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润表的编制
按照我国企业利润表的格式内容,其编制方法如下:
1.“上期金额”的填列
报表中的“上期金额”栏根据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中的“本期金额”栏所填列的数据填列。如果上年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期金额”栏内。
2.“本期金额”的填列
报表各项目主要根据各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注意事项为: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应根据“营业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应根据“营业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费”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如果企业发生勘探费用的,应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之间,增设“勘探费用”项目反映。
(5)“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净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减号)填列。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减号)填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售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列入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应当单独列示。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应当根据每股收益准则的规定计算的金额填列。
例题同前,编制利润表,如表12-6所示。
表12-6 利润表
注:亏损或损失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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