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物流金融概论
【引导案例】
UPS物流金融
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UPS 1907年成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PS由一家信件运送公司发展到拥有300亿美元资产的大公司。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递承运商与包裹递送商,也是专业的运输、物流、资本与电子商务服务的提供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UPS的发展动向凭借其供应链解决方案备受关注。供应链解决方案是一个流线型组织,能够提供货物配送、全球货运、金融服务、邮件包裹服务和业务拓展咨询等一揽子服务方案,从而真正实现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在该方案的形成过程中,物流金融模式的引入堪称典范。广义上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狭义的物流金融是物流供应商在物流业务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服务,这类服务往往需要银行的参与。下面主要介绍UPS物流金融的发展历程:
UPS物流金融的引入准备
UPS物流金融在世界各地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范例。UPS为引入物流金融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公司花了10年、两个阶段才真正地把金融资本融入到物流产业资本中。
(1)通过货物流的扩张带动信息技术的创新。在UPS快速发展过程中,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以及繁重的服务工作量使得UPS不得不发明新技术来提高效率,并且保持价格竞争性和提供新的产品搭配。通过巨额资金的投入,UPS技术创新得到了快速发展,将货物流和信息流充分融合,从而为后来物流金融模式引入提供了科技条件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2)货物流和信息流的成熟催生了物流金融模式。尽管核心业务是货物和信息配送,但为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UPS希望摆脱这种结构单一的物流运作模式。通过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后,UPS发现对卡车运输、货贷和一般物流服务而言,激烈的竞争使利润率下降到平均2%左右,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而对于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来说,由于各家企业涉足少,目前还有很大空间,UPS开始调集核心资源向这一新领域迈进,战略性地重组公司。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UPS通过成立UPS物流公司,组建UPS资本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购美国第一国际银行(FIB),组建UPS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等措施后,UPS的业务成功扩展到以物流、金融、供应链咨询为核心的全方位第四方物流管理,同时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贸易和金融解决方案。
UPS物流金融的引入
UPS物流金融模式的引入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内部化”实现。通过已并购的银行在中小工商企业方面富有经验的信贷销售能力,UPS资本公司获得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UPS的客户受惠于其并购银行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从而增加UPS的资金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增加了销售业绩。金融机构内部化为UPS物流金融的成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UPS的物流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确实为UPS及其客户提供了很多实惠:①UPS资本公司通过整合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融资为各个部门提供流动资金;②全球化贸易信贷,根据发票价值预付资金,并承担托收责任,从而让商家有更多机会从事记账销售并扩大出口业务;③租赁,有利于保全资金和购买信用,并使公司无须购买可能过时的长期设备;④支付解决方案,将UPS的运输过程及接收货物的确认过程同发票、支付方式及发票纠纷的解决办法等连接在一起,从而使B2B电子发票及支付过程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用垫付货款模式来说明UPS如何应用物流金融服务:当UPS为发货人承运货物时,首先代提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当提货人取货时则交付给UPS全部货款。UPS将另一半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就产生了一个资金运动的时间差,资金存在一个沉淀期。在沉淀期内,UPS等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资金。UPS用这无息资金从事贷款,贷款给UPS的客户或与快递业务相关的主体。于是,这笔资金不仅充当了支付功能,还具有了资本与资本运动的含义。1998年UPS就专设投资公司为客户提供分销金融服务。不仅加快了客户的流动资金周转,改善了客户的财务状况,还为客户节约了存货成本和运作物流服务网络的成本。
UPS成功开展物流金融对我国物流企业的启示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流动资金不足,在中小企业中更加明显,往往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信贷资金的缺乏和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能力的缺乏使得许多企业产生了对物流金融的需求。如果制造企业和经销企业所面临的资金问题可以得到解决,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地位与利润会迅速提高。针对市场现有状况认真地分析和应对,合理使用物流金融的各种操作模式,中国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才能够取得更多的利润、快速发展,应对跨国物流巨头的竞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世界各国在标志着国力水平的供应链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供应链一体化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提高资产和资金运作效率,提升金融机构及物流公司本身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降低其运作风险,而物流金融就是促进供应链一体化的关键核心和重要契机。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及政策逐步开放,物流金融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物流业正走向正规化、大型化和专业化,国内物流市场潜力巨大。同时,许多亟待壮大发展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则挣扎在“想借借不到”、“想贷不敢贷”的尴尬中。物流金融是一种创新型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其为金融机构、供应链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服务的紧密合作提供了良好平台,能达到“共赢”的效果。
尽管市场需求巨大,但目前企业界、物流业和银行业间对物流金融的有效探讨尚不足够,导致物流金融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呈迟缓状态。随着物流企业逐步走向成熟,物流服务在向价值链的其他环节延伸时产生了许多衍生服务。物流金融服务是物流衍生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展开的,是物流与资金流相结合的产物。世界著名的物流企业和银行,很早就看好物流金融这一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将其作为新的物流延伸服务和金融产品推向市场,不断拓展其业务内容。据有关方面统计,中国物流费用大致为GDP的18%-20%,预计在今后10年内其年增长速度为10%以上,而金融服务体系相对于物流发展过程明显滞后。因此,中国物流企业必须开始考虑将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进行服务模式创新。
1.1 初识物流金融
1.1.1 概念
物流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合作,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融资、结算和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其核心是物流融资,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创新,以企业所从事的交易项下的担保物为依托,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银行监控下的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银行授信的偿还。物流金融创新不再像传统信贷仅关注企业规模、净资产和负债率等基本面信息,而是更加关注担保物所附载的交易信息,如交易产品的供求关系、产品的价格波动趋势、交易对手的信誉和实力、整体供应链条的风险以及融资主体(包括银行和物流企业)的监控力度等。“物流金融”,从广义上理解,是指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银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的服务过程,也可以理解为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而开展的企业融资服务,即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存货与应收账款融资。
物流金融参与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信用服务机构、物流公司、中小商贸企业,他们各自对物流金融的认识有所不同:
(1)商业银行角度。通过调研,将我国开展物流金融的几家主要银行对物流金融的理解以及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模式和特点如表1.1所示。
表1.1 各银行不同物流金融产品
(2)物流公司的角度。大多数国内物流公司将物流金融定义为包括金融服务功能的物流服务,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物流金融服务不仅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还为客户提供直接或间接的金融增值服务。物流公司将物流金融业务称为“物流金融”,认为“物流金融”的中心词是物流,金融是定语是修饰词,因此,物流金融主要是为物流企业提供的融资活动。
(3)信用服务机构的角度。一些中小担保公司认为物流金融在振兴物流产业中的优势是以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为担保方式的内部信用增级和以外部法人、担保企业为担保的外部信用增级活动,物流金融就是对传统担保方式的改变。但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看法较之全面,如中国投资担保公司目前在物流金融领域提供的产品有“钢贸通”融资担保业务和“汽贸通”融资担保业务。
(4)中小企业的角度。中小商贸企业认为物流金融就是可以用自身的动产作担保从银行或其他机构获得信贷的融资服务。
1.1.2 物流金融的内容
从广义角度来说,现代物流金融在物流产业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结算支持等方面。它们构成了物流金融的主体。
(1)物流金融职能。该项职能体现在物流工作整个流程中,包括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直至到达需求方手中。物流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融资,这是物流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证券市场融资,物流企业可以争取公司股票或债券的发行,也可通过参股、控股上市公司方式实现融资;开拓实物型、技术型融资业务,实物型租赁和技术参股,特别是在与物流经营相关的大型耐用设备租赁和关键技术合作,是物流企业可以优先考虑的项目;票据性融资业务,商业票据的贴现可以使物流企业获得必要的资金来源。
(2)物流结算职能。我国现行的结算方式主要运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等八种代表性的结算工具;另外还有多种结算服务可供选择,比如信用证、国际保理等。每一种方式都有自身的特点: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有银行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性强,具有融资功能,但同时票据的流转环节多,查询难度大;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付款的保证程度视企业的信誉高低而定;本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支票则由出票单位签发,都适合在同城使用;信用卡属于电子支付工具,方便、灵活、快捷,但是该结算方式受银行网络的限制;汇兑是异地结算的主要方式,适用于付款人主动付款。物流企业选择这些方式的时候要兼顾安全性、时效性和经济性。物流企业在异地结算方式的选择上,如果是一次性交易,宜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如现金、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等方式;经常往来的客户可先发货后收款,采用汇款、异地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
(3)物流保险职能。物流业的责任风险几乎伴随着业务范围的全程:运输过程、装卸搬运过程、仓储过程、流通加工过程、包装过程、配送过程和信息服务过程。物流保险作为物流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一个涵盖物流链条各个环节的完整的保险解决方案,努力帮助物流公司防范风险。针对这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保险公司应整合相关险种,为物流企业量身设计各种新的保险组合产品,如物流综合责任保险,使保险对象可以扩大到物流产业每个环节,比如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公司、运输公司、承运人、转运场、码头和车站等。
物流公司的责任较传统的运输承运人大得多,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远比运输服务要广,并且不同的服务受不同的法律制约。但是国际国内都还没有关于物流服务的专门法律。因此,物流保险作为针对物流企业定制和设计的金融产品,能极大地简化物流业的复杂环境,为物流业的拓展提供保障。
从狭义角度来说,在实际操作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较多的是两类物流金融服务:代客结算业务和融通仓业务。代客结算业务又可分为垫付货款和代收货款两个模式。垫付货款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而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银行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代收货款是发货人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签订《委托配送和委托收款合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向用户送货上门,同时根据合同代收货款,每周或者每月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融通仓业务是一个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不仅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主要有仓单质押业务和保兑仓业务。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前者先有货再有票,后者先有票再有货。
1.2 物流金融的分类及实施方式
物流金融的分类和实施方式如图1.1所示。
图1.1 物流金融的分类及实施方式
1.2.1 物流金融的分类
物流金融服务的客户主要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物流金融服务需要可以分为以下6类:
(1)资金划转、支付需要,如活期存款账户、ATM、付款卡等。
(2)资金收益的需要,如储蓄账户、单位信托、债券等。
(3)延期付款或提前消费的需要,如贷款、信用卡、抵押贷款等。
(4)风险管理的需要,如保险。
(5)信息需要,如产品信息、股价信息等。
(6)对咨询或专长的需要,如税务计划、投资计划、IPO建议、并购建议等。
提供物流金融服务的组织,要集中力量开发可以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理解客户的需要与偏好,寻找使其产品服务更富吸引力并说服客户购买的有效方法。
随着现代金融和现代物流的不断发展,物流金融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按照金融在现代物流中的业务内容,物流金融分为物流结算金融、物流仓单金融、物流授信金融。
1.2.1.1 物流结算金融
物流结算金融是指利用各种结算方式为物流企业及其客户融资的金融活动。目前主要有代收货款、垫付货款、承兑汇票等业务形式。
1.代收货款
代收货款业务是物流公司为企业(大多为各类邮购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商贸企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传递实物的同时,帮助供方向买方收取现款,然后将货款转交投递企业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代收货款模式是物流金融的初级阶段,从盈利来看,它直接带来的利益属于物流公司,同时厂家和消费者获得的是方便快捷的服务。
