的消费、投资和政府购买之总和,同计划的消费、储蓄和净税收之总和相等的收入,即:
AD=C+I+G AS=C+S+T
当AD=AS时,宏观均衡条件为:
S+T=I+G
这是三部门经济中宏观均衡条件。
两种分析方法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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