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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记忆”概述

时间:2023-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记忆”提出的背景之二,是“世界记忆工程”和“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在中国的推进和实施。“世界记忆工程”要保护的文化遗产主要是档案文献遗产。
“城市记忆”概述_城市记忆与档案

第一章 “城市记忆”概述

开展“城市记忆”档案文献资源整合研究,首先要对“城市记忆”的概念进行界定和释义。

一、“城市记忆”的提出

“城市记忆”提出的背景之一,是中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大规模建设和改造对城市历史文化造成的损失。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加速进程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中国城镇的面貌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变,而城市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却面临着沉重的压力。数据显示,1978到2003年,中国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从13个增加到49个,50万至100万人的大城市从27个增加到78个。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将达到125个左右。[1]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在以平均每年几亿平方米的面积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2]大量古迹遗存、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在城市改造更新中遭到前所未有的建设性破坏。“城市空间的异化以及人与物固有关系的突变,已经使城市人群再难体验到位于城市精神家园中的认同感与归属感。”[3]“许多文化名城,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至今已难得找到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了。我们的城市,正以远离多样性、差异性和历史文化特色的方式失去记忆。”[4]“我们的后代将找不到城市的根脉,找不到自我的历史与文化的凭籍。当他们知道这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我们亲手把一个个沉甸甸、深厚的城市生命,变成亮闪闪的失忆者,一定会斥骂我们这一代人的无知与愚蠢。”[5]在此背景下,新闻界、文化界、建筑界、档案图书界有关人士以高度的文化觉醒、文化自觉、文化责任,提出了“城市记忆”这一概念并对保护“城市记忆”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城市记忆”提出的背景之二,是“世界记忆工程”和“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在中国的推进和实施。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它的目的是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宪章中规定的保护和保管世界文化遗产的任务,促进文化遗产利用的民主化,提高人们对文献遗产的重要性和保管的必要性的认识。“世界记忆工程”要保护的文化遗产主要是档案文献遗产。因为这部分文化遗产,最容易遭到破坏。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世界档案文献遗产已经遭到破坏或消失。“世界记忆工程”是“世界遗产目录”项目的延续。“世界遗产目录”项目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发起的,它关注的是自然和人工环境中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如具有历史、美学、考古、科学或人类学研究价值的建筑物或遗址。而“世界记忆工程”关注的则是文献遗产,具体讲就是手稿、图书馆和档案馆保存的任何介质的珍贵文件以及口述历史的记录等。“世界记忆工程”通过鼓励建立地区级和国家级委员会来开展活动。除评选、收录、编制《世界记忆名录》以外,“世界记忆工程”还鼓励建立地区和国家名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就是中国的国家级名录。1996年,由国家档案局牵头组织成立了“世界记忆工程”中国委员会,开始对珍贵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进行调查,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制订出《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总计划》(讨论稿),确定、保护、管理和利用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的系列计划和措施。2001年5月10日至11日,为推动“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工作的全面开展,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了“世界记忆工程”暨“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申报工作座谈会,由此,“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2001年11月,国家档案局组织成立了由季羡林先生任名誉主任,由在京知名的档案、古籍、史学专家组成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2002年3月8日,国家档案局组织召开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审会,评定通过48件组档案文献第一批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02年起申报评定工作定期举行。“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还从各地申报入选的材料中,选择推荐申报《世界记忆名录》。与此同时,部分省市也开展了省市级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评定工作。“世界记忆工程”和“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在中国的推进和实施,唤起了社会对珍贵档案文献的关注和重视,并把对档案文献的保护提高到延续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地区“记忆”的层面上来认识。21世纪初,不少城市相继开展了以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特别是城市档案文献为目的的“城市记忆工程”,使这种认识进而在实践层面上得以体现。

二、“城市记忆”的研究

“城市记忆”这一概念目前尚未形成比较统一、明确、固定的表达和界定。虽然,“城市记忆”这一概念近年来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不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有关实践活动和学术研究也不时涉及、论及这一概念,但不同领域的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所赋予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尽相同的,他们是从一定的视角、一定的层面、一定的语境来对“城市记忆”这一现象进行考察、认识和把握的。

