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方案》中强调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实现高效监管。《深化方案》中将健全综合执法体系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大举措,强调明确执法主体以及相对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文书,建立联动联勤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健全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综合执法体系,建立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执法联动、措施协同的监管工作机制(见图3.5)。
图3.5 “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政策执行框架
从表3.9可见,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自贸区条例》是支持健全综合执法体系的统领性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都出台了政策支持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的建设文件。
表3.9 “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政策归类统计
“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政策执行框架各环节的政策效果如下:
1.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
“健全综合执法体系”首先要建立“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2014年7月4日,自贸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开始搭建,现已集聚了30个部门的相关信息数据346万余条,包括企业信息、银行信息、工商信息、海关信息等多方信息,实现了各管理部门监管信息的基本共享——这是政府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对自贸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度访谈发现,虽然各部门都支持信息共享,但此项工作的推动比较艰难,主要表现在:第一,有的部门不清楚自己拥有多少数据;第二,有的部门对数据不自信,怕公开之后受到质疑;第三,有些数据涉及企业商业机密,不宜公开;第四,有的部门数据可能因经济利益原因,不愿意共享等。
2.综合执法等环节
对自贸区相关职能部门访谈中了解到,综合执法体系在逐步完善中。综合执法的“动态预警机制”已经建立,在前端的行政审批产生的数据会在后端行政执法采用,信息每天都在更新,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企业会多关注;“联勤联动机制”已经建立,一方面自贸区管委会综合执法过程中会出现多个条线的“联勤联动”,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但是,由于部门业务类别不同,监管目标和手段不同,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管还在继续开展。自贸区网上办案系统已经通过验收,近期可以使用,执法部门可通过“联勤联动”和网上调取法律文书进行办案。当前,综合执法改革的范围目前仅限在扩区之前的外高桥保税区,扩区之后的还没有做。职能部门希望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后,能够更有效推动综合执法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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