1)业务开展的必要性
(1)代收业务的市场发展情况(见图1.2)。
营销模式变化对代收业务需求日益强烈;市场发展要求物流企业具备代收业务的能力;物流企业已经陆续开展代收业务功能。
(2)代收业务的市场机遇。
代收业务市场发展混乱、诚信度差;可提供跨省代收业务的物流公司较少;代收业务市场潜力大,利润率高。
图1.2 开展代收业务功能的物流企业
2)代收货款收费标准及返款流程
(1)收费标准。
代收货款手续费各家物流公司处于3‰~5‰不等。
(2)返款流程。
①发货人以个人名义开单:
凭发货人身份证原件、运单原件。若委托他人退款,须另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发货人以公司名义开单:
凭托运人的公司收据、物流运单原件,或物流运单原件加盖托运人的公司章,即可办理退款;
③退款方式:现金、汇款和转账。
返款时效:城际配送、汽运专/快线、国内空运:客户签收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
汽运偏线、汽运(专/快线)中转一、二级城市、国际货运:在客户签收后的7~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
所有合作代收货款业务都必须签订正式书面委托协议,并提交经过年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附有公司的盖章;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提交法人委托书;银行账号不能为个人账号,必须以企业名称开户的账号,且账号名称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
2.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业务是指当物流公司为发货人承运一批货物时,物流公司首先代提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当提货人取货时则交付给物流公司全部货款。为消除垫付货款对物流公司的资金占用,垫付货款还有另一种模式: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此种模式下,物流公司的角色发生了变化,由原来商业信用主体变成了为银行提供货物信息、承担货物运送,协助控制风险的配角。从盈利来看,厂商获得了融资,银行获得了利息收入,而物流企业也因为提供了物流信息、物流监管等服务而获得了利润。垫付货款申请书模板如表1.2所示。
表1.2 垫付货款申请书
此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委托单位留存,第二联由付款单位留存。
3.承兑汇票
1)业务模式
承兑汇票业务也称保兑仓业务,其业务模式为:开始实施前,买方企业、卖方企业、物流企业、银行要先签订《保兑仓协议书》,物流公司提供承兑担保,买方企业以货物对物流公司进行反担保,并承诺回购货物;需要采购材料的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开出承兑汇票并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银行先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借款企业凭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采购货品,并交由物流公司评估入库作为质押物;金融机构在承兑汇票到期时兑现,将款项划拨到供应商账户;物流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借款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后释放质押物。如果借款企业违约,则质押物可由供应商或物流公司回购。
2)盈利分析
从盈利来看,买方企业通过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实际上是获得了间接融资,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紧张状况。供方企业在承兑汇票到期兑现即可获得银行的支付,不必等买方是否向银行付款。银行通过为买方企业开出承兑汇票而获取了业务收入。物流企业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存放与管理货物向买方企业收取费用;第二,为银行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中介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1.2.1.2 物流仓单金融
物流仓单金融主要是指融通仓融资,但随着现代物流和金融的发展,物流仓单金融也在不断创新,出现了物流中心仓单模式和反向担保模式等新仓单金融模式。
1.“融通仓”融资
“融通仓”是一种把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综合管理的创新服务。其内容包括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以及这些服务间的组合与互动。“融通仓”是一种物流和金融的集成式创新服务,其核心思想是在各种流的整合与互补互动关系中寻找机会和时机;其目的是为了提升顾客服务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减少运营资本,拓展服务内容,减少风险,优化资源使用,协调多方行为,提升供应链整体绩效,增加整个供应链竞争力等等。参与的物流、生产、中介和金融企业都可以通过“融通仓”模式实现多方共赢。融通仓的产生将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提供新的解决办法;将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调整商业银行信贷结构,有效化解结构性风险;将促进我国第三方物流的进一步发展。
1)基本原理
生产经营企业先以其采购的原材料或产成品作为质押物或反担保品存入融通仓并据此获得协作银行的贷款,然后在其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质押产品销售过程中分阶段还款。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质押物品的保管、价值评估、去向监管、信用担保等服务,从而架起银企间资金融通的桥梁。其实质就是将银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主要是原材料、产成品转变成其乐意接受的动产质押产品,以此作为质押担保品或反担保品进行信贷融资。
2)“融通仓”载体的基本要求
“融通仓”以物流运作为起点,综合发展信用担保、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品供应链业务平台,要求运作企业具备仓储、配送、分销、售后、监管、咨询、信息等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完善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高水平的跨企业互动信息系统平台。具体来讲,作为“融通仓”的载体公司(以下称“载体公司”),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
(1)质押货物评估。
载体公司应掌握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库存商品的监管对象,确定债务人与库存商品的关系,评估库存商品的价值,调查库存商品的出入库情况,向担保方提供评估报告。
(2)仓储监管。
载体公司必须具备丰富的仓库管理经验,有完善的仓库管理流程,拥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与周边库区建立较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可以对债务人的库房进行实地监管,而且还能提供库房以及库房管理人员。
质押货物监管可以采用以下3种监管方式:
方式1:实地监管。实地监管,是指载体公司向贷款企业库房派出监管人员,在实地对质押货物进行监管。监管人员每日汇总贷款企业出入库单据,录入信息系统,向载体公司和担保公司反映贷款企业的库存状况。当载体公司委派的监管人员发现库存商品低于担保公司要求的底限时,要求贷款企业停止商品出库,并向担保公司报告,要求贷款企业补足库存。
方式2:实时监管。实时监管,是指载体公司向贷款企业库房派出库管人员,直接担负贷款企业的库房管理任务,同时实时地对质押货物进行监管。当载体公司委派的库管人员发现库存商品低于担保公司要求的底限时,主动停止商品出库,并向担保公司报告,直至贷款企业补足库存后,才能发出货物。
方式3:实物监管。实物监管,是指贷款企业将质押货物存入载体公司的库房,由监管公司代为保管。当库存货物数量(或价值)高于担保公司设定的低限时,允许高于部分出库。
(3)物流配送。
载体公司必须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拥有完整的物流配送管理体系,物流配送覆盖范围要广。
(4)信息处理。
载体公司必须能对商品的进销存信息、物流配送信息和售后服务信息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有效、实时地掌握债务人的商品出入库情况和实时库存情况,及时向债权人提供实时库存信息,从而起到实时监管作用。
(5)分销及拍卖。
当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偿还债务时,需要将债务人的库存商品变现偿还债权人。要求载体公司在分销行业积累必要的资源,可以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将债务人的商品变为现金。
3)“融通仓”运作模式分析
融通仓作为一个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不仅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融通仓业务主要有仓单质押、保兑仓(买方信贷)等几种运作模式。
(1)仓单质押模式A(质押担保融资)。
在仓单质押业务中,融通仓根据质押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储协议约定,生产经营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或待销售的产成品进入第三方物流企业设立的融通仓,同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进行货物验收、价值评估及监管,并据此向银行出具证明文件;银行根据贷款申请和价值评估报告酌情给予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贷款;生产经营企业照常销售其融通仓内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确保其客户销售产品的收款账户为生产经营企业在协作银行开设的特殊账户的情况下予以发货;收货方将货款打入销售方在银行中开设的特殊账户;银行从生产经营企业的账户中扣除相应资金以偿还贷款。如果生产经营企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贷款债务,银行有权从质押物中优先受偿。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延伸模式,即在一般仓单质押运作基础上,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客户不同,整合社会仓库资源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极大地降低了客户的质押成本。
(2)仓单质押模式B(信用担保融资)。
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配额,第三方物流企业又根据与其长期合作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配置其信贷配额,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受保企业滞留在其融通仓内的货物作为质押品或反担保品确保其信用担保的安全。贷款企业在质物仓储期间需要不断进行补库和出库,企业出具的入库单或出库单只需要经过融通仓的确认,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缩短补库和出库操作的周期,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贷款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也可给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信用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身的信用担保安全也可得到保障。
首先,融通仓直接同需要质押贷款的会员企业接触、沟通和谈判,代表金融机构同贷款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申请贷款和质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其次,贷款企业在质物仓储期间需要不断进行补库和出库,企业出具的入库单或出库单需要经过金融机构的确认,然后融通仓根据金融机构的入库或出库通知进行审核。而现在这些相应的凭证只需要经过融通仓的确认,即融通仓确认的过程就是对这些凭证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缩短补库和出库操作的周期,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贷款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监控的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3)保兑仓模式(买方信贷)。
在保兑仓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在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制造商承担回购义务。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物流企业作为承保人,要了解经销商的基本情况,然后对于商品的完整和承保比率进行核准。具体的业务操作步骤是:首先要对经销商的资信进行核查,需要了解经销商背景情况,经销网点分布、销量基本情况,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反担保情况,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综合分析风险程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调查结论;其次,为保证物流企业自身的利益,需要货主进行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抵押物、质物清单,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抵押物、质物的评估资料,保险单,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的声明,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人、质押人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其他有关材料。
4)盈利分析
从盈利来看,供方企业可以通过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实现融资。银行可以拓展流动资产贷款业务,既减少了存贷差产生的费用,也增加了贷款的利息收入。物流企业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存放与管理货物向供方企业收取费用;第二,为供方企业和银行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中介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2.多物流中心仓单模式和反向担保模式
随着现代物流和金融的发展,物流仓单金融也在不断创新,出现了多物流中心仓单模式和反向担保模式等新仓单金融模式。多物流中心仓单模式是在仓单模式的基础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客户不同,整合社会仓库资源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极大降低了客户的质押成本。反向担保模式对质押主体进行了拓展:不是直接以流动资产交付银行作抵押物而是由物流企业控制质押物,这样极大地简化了程序,提高了灵活性,降低了交易成本。
1.2.1.3 物流授信金融
物流授信金融是指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企业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的全过程监控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风险。
1.运作流程
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的资信情况、业务规模、商业运作状况、行业主导力量等多方面的综合考查,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及《抵押贷款协议》,以一定的资产为抵押,将一定额度的信用资金授予物流企业;然后由物流企业综合考察货主企业状况,与货主企业签订《抵押贷款协议》,在货主企业提供一定货物、商业订单抵押的情况下,为货主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货主企业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分批次的向物流企业质押货物并分期偿还贷款。其业务模式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 授信业务模式运作流程图
2.授信业务模式的SWOT分析
授信业务模式的SWOT分析如表1.3所示。
表1.3 授信业务模式的SWOT分析表
3.盈利分析
从盈利来看,授信金融模式和仓单金融模式的各方收益基本相似,但是由于银行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质押贷款由物流公司发放,因此程序更加简洁,形式更加灵活。同时,也大大节省了银行与供方企业的相关交易费用。
4.客户授信额度计算方式
在物流金融融资模式中,如何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并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处理好银行的融资风险和客户的质押压力这一对相互对立、相互制衡的因素,达到多赢效果,是整个物流金融融资模式的关键点之一。确定一个简单、实用的客户授信额度计算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商品融资是用客户在买卖过程中的商品作为抵押和担保而开展的,一般情况下没有其他的抵押和担保,因此融资规模一般取决于仓储的规模。但任何商品的价格都是处于不停的变动中的,这种变动一方面是由商品本身的属性所决定,但同时又受到地区乃至全世界经济、政治、气候等事件的影响。虽然这种变动不能够完全准确的预测,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有规律可循。