(一)国内“城市记忆”研究概况

新闻界、文化界主要是从文化层面上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考察和解读。陈宇飞在人民日报《大地》2002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城市的记忆》的文章,认为“城市外在形态的‘记忆性’具有更鲜明的文化命题实质与实在性意义。从理论上讲,最好的城市应该是属于‘生长型’,而不是‘拼装型’的。生长型城市的发展方式要求它与所处环境完好衔接,也一定在形式上有所继承和发展。建筑学界习惯使用的‘文脉’概念,大致就涵盖了这一价值指向……城市的形态可能会在某些时段中变化较快,但必然有稳定的内在的文化力量,在始终决定着城市的形态,保持文化记忆的延续性,增加城市与生活其间的人们的亲合度,使外在形式不致在历史与现实之间、中国民族特色与世界其他民族的特色之间衔接得过于突兀乖张,以至整体形象缺乏‘文化之手’的整合力,张扬零乱,而从根本上破坏并阻滞了城市的正常生长”。李舫在2003年11月5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不要让城市失去记忆》,认为“城市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一个民族赓续绵延的记忆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保存城市的记忆,保护历史的延续性,保留人类文明发展的脉络,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城市的记忆无疑是一种复杂的组成。地形地貌、森林水力、河流山脉、居住形态、建筑遗址、公共场所、文化气质、民族情调……这些是形成一个国家和民族认同性、构成城市记忆的有力物证。”冯骥才在2004年1月19日的《新民周刊》上发表《城市也要有记忆》,认为“城市和人一样,也有记忆,因为它有完整的生命历史。从胚胎、童年、兴旺的青年到成熟的今天——这个丰富、多磨而独特的过程全都默默地记忆在它巨大的城市肌体里。一代代人创造了它之后纷纷离去,却把记忆留在了城市中。承载这些记忆的既有物质的遗产,也有口头非物质的遗产。城市的最大的物质性的遗产是一座座建筑物,还有成片的历史街区、遗址、老街、老字号、名人故居等。地名也是一种遗产。它们纵向地记忆着城市的史脉与传衍,横向地展示着它宽广而深厚的阅历,并在这纵横之间交织出每个城市独有的个性与身份”。“自从人类进入现代化社会,便对自己的城市产生一种理性的记忆的要求,开始觉悟到要保护这些历史人文的记忆载体。应该说到了20世纪50年代著名的《威尼斯宪章》一出来,人们对城市的保护就非常自觉了。保护它,决不仅仅因为是一种旅游资源或是什么‘风貌景观’,更是要见证自己城市生命由来与独自的历程,留住它的丰富性,使地域气质与人文情感可触与可感。当然,这些都是从精神和文化层面上来认识的。于是,文化保护便成了现代城市建设中最紧迫和最前卫的课题之一。记忆和遗产在高速发展的当今世界上变得愈来愈重要。其实遗产就为了记忆。”“应该说,城市本身没有自觉的记忆。这种理性的记忆,实际上是人赋予它的。为此,自觉的记忆是现代人类的文明要求与文明行为,而破坏记忆则仍是滞留在一种原始的非理性的惯性中。”2005年10月28日~30日,第八届香港、上海、台北、深圳四城市文化交流会议在深圳召开。会议以“城市记忆”为主题,围绕“城市历史文物古迹现状及保护政策反思”、“城市记忆与城市空间”、“城市记忆与城市书写”、“传统文化的现代生产与历史文化记忆”等问题展开探讨。[6]舒乙在2006年第8期《瞭望》上发表《让城市记忆留下来流下去》,认为“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正常的城市,各个时期的建筑都应该有,各种年龄段的建筑都应该有”。

建筑界则主要以城市规划、建筑保护的视角来论及“城市记忆”的问题。2003年10月23日,“城市的记忆”主题高层研讨会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举行。来自城市规划、文化艺术、建筑界、房地产界代表就“城市的记忆”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理论与创作委员会主任布正伟认为城市的记忆是由城市环境及其形态的方方面面所组成的,包括城市的地理环境、矿产资源、风景资源、人文环境、城市公共场所、建筑文物,建筑遗址、城市的轴线、城市文化线、城市干道交汇点、城市的总体风貌、公共建筑、城市的构筑物、城市纪念碑、环境雕塑等。他认为“城市记忆为什么会消失?城市面貌越来越趋同,差异性的消失就是城市记忆的消失,这种现象是全球性的,究其原因,都是由于城市记忆构成元素受到损坏乃至毁灭后而产生的综合性后遗症所致”。中国建筑学会高级建筑师顾孟潮认为“城市记忆是指城市建筑历史依存的环境和信息,城市记忆是城市建筑的丰富宝库,它是以城市建筑为特点的”。[7]2007年,王澍在该年第20期《瞭望》上发表题为《保卫我们的城市传统》的文章,认为“中国具有世界上很多国家难以相比的悠久的城建史,中国城市的记忆丰富绚丽、散落在角角落落,至今还俯拾皆是,其传统营造工艺历经千年依然具有生命力,这是当前的城市化进程中最需要珍惜、挖掘和发扬的地方”。

