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
一、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条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功能和内容的变化
(一)审批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作用
·审批的依据
·申请贷款的依据
·初步设计的依据
审批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功能表现为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依据,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依据,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投资方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审批制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比较全面,不仅包括市场前景、财务评价、资金来源、产品和技术方案等内在情况,还包括环境、能源、资源、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外部影响。
(二)核准制或备案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作用
·投资决策的依据
·申请贷款的依据
·初步设计的依据
核准制和备案制条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作用是投资方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依据,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不再具有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功能。
核准制与备案制下,投资项目仍然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市场前景、财务评价、资金来源、产品和技术方案等。而环境、能源、资源、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外部影响可不再论述。具体见表5-2。
表5-2 核准制、审批制和备案制条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功能
二、核准制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1.目的不同
核准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作用是投资决策的依据,向银行贷款的依据,初步设计的依据。
项目申请报告的目的是获得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报告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主要功能是为企业获得政府部门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是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依据。
2.角度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从政府角度、宏观角度、外部性角度论证,包括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微观企业角度论证,主要是市场、技术、工程、融资、财务等方面。
3.内容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研究发展规划布局、资源利用、能源节约、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安全、防止垄断、经济和社会影响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研究市场前景、工程技术设备方案、投资估算、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
4.时序不同
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一般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企业董事会通过以后,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政府行政许可。两者不排斥,也不重复。
5.法律效力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具有政府行政的强制力,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内部决策,遵循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和受法人治理结构的约束。
以上区别见表5-3。
表5-3 核准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
三、核准制下的“项目申请报告”
核准制下,政府主要关注投资项目的外部性。项目外部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给外部社会带来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包括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正的外部性:如促进就业、产业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等。负的外部性: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能源消耗、社会不良影响等。
(一)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展规划布局、征地移民、资源利用、能源节约、生态环境、经济安全、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而不必再论证市场前景、财务评价、资金来源、产品和技术方案等。
(二)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程序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应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向国务院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三)项目核准的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核准制下,实行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必要性
实行核准制以后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业主方对核准制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只要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就不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了,对于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深度认识不清。另一方面,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存在混乱现象,一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缺乏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咨询公司评估时,工程咨询机构的评估内容和对象存在分歧。
国家发改委规定:2007年9月1日起,报政府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按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上报,否则不予采用。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框架强调内容上的深度和框架的规范性。项目申请报告应该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附: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结构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项目申请报告要保证内容上的深度和框架的规范性,否则政府部门不予接受。
四、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仍实行审批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比较广泛,既要从投资主体角度分析投资是否可行,还要从社会视角分析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求如下。
能满足决策的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决策的依据,包括投资主体(业主)是否投资的决策和银行是否贷款给该项目的决策。所以,要求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
能满足初步设计和订货的需要:工程方案、技术方案和设备方案是初步设计和设备采购的依据。工程技术参数要能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主要设备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要能满足订货的要求。
能满足框定投资额的需要:投资估算是后续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基础。投资估算尽可能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估算的误差不得超过投资总额的10%。投资估算采取分项详细估算法。
能满足筹集资金的需要:融资方案要能满足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里所需资金的要求。
附:审批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
1.项目建设理由与条件
2.市场分析及预测
3.场址条件与场址选择
4.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
5.工程、技术、设备方案
6.总图运输方案
7.环境保护方案
8.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设施方案
9.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0.资源利用分析
11.节能分析
12.环境生态影响分析
13.投资估算
14.融资方案
15.财务分析
16.经济分析
17.经济影响评价
18.社会评价
19.不确定性分析
20.风险分析
21.综合评价及结论和建议
五、报批或报核项目的招标内容的核准
1.招标内容的核准职责分工原则
按照职责分工,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谁负责对项目招标内容进行核准。
2.核准招标内容的项目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或者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
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企业投资项目,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者初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具体包括能源项目、交通运输项目等。
3.招标内容的审查
招标内容的审查包括:
(1)招标范围的审查。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是全部招标还是部分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查。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委托招标还是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告书面材料。
(3)招标方式的审查。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给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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