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 银行汇票结算
任务一 了解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之间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支取现金。
任务二 熟知银行汇票管理
一、银行汇票的有关规定
(1)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载明下列事项:①表明“银行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承诺;③出票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的金额有出票金额、实际结转金额和多余金额三种,多余金额应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2)银行汇票见票即付。付款提示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按月对日计算,到期遇固定假日顺延。
(3)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否则银行汇票无效。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丢失,失票人可到代理付款行或出票行填制“挂失止付通知书”办理挂失延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转账银行汇票丢失,不得挂失延付,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其票据银行要求付款或退款。
(5)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下列四种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①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②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③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
④未填写实际结转金额或实际结转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票据。
(6)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7)银行汇票核算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账户。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回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银行汇票结算程序
(1)汇票人申请办理银行汇票,必须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详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用途等各项内容。不能确定收款人的应填写汇款人指定人员的名称;如需在兑付地点支取现金的,必须填明兑付银行名称,并在“汇款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然后填写汇款金额;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银行汇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是存根,由汇款人留存作记账凭证;第二联是支出凭证,作为签发银行办理汇票的付出凭证;第三联是收入凭证,由签发行作为汇款收入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格式见图4-7:
图4-7
开户银行受理“银行汇票委托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见图4-8。
图4-8
银行汇票背面见图4-9。
图4-9
(2)汇款人持“银行汇票”联和“银行汇票解讫通知”联即可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如果银行汇票的收款单位填写的是指定人员姓名(即持票人),持票人即可持票到兑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也可背书转让给收款单位。办理背书转让手续时,持票人需出示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并在汇票背面填写证件名称及号码、发证机关等内容,在背书栏内签字盖章并填写被背书人姓名,由被背书人签章后持往开户银行办理结算。持票人在采购物资时如需分次付款的,可将“银行汇票”联和“银行汇票解讫通知”联,连同本人身份证件送交兑付银行,申请开立分次支付款项的“临时存款户”,该账户只取不存,付完清户,没有存款利息。
(3)收款人收到银行汇票后,首先应审核银行汇票。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收款人;银行汇票是否在付款期内,日期、金额等填写是否正确;印章是否清晰;金额是否由压数机压印;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一致;汇款人和背书人的证明或证件有无差错,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是否与其背书人相符。在对银行汇票审核无误后,在其实际结算金额栏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在银行汇票背面盖章后连同解讫通知、进账单一起送交银行。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小于汇款金额,多余款项由签发银行退交收款人。
专家提示:银行汇票的拒收
银行在收到收款人提交的银行汇票时,经过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将予以拒付:
1.伪造、变造(凭证、印单、压数机)的银行汇票;
2.非总行统一印制的全国通汇的银行汇票;
3.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汇票;
4.缺汇票联或解讫通知联的银行汇票;
5.汇票背书不完整、不连续的;
6.涂改、更改汇票签发日期、收款人、汇款大写金额的;
7.已经银行挂失、止付的现金银行汇票;
8.汇票残损、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的。
对拒付的汇票银行将退还给持票人。对伪造、变造以及涂改的汇票,银行除了拒付以外,还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银行汇票流转程序如图4-10所示。
图4-10
三、银行汇票丢失的处理
(1)如果收款单位(或持票人)丢失的银行汇票是已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但没有指定汇入行的转账汇票,则可这样处理:由于这种汇票没有指定汇入银行,而且可以直接到收款单位去提货,所以,银行不予挂失,但可向收款单位说明情况,请求其协助防范。如果丢失的是填写持票人名称的转账汇票,由于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没有确定收款和兑付银行,所以很难找到对方单位请求协助,可以要求银行予以协助。
(2)如果收款单位丢失的是可以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单位向银行申请挂失时,应填写一式三联“汇票挂失申请书”,送交汇票指定的兑付银行或签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挂失申请单位向银行交付手续费,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迅速与汇款单位联系,说明汇票丢失情况,请其另行汇款,以便及时办理结算。
(3)汇款单位采购员自行丢失现金汇票向银行申请挂失的,也应填写一式三联“汇票挂失申请书”向兑付银行办理挂失,取得银行受理挂失的回单后,立即将汇票挂失回单交给本单位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待付款期满一个月后,确未冒领的由汇票签发银行办理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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