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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比率是怎么计算的

时间:2023-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偿债能力分析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顾名思义,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是从财务报表角度对企业清偿一年内到期的各项债务的能力的分析与评价。

第二节 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包括本息)的能力。偿债能力有短期与长期之分,因此偿债能力分析也相应地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顾名思义,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是从财务报表角度对企业清偿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到期的各项债务的能力的分析与评价。

分析判断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关键是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问题。所谓资产流动性是指在不需要大幅度价格让步的情况下,资产在短期内(通常指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下同)转换为现金的能力。如果相对于短期债务而言,一个企业在短期内的可变现资产越多,则意味着短期债务的清偿越有保障,短期偿债能力相应地就越强;反之,则弱。

从财务报表角度反映资产流动性的财务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一)流动比率

1.流动比率的含义及计算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的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等。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应付股利以及短期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等。

【例10-1】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见第五章的表5-6。

根据表5-6的相关数据,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末的流动比率为:

2.流动比率分析

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财务指标。这个比率越高,表明短期偿债能力越强,流动负债获得清偿的机会越大,安全性也越大;流动比率太低,表明企业缺乏短期偿债能力。

当然,并不能因此鼓励追求过高的流动比率的行为。流动比率太高虽然能说明短期偿债能力强,但也可能表明企业的现金、存货等流动资产有闲置或流动负债利用不足。因此过高的流动比率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来讲不一定是好事。

一般认为,流动比率维持在2∶1比较合理。这是因为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其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较强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才会有保障。但这并不能成其为判断企业流动比率优劣的绝对标准,实务中仍有不少流动比率接近1∶1的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却一直保持良好的案例。因此,至于究竟怎样的流动比率水平对于企业才算最佳,实际上应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快的企业,其流动比率的合理标准可相对降低。各企业在评判该指标时,最好是与该企业历史平均水平、计划水平或同业平均水平对比较为妥当。

(二)速动比率

1.速动比率的含义

速动比率是企业的速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中的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后的部分,主要包括现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例10-2】仍沿用第五章表5-6的相关数据,计算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末的速动比率为:

2.速动比率分析

实务中通常将速动比率作为以流动比率分析企业流动性时的补充。在企业的流动资产中,存货的流动性相对较差,且存货的变现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用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往往会出现误导。而速动比率由于计算时不包含存货因素,能比流动比率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变现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

一般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1,维持在1∶1以上,才算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并说明企业能较好地应付可能发生的财务危机。当然,这也仅是一般的看法,不构成统一的标准,应用时也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上述两个指标是反映企业资产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在进行分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上述两指标各有侧重,在分析时要结合使用,以便全面、准确地作出判断;二是上述两指标中分母的流动负债必须包括于未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三是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估中不能仅以计算结果和设定标准为依据,还必须考虑财务报表中没有列示的因素的影响,如企业借款能力,准备出售的长期资产、或有负债等,在分析时应一并综合考虑后才能得出偿债高低的结论。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与债务和资产、净资产的关系相关。通常用来分析判断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产权比率和已获利息倍数等。

(一)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又称负债比率,是企业负债总额对资产总额的比率。它表明企业资产总额中,债权人提供资金所占的比重,以及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的资产总额也就是企业的全部资金总额,资产负债率一方面反映在企业全部资金中有多大的比例是通过借债而形成的,另一方面反映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对债权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借出款项的安全程度。如果这一比率很高,说明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在全部资金中所占比重很小,而借入资金所占比重很大,企业的风险将主要由债权人来承担。因此,这个比率越高,说明长期偿债能力越差;反之,这个比率越低,则说明长期偿债能力越好。当然,对于企业的股东者来说则不完全相同,其并不希望该比率过低,因为过低的资产负债率意味着股东会承担过大的投资风险,同时在经营环境向好,资本回报率超过负债平均利率的情况下,也不能充分发挥财务标杆效应,因此股东和经营者往往希望在财务风险适度,不影响进一步筹资的前提下,该比率尽可能高些。

【例10-3】根据第五章表5-6的相关数据,可计算出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

(二)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比率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这一比率反映了在企业全部资金中,企业所有者权益所占的比重。这一比率越高,说明所有者投入的资金在全部资金中所占的比例越大,企业财务风险越小,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因此,从偿债能力角度来看,这一比率越高越好。

【例10-4】继续沿用第五章表5-6的相关数据,计算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末的股东权益比率为:

负债总额加股东权益总额等于资产总额,因此股东权益比率与负债比率之和按同口径计算应等于1。股东权益比率越大,负债比率就越小,企业的财务分析风险也就越小。这也进一步说明股东权益比率是从另一个侧面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

股东权益比率的倒数,称为权益总资产率,又称权益乘数,说明企业资产总额是股东权益的多少倍。该项比率越大,表明股东投入的资本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越小,对负债经营的依赖程度越高。该比率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分子与分母的金额在年度内有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平均资产总额和平均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

【例10-5】继续沿用第五章表5-6的相关数据,计算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末的权益乘数为:

如果用平均资产总额和平均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则2009年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乘数约为1.58。

(三)产权比率

产权比率,又称负债与股东权益比率,是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比率,是企业财务结构稳健与否的重要标志。它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这一比率越低,一方面表明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所承担的风险越小,另一方面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获取债权人向企业增加新的借款可能性越大。反之,则相反。其计算公式为:

【例10-6】继续沿用第五章表5-6的相关数据,计算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末的产权比率为:

上述三项比率是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最主要指标。在进行分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上述指标没有统一的评判优劣的具体标准。相对于特定企业而言,更可靠的评价标准就是其计划数、历史平均值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二是要充分考虑长期存在的经营性租赁、担保责任和或有项目等表外因素对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三是从长远来看,企业的偿债能力与盈利能力关系密切,盈利能力决定偿债能力,因此,在分析长期偿债能力时,应结合盈利能力的指标来进行。

(四)已获利息倍数

已获利息倍数,又称利息保障倍数,是企业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息前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它可以反映获利能力对债务偿付的保证程度。企业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息前税前利润对于利息费用的倍数越大,说明企业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越强。反之,则说明支付利息的能力比较弱。因此,债权人常常借助分析已获利息倍数指标来衡量债权的安全程度。该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中的“息前税前利润”是指“利润表”中未扣除利息费用和所得税费用之前的利润,它可以用税后利润加所得税费用再加上利息费用得出。实务中,由于“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一般未注明其中“利息费用”的数额,所以在计算时通常直接使用“财务费用”项目的金额作为“利息费用”的替代。公式中,分母的“利息费用”与分子的“利息费用”可能不完全相同,它包含当期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例10-7】根据第五章“例5-1”及第六章表6-7的相关资料及数据,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表”中的税后利润475802元,所得税费用204798元,利息费用(财务费用)83000元;另外当年资本化的借款利息300000元,据之计算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的已获利息倍数为:

可见从长期看,一个企业若要维持正常偿债能力,已获利息倍数至少应当大于1。与前述指标的评价不同,无论是债权人,还是股东,均希望已获利息倍数越大越好,因为比值越高,对债权人来讲收回债务本息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越高,对于股东和经营者来说发生亏损、甚至破产清算的风险越低。此指标若低于1,说明企业实现的利润不足以支付其当期利息费用,不仅表明企业有亏损之忧,更有因不能及时偿付债务本息而被起诉,甚至被强制破产清算风险。究竟企业已获利息倍数应为多少为好,也要根据往年经验结合行业特点来具体作出判断。从稳健的角度出发,除非遇有特殊情况,否则最好比较本企业连续几年的该指标,并选择最低指标年度的数据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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