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科目汇总表的基本方法
科目汇总表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是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或通用的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账户归类,定期汇总计算每一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将发生额填入科目汇总表的相应栏目内,借以反映全部账户的借、贷方发生额。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时,只需将该表中汇总起来的各科目本期借、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分次或月末一次记入相应总分类账的借方或贷方即可。科目汇总表的一般格式如表10-1所示。
表10-1 科目汇总表
2.科目汇总表的编制举例
【例10-1】某企业2010年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其记账凭证上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以上凭证的会计科目中涉及了很多的会计科目,在编制科目汇总表前,可以先编制“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并据以登记科目汇总表。“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以及本例的汇总情况见表10-2。
表10-2 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
根据以上汇总结果编制“科目汇总表”,见表10-3。
表10-3 科目汇总表
应当注意的是,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和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都可以简化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但它们的填制方法不同,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科目汇总表是定期汇总计算每一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不考虑账户的对应关系,全部账户的借方、贷方发生额可以汇总在一张表内。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时,只需要将科目汇总表中有关各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分次或月末一次记入相应总分类账的借方或贷方即可。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各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也不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但是它能起到试算平衡的作用。汇总记账凭证是定期以每一账户的贷方(或借方),分别按与其对应的借方(或贷方)账户汇总发生额,在汇总记账凭证上能清晰地反映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但是它不能进行试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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