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12 实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口均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摘要:人口资源环境相互依存。要实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口均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需要重视两大系统及其之间的战略平衡,即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等的“大人口”系统平衡,人口数量、结构、质量等的“小人口”系统平衡,及两系统之间的战略平衡。
关键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口;资源;环境;战略平衡
人口、资源、环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是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因素,三者之间也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30年前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的背景正是,人口过快增长与物资极度短缺的尖锐矛盾,诸多困难显现,党中央为此下定决心要把人口增长降下来,把经济增长搞上去。此后,中央一直把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作为一个相互作用的整体来统筹考虑,特别是在1997~1998年间召开了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1999~2005年间召开了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党的“十六大”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写入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定位是,探索大湖流域地区综合开发的新模式,寻求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之路。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其中应有之义。这不仅仅因为鄱阳湖生态经济规划区包含了江西省38个县区,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其水系范围涉及了全省97%的人口;还因为鄱阳湖生态经济规划区建设更离不开人的素质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利于树立我国区域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形象。
当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需要重视“大、小人口”两大系统及其之间的战略平衡。“大人口”系统的平衡,即实现人口与外部各因素(如资源、环境)相平衡;“小人口”系统的平衡,即实现各个要素(如人口数量、结构、质量)之间相平衡。
一、“大人口”系统平衡--
实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口、资源、环境的战略平衡
人口,是指一定时期、一定区域范围内,由单个人组合而成的社会群体。该群体具有数量规模、结构、空间分布、流动等特征。人口的因素及其影响,是指人口规模变动、结构变动、空间分布、流动等对社会经济或自然现象的影响。当人口发展在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与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不相适应、不相协调时,就成为人口问题。20世纪90年代始至今,国际社会中热议的“PRED”问题(是人口Population、资源Resources、环境Environment、发展Development不协调的简称),即“大人口”系统需要战略平衡。2009年12月12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称《规划》)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总体要求,特别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中长期规划,详细规划正在部署中。整个《规划》贯穿着以人为本,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由此,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探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首先要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战略平衡。以下三方面是战略关注重点:
1.继续适度控制人口总量,缓解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绿色发展的压力
《规划》中列出的13项主要指标,与人口因素直接相关的有5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直接与人口规模相关。不仅“人均”数,与人口规模相关,而且人口数量增长可以通过人口数量和人均消费水平的直接途径,单位产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间接途径,对资源、生态环境造成过度消耗。美国埃里奇(Ehrlich)和霍顿(Holdren)用环境压力指数说明人口变动的环境效应:I=P·A·T(I表示环境受到的负面影响,P为人口,A为人均消费水平,T为单位产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该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人口规模越大、增长速度越快,就越不利于生态环境。笔者曾查阅到,1980年代的湖区规划中列举了当时湖区10个县的上交财政和财政定额补助的情况,以表明人口过急过量增加,制约了当地和全省的经济发展。人口数量过快增长或过大,不仅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利,也将突出其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从2008年全国各省竞争力研究结果来看,江西省除了人均森林在全国有一定优势外,人均耕地、人均粮食、人均资源等,都处于全国下游。这种状况,在生态经济区实质为经济发展,而且在前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加速工业化、城镇化的形势下,只会是更加紧张。
2.充分开发劳动年龄人口,提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发展的红利
当劳动年龄人口超过50%,人口负担系数小于50%时,社会处于人口机会窗口期。普查数据表明,江西省人口负担系数在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分别为76.37%、58.43%、47.73%、45.86%。如果少儿和老年抚养负担重,国民收入中用于子女养育和教育等公共投资将增加,用于非生产性消费支出将增加。江西省处于人口机会窗口期已10多年,预计在未来10多年时间,都面临收获人口红利的机会。因此,从理论上讲,抓住这一时机,加强劳动力质量投资和劳动力制度的有效供给,充分利用好江西省的劳动力资源,可有力促进生态经济区的发展。但当前实践是,劳动力素质与产业转型升级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利用和质量提高,将有利于提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经济建设的劳动生产率。
3.人口素质提高与合理布局,激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科学发展的活力