而档案、图书界大多是以保护城市建设中的文化遗产,特别是文献遗产为目的,论及“城市记忆”的问题。张忠凤在《兰台世界》2006年第11期发表《城市记忆建设中的档案信息资源整合研究》,认为“城市记忆是对城市历史、文化的形象表达,包含两方面因素:一是可见的有形环境,如地形地貌、森林、水力、公共建筑、住宅等。二是城市无形的文脉,特指那些没有具体物质形态,在历史上、文化艺术上有一定价值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民间风俗、特色文化、历史传统、人文精神的总和”。钱智勇在2006年第6期《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上发表《基于社会协作系统的城市记忆资源整合研究》,认为“城市记忆是一个城市形成、变化和演进的轨迹和印痕,是由一系列代表不同时期的历史文献资源、建筑、街道和文物古迹等历史坐标点串成的,是一个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和生生不息的象征”。2007年11月19日~20日,《中国档案》杂志社和上海市档案局联合在上海举办“档案与城市记忆”论坛,14个城市的档案部门领导和专家与会。会议认为,用“记忆”来诠释档案具有三个现实意义:一是可以增强社会建立档案的自觉意识;二是可以增强公众保护档案的历史责任感;三是有助于档案部门拓宽档案收集工作视野。

尽管当前“城市记忆”的概念运用比较广泛,但真正从理论上对这一概念进行阐释的论文较为少见,《城市记忆研究》是其中的一篇。该文从城市的空间形态、功能、环境的意义三个层面对城市记忆的概念进行了梳理,认为“城市记忆即是人们对城市空间环境的意义及其形成过程的整体性历史认识。其中,‘形成过程’的表述概括了影响城市形态、功能等诸方面对城市环境意义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及动态演变状况”。论文认为“城市记忆是个很广泛的概念,在不同的地域范围、既定的时间段内,由于历史文化、社会制度、政治经济以及自然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人们对城市空间环境产生不同的城市记忆,因而它表达了人与环境的综合关系,这也正是我们认识城市记忆概念的出发点”。[8]

由上所述,目前人们对“城市记忆”这一概念的理解,比较偏重城市空间环境这一要素。“作为人对环境的一种知觉体验,城市记忆同样应该是建立在对城市空间环境的意义认识基础之上的,由于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如果某一城市空间环境对人来说不具有意义,那么也就没有记忆的必要了。”“城市记忆凝固于城市空间环境,反映在人们的记忆之中,是人对城市空间环境意义的认识;同时,由于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不断地对城市空间环境进行能动的改造,因而,城市记忆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的这种能够对城市记忆产生影响的改造活动,使得城市记忆的形成既不能脱离以往人们对环境意义的认识,又不断加进新的内容。这些新的内容如果脱离以往人们对环境意义的认识,往往使得城市记忆发生记忆的‘错位’,甚至‘失忆’。记忆的‘错位’意味着城市记忆中新的内容脱离了城市空间环境意义在历史发展中所一贯所坚持的原则,‘失忆’则意味着这些新的内容完全脱离环境意义演变的连续性,从而使得城市记忆不能与以往环境的意义保持血脉联系。”[9]

(二)国外对“城市记忆”的表述

“城市记忆”在英语中被称为“Urban Memory”,有时也被称为“The Memory of the City”即“城市的记忆”,而不是像我们国内有些研究者认为的“City Memory”(国内有关“城市记忆”的硕博学位论文,英文标题大多使用“City Memory”)。从有关资料显示,国外许多城市对“城市记忆”也十分关注,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开展了探讨,取得了一定成果。

