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又称财务状况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其构成情况的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来编制的,主要从两个方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静态指标:一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规模及其分布情况;二是反映企业在这一特定日期的资本来源及其结构。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映企业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及其分布情况。
(2)反映企业的资本结构。
(3)反映企业的变现能力、财务实力和财务弹性。
资产负债表的主体格式一般有账户式、报告式和财务状况式三种,我国企业一般采用的是账户式,其基本格式如表8-1所示。[2]
表8-1 资产负债表基本格式
续表
资产负债表在使用中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都涉及人为估计、判断的因素,难以做到绝对客观真实。
(2)资产负债表所使用的会计程序方法具有很大的选择性,不同企业有不同的选择,导致报表信息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往往不具有可比性。
(3)有时对不同的资产项目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使得报表上得出的合计数失去了可比的基础而变得难以理解,影响了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4)有些无法或难以用货币可靠计量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完全被遗漏或被忽略,但是此类信息对关心企业状况的人均具有决策价值。
(5)物价的变动可能使得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的资产和负债严重偏离现实,从而可能造成以下一些后果:使历史成本大大低于现行的重置成本而使资产的实际价值得不到反映,并可能出现虚盈实亏的情况;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发生的亏损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益发生的盈亏都不能作出报告;过去的费用与当期收入相配比,发生基础不一致的情况等。
(6)资产负债表有助于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但并不能直接披露偿债能力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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