《规划》既谈到了人口的身体素质(在谈到湖区低水位时,特别指出了要防止血吸虫孳生繁殖威胁着湖区群众身体健康),也谈到了人口的文化素质(制约和影响鄱阳湖区发展的因素中,有关未来加速的工业化、城镇化引发的挑战和人力资源开发培养不足等),而这是生态经济区活力的最重要因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需要人口和劳动力素质的合理配置利用和提高。鄱阳湖地区以占全省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是江西省经济密度最高、承载能力最强的地区。被认为是江西省最有条件、最有潜力实现重点突破、率先崛起的地区,也是最有实力、最有希望支撑中部崛起、参与全国区域竞争的地区。其背后重要的支撑力量是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能力素质,当是不言而喻的。无论区划内还是区划外的都要考虑为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必须要有人力资源、技术、资金的转移。《中国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9)》表明,制造业中劳动受教育年限每提高1年,劳动生产率就会上升17%;如果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城镇劳动力教育收益提高17%,农村劳动力提高21.1%。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两区一带”三类功能区,各有不同的生态敏感和经济发展定位,相应地,人口应该合理的分散与集聚。目前,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口主要集中在南昌市区和九江市区、新余市区等,而其他县农林渔业从业人口则占据绝对优势;湖区就业人口的产业构成需要不断优化,必须要考虑到人口布局和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开发。合理人口布局和人口流动,提升中小城市城镇化水平,是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的基础。
二、“小人口”系统平衡--
实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口要素的战略平衡
当人口发展在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与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不相适应、不相协调时,就成为人口问题。解决人口问题本质上是追求人口均衡发展。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笔者认为,是实现人口数量、结构、质量等各个要素之间战略平衡,即“小人口”系统需要战略平衡。
就“小人口”系统而言,鄱阳湖生态经济建设所处的当前人口环境,主要表现为增长率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老龄化加快、平均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城市化水平较低等人口问题。这些都是构成生态经济区发展的重要因素,都会牵制生态经济区建设进程。新时期江西省的人口难题不是减少了,而是更具挑战。
1.人口增长相对较快,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首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江西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处于全国前10位,出生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年末江西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在全国居第7位(中部六省居第一),出生率居第7位,死亡率居第15位。江西省人口增长对资源的压力,从各类资源的人均量的指标便知。近年粮食总量的增幅与人均粮食增幅、人均土地、人均森林资源、人均淡水资源、人均矿产资源与能源等都有不相匹配之处。我们目前是以全国1.74%土地养活3.31%左右的人口,全省人均耕地0.05公顷,粮食人均436公斤(世界人均400公斤),水资源人均拥有6055立方米(低于世界人均量)。人口过快增长,也影响江西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08年江西省GDP,相对于1978年GDP增长了83倍,但是2008年人均GDP是1978年人均GDP的约53倍。全省生产总值6480.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6元(全国的为157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97元(全国的为4761元)。
2.人口结构(年龄、性别、城镇化水平)不均衡,人口形势更为复杂
从2008年江西省分年龄金字塔图看,人口年龄分布呈不均匀状态。不规则的年龄分布,特别是峰谷交错的,将会影响生态经济区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引起消费市场的不规则变动,对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生育等社会事业将产生阶段性冲击。江西省65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1982年、1990年、2000年、2005年、2009年分别为4.5%,5.09%,6.27%,7.35%,8.48%。1990年、2000年、2005年,江西省人口年均增长率1.74%、0.85%、0.77%,但老年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为3.18%、2.81%、4.56%。老龄化将加重社会经济负担,将对湖区的经济开发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将显性化。20世纪80年代以后,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明显呈现上升态势,1987年1%人口调查时为109.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是110.82,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居全国首位,按长表计算达到138.01,2005年1%调查126.16。据省人口计生委提供数据,到2007年,已下降到124.93。省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认为,2008年的为124.58,超出全国平均水平4.02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伴随生命周期的,失衡的开端一代已进入婚育期。如果没有异常,在流出人口居多的江西省,特别是湖区来说,男性婚配情况一定会趋紧。这将不利于家庭组建、婚姻幸福和江西省的社会稳定。
2009年江西省的城镇人口为41.36%,全国的为45.7%。湖区非农业人口比重持续上升,城镇化进程速度虽然明显加快,但城镇化水平低。规划区内的城镇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群体规模结构不合理,建制镇规模小;没有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城镇之间横向联系薄弱,专业化、协作化水平低,城镇发展方向具有重复性;城镇空间分布不平衡,城镇之间交通便利性不够;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较差,服务功能弱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合理开发和转移。
3.人口素质牵制其他人口要素优化
从身体素质上看,虽然死亡率一直在较低,居全国平均水平;预期寿命在不断提高,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出生缺陷人口占全年出生总数的3%,绝对数是较大的。从文化素质上看,我们与全国受教育不同指数比较还是有差距,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在全国和中部属较低水平(6岁及以上人口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5.93%,小学34.62%,初中37.38%,高中16.78%,大专以上5.29%),外流人才与引进人才持平或出略大于进。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践来看,特别需要就业人口的素质提升,如在产业构成优化过程和劳动力的供需要结构性矛盾需要解决。
三、统筹两大系统的战略平衡对策建议
总的说来,江西省的人口状况如何,变化情况怎么样,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但人口条件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不是构成生态经济区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它还要受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影响。因此,同时要关注人口问题在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根本解决。
