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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根据总账填列的有哪些

时间:2023-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任务二 编制资产负债表单元引言: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不断进行,企业资金形态在不断发生变化,资金始终处在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中。资产负债表左右双方平衡,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任务二 编制资产负债表

单元引言: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不断进行,企业资金形态在不断发生变化,资金始终处在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中。要想知道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具体数额,必须从某个时间点扎断,从该时点观察资产及各项目的存量,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各具体项目的实际金额,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会计人员就必须完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任务。

任务描述:编制资产负债表就是依据总账及相关明细账记录的会计信息,按照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及应予披露的项目,运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是会计人员在期末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任务分析:为完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任务,必须了解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及需要填报的内容,熟悉各填报项目的数据来源和编制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资产负债表是总括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其构成情况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数字为时点数,反映的内容是资金循环相对静止状态下的表现形式,属静态报表。

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使用者可以一目了然地从资产负债表上了解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总量及其结构;可以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此外,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流动比率;将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速动比率等,可以表明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方程式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和数学上的等量关系是建立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报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各项目,反映全部资产的分布及存在形态;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反映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构成情况。资产负债表左右双方平衡,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此外,为了使使用者通过比较不同时点资产负债表的数据,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企业需要提供比较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还就各项目再分为“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分别填列。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具体格式如表6-2-1所示。

表6-2-1 资产负债表

表内重要勾稽关系包括:

年初余额:资产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期末余额:资产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一)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表中“年初余额”栏内,如图6-2-1所示。

图6-2-1

(二)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以小企业为基础)

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余数”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编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填列法,另一种是计算填列法,即可根据本期有关总分类账户或明细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或对期末余额分析、加减计算后填列。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第一,根据总账科目余额或余额合计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短期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如图6-2-2所示。

第二,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原材料”、 “库存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分析汇总填列。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列报详细说明如下:

图6-2-2

1.资产项目的列报说明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向购买单位或个人收取的销货款。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收与暂付的除销货款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项存货的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原价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项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 ”号填列。

(16)“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各种物资。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资产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负债项目的列报说明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偿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开出的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应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收购买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 ”号填列。

(7)“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应付款外所有其他应付与暂收其他单位与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偿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递延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收入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了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列报说明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构成注册资本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以“-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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