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国家对返乡创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130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专门谈到“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关于抓紧制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
鼓励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
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继续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力度。
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问】 不知道一些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出台了哪些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
【答】 下面是两个典型的省级政策:
重庆市
2008年10月17日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
目标任务:到2012年,返乡创业农民工达到18万人,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总量达到90万人,培训返乡创业农民工5 000人。
建立组织保障、行政服务、政策扶持三大体系。
行政服务体系: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强化创业指导,依托现有机构成立返乡创业者指导(服务)中心,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
政策服务体系:
1.创业场地政策:允许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创业。
2.税收优惠政策: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余留一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
3.金融扶持政策: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4.就业再就业政策:
(1)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试点。鼓励招用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低保人员、农村残疾人、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等)或城镇就业困难对象。
(2)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对象是招用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重点企业。
(3)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4)享受培训补贴。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对招用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按“阳光工程”培训标准补助。
河南省
河南省办公厅2008年1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 10号)。
各级政府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行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
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外地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放宽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落实就业。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和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益、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
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创业。
通过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基地,发展创业园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妥善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经营场地。
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现有机构成立回乡创业农民工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
招用的农村劳动力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组织实施范围,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问】 不知道哪些地方市、县有好的返乡创业政策和措施是我们当地可借鉴引入的?
【答】 下面是一些从网络上收集的信息,仅供参考:
● 山东省:农村生源毕业生可回家庭所在地落户,重新分得土地后自主创业。
● 江西省吉安市:向外派出大量招商团,动员企业返迁回乡。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支持经济能人与家乡资源整合,从事特色规模种养业及农副产品加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引导外出务工经商党员返乡创业,带领群众致富。
● 重庆市开县:在当地工业园区内设立专门的“返乡创业园”。
● 江苏省泗阳县:在开发区兴建几万平方米蓝领公寓,为返乡创业、务工人员提供适用住房。
● 江苏省泰州市:组织农民创业服务大篷车入乡到村活动,建立返乡农民创业项目库,建成农村创业实习基地。
● 吉林省舒兰市:举办“返乡创业活动年”,召开返乡创业现场经验交流会。
● 湖南省嘉禾县:向返乡创业者提供低于正常市价的土地资源,差价由政府财政补贴。
● 湖南省桑植县:为制止“三乱”行为,对返乡创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挂牌保护。
● 河南省信阳市:设立农民工回归专项基金和工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技能培训。
● 河南省开封县:在县电视台专栏宣传返乡创业典型,组织创业典型到乡镇巡回演讲。把返乡创业能手选举为村委干部、县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四川省邻水县:聘请省内外专家给返乡创业农民工授课或现场指导,帮助建立返乡创业者协会、返乡创业基金会和行业协会。
● 湖北省恩施市:地方日报开辟返乡创业栏目,用“现场故事+记者连线+读者声音”立体报道返乡创业典型。创办外出务工人员阅读杂志。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农民工返乡创业成果展示会。
● 浙江省临安市:高度重视大学生回乡创业,安排大学生回乡创业辅导讲座、专门电话。
● 陕西省勉县:专人一对一帮扶,与打造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
【问】 我们特别关心创业政策,可是普通老百姓看不到上面的红头文件,能否给我们一些可以自己去查询的政府部门网址?
【答】 以下是与创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一些国家一级部门的网址:
●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www.gov.cn
● 国家发改委www.ndrc.gov.cn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
● 国家商务部www.mofcom.gov.cn
● 国家人力资源社保部www.mohrss.gov.cn
● 国家财政部www.mof.gov.cn
● 国家国土资源部www.mlr.gov.cn
● 国家环保部www.mep.gov.cn
● 国家农业部www.agri.gov.cn
● 国家民政部www.mca.gov.cn
●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www.saic.gov.cn
●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 国家质监总局www.aqsiq.gov.cn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www.sipo.gov.cn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www.sda.gov.cn
● 国家统计局www.stats.gov.cn
● 国务院扶贫办www.cpad.gov.cn
【问】 有哪些部门开通了公共服务热线电话让我们在创业中进行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服务投诉或举报?
【答】 以下是一些相关部门的免费特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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