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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支付系统

时间:2023-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现代化支付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电子通信技术开发建设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公共平台。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办理特定支付业务的机构。

第六节 现代化支付系统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电子通信技术开发建设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公共平台。该系统能够高效、安全地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金融市场的交易资金清算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挥金融服务职能的核心支持系统。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将逐步形成一个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以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票据交换所并存,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应用和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支付需要的中国支付清算体系。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构成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组成

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两个业务应用系统,以及清算账户管理系统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两个辅助支持系统组成,建有两级处理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和全国省会城市处理中心及深圳城市处理中心。

(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参与者

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以上中心支行。

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大额支付系统时含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办理特定支付业务的机构。

二、现代化支付系统会计科目与清算账户设置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现代化支付系统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大(小)额支付往来

用来核算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轧差反映。年终,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2.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用来核算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年终,“大(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核对准确后,结转至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3.汇总平衡科目(国家处理中心专用)

用于平衡国家处理中心代理人民银行分支行(库)账务处理,不纳入人民银行分支行(库)的核算。

(二)清算账户的设置

清算账户是指直接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存款账户。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共享清算账户清算资金。

三、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一)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种类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具体包括:

(1)规定金额起点(目前为20000元)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2)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3)商业银行行内需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

(4)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时发起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的资金清算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起债券发行缴款、债券兑付和收益款划拨、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清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即时转账业务。

(5)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

(6)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及内部转账业务;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流程

根据系统业务处理流程来看,参与者还可以具体划分为:发起行,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发起清算行,向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或特许参与者;发报中心,向国家处理中心转发发起清算行支付信息的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清算处理的机构;收报中心,向接收清算行转发国家处理中心支付信息的城市处理中心;接收清算行,向接收行转发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接收行,从接收清算行接收支付信息的参与者。

图5-8体现了各参与者在大额支付系统中的具体位置及该系统的总体业务流程:

图5-8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流程图

(三)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的会计处理

1.发起大额支付业务的会计处理

(1)发起行(发起清算行)的处理

发起行可以为商业银行,也可以为人民银行。发起行业务发生后将支付信息传输给发起清算行,发起清算行将发起行传输来的支付信息与本身发生的支付信息合并后,由操作员录入、复核,自动逐笔加编密押后发送发报中心。

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发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大额支付往来

(2)发报中心的处理

发报中心收到发起清算行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全国密押,实时发送至国家处理中心。

(3)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支付报文,逐笔确认无误后,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发起清算行、接收行清算行均为商业银行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大额支付往来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

②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接收清算行为人民银行,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大额支付往来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汇总平衡科目

③发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接收清算行为商业银行,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总平衡科目

  贷:大额支付往来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

④发起清算行、接收行清算行均为人民银行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总平衡科目

  贷:大额支付往来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汇总平衡科目

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其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时,国家处理中心将该笔业务进行排队处理。国家处理中心账务处理完成后,将支付信息发往收报中心。

2.接收支付信息的处理

(1)收报中心接收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密押实时发送至接收清算行。

(2)接收清算行(接收行)可以为商业银行,也可以为人民银行。接收清算行接到支付信息后,传输给接收行或对本行业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科目

四、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种类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中央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办理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中央银行及国库、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特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各种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以及特定的信息服务。

具体包括以下7类业务:

1.普通贷记业务

普通贷记业务是指付款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的主动付款业务,主要包括规定金额以下的汇兑、托收承付(划回)、人民银行间转账以及国库汇划款项等主动付款业务。

2.定期贷记业务

定期贷记业务是指付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养老金、保险金、国库各类款项的批量划拨等,其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向多个收款人发起付款指令。定期贷记业务也受金额上限的控制。

3.普通借记业务

普通借记业务是指收款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支票截留业务、人民银行(库)间的借记汇划业务等。

4.定期借记业务

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如收款单位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收款。

