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概念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和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应向其他单位收取的暂借款项等。
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以核算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及收回情况。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例4.12 有关企业向本企业暂借款项100 000元,借款利率为10%。借出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企业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计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企业 10 000
贷:财务费用 10 000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例4.13 某企业会计部门对行政部门建立了5 000元备用金定额,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拨付备用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在备用金不够周转时,备用金经管人员持办公用品等报销凭证合计4 000元,到会计部门报销。报销和补足备用金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4 000
贷:库存现金 4 000
三、其他应收款减值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其他应收款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其他应收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其他应收款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其他应收款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四、其他应收款的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则要求:(1)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2)详细披露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结构(格式如表4-4所示)。(3)详细披露企业对每一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4)详细披露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债务人的情况,以及期末余额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欠款金额合计数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表4-4 其他应收款
五、其他应收款的分析和管理
其他应收款属于应收项目,其与应收账款的区别在于其他应收款主要是非经营性事项形成的。商品、产品和劳务的交易形成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例如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其他企业的暂借款项等。
非经营事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风险较高,主要是在于超经济性关系的存在会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判断。更为严重的是,其他应收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会挤压经营资金的空间,甚至对企业经营造成致命的伤害,所以,其他应收款也被称为插在企业身上的“吸血管”,资金可能会通过该科目被源源不断地从企业内部抽出,转移到其他利益主体身上。
在对其他应收款的分析中,重点是账龄分析和对象分析。年代久远的其他应收款风险高企,这往往表明企业在与债务人的谈判中处于劣势,或者表明企业根本就不具备债权管理的能力。对象分析使分析者能够深入了解企业其他应收款的风险,例如,如果关联方大量占用企业的资金,则其他应收款的回收风险极高。此外,从资产与负债钩稽的角度看,大量其他应收款的存在或增加,意味着企业要为这部分资产融资,如果这种融资是有息负债,则企业还需要付出较多的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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