客户的融资规模主要受客户的仓储规模和质押率影响。在客户融资规模需求一定情况下,仓储规模又受到商品价格的变动和质押率的影响。作为融资方当然希望以最小的仓储规模得到最大化融资额度;而作为银行也希望在已确定质押商品属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仓储规模,降低银行的融资风险。确定好较为理想的质押率对于采用质物动态抵押融资的物流金融模式来说,可以为融资方和银行找到一个理想的平衡点,既保证了银行信贷安全,又尽可能地优化融资方仓储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助推物流金融融资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在确定融资规模时,质押率=出质时融资规模/出质时质物的现货价值,因客户初始仓储规模一定,所以质押率=出质时商定的价格/出质时的市场价格。一般来说,出质时商定的价格一般要低于出质时的市场价格,这样做的好处是银行质权人可以有一定的反应时间来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下跌。出质时的市场价格则最好以出质时权威性市场的现货价格来计算。
在物流金融动态监管过程中,质押率=出质时融资规模/即时仓储质物市值,(出质时融资规模=出质时商定的价格×客户初始仓储规模,即时仓储物市值=即时质物市值×即时质物仓储规模)。所以,即时质物仓储规模=(出质时商定的价格×客户初始仓储规模)/(即时质物市值×质押率),由于公式可以确定即时质物的仓储量应该是多少,再与现实情况相比较就可判断出融资方是应该提醒融资方补进质物加大监管量,还是给予质物更大的周转权力。
在现实运作中,银行质权人一般会根据质物变现能力和一段时期内质物价格的变化情况来确定质物的质押率,价格相对稳定的质物,质押率一般为70%~80%,对于价格变化较大的质物,一般采取50%的质押率。
1.2.2 实施方式
物流金融的服务和实施方式不可能仅局限于货物质押,我国目前的物流金融服务已经突破了最初模式,物流金融的实施方式主要有如下四种:
1.仓单质押
由于仓单质押业务涉及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操作程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2.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动产作为质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分为逐笔控制和总量控制两类。
3.保兑仓
“保兑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的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生产商(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一种金融服务。
通俗一点讲企业向合作银行交纳一定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且由合作银行承兑,收款人为企业的上游生产商,生产商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前开始向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若融资企业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上游生产商负责回购质押货物。
4.开证监管
开证监管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具立信,进口商利用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或出口商购买货物,进口商会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则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货物的承运、监管及保管作业由物流企业完成。
【阅读案例1.1】
引入物流公司 银行贷款不再难
LS建材企业,主营建材业务,采购款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同时账面上有数额巨大的建材存货,存货占有资金的情况也非常严重,由于企业经营扩张,流动资金吃紧,LS建材公司想到了贷款,但仅凭现有的规模很难从银行处获得融资,而公司又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作为担保,融资较为困难,眼下商机稍纵即逝,资金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上述这种状况普遍存在于中国各地的中小规模企业,对于这样的问题,物流金融就可以轻易解决。
LS建材企业在万般无奈之下,邀请亿博物流咨询公司前来为公司诊断,很快,LS建材企业在亿博物流咨询公司的帮助下采用物流金融的方法使公司出现了转机,快速解决了资金链的问题。亿博物流咨询公司是这么操作的:亿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引入楷通物流公司作为质押物监管方,为LS建材打开了通往银行的快速融资通道。针对存货,亿博发现核定货值货物质押方式能够解决存货问题,将该公司的建材存货作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取得融资,委托符合招商银行准入条件的楷通物流公司进行监管(仓储),招商银行根据融资金额和质押率,确定由楷通物流公司监管的最低价值,超过最低价值以上的存货由楷通自行控制提换货,以下的部分由LS建材公司追加保证金或用新的货物赎货。同时,楷通物流公司负责建材质押的全程监控,而监控的建材正是向招商银行贷款的质押物,这就解决了采购款资金问题。“对于楷通物流公司来说(物流公司),一项业务,可以获得两份收入,一项是常规的物流服务费,另一项是物流监管费。更主要的是,通过物流金融服务,稳定了客户关系。对LS建材来说(企业),好处显而易见,通过楷通物流公司解决了资金链问题,经营规模得到扩张。对银行来说,扩充了投资渠道,并且风险性大大降低。”亿博物流咨询公司项目总监王智超对此评价。
1.2.3 基本结构
物流金融业务在现阶段的表现形式有很多,但可按照产品生产经营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基本的划分(见图1.4)。
图1.4 企业运作周期示意图
如图1.4所示,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可以分成三大类。
一是基于交易关系的预付款融资业务模式,主要发生在采购提交这一运作周期,包括基于推动式交易关系与拉动式交易关系两种基本形式,基于推动式交易关系的预付款融资可以依靠物流企业对借款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前景的准确预测替借款企业支付给上游供应商相应的预付款,以启动借款企业的采购运作;而基于拉动式交易关系的预付款融资也称订单融资业务,它需要根据下游厂商的订单或采购合同等替借款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相应的预付款,以启动借款企业的采购运作。
二是基于存货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这也是物流金融的核心模式,主要发生在持有或制造周期以及销售周期,现阶段主要包括存货质押融资和其高级阶段仓单质押融资两种业务形式。就中国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市场和制度基础环境还未完全成熟,完全意义上的基于仓单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目前在国内开展得很少,仓单更多地是作为一种存货凭证,仓单的流通机制还未形成,此时物流金融业务更多是以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为主。
三是基于应收账款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主要发生在回款周期,一般来说,下游厂商会拖欠上游中小企业的货款,从而形成一段时间的资金缺口,此时物流企业可与银行合作将应收账款作担保物给借款企业提供融资,直至应收账款从下游厂商处收回以偿还借贷。这些基本业务形式在现阶段可以围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组合成许多物流金融的创新产品,例如保兑仓、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打包放款、先票款后货业务、未来货权质押开证、进口全程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等等。
1.3 我国物流金融的产生背景
(1)物流企业融资困境。在国内,由于中小型企业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所以融资渠道贫乏,生产运营的发展资金压力大;大型物流企业要做最专业的物流供应商,加大信息化方面的投入,体现高效率,抢占物流市场份额,实现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经营。物流金融服务的提出,可以有效支持物流企业的融资活动,盘活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资金占用,优化企业资源。
(2)金融机构创新意识增强。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这就促使了物流金融的诞生。物流金融可以帮助银行吸引和稳定客户,扩大银行的经营规模,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物流瓶颈”——质押物仓储与监管;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质押物评估、资产处理等服务;物流金融服务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甚至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处置部分不良资产。
(3)供应链“共赢”目标。对于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业务规模,增加高附加值的服务功能,扩大企业的经营利润;对于供应链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降低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资本占用率,提高企业资本利用率,实现资本优化配置;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或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企业的销售利润。
1.4 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
【阅读案例1.2】
物流金融推动荷兰经济发展
众所周知,拥有欧洲第一大港鹿特丹港和第四大机场斯希普霍尔机场的荷兰是全球著名物流中心。但也许人们还不知道,通过几十年努力,荷兰已成为全球物流金融中心之一,物流金融正推动荷兰经济不断发展。
物流金融是指含有或者代表价值的金融信息从一方到另一方的传递。例如,以前你按月去银行缴纳电话费并收到邮递的账单,而现在你通过网络转账支付而后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账单等。通常而言,物流金融覆盖传统的实物交易,也包括新兴的在线交易和移动支付等。
在荷兰,物流金融已几乎涵盖金融业所有主要业务,包括支付款项、签订合同、担保票据、开具发票和电子订单数字化传递等。物流金融的发展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节约了时间与经济成本,提高了金融行业运转效率。
对于荷兰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最为熟悉的物流金融方式就是于1987年在荷兰开始使用的个人身份号码借记卡支付系统。荷兰央行12月发布的年度调查报告《2010年荷兰消费者跨境支付行为》显示,98%的荷兰消费者拥有可在境外支付的借记卡,超过79%的荷兰居民在2010年曾使用该系统在欧元区消费。
伴随着物流金融在个人消费领域的发展,企业交易领域对物流金融的依赖也日益显现。近年来全球跨境支付业务以每年20%的复合增长率增长,世界经济对更安全、更高效的支付系统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而缺乏全球统一支付体系使国际收支成本不断增加。为此,荷兰已率先开发出一个创新且可靠的电子支付市场,可以提供廉价、高效和安全的跨境服务。荷兰以良好的信誉品质和可靠的结算系统名列世界第三大证券化资产市场。
荷兰政府刊物《荷兰门户》的统计数据显示,荷兰是欧洲五大交易市场之一,通过如借记卡、信用卡、信用转账和直接借记等交易方式人均每年实现400笔非现金交易。根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处理的信息量排名,荷兰名列世界第六,仅次于美、英、德等国。三分之二的荷兰消费者使用网上银行,这一比例名列世界最高。荷兰公司承担了全球大部分电子商务交易,荷兰电子支付交易的手续费也为欧洲最低。
物流金融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个人和企业支付效率,而且也促进了荷兰金融业发展。电子支付手段的高使用率和互联网的高普及率使荷兰银行业可以顺利发展多种创新服务,目前正在开发的服务包括发票发放、支付,银行信贷和贸易融资等。
当前,欧债危机迷雾重重,令很多人对欧洲经济前景充满了担忧。荷兰金融行业组织—荷兰金融中心的科恩·阿德沃卡特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强健的物流金融体系可以优化现金流管理,帮企业了解现金分布情况,何时并且如何使用这些现金等。尤其是在金融和债务危机的时候,企业经营效益处于低迷状态并且往往很难获得信用额度贷款,良好的现金流管理可以帮企业有效应对危机。”
得益于现代物流在我国的跨越式发展,自1999年中储物流开展我国第一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以来,近十年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在许多方面甚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呈现了明显的跨越式特征。这种跨越式发展,使得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创新性特色表现得非常明显,也使得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轨迹泾渭分明。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物流仓储企业很少参与基于存货的质押业务,商业银行因此对质押存货的价值、品质、销售状况等缺乏足够的信息,对质押存货的运营控制缺少专业的经验和技能,于是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银行开展这一业务较为谨慎,造成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没有形成规模,中小企业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被大量闲置。
而自1999年中储物流与银行联手开发第一笔存货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后,发展到现在,中储物流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2006年1~10月,完成的质押贷款额度达111亿元。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广东发展银行还在广州举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产品推介会”,会议宣布将在广州和杭州等全国10个城市试点推广“物流银行”来开展物流金融业务。200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更是公布了与世界银行的重要合作项目“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总报告,明确指出开展动产担保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并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策略。200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在总结广州分行的“能源金融”、佛山分行的“有色金融”、上海分行的“汽车金融”和大连分行的“粮食金融”经验后,正式提出了“物流金融”的战略,意图将深圳发展打造成为从事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
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实施,业务制度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可以说,近十年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展很快,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对比国外的发展状况,我国的物流金融在现阶段呈现了自身的特色:一是由于物流金融在我国的跨越式发展,使我国在短短的十年经历了西方200多年走过的历程,因此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呈现了不均衡的发展态势,沿海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水平明显领先内地,形成了初级、中级与高级等多种形式物流金融业务在我国共存的格局;二是由于法律规定,我国现阶段不能像西方一样进行混业经营,这样,由大型物流仓储企业、银行和借款企业三方合作的物流金融商业模式在现阶段的中国就比较适合;三是现阶段以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主的中国特色的流通机制,也决定了许多物流金融业务依托现货交易市场开展的格局。
从我国物流金融的特点来看,今后物流金融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借鉴西方发展的经验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金融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挑战,包括制度与行业环境的完善、业务标准的制定、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创新性产品的开发等等。勇于面对这些挑战,并利用物流金融的多赢性质充分调动政府、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研究机构以及供应链上企业的热情,物流金融在我国就会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综上可见,物流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呈明显的跨越式特征,有些创新业务已经在短短的十年内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这得益于市场经济与现代物流在我国的迅猛发展。今后只要能有效消除各种发展障碍,我国的物流金融必然能够借助市场经济的潮流和物流金融本身的魅力,因势利导,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自己的贡献。
