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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效力及由此引起的财物纠纷的处理

时间:2023-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订婚的定义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例如,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因操办酒席、招待亲朋好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一)订婚的定义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现阶段,对订婚的处理原则如下:

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

法律不提倡订婚但也不禁止订婚,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是否订立婚约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订立婚约必须完全出于男女双方自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

2.订婚没有法律效力

婚约订立后,任何一方均可作出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即产生婚约解除的效力。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而且是双方自主自愿,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说明在他们之间已不存在结婚的基础条件,因而应当允许,否则即是干涉婚姻自由。

3.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法院一般会受理法院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二)婚约纠纷如何处理

婚约纠纷怎么办呢?对于因婚约引起的纠纷实际上分为两类:

1.人身婚约纠纷

对于人身方面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例如,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财产婚约纠纷

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2)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的财物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3)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包括财物、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因操办酒席、招待亲朋好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

(4)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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