5.实时贷记业务

实时贷记业务是指付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划拨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主要包括跨行个人储蓄通存业务、国库实时缴税等业务。

6.实时借记业务

实时借记业务是指收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发起的,从指定付款人开户银行实时扣收确定款项的业务,主要包括跨行个人储蓄通兑业务、实时扣税等。

7.信息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是指支付系统参与者间相互发起和接收的,不需要支付系统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信息数据,例如清算组织提交给商业银行的代收付信息和支票圈存信息等。

(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流程

(1)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为止。

(2)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为止。

(3)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沿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4)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沿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付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发起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的直接参与者。

收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借记支付业务信息,并接收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或贷记支付业务信息的直接参与者。

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是指付款行所属的央行城市处理中心。

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是指收款行所属的央行城市处理中心。

(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会计处理

本书将对普通贷记业务和普通借记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简要说明,使读者对小额支付系统有所了解,更多的内容和具体的操作规定,读者可以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文件——《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1.普通贷记业务

普通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国库贷记汇划业务、网银贷记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业务。

(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如果付款(清算)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付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贷记凭证或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款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进行账务处理之后,付款(清算)行根据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或间连的不同情况,逐包或组包加编密押后发送至城市处理中心。

(2)城市处理中心和国家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进行格式、业务权限等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密押。城市处理中心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业务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并对业务包标记“已轧差”状态,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检查未通过的,将业务包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排队信息。

城市处理中心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业务加编全国密押后转发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后,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到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后,加编地方密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3)收款清算行的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或间连的不同情况,对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密押无误后,发送至行内系统拆包,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款

(4)付款(清算)行、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的处理。

①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2.普通借记业务

普通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国库借记汇划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借记业务。

(1)发起借记业务的处理

①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A.如果收款(清算)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其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借记凭证或信息,确定每笔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日,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后发送前置机。前置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并对包的笔数和金额总分核对后,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的登记簿并加编密押后发送城市处理中心。

B.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借记凭证或信息,由业务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业务,前置机对提交的业务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后,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密押后发送城市处理中心。

②城市处理中心和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密押,确认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

城市处理中心对同城业务转发付款清算行,对异地业务加编全国密押后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密押,确认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转发付款清算行业务处理中心。

付款清算行业务处理中心收到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业务,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密押后转发付款清算行。

③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付款清算行,其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密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发送至行内业务系统拆包和处理。其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前置机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密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进行拆包。付款(清算)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处理。

(2)借记业务回执的处理

①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作为付款清算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借记业务后,立即检查协议,执行扣款。付款人当日账户足够支付的进行账务处理;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的,于次日直至借记回执信息最长时间的T+N日(T为轧差节点的转发日期)内执行扣款并作账务处理。付款(清算)行扣款成功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款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付款(清算)行对原包业务全部扣款成功的应立即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包;到期日原包业务无论扣款是否成功,都应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包。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将借记业务回执包发送前置机,包括扣款成功和扣款失败的业务明细。前置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将回执包与原包核对无误,加编地方密押发送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行内系统按上述规定执行扣款后,由业务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原包业务的借记回执,前置机对提交的借记回执组包并与原包核对无误,加编地方密押后发送城市处理中心。

②城市处理中心和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密押。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借记业务回执包中成功金额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对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销记登记簿,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排队信息。城市处理中心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借记业务回执包加编全国密押后发往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密押,对于检查、核押无误的借记业务回执包中成功金额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销记登记簿,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进行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返回已排队信息。

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到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加编地方密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③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作为收款(清算)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密押后销记登记簿,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拆包并立即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款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前置机收到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对密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进行拆包,银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④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进行下列账务处理: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进行下列账务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复习思考题

1.为了保证全国联行往来的安全,采取了哪些重要的技术措施?

2.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通过人民银行转汇?先横后直、先直后横和先直后横再直三种转汇方式如何选择?

3.商业银行间三种不同的汇划模式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

4.简述大额支付系统与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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