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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3-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档案馆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的工作模式束缚,提出了“城市记忆工程”的设想。2002年,青岛市档案馆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记忆工程”方案,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青岛“城市记忆工程”一期共计记录形成1752个条目、2万分钟录像、2万张照片。档案馆开展“城市记忆工程”,对记录快速发展的当代城市面貌具有特殊意义。
青岛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的实践与思考_城市记忆与档案

青岛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的实践与思考

青岛市档案局 杨来青

近年来,青岛市档案馆把“城市记忆工程”作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点项目,通过照片、摄像等技术手段,主动记录21世纪初青岛城市基本面貌,为当代青岛留下了珍贵的城市记忆。“城市记忆工程”的顺利实施,对拓展档案工作的新领域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一、青岛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的设计与实施

“为后人留下真实的青岛城市记忆”,“不让未来的档案工作人员重蹈我们今天的覆辙”,这是青岛市档案馆开展“城市记忆工程”的出发点。为全面记录青岛历史真实面貌,满足社会了解早期青岛城市面貌的需求,长期以来,青岛市档案馆一直致力于收集保存各时期青岛城市面貌的声像档案资料,努力还原不同时期青岛面貌。艰辛的征集工作让我们认识到一个问题,被动的收集历史上形成的声像、图片档案资料,势必形成一个周而复始的征集怪圈:由于我们关注昨天而忽略记忆今天,使明天的人不得不重走我们的老路,为探寻过去而费尽心血去征集档案。这种工作模式,不仅使我们的征集工作事倍功半,而且永远滞后于历史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档案馆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的工作模式束缚,提出了“城市记忆工程”的设想。

我们的主要构想是:在坚持不懈地征集青岛历史音像、图片档案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摄像、照相等技术手段,对21世纪初青岛城市面貌进行抢救性拍摄记录。拍摄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街道,主要是商业街、交通干道、景观大道、特色街道,历史较悠久的街道及新辟道路等;二是小区、广场,重点是老居民区、新居民区、城市内及城郊的村庄,城市广场、花园等;三是风景名胜,包括市区及郊区全部风景名胜;四是特色建筑,包括市级以上保护建筑、不同民族风格的建筑、历史较长且有一定观赏价值的建筑、有特色的建筑等;五是有悠久历史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

2002年,青岛市档案馆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记忆工程”方案,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从200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实施青岛市“城市记忆工程”。截止到2006年底,青岛“城市记忆工程”一期计划目标已经基本完成,共拍摄了市区850余条主要街道、120个城市村庄、195个企业事业单位、80座优秀建筑、60个风景名胜点、116个居民小区、40个古遗址、76个里院建筑、37个名优特产、17个水产畜牧良种、15条河流、24个水库、22个火车站点、一百多个建设项目;记录了胶东路、延安路、宁夏路、南京路、鞍山路、云霄路、长沙路等城市道路的改造改建,辽宁路(小鲍岛)、中山路、郯城路、第一海水浴场、汇泉广场、滨海步行道、台西八院棚户区等城市区域的改造,红星电影院、青岛饭店、市体育馆、贵州路小学、北岭山、大麦岛村、李村河、张村河等已经改建建筑、区域原貌,大炼油、黄岛前湾港码头、胶济铁路、东西快速路、奥帆基地等新建重大建设项目,2002年航拍青岛市区全貌。青岛“城市记忆工程”一期共计记录形成1752个条目、2万分钟录像、2万张照片。

