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职工违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蓄意违章不应认定为工伤。
(一)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职工违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蓄意违章不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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