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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的发展战略

时间:2023-04-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IASC各阶段的发展战略历史上,IASC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并产生了同IASC合作的意向,证券监管机构也开始重视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经过这一阶段的努力,IASC提高了自己的权威性,并初步形成了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第二阶段为巩固期,目的是减少会计处理中的备选方法,以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比性。

第二节 IASC各阶段的发展战略

历史上,IASC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3—1989)的基本战略——制定主体国际会计准则阶段

IASC在第一阶段共制定了26份IAS,讨论了国际关注的主要会计项目,以适应国际社会的需要。然而为了得到广泛的认同,此类准则有时需提出多个备选方案以供选择。这一阶段IASC的战略分为两步:

1.早期的发展(1973——1980年)

早期与国际性银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经贸组织等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在协调各国会计准则上采取十分宽松的政策。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体系和IASC的发展方向等战略性问题尚不明朗。根据各国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考虑基本的会计准则,把统一性、灵活性恰当地结合起来。在适当比较和挑选的基础上,调和各国同类或类似的准则,废除一些不正确的会计惯例,然后允许剩下的多种会计处理并行,允许会计实务在多个备选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中选择,从而形成粗线条的、易于被各国和各地区接受与遵守的国际会计准则。

2.后期的战略(1980——1989年)

随着各国的资本市场逐步开放,各国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对不同国家财务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并产生了同IASC合作的意向,证券监管机构也开始重视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此时,IASC将战略调整为:引起更多利益集团的注意,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地位,逐步形成规范现有会计实务的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措施包括:(1)发展共同的国际方式;(2)增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员机构,扩大其作为组织的代表性;(3)寻求各种具有较大影响力或实际管制权力的国际组织的支持;(4)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国际化思想。经过这一阶段的努力,IASC提高了自己的权威性,并初步形成了国际会计准则体系。

二、第二阶段(1989—1995)的基本战略——提高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阶段

IASC从第一阶段的经验中,已懂得了协调一致不会自然产生,必须有整体计划和策略,以确保所有重要国家、组织均支持这种做法,同时,任何人不能强迫任何组织或国家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并且,IASC了解到必须和准则制定机构及各种组织合作,以获得理解和承认其所进行的工作。第二阶段为巩固期,目的是减少会计处理中的备选方法,以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比性。

1989年1月,IASC出台了《财务报表可比性》的征求意见稿(E32),它针对现存IAS中允许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确定哪一些可能对定义、确认、计量和对企业财务报表中收益、费用、资产、负债或股东权益等的列示产生实质性影响。

项目的目标是:(1)在已公布的IAS中,对于同一会计事项,尽量减少可选择的处理方法。对于有些会计事项,在短期内必须保留多种选择方法时,保证以“倾向性的处理方法”(即被认为最具可比性的,1990年7月改称为“基准会计处理”Benchmark Treatment)作为恰当的会计方法运用于通常所有情况,“备选会计处理”(Alternative Treatment,指在短期内仍需保留的)只用于特殊而类似的情况;(2)除了“基准会计处理”之外,在相似的交易和事项中至多保留一项“备选会计处理”,把其余处理方法统统删掉。通过这一项目,1993年12月,IASC公布了经过修订后的10项争议较大的国际会计准则,减少了备选会计程序和方法,对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第三阶段(1995—1998)的基本战略——制定核心准则阶段

资本市场的迅速全球化,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其进行规范。有鉴于此,199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与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达成一项协定,计划构建一套把世界经济拉得更近的国际会计核心准则(Core Standards),以适用于所有在国际资本市场跨国融资和上市的企业,作为跨国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依据。1993年IOSCO与IASC初步达成了制定一套核心准则的协议,确定了涉及当今财务报告主要问题的五大类共40个题目的会计准则。具体为:第一大类,总则;第二大类,收益表;第三大类,资产负债表;第四大类,现金流量表;第五大类,其他准则。1998年底,IASC完成了核心准则的最终制定。表10-2显示了核心准则计划的完成情况。

表10-2 核心准则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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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表10-2中列示的IAS为31项,由于其中的一个IAS已被废止,故为30项;此外有三个被修改。2000年5月17日,IOSCO正式宣布已对列入核心会计准则计划的30份2000年准则连同11份解释公告通过了评审,并正式向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推荐使用。遗憾的是,美国的SEC对此态度并不积极。

四、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取得的成就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取得的成就,F.D.S.崔、C.A.福罗斯特和G.K.米克在合著的《国际会计》(1999年第三版)中把它们概括为:(1)被许多国家作为建立国家会计规范的基础;(2)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开发本国准则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作为国际化的基准;(3)被许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接受,并许可外国的或本国的公司报送依据IAS编制的财务报表;(4)被欧洲委员会和其他国际组织承认。

德勤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03年12月31日采纳IAS/ IFRS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表10-3所示。

表10-3 全球采纳IAS/IFRS的情况(2003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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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在132个国家和地区中,要求国内上市公司和外国上市公司都采用IAS/IFRS的数目与允许国内上市公司和外国上市公司(或没有外国上市公司)都采用IAS/IFRS的数目大体相当;要求国内上市公司必须采用本国准则的为数还相当多。这显示了“民族主义情结”的影响,也显示了推进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的趋同化,仍然需要努力。

几乎所有的重要国际组织如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西方八国集团、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审计和鉴证准则委员会、联合国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等都先后发表声明认可和支持IASB主导的全球会计准则。截至2010年5月,全球已经有117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其中89个国家或地区要求所有的国内公司都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3个国家或地区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5个国家或地区要求部分国内公司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尤其美国在2008年8月宣布了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路线图计划。这标志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经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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