由马克·克鲁森(Mark Crinson)编写的《城市记忆——现代城市的历史与健忘》(Urban Memory:History and Amnesia in the Modern City)一书,收录了9篇文章,对“城市记忆”这一概念给予很大关注。文章以不同视角,通过艺术、文化、建筑和人类意识(Human Consciousness)来研究全世界的当代城市空间,从社会学、建筑学、艺术史、心理分析、文化评论理论等多角度分析了尚处于萌芽状态的现代城市的“城市记忆”。书中包含了丰富的插图、照片、地图和翻拍的艺术品,运用了关键的、创造性的方法深入研究“城市记忆”理论,并思考如何将这些成果运用到现代主义和后工业时代的城市环境建设中。该书关注的一个焦点区域是后工业时代的曼彻斯特。

由纽约的教育家丽贝卡·克鲁福特(Rebecca Krucoff)和作家艾因·戈登(Ain Gordon)发起的“城市记忆”项目(The Urban Memory Project)[10],主旨是让年轻人通过分析和记录周边环境来认识自然风景的改变。每个学生都把自己当作历史学家,他们通过自己的观察和发现,提出问题并尝试寻找答案。例如,这些改变对于我们自身和我们居住的世界有什么启示?这些改变将如何影响我们的未来?我们需要影响这些变化吗?等等。学生们使用了摄影和口述实录技术来记录他们认为很快就将消失的风景,并在社区展览了有关这个项目的图片、文字、采访的片断和录像。在2007—2008学年,丽贝卡和戈登将更多的布鲁克林地区的学校吸引到“城市记忆”项目中,并将参与学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纽约市。另外,有个欧洲的“城市记忆”项目[11],打算重新启动伙伴城市的“城市记忆”,通过重构这些城市特殊的或有参考价值的历史时刻的文化氛围,促进这些城市的文化传统的传承。该项目将从整个欧洲的利益出发,制定跨学科的城市文化比较研究。重点将是综合性的分析,即不仅包涵具有文学价值的丰碑和城市遗址,而且包含其框架内的大的文化、历史和城市环境。该项目将通过派驻制度,鼓励许多年轻作家和研究人员研究伙伴城市的城市文化。他们的专业兴趣将涵盖各个领域,从作为研究基础的文学史到艺术史和理论、音乐、历史、文化、城市中政治精英的生活、文学书信、短篇小说和散文、旅行杂志、论文集、回忆录等。所有这些文件来源包括合作的伙伴城市中存在的可移动的和固定的遗产。该项目的主要主题是研究、发现、恢复遗址和纪念碑的普遍文化遗产价值和特殊文学价值,挖掘产生城市传说和能代表城市特性的空间场所。项目的主要成果将是恢复和保存具有城市文化要素的集体记忆以及留有这些记忆的城市空间。参与项目的青年作家和研究人员将力求突出和开发相关文件资源,包括照片、音像档案等。这些材料保存于博物馆、图书馆。通过建立地区和国家间的伙伴关系网络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这个网络中包括当地社区、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以及有兴趣的人士。“城市记忆”项目的执行将构成建立小型多媒体中心的基础,这些中心将聚焦城市遗产问题,免费向有兴趣的人士或专业人士开放。这些中心将提供“城市记忆”文化遗产的信息,并为中心所在城市未来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所有这些多媒体中心最终将形成由项目合作伙伴创造的“欧洲网络”,并将免费向支持和资助青年作家和研究人员的相关机构开放。

由美国国家艺术基金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出资建立“城市的记忆”网站(www.City of Memory.com),是以纽约空间地理地图为框架的、记述个人有关纽约的故事和记忆的在线地图社区。访问者无需注册、无需付费,只需点击首页上方的“添加故事”键即可上传任何有关纽约的历史和个人的故事,有助于描述纽约总体历史的,关于人物、事件、街道、广场等的故事最适合上传到该站点。所有被上传的故事都可以被看到,不适宜或者不文明的内容将被删除。上传的文件可以是mpg、wmv、avi等格式的视频,可以是jpg格式的图像,也可以是mp3格式的音频。同一个故事中最多可以包括一段视频、一段音频,以及数量不限的图像,用户可以同时上传图像和音频,或者视频和音频。访问者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浏览已经上传的故事:一是在网站首页的地图上找到故事发生的地点,通过放大地图,找到所要寻找的故事;二是在搜索框里输入故事的标题进行搜索。该网站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草根性”,即没有所谓的“权威”,任何人都可以上传自己认为应该保存的“纽约记忆”,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是耄耋老人的“口述实录”,可以是有悠久历史的蛋糕店的介绍,可以是纽约地铁里的一段影像,也可以是著名建筑的拟人化自述。

