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企重组基金组建方案
首先,国企重组基金不是一种证券投资基金,而是一种产业投资基金,它主要以未上市、生产经营中出现暂时困难、通过增加投资和转换经营机制可以扭亏为盈的国有企业为投资对象。
其次,国企重组基金通过对这些困难的国有企业注入新的资本金,以此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同时通过基金集团控股将该企业改组成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企重组基金参与企业董事会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而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
第三,在国企重组基金的股份当中,国有资产处于控股地位。具体做法是:在国企重组基金发起设立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现金出资方式直接作为基金发起人,或者由各类国有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和工商企业担当基金发起人。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国有资产在国企重组基金中的控股地位。
第四,国企重组基金采取契约-封闭型基金形式。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契约型基金投资人之间是一种松散联系,而公司型基金投资人之间通过基金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公司型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可以合二为一,也可以分开。如果分开,二者之间需要通过委托管理协议来维系。国企重组基金采取契约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①目前我国基金投资者大多是有固定职业的工人、农民和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跟踪市场变化和关心基金本身运作,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对如何运用基金没有发言权,这比较适合我国目前投资者的素质状况。②从组织形态看,契约型基金投资者无需组建成法人实体,相互之间是一种松散联系,投资者进出基金比较自由。③基金组建通常由管理公司发起,而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法人,具备股份公司的所有组织机构,基金组建程序比较复杂。如果基金公司本身不具备管理公司的职能,基金公司则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又比较难以协调。国企重组基金采取封闭型是基于产业投资基金的特点。国企重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困难国有企业,属于实业投资的范围,实业投资要求资金必须具有长期稳定性,开放型基金只适合于证券投资基金。国企重组基金的封闭期可采取10年或更长,这样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每一只国企重组基金规模大约在5~10亿元左右,太小没有规模效益,待时机成熟可以扩大基金规模。
第五,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组建国企重组基金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各地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组建几家全国性国企重组基金和区域性国企重组基金,进行组建国企重组基金的试点。国企重组基金的基金证券一部分在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上市,一部分在各地证券交易中心上市,也可考虑将一部分安排在海外上市。
第六,国家调拨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国企重组基金的部分发起资金,同时挑选符合条件的各类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基金发起人。在基金发起人当中,既要包括国有金融企业,也要有不同产业国有企业参与,还要吸收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参加。国家对国企重组基金进行扶持,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并享受企业兼并在利率及还贷方面的优惠待遇,在基金证券发行方面给予特别考虑。(199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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