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对于提供劳务收入,首先应区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是否能够可靠估计,并分别确认。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计量
1.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条件
要可靠估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需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从提供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此时,企业应及时调整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是指企业因履行劳务合同可从客户那里获得的劳务款。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企业才能确认收入。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判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即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通常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并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估计的成本进行修订。
2.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时,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劳务收入总额或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或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确认。用公式表示如下: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
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
费用
(二)提供劳务的结果不能够可靠计量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时,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和不能得到补偿,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核算设置的账户
“劳务成本”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该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贷方登记结转已完成劳务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本账户应按提供劳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的结构如图8-12所示。
图8-12 “劳务成本”账户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处理
[例8-14]某咨询企业于2009年7月1日与客户签订一项咨询合同。合同规定,咨询期为2年,咨询费为2 400 000元,客户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项目开始时支付,第二次在项目中期支付,第三次在项目结束时支付。估计总成本为1 600 000元(假定均为咨询人员工资),其中,2009年发生成本380 000元,2010年发生成本800 000元,2011年发生成本420 000元。假定成本估计十分准确,咨询费也能可靠收回,该企业按照时间比例确定该项劳务的完成程度。会计分录为:
(1)2009年实际发生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38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380 000
(2)2009年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 000
贷:预收账款800 000
(3)2009年12月31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时:
劳务的完成程度=6个月÷24个月=25%
应确认的收入=2 400 000×25%-0=600 000(元)
应确认的费用=1 600 000×25%-0=400 000(元)
借:预收账款6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 000
贷:劳务成本400 000
(4)2010年实际发生成本时:借:劳务成本8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800 000
(5)2010年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 000
贷:预收账款800 000
(6)2010年12月31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时:
劳务的完成程度=18个月÷24个月=75%
应确认的收入=2 400 000×75%-600 000=1 200 000(元)
应确认的费用=1 600 000×75%-400 000=800 000(元)
借:预收账款1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2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000
贷:劳务成本800 000
(7)2011年实际发生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42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20 000
(8)2011年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 000
贷:预收账款800 000
(9)2011年7月1日完工时,确认剩余收入和费用时:
借:预收账款6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 000
贷:劳务成本400 000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计量的会计处理
[例8-15]甲公司于2009年12月20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新招收的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6个月,2010年1月1日起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120 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0年4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010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了第一笔培训费。至2010年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50 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的薪酬)。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发生经营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尚难确定。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0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预付的第一笔培训费时:
借:银行存款40 000
贷:预收账款40 000
(2)实际发生培训支出时:
借:劳务成本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 000
(3)2010年4月1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时:
借:预收账款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000
贷:劳务成本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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