1.4.1 物流金融发展的意义
物流金融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的物资流通有着深远意义,它的实践解决了多方面难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了各参与方的业务运转效率,极大促进了物资流通的顺利进行。①对于物流企业来讲,实施金融服务一方面增加了服务的附加值,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新利润源,提高了供应链的运行效率,提升了企业综合价值和竞争力,稳定和吸引了众多客户;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客户都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供应链中去,同时也加强了与银行的同盟关系。②对于进口商、出口商来说,物流金融业务有效减少了结算与融资的风险,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与资金负担。因此,通过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使得参与业务的各方都获得切实的利益,真正达到“多赢”的效果。这种多方获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模式,保证了该业务的持续发展和长久生命力。从整个社会流通的角度看,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生产流通的效率和规模。③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威胁是流动资金不足,这种情况往往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信贷资金的缺乏和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能力的缺乏使得许多企业产生了对物流金融的需求。物流金融业务允许这些中小企业利用原材料和在市场上经营的商品做质押进行贷款,解决了企业实现规模经营与扩大发展的融资问题,有效地盘活了沉淀的资金,提高了资金的流转效率,降低了结算风险,最终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
物流金融一方面为客户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以提高供应链整体绩效和客户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等;同时也是供应链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物流金融的提供商可以通过自身或自身与金融机构的紧密协作关系,为供应链的企业提供物流和金融的集成式服务。金融为物流提供商机的同时,物流也为金融产业创造了不可多得的商机。
首先,物流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各自走出同质化经营,转向差异化经营提供了可能;其次,物流金融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了销售的平台。结合物流业的运营特点,可以创新出许多的金融产品通过物流市场推向客户;第三,物流金融的发展为银行完善现代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由于供应链管理与金融的结合,产生许多跨行业的服务产品,相应的也就产生了对许多新金融工具的需求,如国内信用证、网上支付等,为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供了非常大的商机;第四,在发展物流金融的同时,也为银行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尤其是培育了金融业优质的客户;第五,物流金融可为银行理财服务提供特有优势。物流金融可以利用信息优势和银行资金管理创造增值的长处结合起来,在提高物流企业物流效率的同时,提高供应链全过程的资金效率,为企业提供理想的理财方案,形成高效的资金管理机制,达到多赢的局面。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无论是对客户、金融机构、客户的客户,还是物流企业本身来说,都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1.4.2 我国实行物流金融的可行性
1.物流发展的现实需要
在发达国家,物流金融已成为该国物流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业务。而在我国,中小企业底子薄、固定资产规模小,在流通环节中资金占用较大,时间也长,这就迫切需要银行贷款,但是因为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就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而且在具体的融资活动中因为无法提供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而缺乏银行的贷款,这就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正是因为对信贷资金的缺乏以及融资难的问题,使得企业产生了对物流金融的需要。而物流企业作为连接卖方和买方的桥梁,拥有其他企业所没有的资源,与买卖双方之间有良好的关系,能够准确了解卖方及买方的信息,物流企业和银行联合,为银行提供准确的信息,通过融通仓业务,解决这项矛盾,并且能够很好地融入供应链中,实现“多赢”的一种状态。但是由于我国和西方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在我国,只有大型的国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才可以受银行委托发展物流金融业务。
2.收益分析
第三方物流除了已有业务服务带来的运输费、仓储费等收益外,还有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信息费、中间费用、佣金等收益。这样第三方物流的收益就从原来的单一转向多元。我国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物流中企业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类型的操作模式,不仅能与第三方物流共同完成物流金融,还为第三方物流带来多元的经济收益。
3.机遇及挑战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毫无疑问,“十二五”期间,现代物流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物流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将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与效益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因此,建立快捷、高效、安全、方便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幅度提高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将是“十二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这就给第三方物流发展物流金融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物流发展的历程短、底子薄,实现物流金融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填补空白。
1.4.3 物流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物流金融服务风险问题
物流金融服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一是客户信用风险。选择客户要谨慎,要考察其业务能力、业务量及货物来源的合法性。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有坏货风险,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二是市场风险。主要针对库存质物的保值能力,要选择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三是运营风险。中国的物流运输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仓储、运输到与银企之间的往来以及和客户供销商的接触,运营风险无处不在;四是安全风险。质物在库期间物流金融提供商必须对其发生的各种损失负责,因此仓库的安全、员工的诚信以及提单的可信度都要加以考虑;五是法律风险。主要是法律合同的条款规定和质物的所有权问题。
2.物流金融服务的效率问题
物流金融提供商组织机构陈旧松散,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决策发生错误等等。质押贷款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降低了资金流的周转速度,并且增加了仓单质押的风险,所以物流企业要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使仓单质押变成一种简便、可控性好的融资模式,是物流企业今后开展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
1.5 我国物流金融的现状
【阅读案例1.3】
物流金融服务现状及发展——以武汉为例
目前,在武汉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现代物流的需求继续增长,2008年GDP总量与物流总额相比(物流需求系数)为1∶2.53,即每单位GDP产出需要2.53个单位的物流总额来支持。截至2008年武汉市与物流相关的重点在建项目和重大前期策划项目共20多项,总投资300多亿元。其中一些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如中百物流配送中心、九州通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已成为全市现代物流的示范性工程。九州通集团投资1亿元建设的医药物流高架库等设施建设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在在建或已有的市内物流园区主要有东西湖区高桥物流园(保税区)、阳逻集装箱货运港、汉正街商贸物流中心等。
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开始关注并投身于物流金融服务领域中来,如武汉商储已与广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将物流金融业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培育、完善和发展,共同推进物流金融业务。许多商业银行在武汉的分行也已经推出一些物流金融或者供应链金融的产品,例如华夏银行的“融资共赢链”、广东发展银行的“物流银行”和招商银行的“点金物流金融”等。其中尤为突出的是2008年6月华夏银行宣布推出的物流金融服务品牌——“融资共赢链”,该品牌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打通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物流金融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位置和行业特点,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帮助大企业迅速回笼资金,从而解决供应链中资金流向、分配的不平衡问题。该项业务自2007年6月整合推出以来,已率先在重点行业中进行试点,业务量不断攀升。2008年前5个月,华夏银行物流企业金融业务量达161亿元。
但就总体而言,武汉地区的物流金融市场还不完善,物流金融服务水平较之发达地区尤其是江浙地区还比较落后。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了物流业,对物流行业影响极大且极为深远。武汉市物流企业的业务量普遍明显下降,尤其是涉及国际业务的公司,物流市场十分低迷。据调查了解,在武汉地区,除了华夏银行在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外,很多银行该项业务的开展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另外,各类物流企业缺乏统一管理,准入门槛过低,缺少必要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很多物流企业本质上就是运输公司,而非正规的物流企业。此外,在全市1 200余家物流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 000万元以上的仅100余家,物流企业规模偏小,大部分物流企业服务功能少,距离现代物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5.1 我国物流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
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物流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对发展物流金融业务给予了政策支持。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是我国物流业的第一个专项规划,物流业成为中国十大振兴产业之一。2011年4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设200个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
2011年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提出了八条促进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其中明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此外,一些省市也相继出台了支持物流金融发展的政策。例如,201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虎门港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并以此带动其他物流产业园的发展”。
1.5.2 我国物流金融的实践
在国外物流金融业务的推动者多是金融机构,而国内物流金融业务的推动者则主要是物流企业。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开始较晚,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始仓单质押融资业务,这被认为是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起源。十多年来,伴随着我国物流业和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相互融合,物流金融业务整体发展快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2004年以来,物流金融业务出现了一个快速发展期。2004 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广东发展银行提出在广州和杭州等全国十个城市试点推广“物流银行”来开展物流金融业务。200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的重要合作项目“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总报告中,明确指出开展动产担保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并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策略。此后,国内多家大型物流企业和银行携手共同开展物流金融业务。
例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多家客户提供质押监管融资等业务,抵押产品涉及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与国内多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方面与国内金融机构共同研发新产品,延伸物流金融服务范围。2007年12月,天津港集团打造了从事港口物流金融业务的专营公司——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为港口客户融资83亿元,带动港口货物吞吐量上千万吨。
当前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呈现出三大趋势:
(1)物流金融服务的参与者日益增多。一是融资企业从流通型客户向生产型客户发展。最初对物流金融有需求的客户是流通型的贸易商,随着物流金融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改观,越来越多的生产型企业也开始参与到接受物流金融服务的行列。二是物流金融的关系人正在从三方扩展到四方,形成了贸易商、供货商、监管方、银行四方合作的业务模式。
(2)物流金融服务从物流的单一环节向物流全过程发展。由于有了供货商的参与,物流金融服务的提供商可以对货物从出厂时到货物移交至客户手中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3)物流金融质押模式从静态质押监管向动态质押监管发展。所谓静态质押监管是指货物质押后不再变动,一直到质押期结束才放货。由于很多企业都要不断地进行生产,不断采购原材料,不断出货和生产,实际上货物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因此,质押监管也随之由静态向动态发展变化。
1.5.3 我国物流金融存在的问题
目前,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都把物流金融业务当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和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融资产品不断升级,但总体说来,我国的物流金融服务程度还不高,物流金融业务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专门针对物流金融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这就使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时出现操作不规范问题,容易引起法律纠纷。目前仓单质押等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只能参考《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货款通则》的相关规定,而这些法律法规中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
