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 应纳关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任务一 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一)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目前我国关税的计征方法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从量从价复合计征、滑准计征、选择计征等。
1.从价税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指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征税依据,适用比例税率征收的一种方法。公式如下: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税的计算。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公式如下: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例5-1】深圳某进出口公司从法国进口啤酒200万升,假设该啤酒进口关税税率7.5元/升。请计算进口啤酒应纳的进口关税。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200×7.5=1 500(万元)
3.复合税的计算。复合税,是指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4.滑准税的计算。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货物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实行滑准税率的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相同。公式如下: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二)进口关税税额的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的设置。企业缴纳进口关税时,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应交的进口关税税额,借方登记企业已经缴纳的进口关税税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进口关税税额。
2.自营进口关税的核算。自营进出口是指有进出口自营权的企业办理对外洽谈和签订进出口合同,执行合同并办理运输、开证、付汇全过程,并自负盈亏。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自营进口商品计算应纳关税税额时,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形式和内容不同,具体会计核算方式有所区别。
【例5-2】北京某外贸公司从国外自营进口一批货物,该货物的到岸价为人民币500 000万元,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代征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试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应纳关税税额=500 000×20%=100 000(元)
代征增值税税额=(500 000+100 000)×17%=102 000(元)
商品采购成本=500 000+100 000=600 000(元)
购进商品并计算应纳关税时:
借:材料采购 6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00 000
应付账款 500 000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000
贷:银行存款 202 0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600 000
贷:材料采购 600 000
3.代理进口关税的核算。代理进出口是外贸企业接受国内委托方的委托,办理对外洽谈和签订进出口合同,执行合同并办理运输、开证、付汇全过程的进出口业务。受托企业不负担进出口盈亏,只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受托企业进口商品计算应纳关税时,借记“应收账款”等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代交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委托单位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5-3】广州某外贸公司受甲单位的委托进口商品一批,成交价格为纽约离岸价USD20 000,另支付运费USD500,包装费USD300,保险费USD400,代理手续费按货价的3%收取,该批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0%,外汇牌价为USD100=RMB672,委托单位已经将货款USD20 000全部汇入外贸公司的存款账户。该批商品现在已经运达,向委托单位办理结算。计算该批商品应该缴纳的关税,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应纳关税税额=(20 000+500+300+400)×6.72×10%=14 246.4(元)
代理手续费=21 200×6.72×3%=4 273.92(元)
外贸公司收到委托单位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4 400
贷:预收账款——甲单位 134 400
进口商品付汇时:
借:应收账款 142 464
贷:银行存款 142 464
计算并缴纳关税时:
借:预收账款——甲单位 14 246.4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4 246.4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4 246.4
贷:银行存款 14 246.4
将进口商品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手续费时:
借:预收账款——甲单位 146 737.92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4 273.92
应收账款 142 464
委托单位补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6 584.32
贷:预收账款 26 584.32
任务二 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一)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的计算。
应纳出口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例5-4】大连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产品一批,成交价格为大连离岸价USD204 000,其中含支付国外佣金2%,另外进口方还支付货物包装费USD5 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00=RMB681,关税税率为10%,计算应交出口关税。
离岸价内包含的支付国外的佣金应扣除,而买方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另支付的包装费应计入完税价格,则:
不含佣金的离岸价=204 000÷(1+2%)=USD200 000
完税价格=(200 000+5 000)÷(1+10%)=USD 200 980.39
应纳出口关税税额=200 980.39×6.81×10%=136 867.65(元)
2.从量税的计算。从量计征出口关税税额计算与进口关税的计算方法一样:
应纳出口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的计算。
4.滑准税的计算。
应纳出口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额的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的设置。企业缴纳进(出)口关税时,也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应交的出口关税税额,借方登记企业已经缴纳的出口关税税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出口关税税额。
2.自营出口关税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自营出口商品计算应纳关税税额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例5-5】某进出口公司自营出口商品一批,该商品的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650 000元,出口关税税率为15%,根据海关开出的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应纳关税税额=650 000÷(1+15%)×15%=112 125(元)
出口商品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6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50 000
计算出口关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 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112 125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112 125
贷:银行存款 112 125
3.代理出口关税的核算。受托企业出口商品计算应纳出口关税时,借记“应收账款”等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代交出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委托单位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5-6】某进出口公司代理W公司出口商品一批,该商品的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 000元,出口关税税率为20%,手续费10 000元,计算应纳出口关税,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应纳关税税额=240 000÷(1+20%)×20%=20 000(元)
计算并缴纳关税时:
借:应收账款——万顺公司 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2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计算手续费时:
借:应收账款 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收到委托单位支付的税款及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收账款 3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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