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制度功能的失调
社会制度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很好地发挥其功能的,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尖锐矛盾,导致原有的制度与社会现状不相适应时,社会制度也会阻碍人类需要的满足,在功能上表现为紊乱或不起作用,这种现象被称为制度功能的失调。
社会制度功能的失调是社会关系体系失调和社会矛盾加剧的表现。因为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对现存社会关系的肯定,但是一切社会关系都处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而制度则是相对稳定的。因此,相对于不断变化发展着的社会关系来说,任何制度都有其保守性,这种保守性又被称为制度的惰性。社会制度的惰性在社会变革时期表现得特别明显。当某一社会制度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时候,它对社会的发展就不会起促进作用,甚至会起阻碍作用。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可以通过社会革命的方式来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新的社会制度,也可以通过对旧的社会制度的改革来适应新的社会关系的变化,使社会制度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
社会制度功能的失调,除了由于制度与变化了的社会生活不相适应以外,在社会制度内部还由于:制度原有的意义和价值变得模糊不清,致使制度失去了行为导向功能;制度结构内部出现某种程度的混乱,使行为与规范、角色与地位以及组织与个人的关系脱节,导致制度的整合功能不能有效发挥;还有制度的活动流于形式,对人们失去约束力。所有这些都会影响社会制度功能的正常发挥,导致社会制度功能的失调。
一般说来,任何一种具体的社会制度都不会是永恒的,都会有一个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过程,这个过程被称为制度的生命周期。制度的生命周期,一般表现为四个阶段,第一是开始阶段,这是制度的初创阶段,有许多不完备和不成熟的地方需要改进。第二是效能阶段,这一阶段的制度比较能够适应社会现状,有效性较强,是制度发展的黄金阶段。第三是制度的形式主义阶段,这一阶段制度的有效性减弱,开始走向形式主义,制度有形无效,功能不能正常发挥,这时就应该考虑制度的调整和改革。第四是制度的萎缩阶段,这一阶段制度的概念系统不明确,规范系统不健全,组织系统不协调,使制度完全不能发挥其功能。这时,就需要以新的制度来代替旧的制度,实现制度的更替。因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应该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这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制度本身的发展特点所决定的。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制度要调整,还有许多制度要被淘汰,同时也会有更多的制度产生,这个过程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满生机的过程,我们相信我国的制度改革必将带来新的社会进步和稳定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