(2)信息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功能弱,信息无法共享,阻碍相互协作,制约了物流金融服务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当前多数商业银行仍未建立起全面、完善的中小企业信息库,还未制定出合理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企业融资准入标准,这些都使物流金融业务在执行时还面临许多操作上的困难。
(3)物流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专业物流企业才能作为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介入物流金融业务,成为银行和融资企业之间的安全屏障。我国物流企业准入门槛过低,大多缺乏统一管理,距离现代物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的物流企业绝大多数表现为百人以下的小型运输仓储公司,仅有极少数规模在500人以上。受限于规模、资本等多种因素,经营方面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大多数物流企业在信息管理水平、经营管理制度、员工素质等各方面还难以达到物流金融所要求的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流金融的发展。
(4)物流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物流金融业务开展以后引起的资金流动,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效率、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存在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例如,出质企业为了更多地获得贷款,刻意虚报、高报质押物的价值,而物流企业由于自身能力的原因对其市场上的真正价值难以判断,也不能准确预测质押物的价格变动趋势,或者因轻信出质企业一方之词以致评估结果失真,高估质押物价值,这成为仓单质押业务的核心风险。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于物流金融这一新兴的业务领域经验不足,风险预警系统和防范体系还不健全。
1.5.4 发展中国物流金融业的构想
1.打破条块分割管理格局,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主体作用
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多样化、服务人性化、反应快捷化的要求,打破物流业条块分割管理格局,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主体作用,整合现有相关的供需物流集散资源,建立生产基地、生产与流通、商品分销与增值服务一条龙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并以重载、长距、快速、集装箱化的重型载重车置换低吨位、短运距、低安全、散装式的中型载车。促使物流升级换代,使各物流企业在保持各自法人主体地位和利益独立性的同时,将各自的非核心业务外包或向上下游分解,与物流供应链相邻和相关企业形成有序分工,共同打造市场品牌,扩大市场份额,建立联盟竞争优势,为物流金融业发展开拓市场。
2.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我国《物权法》的试行,对担保、质押物权的相关规定,为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还须制定有关物流金融业务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制度,建立公开、高效、统一的登记制度和电子化、网络化的物权公示系统,完善违约后处理机制,提高效率,节约债权实现成本,使债权人能够准确地预见执行所需时间和费用以及处置担保品所收回的金额等,如明确确立优先权规则;建立专门的诉讼协调机制;扩大简易程序和非诉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处理担保品的信息网络和专门市场;规范企业违约后担保品的处理程序和操作程序,有效降低业务的违约损失率。
3.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努力实现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
(1)若条件成熟,应放宽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限制,允许混业经营,扩大融资主体,使物流企业能深入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充分发挥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方面的独特优势,减少交易成本,实现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
(2)各商业银行和物流仓储企业应积极地积累和共享相关经验,努力进行金融创新,进一步扩大担保品种范围。
(3)继续扩大对流通型企业的融资力度,深入探索对生产型企业和供应商的融资方式,确保整个供应链畅通。
4.加强动态控制,提高管理技能和服务质量
(1)在控制形式方面,融资主体应根据借款企业具体状况和需求进行细致分析,贴身订做适合借款企业的保管方式和监控方式,并对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进行有机衔接,向客户提供越来越集成化的优质服务。
(2)在风险控制方面,应加大对担保品种选择、担保品价值评估和风险量度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努力改变现阶段凭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的方法,逐渐引进西方国家信用评估技术,并从供应链整体和担保品所涉及的贸易关系来考虑,对物流金融业务进行动态风险控制,努力提高物流金融业务方面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水平。同时,也可将一些先进的预警技术、规避和分散风险的机制有针对性地运用到物流金融业务中。
5.加强物流金融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鼓励物流企业与国外培训机构合作,通过短期培训、实地考察、跟班作业等不同方式和途径,尽快培育物流企业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服务方案设计、物流管理、客户管理、信息技术开发,特别是物流金融方面的技术人才,努力促使中国物流业的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1.6 物流金融的特点和理念
1.6.1 物流金融的特点
物流金融业务把银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进行互补,在运作过程中,它具有如下特点:
(1)标准化。不仅所有物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都以国家标准和协议约定的标准由物流企业验收、看管,而且要求所有动产质押品都是按统一、规范的质押程序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看管,避免动产质押情况下由银行派人看管和授信客户自行看管的不规范行为,确保质押的有效性。
(2)信息化。所有质押品的监管都借助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管理统一进行,从总行到分行、支行的业务管理人员,都可以随时通过物流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检查质押品的品种、数量和价值,获得质押品的实时情况。
(3)远程化。借助物流企业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再加上银行系统内部的资金清算网络,动产质押业务既可以在该行所设机构地区开展业务,也可以开展异地业务,并能保证资金的快捷结算和物流的及时运送。
(4)广泛性。物流金融的服务区域具有广泛性,既可以在银行所设机构地区,也可以超出该范围开展业务。质押货物品种具有广泛性,可以涵盖物流企业能够看管的所有品种,如各类工业品和生活品、产成品以及原产品等。服务客户对象具有广泛性,无论何种企业,只要具有符合条件的动产质押产品,都可以开展该项业务。对于流动资金缺乏的厂商,物流金融业务可增加厂商的流动资金;对于不缺乏流动资金的厂商,物流金融业务也可增加其流动资金,促进企业销售,增加利润。
1.6.2 物流金融的理念
物流金融的理念在于:
(1)盘活企业的流动资产,加速商品流通和资金流转周期。
各国中小企业的资产中很少有不动产。据统计,中小企业总资产中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因此,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融资模式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有利于增加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也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风险。
(2)沟通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使信用可以在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充分流动。
商业信用(commercial credit)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贷关系,其表现形式有赊销预付款和商业票据,属于直接信用;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产生的,属于间接信用,它的产生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标志着信用制度更加完善。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扩大了中小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以应收账款付款人较高的信用弥补出质人自身信用的不足,极大地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物流金融业务的作用在于沟通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使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的信用链条相连接,推动着信用制度的完善,避免银行信用过度膨胀。
众所周知,信用可以创造需求,例如,某种产品的市场需求已经饱和,销售不出去,但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资金,继续进行生产,造成生产和需求脱节,依靠信用制度造成虚假需求,虚假需求又推动经济虚假繁荣,导致经济过度扩张,这就是泡沫经济。当信用扩张到无法再支撑经济虚假繁荣时,泡沫就会破灭,引发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就在于此。
因此,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其他信用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他信用的发展,银行信用应该与商业信用相匹配,避免虚假信用的发生。
(3)将银行网络和供应链网络结合起来。
在大多数国家,网络最健全的除了邮政通信业之外,就属银行网络。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网络遍布城市和农村的各个角落。因此,银行网络被比喻为人体的血管,资金就是血管中不停流动的血液。现代物流的趋势是向供应链管理方向发展,原来的大型国有物流企业和新型强大的物流企业在几十年的发展中,物流设施网络已经四通八达,但是这个供应链网络上流动的是物品和信息,没有资金流。可见,银行网络缺少的是物流和信息流,而供应链网络缺少的是资金流,物流金融业务正好把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结合起来,银行请物流公司作监管,实际看重其物流的通道和对贸易物品的信息把握。
(4)促使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
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优势在于掌握着大量的历史和实时的物流信息以及供应链网络,物流企业通过分析自己在物流金融活动中的角色和地位,开展现代物流业的增值服务。当物流企业能够为这个供应链提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物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时,标志着传统物流企业正在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随着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加入物流金融业务中来,物流企业自身的成本、供应链的成本将会降低,我国供应链运作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有“世界第一CEO”之称的GE前CEO杰克·韦尔奇说:“如果你在供应链运作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就干脆不要竞争”。UPS的战略定位于“未来的物流企业谁能掌握金融服务,谁就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5)促进产业升级换代。
随着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物流公司、商贸企业纷纷进入物流金融市场,使市场竞争加剧的同时,也使大量资本进入了“被看好”的行业,如大宗原材料(钢材、焦炭)、环保汽车、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家电等。众所周知,资本有三个特性,即:流动性、竞争性和增值性,物流金融领域的资本流动完全符合这三个特征,结果是“被看好”的产业由于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不断创新前进,而“不被看好”的产业由于缺乏资金走向衰退,最终使高效率的产业替代了低效率的产业,用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以上对物流金融的特征、理念的分析,适合于我国物流和金融业当前发展水平的物流金融可以理解为:具备物流金融以上五个特征,在实体市场或虚拟市场(电子商务)贸易活动中,对发生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中(包括原材料采购、中间产品的制造以及最终产品的形成和销售等)单个或多个环节上的资金需求,金融机构对单个企业或供应链上的多个企业以预付款动产质押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为担保所提供的融资或信用增级的活动。当然,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物流和金融业效率的提高,金融工具不断丰富和创新,将来可以采用学术上达成共识的定义:广义上的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工具,对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有效的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的货币资金,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这些经营活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可见,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融法律环境,对物流金融的理解和定义有一定差别,但物流金融的理念是相同的。
【阅读案例1.4】
华储物流打造现代物流金融平台
华储物流有限公司系国内最早开展现代物流集成化管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物流金融的建设。公司依托两家国家级的科研机构(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公有资产研究中心)创建了物流金融服务平台,这是中国科学院崔福研究员20多年研究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企业融资系统的推广平台,专门解决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的金融服务平台,包含了垫付货款和物流监管,是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集合。
华储物流金融服务可以有效支持企业融资活动,盘活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资金占用,优化企业资源,是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产品。不仅有利于企业融资和银行业务的创新,也是提高自己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是一个“多赢”的合作。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业务规模,增加高附加值的服务功能,扩大企业的经营利润。对于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降低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资本占用率,提高企业资本利用率,实现资本优化配置;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或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企业的销售利润。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物流金融服务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甚至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处置部分不良资产。华储物流金融将上下游企业和银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银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企业也能够做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整合,加速了物流和资金流的高速运转。事实上,物流金融在物流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正成为现代物流业务拓展的新方向。