由上所述,就目前了解的资料来看,国外一些研究机构和研究者对“城市记忆”概念的理解,虽然同样偏重于空间环境这一要素,但并不局限于这一要素上;对“城市记忆”项目的实施,注重保护文化遗产,注重资源整合共享,注重公众参与。

三、“城市记忆”的界定

对“城市记忆”这一概念过于狭义的界定,特别是偏重城市空间环境的要素,而忽视文献资源的要素;偏重物质文化形成的历史记录,而忽视非物质文化形成的历史记录,都是有失偏颇的,是不利于全面完整地保护和传承城市的“记忆”的。

对“城市记忆”的界定,必然要涉及“城市”与“记忆”这两个概念。

“城市”一词在《不列颠百科全书》中释义为“一个相对永久性的、高度组织起来的人口集中的地方,比城镇和村庄规模大,也更为重要”。有关学者对城市的释义为“城市是人类社会基本的聚落形态之一,是与乡村相对而言的。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多功能综合体,不仅是一种经济的组织形式,也是一种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地域的组织形式”。[12]“记忆”一词在中国古籍中并不连用,而是各有所指。据《辞海》释义,“记”的含义有思念、不忘;记录、记载;记载事物的书籍或文章,如《史记》、《醉翁亭记》。“忆”的含义有思念,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上有加餐食,下有长相忆”;回忆,庾信《奉和永丰殿下言志》诗:”还思建邺水,终忆武昌鱼”;记住,《梁书·昭明太子统传》:“读书数行并下,过目皆忆。”而在现代心理学上,“记忆”已成为可以运用自然科学方法通过实验手段进行量化分析的实证概念,如《不列颠百科全书》对“记忆”释义为“是人脑对过去经验的保持和提取过程”。从现代信息加工的观点来看,记忆就是信息的输入、编码、储存和提取。保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时间推移,保持的内容会发生数量和质量的变化,从而体现了人脑对识记材料的主动加工。

无论是从词源学、逻辑学,还是从心理学意义上进行分析,“城市”和“记忆”似乎并无明确的关联。城市与乡村相对,记忆则是个人意识世界的纯粹自然生理基础。但是从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意义上进行考察,从城市发展史意义上进行研究,两者的关联是甚为密切的,是一种互为依存、互为推动的关系。

从城市社会学等视角进行考察,“城市,决不是一种与人类无关的外在物,也不只是住宅区的组合;相反,城市本身包含了人性的真正特征,它是人类的一种通泛表现形式。城市是一个有机体,它是生态、经济和文化三种基本过程的综合产物,是文明人类的自然生息地。”[13]“城市的基本功能体现了人的本性和人的需要。城市大体有六项基本功能,其中包括养育功能、教育功能、生产功能、娱乐功能、记忆功能、管理功能。”[14]美国著名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在他的巨著《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中论及了城市的记忆功能,他指出,城市通过它的纪念性建筑、文字记载、有秩序的风俗和交往联系,扩大了所有人类活动的范围,并使这些活动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城市通过它的许多储存设施(建筑物、保管库、档案、纪念性建筑、石碑、书籍),能够把它复杂的文化一代一代地往下传。因为它不但集中了传递和扩大这一遗产所需的物质手段,而且也集中了人的智慧和力量。这一点一直是城市给我们的最大的贡献。[15]尽管刘易斯并没有使用“记忆”这一概念,但却颇为精到地阐明了“城市”与“记忆”之间的关系。城市的文化,或者说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通过“许多储存设施”得以传承,城市由此得以发展;而这种传承离不开城市的人和物质环境。城市自身不可能“记忆”,“城市记忆”是城市中的人们“对(城市)过去经验的保持和提取过程”。而城市过去的“经验现象”,有“纪念性建筑、文字记载、有秩序的风俗和交往联系”,等等。

由上所述,是不是可以把“城市记忆”的概念界定为:“城市记忆”是城市形成、变迁和发展中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是人们对这些历史记录以信息的方式加以编码、储存和提取过程的总称。

