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到期的国库券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现金流转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现金充足,可以随时购入所需的资产,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偿还所欠债务等,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否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都非常关注企业现金流转的情况。现金流量表主要提供企业有关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方面的信息,以便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
现金流量表将现金流量划分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并按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分项列示,反映了企业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原因。现金流量表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将现金流量表同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合起来,可以计算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现金获利能力、现金股利比率等财务指标,以此评价企业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通过现金流量表有助于报表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分项、分类反映了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现金的来源和用途,从而评价企业产生现金的能力,并了解企业是如何使用这些现金的。通过逐项分析可以预测企业未来获取现金或支付现金的能力。
(三)现金流量表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收益的质量
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了解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进行比较,通过计算企业会计收益(净利润)与营业现金净流量的比例关系来分析、评价企业收益的质量。
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与结构
(一)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各类企业经营活动范围因其行业特点不同而各有差异。
对于制造企业来说,在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下列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收到的税费返还;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支付的各项税费;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这里的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在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下列项目: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投资支付的现金;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益价(股本益价)以及利润(股利)分配;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利息支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在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下列项目: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特殊项目现金流量的分类
特殊项目是指日常活动之外,不经常发生的项目,如捐赠、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对于这些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类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等相关类别中单独设项反映。例如,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于灾害损失和保险赔偿,若能够确定属于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损失,则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否则,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除此之外,现金流量表的内容还包括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以及一些补充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现金流量不包括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及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企业用存款购买将于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等。
(二)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现金流量表由表头、正表和补充资料三部分构成。
表头包括:报表名称、报表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和金额单位等。
正表包括六项内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补充资料又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的情况。
正表与补充资料的关系是:正表中的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中的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当核对相符;正表中的第五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和补充资料中的第三项存在勾稽关系,金额应当一致;正表中的数字是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的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其计算依据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两者应核对相符。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有两种:直接法和间接法。
1.直接法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直接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它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状况。
2.间接法
间接法是以本期净利润为基础,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有利于对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对比分析,评价企业收益的质量。
按照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采用直接法,也可以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必须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信息,调整的项目主要有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投资损益、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等。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如表12-11所示。
表12-11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续表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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