华储垫付货款的物流服务台是一个集信息服务、资金供方、资金需方的系统平台,可直接解决企业资金需求。无需抵押、担保。企业只要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且无不良记录,从而评估出一个信用额度,且随着企业信用记录的不断增多,企业的信用额度也在不断累积,这相当于给企业发了一张“企业信用卡”。华储的物流金融平台看重的不是企业有多少固定资产,看重的是企业自身的资质,经营状况和贸易情况,华储垫付货款的物流金融平台可以使资金利用最大化,商户不需像贷款那样提前将资金放在账户上背负利息。商户成为会员后,当需要资金时即可向平台申请,平台根据商户的贸易资金需求和信用状况评估出信用额度并进行垫付;当您有资金的时候,就可以到平台做供资方,获取收益,增加信用额度。总之,对企业来说,只有不断在需资方和供资方之间转化角色,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提高信用额度,抵消部分融资成本,使资金利用最大化。
【阅读案例1.5】
上海中远:物流金融彰显社会责任
在全球金融海啸肆虐的日子里,物流金融正如冬天里的一把火种,不断释放出丝丝暖意。需求下滑,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资金链骤然绷紧,几近断裂。正是依靠这把火种,不少中小企业得以维持其脆弱的资金链渡过寒冷而漫长的冬季。
“金融危机中,物流金融价值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因为此时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更迫切。”中远物流是国内最大的物流企业,总资产超过70亿元,年营业额超过100亿元,在全国拥有1.5万名员工,400多家网点,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物流百强榜首企业”。上海中远物流是中远物流在国内的八大区域公司之一,因其处于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是中远物流系统里面最为重要的企业。从在华东地区启动物流金融业务开始,仅仅3年的时间,上海中远物流该业务所占市场份额已超三分之一,信贷超过70亿元,确定了华东地区供应链融资行业的龙头地位,成绩令人瞩目。
目前,银行和企业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渠道。银行一般不会了解到企业的现金管理和营运资金的情况,除非是和自己业务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信息。因而,在单独开展相应的融资服务的时候,银行就会面临很大的信用风险,企业当然也无法针对自己的资金状况寻求到更为合适的银行产品。
“但在物流金融平台中,通过物流企业这座桥梁,就可以很好的促进银行与企业携手合作。”物流企业发挥在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等方面的专长,就可以掌控企业的物流、资金流等运行情况,而银行基于物流企业可控制货权、对物流与资金流可进行封闭运作的管理,就可以最低的风险给企业放贷。这样,中小企业把原材料或者产成品放进物流企业的仓库,作为动产质押,物流企业负担起监管责任,再通过银行放贷,企业就能够实现资金流的有效利用和快速流转。“对中远物流而言,就是要做好这样的桥梁,通过提供的监管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快的发展,而这也正是中远物流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体现。”
目前,在华东地区中远物流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导权由上海中远物流配送公司行使。而作为业务主体,该公司又对包括从连云港、南通、无锡、扬州、盐城、镇江等地开展的这项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融资业务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
中远物流自从推出融资物流业务以来,一直秉承着“持续创新、差异化竞争、技术领先”的经营理念,在业内引领了发展方向。结合中远物流的传统航运业务优势,中远物流重点推出了物流金融创新业务——海陆仓。自推出之日起,该业务便在国内各银行业内引起了高度关注,逐步成为国内各行物流金融产品创新的热点话题。
海陆仓业务是指在传统“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发展成为综合“货物在途运输质押融资监管”模式与“仓单质押”模式为一体的,基于企业商业贸易与供应链条、从货物起运地至目的地,融“仓储质押监管、陆路运输监管、铁路运输监管、沿海运输监管、远洋运输监管”等任意组合的供应链全程质押融资监管模式。从业务是否涉及外贸业务来分,可分为内贸海陆仓和外贸海陆仓两种形式。
“与传统的仓单质押融资不同,海陆仓贸易融资并不是一种具体确定的物流融资方式。传统的仓单质押一般针对客户的存储在指定监管仓库中的现货进行质押,所质押的内容和监管的范围比较确定;而海陆仓业务则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需求,利用中远物流实施的物流、控货服务的渠道范围,结合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创造性地设计和组合、运用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融资方式、方法给予客户授信支持。它可以采用量体裁衣的方式,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贸易特点、业务背景和业务量、信誉以及对资金和物流的把握程度、银行资金的来源、客户承担的融资成本和业务可承受风险、政策方面的要求等基础上,为进出口商客户专门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之所以选择海陆仓作为创新重点,主要是其帮助银行和企业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帮助生产企业有效缩短资金使用周期。一个生产企业从拿到订单,到组织生产再到销售产品等各个环节,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相应的资金支持的话,它的链条是非常长的,企业必要的资金周转也会遇到困难。而中远物流全程参与,提供监管,通过质押的方式,能够帮助客户在每个业务环节上都能实现资金快速流转,提升企业运营能力。二是帮助银行将融资服务真正传导到中小企业。银行有很多融资服务的产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比较小,缺乏担保等原因,使得银行融资服务很难真正的传导到中小企业。那么中远物流,可以架起传导的桥梁,通过对中小企业进行监管降低银行的风险,实施放货,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快的发展。三是帮助银行有效提升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控制力。“中远物流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目的就是帮助银行系统能够更好地理解融汇金融创新产品,使其推向市场,同时帮助国内的企业,加快资金的流转速率。此外,也能尽快提升中远物流在供应链资金流转方面的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物流金融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因如此,中远物流自投身物流金融之日起,就一直不遗余力地开拓物流金融业务。
物流金融不仅能够开拓新的盈利空间,更重要的是还能够更好的帮助中小企业,体现社会责任。作为国有企业,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帮助整个社会经济健康良性发展,为国家、民族的发展作出贡献。尽管上海中远物流的核心主业仍是物流、船代和货代,但正是秉着这样的社会责任,其在发展物流金融业务方面从来都不遗余力。也正是这种不遗余力,才在短短3年内就确定了其在华东地区供应链融资行业的龙头地位。
为了更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中小企业,中远物流目前正在向江苏省推出“中远供应链融资中转仓”,这些仓库全是中远自有或租赁、独立管理运营。“因为苏州地区的中小企业数量非常多,所以该业务的第一期就设在苏州。目前,在苏州地区有3个监管仓在推进过程中。而根据计划,在江苏各主要城市将达到25~30个监管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依靠的是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产成品,通过向全球的输出来实现经济积累。但实际上,这个过程是低效率的且含金量不高。在制造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需要更高层面的全球竞争能力和实力,与国际上的对手竞争,比拼的就是供应链。在全方位的供应链竞争时期,作为有国资背景的物流企业,更加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制造企业提升供应链的地位,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
1.7 物流金融的模式
从物流活动的全过程来看,企业物品和资金的流动按采购、生产、销售可依次体现为预付、库存和应收三个阶段,相应地,现行各种类型的物流金融的产品均可对应在“预付类”、“存货类”、“应收类”三个环节上。或者,也可能是不同环节的模式的组合,如供应链金融,就是采购、生产、销售3个环节的组合。图1.5显示了物流金融的模式。
图1.5 内部信用增级的物流金融的模式
(1)保兑仓模式是指由上游供货商根据银行指令直接发货给借款人企业并承担未售出货物差额连带清偿责任(回购义务)的业务操作模式。
(2)仓储监管模式是指由上游供货商直接发货到银行指定的仓储监管企业或目的地,转化为银行质物的业务操作模式。
保兑仓模式和仓储监管模式同属于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的两种模式,都是以控制(借款人)向供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未来提货权为手段,银行向购货商提供融资,用于支付供货商货款,由供货商根据约定按银行指令进行发货的业务。
(3)静态质押,即客户将存货交由银行认可的监管企业监管,监管企业向银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银行据此提供融资。在这种方式中,未经银行同意,客户不能提取或置换货物。
(4)滚动质押,即银行确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并办理质押融资,超出的部分客户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在这种方式中,监管机构负责对客户在质押期间自由存入或提取的货物是否符合银行最低要求进行审查,从而确保质物价值始终不低于银行确定额度。
(5)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的权利质押。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6)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符合银行或保理商规定且经银行或保理商认可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或保理商,如果应收账款债权不能如期、足额回收,将由卖方负责等额回购,银行或保理商拥有对卖方的追索权。具体的服务内容可包括: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等服务。
(7)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符合银行或保理商规定且经银行或保理商认可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或保理商,如买方因信用问题而到期不付款时,银行或保理商在保理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对卖方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或免除对卖方的追索权。具体的服务内容可包括:贸易融资、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等。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图项下,根据双方签订的保理协议,银行或保理商只对受核准的应收账款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并且向卖方提供坏账担保的金额不超过实际贸易融资的金额。
此外,基于物流与资金流统一的供应链管理的理念,外部信用增级的物流金融模式还有:担保公司模式、替代采购模式、统一授信模式和UPS模式,如图1.6所示。
图1.6 外部信用增级的物流金融模式
1.7.1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分类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根据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不同,把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分为资产流通模式、资本流通模式和综合模式。
资产流通模式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自身综合实力、良好的信誉,通过资产经营方式,间接为客户提供融资、物流、流通加工等集成服务。物流公司代替借款企业向供应商采购货品并获得货品所有权,然后根据借款企业提交保证金的比例释放货品。物流企业与外贸公司合作,以信用证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间接向采购商融资;供应商把货物送至融通仓的监管仓库,融通仓控制货物的所有权;根据保证金比例,按指令把货物转移给采购商。
资本流通模式是指物流金融提供商利用自身与金融机构良好合作关系,为客户与金融机构创造良好合作平台,协助中小型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可以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反向担保等业务。
综合模式是资产流通模式和资本流通模式的结合,是物流金融高层次的运作模式,其对物流金融提供商有较高要求。例如,物流金融提供商应具有自己全资、控股或参股的金融机构。
【阅读案例1.6】
UPS的物流金融模式
美国UPS公司,在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为UPS金融公司。UPS金融公司推出了包括开具信用证、兑付出口票据等国际性产品和服务业务。UPS作为中间商在沃尔玛和东南亚数以万计的中小出口商之间斡旋,在两周内把货款先打给出口商,前提条件是揽下其出口清关、货运等业务和得到一笔可观的手续费,而拥有银行的UPS再和沃尔玛在美国进行一对一的结算。
1.7.2 上、中、下游产业链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
1.上游采购环节
企业从上游合作伙伴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支付预付款,此时企业无现实货物或货权,以未来的提货权融资的仓储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保兑仓。“保兑仓”业务操作流程为:制造商、经销商、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商支付货款,由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对于我国的国有超大型物流企业来说大多设有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如国储。有大量的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诚信的保证,物流金融业务的推动仅仅以少数超大型或大型国有物流企业是不够的,大多数中小物流企业不能在银行取得相应的授信,而中小物流企业才是这一业务的真正主力军。对于这些中小企业的销售情况、库存周转情况、零售商销量的掌控,中小物流企业无力做到全面了解,提供职能大多局限为仓储、配送等环节。这就要求担保公司发挥作用,担保公司与物流企业合作,使担保公司在银行良好的信誉和授信以及物流企业的监管、运输职能相结合,高效、有利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融资服务,而这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
2.加工、生产环节
在此环节企业采购货物形成库存,以库存产品为质押物的融资模式主要是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仓单质押是物流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分为质押担保融资和信用担保融资两种形式。其中信用担保融资是对质押担保融资进一步的深化和改进。在传统的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中,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配额,第三方物流企业又根据与其长期合作的企业的信用状况配置其信贷配额,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受保企业滞留在其融通仓内的货物提供给担保公司作为质押品确保其信用担保的安全,在发生意外风险使企业不能及时还贷时,担保公司可以作为代偿并处理资产。虽然物流金融中的信用担保融资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帮助企业较为迅速地得到贷款用于经营,加快资本周转速度,提高企业利润率,但是传统的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仍有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在传统的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中没有有效处理好贷款风险问题。这是实际融资活动中银行最为关注的敏感问题。银行为控制风险,必须对质押物进行充分的了解,但这些远远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范畴和专业能力范畴。于是银行和贷款企业之间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然第三方物流企业有银行授信是为银行所信任的,但是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和机构,在实际经营中难免会有第三方物流企业与贷款方合谋的情况出现,从而加大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因此,需要第三方“监督”机构——担保公司分担银行职能,化解银行风险帮助银行分析贷款企业情况,同时监督第三方物流企业是否行使对监管物的监管、保存和出现偿贷后的监管物处理等义务。
