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

时间:2023-04-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必要性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实行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目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管理目标是继续经营,最终目标就是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体现。

一、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必要性

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实行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目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财务会计控制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财务会计制度、操作程序和控制方法,对资金风险、财产保全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是企业内控制度基本规范和“指引”的要求

为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正确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发展,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至此,我国企业初步形成了由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四个部分组成的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小额贷款公司既然是按要求成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理应按照企业内控基本规范和指引的要求,建立并实施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

众所周知,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起步时间不长,并且具有自身的特点,在会计方面有自己特殊的需要。然而,现有的会计软件在许多情况下不能满足小额贷款公司对于业务和财务的需求,就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而言,2011年5月刚刚进行了贷款系统和会计系统软件的培训工作,很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还会不时困扰着相关人员,财务会计系统方面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缺乏经验,根本就没建立正规的内部会计控制,有些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其内容基本上是银行制度的复制,无自己的特色。一旦本环节出现问题,整个内控系统都受牵连,所以会计人员迫切需要建立适合本公司特点的会计内控。

(三)是发现和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需求

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使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更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外部欺诈行为。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以致管理失控,资产流失、经营失败。因此,完善会计内控,并对其实行监管,是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控制操作风险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第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单位必须将发展置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基本框架之下,在守法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发展。

第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维护资产安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小额贷款公司资产安全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单位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良好的内部控制,应当为资产安全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

第三,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小额贷款公司可靠的信息报告能够为单位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标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和对营运活动及业绩的监控;同时,保证对外披露的信息报告的真实、完整,有利于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诚信度和公信力,维护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它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结合自身所处的特定的经营、行业和经济环境,通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

第五,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管理目标是继续经营,最终目标就是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体现。它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在经营管理中努力做出符合战略要求、有利于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造长久价值的策略选择。

三、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部会计内控制度缺乏特色,受关注度欠佳

根据调查和座谈得知,虽然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都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但其内容基本都是大同小异,不是照搬银行的就是改动了其他企业已有的内容,缺少本公司的特色。就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而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层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关注和指导不够。他们认为,会计内部控制仅是指会计人员的控制,而不是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层的会计控制。甚至把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混为一谈者比比皆是。由于认识错误,致使行动失误。最终会计内控变成会计人员内部控制,严重偏离会计内控初衷。

2.会计处理技术参差不齐,外聘会计人员占一定比例

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规模小,人员数量少,除了出纳人员固定外,根本不设专职的财会人员,所需会计往往用外聘人员代替,由于外聘人员并不全部来源于其他小额贷款公司,除了从银行外聘,就是从其他非金融企业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外聘而来,这些人员虽有一定的财会知识,但缺乏小额贷款公司实践,他们应聘的目的只是替人记账,根本不愿也不会主动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分析财务数据,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进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些小额贷款公司虽有自己配备的专职会计人员,但由于经营时间短,从业会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培训,电算化技术水平也是良莠不齐。

3.会计人员兼职现象严重,轮岗意识淡薄

正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小,人员数量少,整体盈利还不是很强,为了节约人工费用,所以一人兼多职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公司甚至出纳会计“一肩挑”“一手清”现象还不时存在。至于轮岗,一是主管人员缺乏风险观念,无轮岗培养意识,二是岗位人员安于现状,进取意识薄弱,目光短浅。机械认为轮岗短期内不能给其带来眼前的物质利益,再加上行业工资水平本身不高,不愿学习新知识。长此以往,一旦出现岗位人员变动,新从业人员一时难以适应新工作,则小额贷款公司损失的机会成本将会更大。

(二)内部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财务控制认识不足

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意识薄弱,一些单位没有单独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许多财务事项的运作与管理措施仅是惯例,而没有相应的成文制度保证;也有一些单位虽有内部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但很不完整。这造成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如,在会计凭证环节,强调印章,忽视签字;强调事后批准,忽视事前控制;对货币资金支付,缺少授权付款凭据,支票签发印章由一人保管等。

2.收支管理不严

任意扩大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3.财产管理不严

一方面,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起步较晚,对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另一方面,由于此类公司几乎没有成本核算要求,因此轻视财产物资的核算和管理,部分资产如低值易耗品直接作支出,不入财产账,领用也不办理手续,导致这部分财产无账无实;同时,在购置资产后不及时入账,使资产有实无账;另外,在财产的购置上,有些单位盲目购买、重复购置,还有些单位之间相互攀比,通过多种资金渠道,竞相购买现代办公设备、高档交通工具,造成浪费。