四、“城市记忆”的特性

(一)“城市记忆”表现为城市形成、变迁和发展中的历史记录

“城市记忆”,也可以说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记忆。美国史学家康尼尔·李德认为:“历史是指记录下来的或未记录下来的对人类往昔经验的记忆。”[16]哈布瓦奇认为,历史记忆是我们只通过历史记录获得的记忆。[17]刘易思认为“城市是一部具体的、真实的人类文化的记录簿”。[18]冯骥才认为“本土文化遗产就是一方水土的人的独特精神的历史记录”。[19]这里的历史记录应该是广义上的记录,而不是狭义上的,仅指用文字和图像等记录工具直接将人类社会活动的信息记录在特定的载体(如纸张、胶片、磁盘、光盘等)上的记录。广义的历史记录并不局限在对语言、图像符号的应用上,而是扩大到体现城市“经验现象”的各种符号的应用上。广义的历史记录与广义的“文本”概念是同义的。狭义“文本”的概念是指被书写固定了的话语,即用话语的线性符号形式代替了话语的声音振动形式。近代以来的解释学家对“文本”概念外延的诠释不断进行扩展。“诠释学的文本概念的发展是一个由神圣降为凡俗、由单一走向多样、由精神产品波及精神的客观化物、由外在于人的存在深入人的存在本身的过程。依照这样的逻辑,我们其实可以说,人的世界就是一个种类繁多的文本世界,人的活动就是解读文本、创造文本的过程。”[20]由此而言,“城市记忆”的“历史记录”或是“文本”的种类是繁多的,应该包括自然界物质形成的历史记录,比如年轮;包括城市中的物质文化形成的历史记录,比如建筑,建筑群“总是在以水泥、砖石和沥青的形式代表着物质化的历史时代。空间、高楼大厦和城市,都具有毫无疑问的和不言而喻的性质。恰恰是它们的这种性质,让人们很少注意到它们作为无意图地表达着历史的媒体而具有的功能和强大的效果”。[21]同时,还应该包括非物质文化形成的历史记录。与物质文化的传承方式和形态不同,非物质文化并非记录在物质材料上,并通过物质材料来表现、传播和传承,而是通过口传心授和文化表现形式等动态的方式,来表现和传承技能、技术和知识,这种口传心授和文化表现形式也可以说是活态的历史记录。

(二)只有对城市形成、变迁和发展中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才能进入“城市记忆”

城市建设、城市中人的活动都会留下印记和痕迹,留下历史记录,但对城市发展而言,并非都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有的要记忆,有的会遗忘。并非所有的历史记录都能进入“城市记忆”,只有成为城市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的历史记录,才是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才能成为“城市记忆”。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指出:“我们一般认为记忆是属于个体官能。不过,有些思想家一致认为,存在着这样一种东西,它叫做集体记忆或者社会记忆。”[22]在法国学者哈布瓦赫看来,集体记忆是一群人对于过去的记忆。不同的社会群体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集体记忆,因为集体记忆本身就需要有着共同时间与空间界限的一群人的支撑。因此“城市记忆”应该是城市人们的集体记忆。如果不能形成集体记忆,人们就不能共享过去的经验,城市就难以发展。那么,这种对城市发展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城市的集体记忆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认为集中体现在城市的各种遗产上,有自然遗产,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现代对“遗产”这一概念的理解,已超越了“从父母那里继承的财产”的本义,扩展到“某个人类团体从祖先继承的重要的公共财产”。(见《弗拉马里翁法语词典》1999年版)关于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现代含义,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已作了明确的、经典的界定。自然遗产是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自然面貌、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文化遗产是从历史、艺术、科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1978年在瑞典召开的第三届产业纪念物保护国际会议上,成立了有关产业遗产保护的国际性组织国际产业遗产保护联合会。近代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建设的工厂、仓库、生产性用房及其附属的办公、居住、服务等功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列入了产业遗产保护的对象。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它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列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括的范围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关注具有世界意义的文献遗产的保护,包括手稿、文件、口述历史记录等。当然,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界定的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历史记录毕竟是极其少的,但每个城市都会产生具有对城市管理、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自然遗产、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以及文献遗产等。这些具有城市集体记忆价值、具有城市遗产意义、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是一个城市“城市记忆”的构成。