3.下游销售环节
在下游销售环节,企业销售产品形成应收账款,针对“应收账款”信用需求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担保公司或其他金融服务商质押或买断应收账款的方式来控制风险的金融产品,需要对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变现性进行重点把握。主要有应收账款质押、有追索权物流保理和无追索权物流保理等三种模式。企业用于向银行作抵押的不动产及动产,全社会的信用体系越发达、完善,金融机构便会越重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无论上述哪种模式要得到银行良好的资产认可都很困难,尤其是对于企业的动产和无形资产。在企业内部信用增级困难的前提下企业要取得充足的流动资金融资就要寻求企业外部信用增级途径。这时,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与企业的这一需求不谋而合,担保公司利用其在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充足的实力,结合对企业资信评估和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为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增级服务。相信随着物流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模式必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7.3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创新
北美以及菲律宾等地是目前物流金融规范体系最全面的所在地。美国的物流金融模式本质其实是依赖政府,通过农产品的仓单质押,建立一整套全面的系统规则,来降低农产品物流体系的运作成本。非洲的赞比亚物流金融则没有采用北美的发展模式,在自然资源协会(NRI)的帮助下,参照发达国家的物流金融系统的开发和管理,同时为了避免政府的干预,创立了与政府保持一定距离、不受政府监管的自营机构——赞比亚农业产品代理公司。对于物流金融模式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物流企业的参与程度、物流金融业务的类型等方面。首先,根据物流企业参与程度的不同,归结起来有三种基本发展模式:中介模式、担保模式和自营模式。中介模式处于物流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依赖物流金融参与主体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契约纽带,形成信贷人、物流企业和借款人的三方契约模式。担保模式是以统一授信为基础的一种物流金融业务模式,由信贷人统一授信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承诺按约定利率支付给信贷人利息。自营模式是对于实力雄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随着物流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参与程度的不断深入,集信用贷款的提供者和物流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两种角色于一身,开创物流金融融资的自营模式。自营模式是物流金融高层次的运作模式,其对物流金融提供商有较高要求,例如,物流金融提供商应具有自己全资、控股或参股的金融机构。此外,按照物流金融业务的类型可以分为:物流结算模式、物流仓单模式、物流授信模式和综合运作模式等。物流结算金融是利用各种结算方式为物流企业及其客户融资的金融活动,主要有代收货款、垫付货款和承兑汇票等业务形式。物流仓单模式是向金融机构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金融机构授予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授信模式是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的信用程度,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物流企业向相关企业提供当前我国城市物流金融的发展机制,研究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综合运作模式包括了以上三种物流金融模式,是物流金融的高级运作模式,其对物流金融服务提供商有较高要求。
1.8 我国城市物流金融的发展机制
目前,我国物流金融现在还处于初期阶段,主要是从事单一货物质押,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向更深入的供应链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第一,从静态质押监管向动态质押监管发展。很多企业都要不断地进行生产、采购原材料、出货、生产,这就是不断提货的过程,是一种动态的变化。第二,从流通型客户向生产型客户发展。现在有一些中型或者中型以上的企业需要大量的生产型资金发展业务,所以生产型客户逐渐增加。第三,从现货质押向买方信贷发展。这个发展的趋势实际上就是从第三方发展到第四方,贸易商、供应商、监管方和银行四方合作的业务模式。第四,从自有仓库发展向库外仓库发展。目前有的物流企业库外监管的比例已经逐渐超过库内监管比例。第五,从单一环节向供应链全过程发展。由于有了供货者的参与,完全有可能从供货方出厂门那一刻起,对货物进行监管直到交给客户手上,全过程的监管发展也比较迅速。当前我国城市物流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从世界范围看,物流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已被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实。推动现代城市金融创新,实现物流产业跨越式的发展,物流金融服务在现代城市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对于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结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8.1 实现多要素整合的物流金融发展
物流金融是当前第三方物流企业努力开发的新服务业务,马士基、UPS等这样的巨型国际物流公司,第一位的利润来源现已由物流金融取代。未来的物流企业谁能掌握金融服务,谁就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首先,加强物流资源的整合。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目前大部分物流企业基本上不大了解物流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物流企业目前受益的融资,基本上也都是传统银行贸易融资产品,能够从金融机构推出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受益的物流企业凤毛麟角。其次,金融资源的整合。目前我国各地区金融机构普遍对物流金融有所了解,但了解的深度、层次不一。因此,要促进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各类银行中间业务的整合。再次,中介服务资源的整合。如采购、研发、配送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资源的整合。最后,政策资源的整合。借着国家鼓励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之际,开发物流金融产品、建立物流金融专业管理机构以及加强物流金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等。
1.8.2 构建多维度集成的物流金融平台
首先,加强物流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物流金融服务中小企业信用级别低,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普遍较少,也难以得到大企业提供的担保。开展物流金融能够充分利用核心企业的担保作用,帮助小企业获得融资,同时也促进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担保和代理监管为基础的服务创新活动。其次,在国际结算融资业务中引入物流金融。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银行的角色进行互补,就能够有效降低结算与融资风险。现阶段国际结算中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主要有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中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信用证结算方式中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和保理结算方式中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再次,组建专业的物流金融公司。可在大型物流公司旗下组建,或从银行中分离出相关业务还可以通过双方的合作来实现。最后,物流银行的建立。通过“物流银行”,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资金问题,经销商保证能获得资金。银行通过物流公司的信息平台,能把资金流、信息流和货流统一起来,实现银行、生产方、经销商和物流监管方的四方共赢。
1.8.3 形成多模式共生的物流金融体系
首先,开展物流金融创新,不能只局限于物流企业或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的简单扩张,应该加强对整个行业以及相关行业资源的整合,尽快将物流金融业务做大做强。具体而言,应通过金融机构对核心物流企业的授信和金融业务支持,加大对供应链中小企业的支持,实现企业群的快速成长,并加强对产业链的控制,提高物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依托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城市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建设,并与物流金融需求进行对接,形成特色的金融服务组合,对金融业的产业链和运作模式进行创新。其次,综合考虑物流结算、仓单和授信等多种模式的综合,并促进大型物流金融自营实体的形成,提高现代城市物流金融业务的影响力。最后,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以及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保证各种风险都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进行有效控制,使物流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1.8.4 构建多效应综合的物流金融机制
虽然部分城市在物流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规模、结构以及功能发挥等方面同发达国家物流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差距。首先,提升金融和物流企业的利润空间,实现快速成长。在现代城市开展物流金融这一创新的金融产品,可以为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机会。其次,对于物流金融创新进行“先试先行”。突出物流企业核心地位,开展统一授信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积极地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转型为能够为企业业务供应链链条提供各种服务的专业物流金融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和进入门槛限制的情况下,发展较快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则可以借鉴美国UPS公司的发展模式,在集团内部成立内部财务公司,设立面向客户企业的专业物流金融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推出物流金融自营模式。最后,还要与全国物流专业发展较好的高等院校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技术知识、电子商务、金融、贸易经济、信息管理等知识,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入多层面、多角度的教育与培训,为我国物流业培养出大量的各层次、各方面的高级物流金融人才。
【阅读案例1.7】
上海两个中心建设
面对上海“航运中心”、“金融中心”建设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有关专家指出,现代物流企业应抓住当前时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深入而具体地思考上海两个中心协同建设的战略问题。航运与金融之间,具有与生俱来的密切关系,两者互为依存,互相支撑。从世界范围看,金融中心都由贸易中心演变而来,而贸易中心大多数都集中在港口城市。一方面,贸易、金融的繁荣推动航运业迅速发展,哪里有贸易和金融,哪里就有航运的一派生机;另一方面,航运业不断发展又催生金融领域新的商业需求,衍生出诸如航运结算、船舶或货物保险、行业租赁、融资以及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航运中心,无一不是国际金融中心,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大都市均是如此。
目前,上海的金融保险证券等级在国际上所占比重较低,市场体系还存在空缺。而在航运服务领域,包括船务经纪、船舶入级与登记、船舶融资和租赁、海上保险、船舶交易、海事仲裁方面均远远落后。
如何使成长潜力持续、提升,转化为综合实力?面对新的挑战,具体地说,就是发展金融业要关切航运业的需求,而发展航运业又要注重引入金融业的创新服务与工具,两者互为动力和引力。这种新思维可以帮助解决上海“航运中心”、“金融中心”建设中许多重要而又现实的问题。纽约、伦敦在长期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贸易——航运——金融——高度融合的国际性双中心乃至多中心,真正强大的综合实力与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是在高度融合的双中心时代体现出来的。
作为现代物流企业,更侧重从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角度来看问题。从当今国际航运中心来看,它自身必须包括与之相关联的各类金融业务与金融服务。伦敦前金融城市长白乐威爵士认为,能否成为一个国际航运中心,关键并不在于港口的吞吐量,而在于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也就是我们现在意识到、并开始重视的“航运金融业”。
航运从广义上说以水上运输为主,同时还包括航空运输和陆上运输。上海在这些方面都有战略布局。以水上运输而论,首先,船舶融资担当航运金融中的“重头戏”,航运企业购置船舶需要大笔资金投入,融资需求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航运金融扮演联姻航运与金融的角色,国际航运越是蓬勃兴旺,国际性的航运金融就越活跃发达。而目前我国在船舶贷款、船舶租赁、融资租赁等方面与国际通行业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整体融资规模与我国日益崛起的航运大国、造船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上海在这方面可谓是典型代表,所以成长空间巨大。其次,航运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航运管理与交易等方面也需大量资金投入,金融业对此起着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迄今为止,上海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均由政府主导资金投入,还缺乏市场性质的投融资机制,因此航运金融业务有大可拓展的现实领域。第三,“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已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它发生于“航运金融业”,它不仅延伸,并全面渗透到与航运联系的各个业务环节,在将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的同时,还使物流与资金流有效的合二为一。在整个供应链中,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向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一种集金融和物流于一身的创新型服务模式。也就是说,物流企业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还为客户提供直接或间接的金融服务。这种双重性质的服务深化下去,从企业的微观层面看,既可推动银行业务拓展,也能促进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各经济实体发展;而要从宏观经济的层面看,无疑为航运与金融双中心协同建设开辟广阔道路。上海在发展“物流金融”上,可以积极采用以下形式。
仓单质押贷款存储在物流企业仓库,通过物流企业向银行开具仓单,并代为监管,银行就依据仓单向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
统一授权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这种精简化的贷款流程有利于企业更便捷融资,也有利于提高银行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监控能力,在灵活高效融资中降低贷款风险。
物流银行运作模式本质上属于动产质押,但它不同于仓单质押的创新点是,仓单质押贷款的必备前提是借款人提供的质押物已经存在,借款人把质押物提交给监管者,银行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额,这是先质押后融资的模式。而在物流银行运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或外贸企业,不但可以先质押后融资,也可以先融资后质押,即企业可先从银行取得借款以购买产品,存入物流企业仓库后再进行质押。航运金融的本质是通过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航运的发展,航运金融已是当今航运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自身要求和不可或缺的内涵。
据统计,全球每年与航运相关的金融交易规模高达几千亿美元,其中船舶贷款规模约3 000亿美元,船舶租赁交易规模约700亿美元,航运股权和债券融资规模约150亿美元,而上海在全球航运金融市场的份额不足1%。