二、“城市记忆工程”在城市记忆体系中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

虽然“城市记忆工程”的成效需要由后人评说,由未来作出结论,但“城市记忆工程”的实施,使档案馆的记忆功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强化,档案馆在城市记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愈加明显,工作指导思想、方法也实现新的突破。“城市记忆工程”在促进社会和档案馆双赢、今天和未来双赢的新格局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档案馆开展“城市记忆工程”,对记录快速发展的当代城市面貌具有特殊意义。档案,作为城市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记录,承载着记忆历史、传承文明的使命。但是,迅速变迁的城市面貌给传统的档案工作提出新挑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化战略加快实施,城市建设改造步伐加速进行,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在我们目睹着一个现代化城市崛起的同时,大批城市旧貌也在不经意间悄然消失,在城市记忆中没有留下多少印记。虽然我们保存了大量文字载体档案,但文字无法替代声像画面对城市形成、演变轨迹进行再现和诠释。而在当前的社会分工中,城市面貌记忆存在缺位现象,更多的是个别单位或个人局部的、零散的、自发的行为,其成果虽弥足珍贵,但往往缺乏整体性、全面性、权威性,难以全面承担传承城市文明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对历史负责的社会公共组织,档案馆拓展工作领域,主动承担记录保存城市记忆的职责,开展“城市记忆工程”,使城市记忆更具客观性、系统性、权威性和专业性,也有利于真实、安全地保护和传播城市记忆。这一对城市历史高度负责的举措,意义不仅在于填补了城市记忆的空白,更重要的是为传承城市文明搭建了一个科学有效的记忆平台,提供了一个认识城市发展历史的权威性公共服务窗口。

主动记录城市面貌是档案馆打破传统工作理念、变革工作思路的重大转变,对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档案馆因拥有大批城市发展的原始记录和核心记录而在城市记忆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受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所限,传统的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带有明显的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反映决策过程的档案多,反映决策实施过程及其结果的档案少;反映宏观的档案多,反映微观的档案少;反映党政机关的档案多,反映社会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档案少;以文字为记录手段的文书档案多,以影像为记录手段的照片、录像等档案少。在利用需求和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馆藏内容和结构无法满足社会利用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开展“城市记忆工程”,对缓解这一矛盾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拓展了档案馆工作的新领域。随着“城市记忆工程”的开展,档案馆记录的领域由党政机关延伸到城市面貌;而大量采用摄像、照片等新手段记录当代城市历史,也为档案馆全面地履行记录历史的职责,更好地为城市发展服务创造了条件。二是形成了馆藏新特色。随着“城市记忆工程”的开展,档案馆形成了以照片、录像为主要载体的城市记忆档案,这批档案因记录内容全面,记录手段直观生动,记录方式完整系统,详细地反映了当代城市面貌,成为档案馆独家拥有、独具特色的城市记忆档案,对面向社会、面向未来更好地开展档案服务提供了新的支撑点。三是开辟了档案记录的新途径。长期以来,档案馆档案资源来源途径比较单一,主要靠接收进馆档案和征集社会散存档案两个途径。“城市记忆工程”使档案馆开始大规模地主动记录当代城市发展,得到领导和社会广泛认可,这不仅为档案馆深化主动记录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也为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档案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对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的再思考

反思前一段的情况,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也得到各界的赞同,但档案部门开展的“城市记忆工程”是档案部门自发开展的一项工作,更多地体现了档案人员对城市历史的尊重和传承城市文化的自觉。由于没有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档案部门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主动承担了记录城市记忆的社会责任,而这种责任没有职权法定的社会职能分工,没有制度框架下的组织运作体系,没有固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没有更加理性的行动指南和规范,“城市记忆工程”往往停留在朴素的城市面貌影像记录层面,“城市记忆工程”还存在“记录什么?”“怎样记录?”等诸多需要研究的基本课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对“城市记忆工程”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的工作机制。

1.主动记录是档案工作的应有之义,国家应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支持和保护

主动记录是档案馆履行记录历史真实面貌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档案工作的历史传统。班固《汉书·艺文志》中有“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说,就体现了记录事实、归档存史的档案工作模式。档案部门开展的“城市记忆工程”,是一项主动记录城市真实面貌的工作,是档案部门继承传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当代城市面貌为对象,主动开展的记录工作。虽然各地档案部门已经普遍开展了这项工作,积累了大批档案资料,但是目前档案馆开展主动记录工作缺乏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支撑。由于《档案法》颁布时,档案馆没有条件大规模开展主动记录工作,我们对主动记录也缺乏深刻的认识,只是将档案馆主动记录职能用“收集”一词加以概括。建议修改《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时,进一步突出档案馆的主动记录职能,并将“收集”这一原则概念细化为“主动记录”与“接收”、“征集”、“收购”档案等具体概念,为档案馆开展记忆工程提供法律保障。