4.岗位设置不力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5.执行力度有限

一些单位虽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只是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有一定随意性,部分单位领导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自身不注意遵守内控制度,频频使用例外原则,使内部控制制度的信任度和威慑力下降;一些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执行力度有限,造成内部控制失控。

6.财务信息交流不畅

一方面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人员少,事务忙,无时间多交流,只有在贷款审查会上大家才见面沟通,另一方面财会人员只负责财务,不愿插手其他部门的事情,致使信息传递不畅,反馈信息不能及时得到处理。除此之外,小额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之间也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就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小额贷款协会举办的各种从业人员培训提供了行业之间交流的平台。但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还缺乏推广,不少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无法获取同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操作方法。

四、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建议

(一)结合行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行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借鉴普通企业和银行等金融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本行业的会计内控制度,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性和地位,并对会计内部控制负有最终的责任。而不是认为会计内控制度可有可无,甚至以财务内控取代会计内控。比如,公司除了对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外,还要对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具有的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技能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条件的公司尽量避免外聘现象发生;完善会计人员档案,一旦发现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除严格执行交接程序外,会计人员的手机卡号最好由公司统一办理,一旦此类人员离职,卡号由公司统一收回,提前避免信息泄露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落实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内控保障机制

任何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成败取决于其设计水平和高素质人员的贯彻执行。对于已有的会计人员和新招聘的会计人员要重视其业务技能和继续教育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的技术错误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通过培训,使会计人员做到会计记录、账务处理的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力争使账务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一级处理。如一笔小额贷款的发放程序在会计核算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和信贷业务操流程中都有体现,这就为对账提供了方便。公司同时还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违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在工作中逐渐建立一种控制文化,使得各级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认识到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发挥他们在会计内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通过这种方式,为会计内控提供有利的保障机制。

(三)明确会计部门和人员权限,确保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落实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本公司会计部门、会计人员依据设定的权限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经济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同时,公司应当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机构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尤其注意要配备专职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缴、支出和存放同业存款的账务核算及对账工作,坚决杜绝出纳和会计让同一人兼任。只有严格按照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才能把会计内控制度落实到实处。

(四)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实现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目标

小额贷款公司只有建立规范的信息反馈制度,按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则,规范地提供会计信息,才能满足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要做到这些,首先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明确规定信息传输的路径、环节以及每一环节的信息内容,使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到风险管理部门、信贷部门、财务部门和关系人员。然后再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战略高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借以提高自己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实现会计内控目标,从而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零售贷款,人力物力成本比银行都高。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费用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调整,更不能出现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费出国、公款私投、公费休闲、公款追星、豪华办公等不正常行为。

五、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控制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要求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

第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下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机构制定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统一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在本公司得到实施。

第二,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会计规范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三,小额贷款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应当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手清”。即不相容的两个或多个岗位不得由一个人兼任。一般来说,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对业务的独立检查的职责应被分开。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缴、支出和存放同业存款的账务核算及对账工作。必须做到钱账分管,及时核对库款,账款相符。出纳长短款的处理按公司相关岗责任制规定执行。

第四,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各级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当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比如:出纳员应负责保管支票簿或银行存折而会计人员应掌管财务印章。署名印章应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因此,当开出一张支票后必须经三个人始能生效。其目的是分离保管人职能以使滥用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第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一级处理。如一笔小额贷款的发放程序在会计核算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中都有体现,为对账提供了方便。

第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证书有会计电算化、会计上岗证。

我国现有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和高级。有初级职称可以任助理会计师,有中级职称可以任会计师,有高级职称可以任高级会计师。

(1)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就可以报考。课程:《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一次考试全部合格才发证。

(2)中级会计职称:要有大专文化,要有会计上岗证,并取得5年以后,才能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课程有《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两年内全部合格才发证。

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通过考试就可以取得。也就是说考试合格就可取得。

(3)高级会计职称:只考《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先要理论考合格,然后由人事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取得高级会计师的职称证书。所以高级会计师是考评结合的。

第七,小额贷款公司下级机构会计主管的变动应当经上级机构会计部门同意。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严格执行交接程序。

第八,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会计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记账、出纳、计算机资料管理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和会计主管还应当定期轮换,落实离岗(任)内部审计制度。

第九,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机构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做到会计记录、账务处理的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如把投资收益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开支票买福利发放给职工后再冲减应付款,偷逃税金。

第十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

第十二,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资料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表8-1。

表8-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3[1]

续表

某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摘录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注释】

[1]资料来源:档案人之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