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学根源
生物学性别理论认为,男女两性是有生理差异的。由于男女两性染色体组织不同而导致的男女两性出生后在生理上表现出一系列不同。生物决定论者认为,正因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导致“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性别分工和性别观念。[29]该理论模式下,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对男女两性社会角色、社会分工、社会期待的形成都起着决定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素。生物性别理论假设:男女两性不可能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只能朝着观念上的平等方向而努力发展。社会学家将这种假设的性别行为差异倾向加以一般化,帕森斯将男人定义为侵略性和工具性的,而女人则定义为服从和表达性的。然而,这种主张的假设前提本身存在诸多疑问。沃特斯便提出了三点疑问:首先,该假定以基因选择配偶,但实际上,人们选择配偶是以此前的经验和社会机会为基础的。其次,该假设忽略了一个事实,即每一个个体都是同时从父母双亲那里得到了基因遗传。第三,社会性别差异有许多种社会模式,而对于这种巨大的变异,基因差异无法做出说明。
还有一种严格的生物学理论,强调生物意义上的再生产强加给女性和男性的约束。例如,福克斯主张,女性生养孩子,而男性负责狩猎、战斗、决策,这样的灵长类物种会以某种方式通过遗传将这些因素传承下来,构造了当代的社会安排。因此,妇女在遗传程序上被安排为服从,而男人则被安排为统治,福克斯本人也承认,对于这个论点,可能会遇到一个经验性的问题:由于社会变得更加技术化,所以需要补充合适的人员,填补社会的许多角色,这必然意味着,网必须撒得更广,不仅限于男性,女性在某些领域将获得支配地位。但是,这通常会与女性要履行的基本功能发生冲突。
生物学性别理论受到后现代主义者的批判和挑战。实际上,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仅仅是解剖学意义上的差别,这种差异不仅存在于两性之间,也存在于同性别的个体之间,存在于地域形成的人种之间,甚至不同民族之间。即便是同卵双生子之间,也还是能够找到细微的差别。科学研究表明,男女两性生理差别只有两性生殖差异所导致的女性能够生育而男性不能生育这一项是不变的,其他差别都是一个变量。
随着科学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以及生育理念的改变,女性被生育所累的状况得以改善,女性对于生不生育以及什么时候生育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女性首先是作为人而存在,作为人的存在,性别、种族、地域的差异性不能取代人的共性,就是要享有人格的尊重和权利。否则,就会有歧视之嫌。因此,生理性别只是目前性别不平等的一个表象,它只是导致男女两性生殖差别的根源。这一差别给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一系列举措予以消除。技术设备的完善可以弥补女性体能的弱势,使女性与男性拥有同样的工作效能;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与广度上理解生育,将女性的生育理解为与男性合作为社会繁衍后代,通过社会福利政策回馈女性的付出,从而达至女性生育时间与工作时间的平衡;从多元性的视角理解由于不同于男性的生理和天职所产生的女性心理和行为特质,给予女性平等的机遇和舞台,世界会有不一样的精彩。女性处于第二性的位置,与他们的生理特征并无必然联系,生理性别不应是导致性别不平等的根由。现代社会的性别不平等与父权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密切关联,解决性别不平等的策略必须突破父权文化和社会结构对女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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