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7 限售股转让开票
◆业务简述
限售股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每个纳税人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权限说明
开票员有此权限。
◆功能入口
选择【申报征收平台】→【征收】→【限售股转让开票】功能菜单(见图6-2-59)。
图6-2-59
◆操作说明
1.限售股转让开票
在【限售股转让开票列表】页面,点击【增加】进入限售股转让增加页面,录入“自然人流水号”回车,或者使用“放大镜”提取出相应的自然人信息,选择“票证名称”,录入“字轨”、“票号”,录入“备注信息”、“代收单位名称”,选择税费信息后点击【开票】按钮打印税票(见图6-2-60)。
图6-2-60
2.查询
在【限售股转让开票列表】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弹出查询对话框(见图6-2-61)。
图6-2-61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查询出相应条件下的记录;点击【返回】按钮,即取消查询功能。
3.删除
在【限售股转让开票列表】页面,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删除】按钮页面弹出提示信息:“确定删除吗?”。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删除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删除操作。
4.作废
在【限售股转让开票列表】页面,选中一条记录,点击【作废】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确定作废吗?”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作废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即取消作废操作。已经结报的税票不能进行作废操作。
5.查看
在【限售股转让开票列表】页面,选中一条记录,点击【查看】按钮弹出明细页面查看详细信息(见图6-2-62)。
图6-2-62
6.导出
在【限售股转让开票列表】页面,点击【导出】按钮,弹出文件下载页面将页面显示的记录导出为Excel文件。
◆数据校验及功能约束
限售股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每个纳税人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时,征收项目固定为“预缴个人所得税保证金”。
◆后续重要的业务操作
无
◆补充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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