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编制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是依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基本等式设计的,其具体结构又分为报告式和账户式两种,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账户式结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数据的主要来源是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账户期末余额。
一、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资产负债表由表头和主体两部分构成。表头部分包括报表的名称、编制单位的名称、报表的编制时间以及金额单位等。主体部分即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主要内容的部分。主体部分的结构,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基本等式为基础,因各类项目的排列方式不同而不同,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主要有账户式和报告式两种。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主体部分采用的是账户式结构。
账户式结构的资产负债表主体部分分为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类项目,右方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其平衡原理是“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这一会计基本等式。一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如表2-1所示。
表2-1 资产负债表
续表
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项目的排列依据是资产的流动性,排列顺序由大到小,先“流动资产”,后“非流动资产”;在“流动资产”中,先流动性最强的“货币资金”,后“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等以此类推;“非流动资产”亦是如此。负债类项目的排列依据是负债的流动性,排列也依照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方法与资产类项目类似。所有者权益类项目,是按照项目在企业的永久程度排列的,“实收资本”在先,依次是“资本公积”等,排列顺序由高到低。
为了提高资产负债表的效用,资产负债表中采用了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表中各项目不仅列示期末数,而且列示出年初数,相当于两年期的资产负债表,报表使用者利用期末数与年初数的比较,可以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预测企业经营发展的趋势。
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金额栏分为“期末余额”和“年初余额”两栏。其中,“年初余额”栏各项目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的金额填列,如果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名称、内容有变化,则应根据规定对上一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内容、金额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填入当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栏。“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可分为以下五种。
1.直接根据总账余额填列
直接根据总账余额填列,即直接将总账中的余额填列进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例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实收资本”等项目,应当采用直接填列的方法,直接根据相关账户的余额填列。
2.根据若干总账余额计算填列
根据若干总账余额计算填列,即为集中反映某类会计信息,将分散在若干账户中的数据加总后填列在资产负债表的一个项目中,例如,“货币资金”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余额合计填列。
3.根据账户余额内容分析填列
根据账户余额内容分析填列,即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对相关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账户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符合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的部分分离出来单独报告。例如,“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就需要根据“长期借款”等账户的余额内容分析填列,将“长期借款”账户余额中将要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剔除后的金额填列在“长期借款”项目中,而将一年内将要到期的部分汇同其他长期负债中将要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4.根据总账所属明细账的余额方向分析填列
根据总账所属明细账的余额方向分析填列,即为了更准确地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具有双重性质内容的总账内容进行分析,根据所属明细账的余额方向确定具体内容的性质,并分别填列。例如,“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总账的明细账户余额方向分析填列,将其中具有贷方余额的明细账余额加计起来填列在“应付账款”项目中,而将其中具有借方余额的明细账余额加计起来填列在“预付账款”项目中。
5.根据有关资产账户及其减值账户余额抵销后的净额填列
根据有关资产账户及其减值账户余额抵销后的净额填列,即为了更谨慎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账户均按照相关资产账户抵减其准备账户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例如,“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抵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二)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内容及填列
1.资产类项目的内容及填列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状态的经营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处于货币状态的资金数额,该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期末余额的合计金额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公允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的准备后的差额填列。
(4)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账户分析填列,将其中期末为借方余额的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加总起来,再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的准备,按照相减后的差额填列。
(5)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的款项。“预付账款”项目应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账户分析填列,将其中期末为借方余额的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加总起来,再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的准备,按照相减后的差额填列。
(6)应收股利。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的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7)应收利息。应收利息,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收回的利息,但不包括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应收取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包括在“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中。该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8)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及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或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的准备后的差额填列。
(9)存货。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耗用的材料、物资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存货”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等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与“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在计算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时,如果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应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如果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还应减去“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余额。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是指非流动资产中将要在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各非流动资产账户的内容分析填列,将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单独填列在该项目中。如“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中将要在一年以内到期收回的部分,应从“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中扣除,填列在本项目中。
(11)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流动资产的其他资产。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①贷款和应收款项;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公允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收回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的期末余额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余额的差额填列。
(14)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是指因融资租赁而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采用递延方式、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账户期末余额与“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准备的差额填列。
(15)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②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④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期末余额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16)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7)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18)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19)工程物资。工程物资是指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20)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1)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农业企业为生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22)油气资产。油气资产是指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所拥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以及相关设施。“油气资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油气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2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其期末净额,该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24)开发支出。开发支出,是指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该项目应根据“研发费用”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25)商誉。商誉,是指企业合并过程中,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该项目根据“商誉”账户余额减去“商誉减值准备”账户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26)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采用债务法核算时,时间性差异的预计纳税影响作为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期末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8)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资产。例如,公益性生物资产等。
2.负债类项目
(1)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金额,该项目直接根据短期借款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2)交易性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企业所承担的以交易为目的的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其期末公允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3)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其期末尚未偿付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4)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其期末尚未支付的余额,该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账户分析填列,将其中期末为贷方余额的明细账的贷方余额加总,按照加总后的合计金额填列。
(5)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该项负债需要用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或者劳务偿付。“预收账款”项目应反映其期末尚未偿付的预收账款的余额,该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应收账款”账户分析填列,将其中期末为贷方余额的明细账的贷方余额加总,按照加总后的合计金额填列。
(6)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以及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期末企业应付未付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7)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等的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和费用。“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交纳的税费(或企业期末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该项目根据应交税费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当账户为贷方余额时,直接按照其贷方余额填列;如果为借方余额,则以负数金额填列。
(8)应付利息。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利息,该项目根据“应付利息”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9)应付股利。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项目根据应付股利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0)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指企业的非流动负债中将要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其期末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将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合计于该项目中。
(12)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流动负债的其他负债。
(13)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剔除其中将要在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
(14)应付债券。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券。“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的摊余成本,该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账户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剔除其中将要在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
(15)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剔除其中将要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16)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门或者特定用途的款项。“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金额,该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7)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是指企业由于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担保等而确认的很可能产生的负债。“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已确认但尚未支付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8)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采用债务法核算时,时间性差异的预计纳税影响作为未来应付税款的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期末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9)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是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但性质又属于非流动负债的其他负债。
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类项目
(1)实收资本(或股本)。实收资本是指是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或股东所缴付的注册资本,股份制企业称之为股本。“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实际收到的资本或股本的总额,该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的所有权归属投资者,但又不构成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资产。“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3)库存股。库存股是指企业收购、转让或者注销的本公司的股份。“库存股”项目反映其期末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库存股”账户的余额直接填列。
(4)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的积累。“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5)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尚未设定用途、将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其期末余额,该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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