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处理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风险控制;另一类是财务处理。风险控制是用来避免、消除或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机会,限制已发生的损失继续扩大的一切措施,重点在于改变引发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风险财务处理方法往往是在实施控制风险措施后,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作出的财务安排,重点是将消除和减少风险的成本平均分摊在一定时期内,以便减少因随机性的巨大损失发生而引起财务上的剧烈波动,通过财务处理可以把风险成本降低到最低程度。这两种风险处理技术中,各自包含了具体方法,如图1-1所示。风险控制和风险财务处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必须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灵活运用。
(1)风险控制处理技术
风险控制处理技术是指避免、消除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风险控制处理方法包括风险避免、损失控制和控制型非保险转移三种,其中损失控制又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
1)风险避免
风险避免是以放弃或拒绝承担风险作为控制方法,从而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避免风险是风险处理最彻底的方法,可以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完全、彻底地消除某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图1-1 风险处理技术构成图
2)损失控制
风险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缩小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的各种控制技术和方法。依照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两种方法。
风险损失预防是指风险事故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项因素所采取的具体措施。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达到降低风险频率、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的目的。如在长途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尤其是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轮胎、传动系,一旦发现故障隐患,及时修理,可保证降低长途行车中由于车辆本身而产生事故的可能性。损失预防与风险避免的区别在于,损失预防不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只是减少发生频次,而风险避免则使损失发生的概率为零。
风险损失抑制是指风险事故发生时或风险事故发生后,采取各种防止损失范围或损失程度扩大的措施。如汽车中设置被动安全装置如安全气囊、防翻车加强杆、柔性内饰等,其目的是控制事故发生时损失扩大。抑制通常在损失可能性高并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采用,这是处理风险的有效方法。
3)控制型非保险转移
控制型非保险转移是指借助于合同,将风险损失的法律责任转移给非保险业的个人或群体。如某单位租用办公车辆,由车辆出租人开车,将本单位车辆事故的风险转移给车辆出租人。在控制型非保险风险转移过程中,风险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但是,风险本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只是间接地达到了降低风险损失的概率、减少损失程度的目的,同时风险转移并不等于不承担风险成本,因为风险转移本身也会产生成本费用支出。
(2)财务型风险处理方法
财务型风险处理方法是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便对风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财务型风险处理方法包括风险自留和财务型非保险型风险转移和保险型风险转移三种。
1)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风险承担不借助其他力量,完全由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处理风险的最普通的方法,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可以是有计划的,也可以是无计划的。
所谓被动的风险自留,或非计划的风险自留,是指风险当事人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对于风险的存在性或严重性认识不足,没有对风险进行处理,而最终由自己来承担风险损失。
主动的风险自留,或称为计划风险自留,是指风险当事人或经济单位在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处理方式进行比较,权衡利弊,决定将风险留置内部,即由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全部或部分。主动风险自留是一种有周密计划、有充分准备的风险处理方法。
2)财务型非保险型风险转移
财务型非保险型风险转移是指风险当事人,利用经济合同把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一种风险处理方法。前述的控制型风险转移主要强调损失法律责任的转移,而财务型风险转移主要依赖合同条款的约束力,通过寻求外来资金补偿风险损失来实现风险转移的目的。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将经营风险转移给多数股东来承担。
3)保险型风险转移
保险型风险转移是指缴纳保险费给保险承担机构,把自己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转嫁给保险机构承担的风险处理方法。保险机构接受大量风险面临者的投保,为实际发生损失的少数风险遭受者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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