2.“城市记忆工程”是一项不断深化的工作,应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社会记忆”的理念

城市记忆,从广义上讲,是对城市发展历史脉络、城市文化、城市精神的记忆,记忆的对象可以是城市区域、建筑、景观、街道等物质对象,也可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从狭义上讲,是对城市面貌的记忆,记忆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区域、建筑、景观、街道等。青岛市档案馆前一阶段主要是围绕后者开展工作。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今天,把城市面貌作为城市记忆的优先内容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经过近年的努力,在已经完成市区主要风貌的拍摄,而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建档案馆报送项目照片、录像档案的情况下,综合档案馆再将工作重点放在记忆城市面貌上,势必造成重复浪费。

在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后,“城市记忆工程”需要向记忆城市社会面貌的新方向转轨,需要按照“深度记忆”的新要求运作。城市记忆的核心是记忆城市的根与魂,城市的根与魂在于城市特有的人文传统。我们应进一步拓宽记忆范围,把工作的重心转向城市文化,通过深入记录社会运行、记录人的活动,为城市积累更多文化层面的档案财富。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在基本完成记忆城市面貌之“表”以后,开始将工作重点转向记忆城市文化之“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突破口,开始记录青岛的风土民情、民俗,广泛征集反映普通市民日常生活的记忆资料,将“城市记忆工程”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领域。如我们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工作,拍摄了一批反映社会风情的照片、录像材料,征集和拍摄了平度木版年画、柳腔、茂腔、胶州八角鼓、即墨民间故事等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和录像材料。

同时,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指导思想,还需要打破单纯记忆城市忽略农村的观念,逐步面向农村开展“记忆工程”,推进“城市记忆”和“农村记忆”的协调发展。

3.“城市记忆工程”是一项替明天着想的工作,应该用更加科学理性的标准加以引导和规范

“城市记忆工程”的成果,主要是为未来预留的,供后人使用的。由于“城市记忆工程”不可能涵盖城市的各个方面,必须很好地解决记忆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说“城市记忆工程”需要有更加系统、更加理性的记忆目标抉择机制。通过合理的选择,使记忆工程的成果更具时代特征,帮助后人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城市历史;通过合理的选择,使记忆工程成果的价值更具多元性、多层次性和丰富性,帮助后人从多角度发掘记忆成果的史料价值。为此,档案馆需要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制定更加科学理性的“城市记忆工程”项目方案,科学指导“城市记忆工程”,让记忆工程的成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从而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准确系统的记录是“城市记忆工程”顺利实施的核心。“城市记忆工程”靠人来做,不同的人对记忆对象的认识不可避免会有所不同,记忆的方式也会带有明显的个性特点。为确保记忆成果的质量,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记忆活动,这一点在以外包形式开展的拍摄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记忆对象,制定统一规范的拍摄方案,明确提出必须遵循的拍摄原则、内容、场景、数量、质量、文字记录格式、载体技术规格等要求,确保记录工程的有序进行。

让未来理解今天,让后人与前人对话,必须具有思想、语言交流平台。影像可以告诉人们是什么,但不能告诉为什么。在主动记录的条件下,我们不能让后人再去考据“城市记忆工程”成果所反映的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在实施“城市记忆工程”中制定统一的档案整理标准,特别要规范档案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以准确地记录记忆对象的时间、地点、任务等要素,避免重拍摄轻记述的倾向;还要制定系统的档案收集办法,积累与记忆影像相关的文字等其他载体的档案资料,为后人深刻了解历史提供更多的史料。

因此,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指导原则和业务标准,及早规范“城市记忆工程”。这不仅有利于指导各地开展工作,也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记忆成果的交流、开发和共享提供统一的平台。

“城市记忆工程”的开展,已经开始促进档案馆主动记录历史真实面貌的领域不断扩大。青岛市档案馆相继承担了全市重大活动、市委市政府重要接待活动等拍摄记录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档案馆主动记录的范围不断拓展、内容逐步深化,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将出现新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为青岛市档案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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