最近,国内有关咨询研究机构按照国际惯例,提出首份全球金融、航运双中心竞争力指数报告,纽约、伦敦、上海分别以624.4分、553.9分和513.1分获得这次评估的前三名。报告显示,在部分指标上,上海接近甚至超过伦敦及其他国际领先双中心。如在银行、证券、期货、行业发展及港口吞吐量、空港货运量等均居世界前列,但从总体上看,上海的优势在于成长潜力,而在综合实力上与纽约、伦敦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金融业的全力支持和全面服务,而且金融服务还应不停留于、不局限于上述的内容和形式,应不断创新其服务模式和服务工具。
1.9 国内外物流金融业务比较分析
通过对物流金融业务内涵和结构的剖析,可知物流金融业务的三种基本形式及其产生缘由。这三种基本形式内在运作机理比较相似,因此对物流金融业务,可用一个简图统一描述它们的业务流程,如图1.7所示。
图1.7 物流金融业务流程
在图1.7中,融资对象将担保品交给融资主体审查和评估以获取所需贷款,融资主体则对融资对象和担保品进行业务控制以保证贷款安全。融资主体对担保品价值和风险的评估主要依据的是担保品所代表的供应链上的贸易关系,在业务控制中金融机构将借助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进行评估和监控。根据图1.7,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比较分析国内外的物流金融业务现状。
1.9.1 制度环境
在制度环境上,西方(以美国为例)早在1952年就出台了《统一商法典》,这一法典提供了一套简明而连贯的法律架构,打破了传统上对不同担保形式的僵化分类,有效地明晰了物流金融中涉及的担保物权归属问题,因此使统一的担保物权公示性备案系统和登记制度得以建立,从而帮助了债权人在提供贷款之前就能确定担保品的价值及其优先权效力。发展到现在,在这一法典的架构下,关于物流金融业务的相关法规已经相当成熟,几乎所有在物流金融业务中能够涉及的业务行为,都能够找到对应的具体法律法规来清晰地对其进行约定和规范,有力地保证了物流金融业务中的责权关系,抑制了恶性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为风险发生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形成了快捷、有效、低廉的执行机制,强化了实现债权人权益的执行效果。
比较我国,目前只有《合同法》和《担保法》中的某些条款能够作为法律上的依据来判定相关业务纠纷的法律属性,相关的物权登记制度混乱低效,缺乏统一公开的物权公示性备案系统。而且处理业务纠纷多采取法庭程序,执行过程低效、高成本、存在着许多不可预见因素,使得债务人违约时造成的债权人损失很大。如执行环节缺少衔接性,当债务人恶意隐匿财产或拒不履行判决时,常常使执行陷于停顿和无奈;再如,执行措施的不合理限制,由法院指定评估拍卖机构、确定偏高的评估拍卖收费标准等。
1.9.2 行业环境
在行业环境上,早在20世纪初,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就随着经验的积累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范,其中,美国还颁布了统一的仓单法案,明确了仓单标准,建立了社会化的仓单系统,增强了存货的流通性。随着物流业和物流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基于供应链关系的订单融资也大量出现,对担保品进行产权认证、价值评估和监督控制的第三方机构和为物流金融提供评估、仓储和监控服务的物流仓储企业已相当的规范和发达,并且行业还加强了担保品处置的配套设施建设,减少了处置环节,缩短了处置时间,降低了处置成本,如建立担保品资产池,将贷款业务证券化,有效地分散贷款风险。再如,建立规范的担保品拍卖和转让市场等。最近20年,由于西方政府开始允许混业经营鼓励金融创新,专门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机构越来越多,业务操作流程变得更加规范,业务模式也变得更加灵活。
而我国还处在物流金融业务的初级阶段,相应的担保品文件(如仓单)不标准且缺少流通性;第三方中介机构缺乏专业技能和诚信,参与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仓储企业鱼龙混杂,缺乏相应的行业规范,甚至出现了借款人和物流企业联合欺诈银行的现象;各融资主体还缺乏必要的业务信息共享,相关的业务操作流程混乱且标准不统一,而且缺乏规避和分散风险的贷款业务转让机制、担保品风险对冲机制和违约后处置机制等。
1.9.3 业务基本要素
从融资主体上看,西方由于允许混业经营,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主体变得多元化,既存在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和专业信贷公司借款给中小企业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和物流仓储公司对质押存货和借款人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又存在物流公司兼并银行或银行成立专门的金融公司独立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加广阔和畅通。
从担保品看,由于有了丰富的经验、规范的操作和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西方的物流金融业务允许的担保品种已比较丰富,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都发展得较为成熟,其中存货品种的涵盖面包括农产品、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甚至在制品。
至于融资对象,也从最原始阶段的农户,扩展到了批发零售型的流通型企业,并进而扩展到了供应商和生产型的企业,形成了针对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全方位的融资体系。
比较而言,融资主体上,我国由于受银行分业经营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物流金融业务中提供资金和进行相关结算的主体较为单一,主要是商业银行,采取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借款给中小企业并常常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和物流企业对借款企业和担保品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另一种是银行统一授信给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按银行的规定开展物流融资业务。这两种模式,物流企业都没有独立的融资功能,起的是协助银行的作用,第三方机构参与度也较小。在担保品种上,应收账款融资开展较早,也较为成熟,选取面较宽;订单融资还处在探索阶段;存货质押融资近几年虽发展较快,但其质押品种选取面还较为有限,我国的商业银行从质押存货的法律风险(要求所有权明晰)、流动性风险(要求用途广、变现易)、价格风险(要求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和操作风险(要求便于保存、不易变质)等方面考虑,在初期多选择质地稳定,市场价格波动小,大宗货物变现能力强的工业原料、农产品和大量消费产品,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木材等,后来随着业务逐步成熟,新开发了汽车、纸张、家电、食品等品种。在融资对象上,受商业模式、信用环境、经验和风险控制手段的制约,订单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选取融资对象时过于谨慎,而存货质押融资受我国现阶段以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主的流通模式的影响,其融资对象多以流通型企业为主,直到最近,才逐渐地延伸到生产供应型企业,例如,深发展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所涉及的融资对象。
1.9.4 业务控制方式
保管方式上,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西方已能够分类别、分账龄以及按风险大小对应收账款进行保管,并能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在订单融资业务中,西方对订单所涉及的物流和资金流采取的是封闭式保管监督的方式,从而大大减少了借款企业的道德风险;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西方在20世纪之交,其对质押存货的保管方式就从初期的公共仓储(必须将质押的存货运输到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指定仓库里储存,较适合于流通型企业)发展到了就地仓储(质押存货可以储存在借款企业自己的仓库中,而且借款企业可在支付回款、交换新的仓单和根据其他合约条款的情况下随时方便地拿走质押存货进行生产运作,因此较适合于生产型企业),并进而根据借款企业的情况进行量身订做。
监控方式上,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融资主体已能够根据行业、借款企业以及交易对手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收账款作担保,并能够相应确定应收账款的追索方式及相关主体的追索责任,还能够对业务进行动态监控;在订单融资业务中,能够通过封闭式和信息化的管理来监控订单所涉及的物流和资金流,保证了授信的“专款专用”,而且为借款企业量身订做监控方式,注重与其他融资形式的衔接,保证了供应链的畅通;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监控方式已从最初的静态质押形式,即所谓冻结,发展到了根据客户需要量身订做的动态质押形式,这样借款企业就可以在保持质押存货总量平衡的情况下通过缴纳保证金、补充新的存货或根据银行的授权等方式取回质押存货来用于企业的生产和运营,而且已能够实现和应收账款等融资方式的有机结合。
风险控制方式上,总的来说,西方已经将信用评级定量技术用于物流金融业务风险评估中,并且针对物流金融特点,注重于从供应链整体和担保品所涉及的贸易关系来进行动态风险控制。此外,一些专门的预警技术、规避和分散风险的机制以及风险价值的评估方法也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逐渐地得以运用。
比较而言,保管方式上,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我国银行虽有一定的经验,但还没有形成对应收账款的有针对的系统性保管;在订单融资业务中,我国近几年才刚刚起步,订单的科学和标准化的保管还有待探索;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我国现阶段多是针对流通型企业开展业务,因此对存货的保管方式多以公共仓储为主。监控方式上,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我国银行主要凭经验进行监控,没有充分地利用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技能,对供应链物流的支持有限;在订单融资中,由于信息化程度和业务水平较低,我国银行还不能有效地监控订单所涉及的物流和资金流,保证授信的“专款专用”,而且缺乏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有机衔接;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对质押物的监控方式已经从开始时的静态质押,发展成为包括循环质押(滚动质押)、置换仓单质押、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和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等多种形式的动态质押方式。风险控制方式上,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以及担保品相关风险等缺乏细致的辨别分类,对风险的度量缺乏科学的方法,主要凭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难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警和控制。
根据以上的比较分析,如表1.4所示。
表1.4 国内外物流金融业务比较分析表
【阅读案例1.8】
中国物流金融市场走强
中国物流金融市场正值需求旺盛之时,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公司,都想抓住这一时机,赢得第一桶金。2008年3月,“首届中国物流金融国际峰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诚通集团、中国外运集团等国内大型物流企业,UPS、DHL等跨国物流公司以及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派出了代表,意在中国尚未开发的物流金融市场争高下。
国内企业初尝甜头
诚通集团旗下的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早在1999年就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主要利用其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仓单质押是指货主把货物存储在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储公司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银行质押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由仓储公司代理监管货物。
通过这一服务,中储不仅稳固了原有的客户关系,还吸引了许多新的客户。目前,这一业务已成为中储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储为近500家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监管服务,质押融资规模累计达150亿元。据诚通集团总裁洪水坤介绍,今年一季度,诚通集团物流金融业务实现大幅度增长。系统内有27家单位与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质押贷款融资服务。融资额达1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8%;累计质押货物66.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66.2%;累计质押货物价值2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6%;监管收入同比增长365%。业务呈现向库外和生产企业监管发展的特点。集团现有业务资源每年可开展500亿元规模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下一步还将通过对社会仓库资源整合开展租赁经营和管理输出,仓单质押融资的规模将超过1 000亿元。
与中储主要利用仓库监管不同,中外运开发了对运输途中货物的监管。不再只是仓库中的货物可以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物,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也可以作为抵押物,为生产制造企业资金周转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
跨国公司酝酿发力
跨国物流企业也看到了这一空间。对于UPS来说,金融服务已经成为其制胜法宝。在通常意义上的物流服务之外,UPS还打造了一整套的金融交易体系,从而使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无缝衔接。
UPS资本公司是其经营金融服务的部门,它通过整合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融资为各个部门提供流动资金。对于使用“货到付款”服务方式的承运人,UPS可加快汇付,使业务部门更快地获得流动资金;全球化贸易信贷,可根据发票价值预付资金,并承担托收责任,从而让商家有更多机会从事记账销售并扩大出口业务;租赁,有利于保全资金和购买信用,并使公司无须购买可能过时的长期设备;支付解决方案,将UPS的运输过程及接收货物的证实过程同发票、支付方式及发票纠纷的解决办法等连接在一起,从而使B2B电子发票及支付过程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在日常的某些业务流程中,UPS利用提货人与发货人之间资金运作的时间差,将滞留的部分资金从事货款业务,而货款对象仍为UPS的客户或者与快递业务相关的主体。
不久前,UPS在上海开办了在华的第一家金融公司办事处。由于法律限制,这一办事处目前仅提供金融顾问咨询服务,一年后才能对内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此前,UPS大多通过该公司在香港、台湾地区间接地提供贸易融资服务。
未来物流业的决胜点
对卡车运输、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而言,激烈的竞争使利润率下降到平均只有2%左右,已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而对于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来说,由于各家企业涉足少,目前还有广大空间,于是国内国外的大型物流企业在物流服务中纷纷增加了金融服务,将其作为争取客户的一项重要举措。
UPS中国董事总经理兼首席代表陈学淳早就表示,未来物流业的决胜点在于金融服务。他认为,未来的物流企业谁能掌握金融服务,谁就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中国的物流业起步晚,对物流金融的认识这几年才提上日程。如何在物流全球化,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服务全球化的背景下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通过对世界物流企业前10强的分析可以看出,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核心是供应链管理。其中物流设计、控制、组织、协调能力是其竞争基础。具有代表性的竞争手段有:高度重视物流解决方案设计;在服务操作上严格执行统一的服务标准;坚持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以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贯穿物流整个服务过程。为客户提供一整套的解决方案中核心的要点就是使资金周转加快。
记者了解到,随着这一领域逐渐成为企业开发的热点,政府层面也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王微博士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在着手进行这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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