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65】首因效应是指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客体以后的认知产生显著的影响作用。第一印象作用最强,持续的时间也长,比以后得到的信息对于事物整个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首因效应没有发挥作用的是:
A.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一般着深色套装,给人专业和严谨的印象
B.小张在面试中表现突出,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发现小张的简历上存在错别字而取消了录用他的计划
C.已过而立之年的王先生频频相亲却没有结果,据和他有过一面之交的金小姐说,王先生“以我为中心”的夸夸其谈,令她很反感
D.刚刚毕业的小张在找工作过程中屡屡碰壁,后经咨询专业人士才得知因她染了一头红色的头发,而给人不够成熟稳重的感觉
【解析】答案:B。考点:发生定义。种差: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客体以后的认知产生显著的影响作用;比以后得到的信息对于事物整个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本题蕴含“一个印象与两个印象”的矛盾、“有第二印象与没有第二印象”的矛盾。
思路一:B项,“小张在面试中表现突出”是第一印象。“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发现小张的简历上存在错别字”是第二印象。“而取消了录用他的计划”意味着“第二印象比第一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不符合定义“第一印象作用最强”的特征,说明B项首因效应没有发挥作用,故正确答案选B。
思路二:A、C、D三项均只有第一印象起作用,没有第二印象,故排除A、C、D。正确答案选B。
思路三:A、C、D三项均只有一个印象,B项有两个印象,B项违反了“第一印象作用最强”,故答案选B。
【2016下半年四川-66】职业认同感是指个体对其所从事的职业的肯定性评价。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人员具有职业认同感的是:
A.小王,军人,他常以自己足球踢得好而自豪
B.小刘,公司文员,多次被自己上司周经理表扬其秘书工作做得好
C.小魏,大学生,准备大学毕业后回到偏僻的家乡去教书,因为他觉得老师这个职业很伟大
D.小李,医生,工作特别努力,他觉得国家给自己这么高的薪酬,能为他人解除痛苦是一种快乐。
【解析】答案:D。考点:发生定义。种差:谁来做(主体)“个体”;对谁做(相对人)“其(自己)”;对象“所从事的职业”;怎么做“肯定性评价”。
A项“他常以自己足球踢得好而自豪”评价的对象不是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军人”。对象不对,故排除A。
B项“周经理表扬”评价的主体不是小刘自己。主体不对,故排除B项。
C项“准备大学毕业后回到偏僻的家乡去教书”意味着还没有就业,评价的对象不符合“所从事的职业”。对象不对,故排除C项。
D项“医生”符合“所从事的职业”,“快乐”符合“肯定性评价”。故答案选D。
【2016下半年四川-67】公理是指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定理是建立在公理和假设基础上,经过严格的推理和证明得到的,它能描述事物之间内在关系,定理具有内在的严密性,不能存在逻辑矛盾。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属于公理的是:
A.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度
B.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
C.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
D.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
【解析】答案:B。考点:两个外延具有反对关系的发生定义。公理的种差: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
A项“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度”是欧氏几何中平面三角形的几何定理,是经过严格的推理和证明得到的。非欧几何中三角形的内角和不一定为180度。故排除。
B项“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是直线公理,也是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故答案选B。
C项“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到底是物质第一性还是意识第一性”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争论的焦点,“物质到底是发展变化的还是静止不变的”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争论的焦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在不断发展丰富,物质观和发展观还需要再加以证明。C项不属于公理。故排除。
D项是个人的价值观,既不是公理,也不是定理。故排除。
【2016下半年四川-68】内隐社会认知是指在社会认知过程中虽然个体不能回忆某一过去经验,但这一经验对个体的行为和判断依然具有潜在影响的认知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内隐社会认知的是:
A.某一品牌幼儿园出现了虐童事件,家长都无法相信这种事件会出现
B.二十岁的佳佳很怕狗,这是因为她一岁半时被领居家的狗吓过
C.小辉学了六年钢琴,后因学习不得不放弃,一次宴会上,他看到钢琴随即演奏一曲
D.小魏看到某商场在做微波炉的广告,她想到自己家正好缺少微波炉,不如趁便宜买台微波炉
【解析】答案:B。考点:发生定义。种差:个体不能回忆某一过去经验,但这一经验对个体的行为和判断依然具有潜在影响。本题蕴含“有过去经验与没有过去经验”的矛盾,有过去经验又蕴含“能回忆过去经验与不能回忆过去经验”的矛盾。
A项和D项都没有“过去经验”,都没有体现“个体不能回忆某一过去经验”,也都没有体现“这一经验对个体的行为和判断依然具有潜在影响”。故排除A项和D项。
B项“一岁半时被领居家的狗吓过”意味着有“过去经验”;一般来说一岁半时发生的事到二十岁已经记不清了,符合“不能回忆某一过去经验”。“二十岁的佳佳很怕狗”符合“这一经验对个体的行为和判断依然具有潜在影响”。故答案选B。
C项“学了六年钢琴”意味着有“过去经验”;“随即演奏一曲”属于“能回忆某一过去经验”。故排除C项。
【2016下半年四川-69】生态补偿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对生态功能和质量所造成损害的一种补助,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受损地区的环境质量或者用于创建新的具有相似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区域。生态补偿在原则上适用谁破坏谁补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生态补偿的是:
A.某建筑公司在甲地破坏1公顷森林,在乙地重新营造1公顷森林
B.张某为扩大土豆种植面积,租用邻居耕地20亩,经商议,租赁费为每年2万元
C.山东省根据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发放奖金,其中聊城空气质量考核得分最高,获奖950万元
D.李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解析】答案:A。考点:发生定义。种差:对象“对生态功能和质量所造成损害”;目的“为了提高受损地区的环境质量或者用于创建新的具有相似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区域”;原则“谁破坏谁补偿”。属概念:补助。本题蕴含“属于补助与不属于补助”的矛盾。
A项“在甲地破坏1公顷森林”符合“对生态功能和质量造成损害”,“在乙地重新营造1公顷森林”符合“创建新的具有相似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区域”,符合“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A项属于生态补偿符合定义,故正确答案为A。
B项“租用邻居耕地20亩,租赁费为每年2万元”属于租金不属于补助。故排除。
C项“发放奖金”属于奖励不属于补助。故排除。
D项“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属于刑罚不属于补助。故排除。
【2016下半年四川-70】体验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从教学需要出发,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以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帮助学生迅速而正确的理解教学内容,促进他们的心理机能全面和谐发展的一种教学方法。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没有采用体验式教学法的是:
A.在刑法课堂上,由学生扮演老师进行案例分析
B.在模拟法庭上,学生充当律师对证人进行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
C.法律诊所中,学生们直接会见当事人,教师通过视频指导和督导学生
D.在民事诉讼法课堂上,教师给学生分配角色,分别担任当事人、律师和法官
【解析】答案:A。考点:发生定义。种差:怎么做“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目的“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帮助学生迅速而正确的理解教学内容,促进他们的心理机能全面和谐发展”。注意关键词“场景或氛围”是解题的关键。本题蕴含扮演老师与扮演诉讼参与人的矛盾。
思路一:A项“学生扮演老师”只是从老师角度分析刑法案例,不属于“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没有采用体验式教学法,故正确答案为A。
思路二:B项“模拟法庭”、C项“法律诊所中,学生们直接会见当事人(学生相当于律师)”、D项“在民事诉讼法课堂上,教师给学生分配角色,分别担任当事人、律师和法官”都符合“从教学需要出发,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采用体验式教学法,故排除。
思路三:A项,学生扮演老师;BCD三项,学生扮演诉讼参与人。故答案选A。
【2016下半年四川-7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从事跨国经济交往活动所产生的关系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总称。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A.国际经济法既包括国际法也包括国内法
B.跨国婚姻关系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C.国际经济法包含了国家之间关于海洋领土划界的协议
D.跨国经济交往活动的主体有国家、国际组织、法人和自然人
【解析】答案:C。考点:发生定义。种差:主体“国家、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对象“跨国经济交往活动”。属概念:“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总称”。
A项,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总称”可知,国际经济法既包括国际法也包括国内法,故排除A项。
B项,根据“从事跨国经济交往活动所产生的关系”可知“跨国婚姻关系”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故排除A项。
C项,根据“从事跨国经济交往活动所产生的关系”可知“海洋领土划界的协议”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C项说法错误,故答案选C项。
D项,根据定义可知,跨国经济交往活动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故排除D项。
【2016下半年四川-72】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人身采取暴力、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的是:
A.王某趁张某不备,抢走其价值10000元的背包
B.洪某在火车上将安眠药注入饮料罐让张某喝下,趁其昏睡盗走其现金10000元
C.李某夜晚入户盗窃,取走张某衣服中的5000元现金。张某被惊醒,李某持刀威胁张某后携财物逃走
D.张某欠刘某5000元不还,刘某将张某骗至家中,威逼张某交出其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刘某到银行取走10000元后,将张某放回
【解析】答案:A。考点:发生定义。种差:目的“非法占有”;手段“对他人人身采取暴力、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题蕴含侵犯人身权利与没侵犯人身权利的矛盾。
思路一:A项“王某趁张某不备,抢走其价值10000元的背包”没有对张某的人身采取暴力、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不构成抢劫罪,故答案选A项。
思路二:B项“将安眠药注入饮料罐让张某喝下,趁其昏睡盗走其现金10000元”是对张某人身采取其他方法,强行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C项“李某持刀威胁张某后携财物逃走”,D项“威逼张某交出其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刘某到银行取走10000元后,将张某放回”都是对张某人身采取暴力、暴力威胁方法,强行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排除BCD。
思路三:A项没有侵犯人身权利,BCD三项都侵犯人身权利。抢劫罪的构成条件是“对他人人身采取…”,故A项不构成抢劫罪,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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