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2 社保批量开票
◆业务简述
提取尚未全额征收的社保核定数据进行批量开票。
◆权限说明
开票员有此权限。
◆功能入口
选择【申报征收平台】→【征收】→【社保批量开票】功能菜单(见图6-2-30)。
图6-2-30
◆操作说明
【社保批量开票】菜单对武汉用户和其他用户显示的内容有所不同,以下分别对两类用户的操作进行说明:
1.其他用户(进入【社保批量开票】功能的页面显示见图6-2-30)
(1)查询尚未全额征收的社保核定信息
在【社保批量开票】页面,选择社保缴费人的“类型”,选择“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查询出所属期为当前月份、社保核定尚未全额征收的数据(见图6-2-31)。
图6-2-31
(2)查看社保核定信息
在图6-2-31页面中,选择一条记录,点击【查看明细】按钮进入【社保费批量开票明细】页面查看详细信息(见图6-2-32)。
图6-2-32
(3)社保核定数据批量开票
查询出社保信息后(见图6-2-33),选择一条或多条记录,选择“票证名称”,录入“字轨”、“税票起号”、“缴纳方式”后,点击【开票】按钮进行批量开票(系统从“税票起号”开始依次打印税票)。
图6-2-33
2.武汉用户(进入【社保批量开票】功能的页面显示见图6-2-34)
图6-2-34
(1)查询尚未全额征收的社保核定信息(武汉)
在图6-2-34页面中,选择“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征收项目”、“核定录入时间”、“协议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查询出武汉符合条件的单位社保户中,社保核定尚未全额征收的数据(见图6-2-35)。
图6-2-35
(2)对未开票的社保核定信息批量开票(武汉)
查询出社保核定信息后,选择一条或多条记录,选择“票证名称”,录入“字轨”、“税票起号”、“缴纳方式”后,点击【开票】按钮,弹出【税票打印】页面进行批量开票(见图6-2-36)。
图6-2-36
如果社保核定信息中“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信息为空时,则票证名称可以选择“机开通用缴款书(武)”,“缴纳方式”默认为“银行转账”。
在图6-2-36页面中,点击【直接打印】按钮可以进行税票打印。如果直接关闭窗口,则选中的开票记录不能再被选中(见图6-2-37)。
图6-2-37
◆数据校验及功能约束
社保核定数据取自【社保费管理平台】中维护的社保核定数据(见9.4节)。
◆后续重要的业务操作
无
◆补充说明
武汉社保批量开票功能中,协议信息分为:无协议,FTS协议,TIPS协议。选择无协议,说明查询纳税人既没做过FTS协议也没有做过TIPS协议登记的社保户信息;选择FTS协议,说明查询纳税人做过FTS协议登记的社保户信息;选择TIPS协议,说明查询纳税人做过TIPS协议登记的社保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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