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权益性证券投资中除去已归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后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来源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
长期股权投资形成后,根据投资方的投资额占被投资方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以及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可分为控制性投资、共同控制性投资、重大影响性投资以及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性投资四种类型。
(一)控制性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判断股权投资是否对被投资企业形成实质性控制,通常考虑以下情况:
(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2)投资企业虽然只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投资企业是否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
①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公司25%的表决权资本。A公司与C公司达成协议,C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A公司代表。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根据协议,B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A公司派出。总经理有权负责B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际控制了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因而也就实质上控制了B公司。
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投资企业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这种情况是指,投资企业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股权投资形成对被投资企业实质性控制,被投资企业称为投资方的子公司。
(二)共同控制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我国《投资》准则所指的共同控制,仅指共同控制实体,不包括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财产等。共同控制实体,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的实体,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三)重大影响性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并可对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此外,虽然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由于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政策的制定,从而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由于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人员有权力并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依赖投资企业的重大交易或技术支持。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对方的技术支持或原料供给等,从而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四)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性投资
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性投资,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投资情形。具体表现为:
(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股份,同时不存在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例如,A企业拥有B企业15%的表决权股份,同时也无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则表明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属于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性投资。
(2)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的表决权股份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例如,A企业和B企业共同投资建立C企业,双方出资比例为25%和75%。假设A企业除了拥有C企业25%的表决权外,无其他任何施加重大影响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表明B企业已经控制了C企业,一般认为A企业对C企业的投资属于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资产项目,因此,应按照历史成本原则来确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如果是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方如果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就是购买方所发生的合并成本,合并成本视下列情况加以确定: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3)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有可能发生并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所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人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5)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类型的认定是确定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重要依据。通常,若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若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或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性投资,则应采用成本法。但若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性投资,则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为了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发生、投资额的增减变动、投资收回以及投资损益,会计处理上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等账户。
“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用于反映企业以购买股票方式或其他股权投资方式而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投资变动和投资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记入该账户的借方,收回投资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但在投资期间内,该账户的具体登记方法不仅取决于实际投资额的变化,还取决于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投资收益”账户用于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贷方登记取得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投资,以成本入账后投资账户的成本金额不受被投资企业权益变动的影响。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通常仅反映投资的初始成本,只有在投资发生重大持久性不可逆转的贬值时,才对“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作减值处理,并确认投资损失。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方在会计上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要点如下:
(1)投资发生时,按实际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入账后,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2)在股权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如果不宣布分配现金股利,无论其盈利与否,投资方均不作任何会计处理。
(3)当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股利大于投资后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方需要进行特殊的会计处理。即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其享有的累计净利润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若长期投资所购股票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投资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为准确反映当期损益,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以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来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9-19】A公司2010年1月4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5000万股普通股的4%,每股售价7元,共计价款1400万元,另外支付税金及手续费119000元。A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 14119000
贷:银行存款 14119000
2010年B公司的净利润为50000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5000000元,即每股股利为0.3元,A公司应收股利金额为600000元(15000000×4%)。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60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0
当A公司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收股利 600000
2011年B公司亏损20000000元,当年没有宣布发放现金股利,A公司不作任何会计处理。2012年B公司盈利4000000元,并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2000000元,A公司收到股利880000元(22000000×4%)。此外,有关的一些计算如下:
A公司投资后从B公司取得的累积股利为:600000+880000=1480000(元) A公司投资以后在B公司累积净收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为:
(50000000-20000000+4000000)×4%=1360000(元)
A公司2012年收到的股利中应冲减投资成本为:1480000-1360000=120000(元)
A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880000-120000=760000(元)
则A公司2012年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88000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 760000
长期股权投资——B 120000
A公司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880000
贷:应收股利 880000
表9-3 成本法——A、B公司收益、股利、投资账户变动汇总单位:元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后续计量将根据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进行相应调整的方法。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无论是因为盈亏引起的变动,还是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动,投资企业都要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金额,调整的目的在于完整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权益。
在权益法下,投资损益不是实际收到的股利,而是被投资企业当期损益中投资方所拥有的份额。即投资方应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②属于被投资企业当年发生的净亏损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③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的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视为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利益的返还,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由此可见,投资方在期末按照投资比例和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之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初始投资成本;二是根据对方损益而调整的数额。为了将两者加以区分,在“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下需要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明细账。对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作为“应收股利”入账,同时减少“损益调整”明细账的账面价值。对被投资企业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例9-20】C公司2010年1月5日购买D公司6000万股普通股的30%,每股买价为1.2元,共计价款216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C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其在D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一致。假定D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360万元,宣告支付现金股利120万元。C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C公司购买D公司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1600000
贷:银行存款 21600000
(2)D公司报告净利润360万元时:
C公司应享有的权益份额为:3600000×30%=108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80000
贷:投资收益 1080000
(3)D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
C公司应分得的股利为:1200000×30%=36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6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60000
(4)C公司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360000
贷:应收股利 360000
【例9-21】沿用【例9-20】中的资料,假定D公司2010年度发生亏损900000元,则C公司应分担的数额为:900000×30%=270000(元)。C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投资收益 27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70000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应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而变动。这些变动中除上述盈亏变动外,还包括以下情况:
(1)因被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接受捐赠资产等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2)因被投资企业外币资本折算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这些权益项目变动的调整遵循同一个原则:即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下设“其他权益变动”明细账反映,同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例9-22】假定B企业对C企业的投资占C企业股本总额的60%。2010年8月1日,C企业接受捐赠设备一台,价值160000元。C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按照规定,接受捐赠实物的企业应按接受捐赠的实物价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项目,则C企业接受捐赠设备而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数额中应属于B企业的份额为:160000×(1-25%)×60%=72000(元)。B企业应作如下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72000
贷:资本公积 72000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处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有明显的减值迹象,则企业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处置而收回,则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如果该项投资已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同时注销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部分处置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并按相应比例注销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例9-23】A公司2010年1月4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5000万股普通股的4%,即200万股,每股买价7元。另外支付税金及手续费119000元,总成本为14119000元。2012年6月,B公司因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影响股票市价持续下降,A公司对该项股票投资提取了800万元的减值准备。2002年12月,A公司将其中的150万股以每股3.8元的价格出售。
本例中的有关数据计算如下:
收回的价款:1500000×3.8=5700000(元)
应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14119000×150/200=10589250(元)
应冲减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8000000×150/200=6000000(元)
应冲减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10589250-6000000=4589250(元)
投资收益:5700000-4589250=1110750(元)
A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1)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 8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股票 8000000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57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股票 6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589250
投资收益 1110750
投资通常是许多企业的重要资产项目,根据投资的不同目的和类型采取不同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目的是提供更为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章提示:
1.企业投资包括的内容较多,包括金融资产,也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本章介绍关于企业投资会计处理的一般方法;特殊的交易和业务,如对子公司投资、合营、联营、特定合约的金融资产等将在中级或高级会计中学习。
2.对子公司投资,存在实质性控制的母公司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从经营成果来说,采用权益法和合并报表结果相同。所以日常会计处理用成本法或权益法,合并报表结果都一样。我国对实质性控制的子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应关系更清晰。
3.对于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投资,折价或溢价一般不另设账户记录,以总成本计入投资账户,也可以另设折价或溢价账户单独记录,如本章例题解析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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