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 短期借款的核算
任务一 短期借款的含义及内容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偿付某项短期债务而借入的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临时借款。一般借款期在3个月左右。
(2)生产经营周转借款。一般借款期为1年。
(3)票据贴现借款。指持有商业汇票的企业,向银行申请取得借款。
(4)结算借款。指企业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情况下,在发出商品后委托银行收款时至收款银行通知购买单位承付货款之前,为解决结算资产占用资金的需要,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一般借款期限为1周左右。
任务二 短期借款的业务流程
短期借款业务流程可以用图示加以概括(见图6-2)。
图6-2 短期借款核算业务流程图
任务三 主要账户设置——“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户属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其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该账户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一、短期借款取得的核算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按取得短期借款的本金数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
二、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预提短期借款利息不通过“短期借款”账户,而是通过“应付利息”账户,短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在不同账户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应计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应付利息”账户。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一般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办法,而在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短期借款归还的核算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6-1】东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为半年,年利率9%,按月计提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东华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取得借款时:
②按月计提借款利息(200 000×9%÷12)时:
③到期归还本息时(最后一个月应付利息可不预提,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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