(三)“城市记忆”体现了人对城市历史记录信息进行编码、储存和提取的过程

人是城市活动的主体,城市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都是人的主体能力外在的、物化的表现。城市自身不会“记忆”,“城市记忆”的塑造、维持和开发需要城市活动的主体人的力量。“城市记忆”的建构等过程,体现了城市市民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智慧。“城市记忆”表现为社会性建构的过程和结果,而不是机械地对“城市记忆”历史记录信息进行编码、储存和提取。“城市记忆”总体过程与心理学研究的记忆过程三阶段大致相同,但在每个阶段发生机制上却有很大区别。心理学研究的记忆是作为个人的纯粹神经生理基础,几乎没有考虑社会因素的作用,编码、储存和提取是自然而然自动发生的。而“城市记忆”的每个阶段都充分体现了城市活动主体的强烈干预和自觉控制。城市的各种“历史记录”,要依靠城市活动的主体去建立;城市的各种“历史记录”,只有通过城市活动的主体的“解码”,才能对城市的发展产生相应的作用。

(四)“城市记忆”在时间推移中始终处于动态的过程

城市始终处于变动中,城市人的活动始终处于进行中,“城市记忆”历史记录信息的编码、储存和提取过程也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哈布瓦赫指出,社会思想的本质是一种集体记忆,其中存在两种力的相互作用,一种是指向过去的传统观念,另一种是由现实出发的理性活动。“只要每一个人物、每一个历史事实渗透进入了这种记忆,就会被转移成一种教义、一种观念,或一种符号,并获得一种意义,成为社会观念系统中的一个要素。这就是为什么传统与现在的观念能够共存的原因。”[23]由此可见,“城市记忆”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一方面可以由过去保存和激发,另一方面在现实中经历着自觉或不自觉的转化过程。每个时代都有权利和义务将反映当代社会生活与时代精神的信息有机结合进历史的物质遗存中去。如果城市的演变被不存在任何改变或革新的保存所代替,那么城市形态持续变化以及城市历史层级化沉淀的生命过程也就终止和结束了。[24]“城市记忆”具有重构性。如果把“城市记忆”中的“城市”一词作为形容词,“记忆”作为名词,“城市”作为“记忆”的定语,那么,“城市记忆”就是“城市的记忆”,在时态上是一种“过去完成式”,显示过去的、已经完成的“城市记忆”;如果把“城市记忆”中的“记忆”一词作为动词、作为“城市”的谓语,那么,“城市记忆”在时态上就是一种“现在进行时”,显示“城市”正在进行“记忆”。过去的“记忆”为当下的活动提供参考,当下的活动不断成为过去的“记忆”。人们对城市建设和改造的活动,使“城市记忆”的形成既不能脱离以往的历史记录和认识,又不断加进新的内容。如果这些新的内容脱离了以往形成的历史记录和人们的认识,不能与以往的历史记录和人们的认识保持血脉联系,失却了原有的记忆元素,就会使“城市记忆”发生记忆的“错位”甚至“失忆”。[25]

【注释】

[1]刘 琼 吕绍刚:《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聚焦“城市病”》,人民日报2007年6月12日。

[2]李 舫:《不要让城市失去记忆》,人民日报2003年11月5日。

[3]朱 蓉:《集体记忆的城市——城市形态构建的时间观与价值取向》,《华中建筑》2006年第1期。

[4]唐 军:《城市记忆——城市规划中传统与现代的思考》,《工程建设与档案》2005年第十九卷第3期。

[5]冯骥才:《文化遗产日的意义》,《上海文学》2007年第2期。

[6]见深圳新闻网。

[7]见中国建筑艺术网。

[8]于 波:《城市记忆研究》,见《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9]于 波:《城市记忆研究》,见《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10]http://blog.theurbanmemoryproject.org.

[11]http://cultura2007.min-cultura.p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423&Itemid=111.

[12]孙志刚:《城市功能论》,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版,第1页。

[13](美)帕克等著,宋俊岭等译:《城市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城市研究文集》,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

[14]纪晓岚:《论城市的基本功能》,《现代城市研究》2004年第9期。

[15]同上。

[16]张文杰等编著:《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44页。

[17]郑广怀:《社会记忆理论和研究述评》,社会学视野网2007年4月23日。

[18]纪晓岚:《论城市的基本功能》,《现代城市研究》2004年第9期。

[19]俞亮鑫:《作家冯骥才全心全意做文化遗产守望者》,《新民晚报》2007年8月30日。

[20]孙刚忠:《社会记忆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页。

[21](德)哈拉尔德·韦尔策:《社会记忆:历史、回忆、传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

[22](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页。

[23](法)哈布瓦赫著,毕然、郭金华译:《论集体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5页。

[24](意)伊塔罗·卡尔维诺著,王志弘译:《看不见的城市》,台北时报文化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

[25]于 波:《城市记忆研究》,见《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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