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与就业、教育、粮食、养老、医疗、住房、交通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密切相关。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人口发展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怎样的关系?可发挥哪些人口因素的积极作用?当前人口状况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要求之间存在哪些矛盾和问题?怎么才能从促使人口条件最大限度地适应和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并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让人口问题得到最大限度的改善?上述疑问,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出答案。人口与发展存在着相互影响的逻辑性,解决人口问题根本上还要依靠发展,但也不能消极地被动地等待,需要通过一些积极措施调整人口条件,以促进生态经济区的建设。
为了实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必须协调好人口、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控制人口规模,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和劳动力就业技能,促进人口有序的转移,按照生态敏感程度和功能进行有效分布。并着重研究和推进以下工作:
1.做好《江西省2010~2020年人口发展战略规划》
在了解人口现状的基础上,预测人口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结构、素质、分布等各方面问题,统筹协调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等各方面。特别是要借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之机,做好相关重大问题调研、重点课题设计申报,后期人口普查数据分析研究等。
2.在《江西省2010~2020年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中,重点实现《江西省人口发展功能区的研究》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有效衔接
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是对江西省现状人口分布特征、存在问题与未来挑战进行系统分析,在对影响人口合理分布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社会主要因素进行全面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提出了“两区一带”,如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状况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实现鄱阳湖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完善江西省合理的人口发展的战略框架和相关政策措施,以支撑鄱阳湖区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3.建立和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人口专项规划》
以下问题建议纳入到《人口专项规划》中:①关于规划区内的人口现状、预测及问题;规划区人口发展与全省人口发展的关系;规划区内人口管理现状、经验及挑战;规划区内的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②规划区人口-环境调控研究,人口-经济调控研究,人口-资源调控研究,人口-社会研究等。这些研究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专项规划与人口发展的关系研究。③如何将人口资源迅速转化为人力资源。如何吸引较高层次、多类型人才参与规划区建设,包括用好本土人才、引进外部人才,提高职业技术人才技能等。④如何缓解规划区内人的经济活动对生态的压力,如何压缩控制区的渔业和农业的规模和比重,推动当地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集中;规划区内和全省富余劳动力如何分级开发就业研究。⑤如何帮助规划区内新生代农民走向富裕。鄱阳湖区流出的青壮年较多,他们几乎不谙传统农业技术和渔业技术,但在城市中生活压力也很大,必然会“少小离家老大回”。如何加强新生代农民的技能和技术培训,吸引返乡创业等,解决他们的生活生产问题,应特别关注。
4.积极开展“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就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做好成果转化工作
在生态经济区的建设中,对实行人口计生政策的家庭给予倾斜政策,并做好城乡普惠政策与计生国策的有效衔接等。
【注释】
[1]肖扬.对高层决策者社会性别意识的调查与分析.新华文摘,2005年第2期。该研究开展对国家级机构决策者的性别意识调查,以了解高层决策者对社会性别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知、对中国性别平等发展状况的评价、对现行政策的社会性别敏感以及对人口与健康领域社会性别问题的认识。特别感谢肖扬老师寄来原问卷为本研究提供参考。
[2]本文对被调查对象定义为政策执行者,主要是出于他们多是执行政策的角色,但并不排除他们对有的政策起着决策作用。
[3]肖扬.对高层决策者社会性别意识的调查与分析.新华文摘,2005年第2期。
[4]指南昌科技师范学院李丽华教授。
[5]是联合国中国社会性别研究与宣传基金“关爱女孩行动的社会性别分析及建议”项目的培训活动。本次活动参与者有高莉娟、魏星河、李丽华、花传国、罗晓蓉,活动报告撰写者为高莉娟和魏星河。
[6]是联合国中国社会性别研究与宣传基金“关爱女孩行动的社会性别分析及建议”项目的培训活动。本次活动参与者有高莉娟、魏星河、李丽华、李立娥、戴利朝、花传国、周林根,活动报告撰写者为高莉娟和魏星河。
[7]依据《关于全省两纲中期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赣妇儿工委字[2007]3号)
[8]2009年《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取消了生育间隔。
[9]访谈资料摘自高莉娟、戴利朝的余江调研记录。
[10]摘自张维庆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实施工作会上的讲话。
[11]本文经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原副校长(巡视员)陈泽水斧正,特此感谢。
[12]据江西省人口计生委《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2008),第12页。
[13]这和其他灵长类的谋杀婴儿明显不一样,它们的谋杀婴儿的执行者是和婴儿或婴儿的父母都没有关系的雄性(是在雄性之中繁衍竞争的一种示威活动)。资料来源:格勒恩·霍斯法特,谋杀婴儿:比较和进化视角,当代页。人类学,1984年25:4号,第501。
[14]齐麟.对“溺婴”的人口社会学分析.南方人口,2002年第2期,第22~24页。
[15]张泰城,朱菊芳主编.江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人口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164~180页。
[16]括号内为调查者发问或笔者注,下同。
[17]马焱.生殖健康亟须男性参与.中国妇女报,2004/11/23,http://www.china-woman.com/gb/2004/11/23/zgfnb/shzk/5.htm
[18]本文是高莉娟和熊春霞共同执笔完成。
[19]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包括国家、省、地、县级人口计生委及直属挂靠单位,乡级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构。并不包括村级计生工作人员。
[20]在我国多数农村,近年来对村级计生工作提倡的是,每个行政村至少要配备1名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年龄在35岁左右(或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担任村级计生专干。
[21]目前,研究界几无学者专门关注村级女性计生专干这一群体。笔者主要从计生专干研究和妇女主任研究两条路径寻找本研究相关文献。虽然有少量文章关注妇女主任,但多从妇联工作的角度出发;虽然在实现村务管理中,计生工作远比妇联工作更受重视,但对计生专干的研究关注却非常缺乏。
[22]常被戏称为接待员、办事员、炊事员、卫生员和计生员“五大员”。
[23]县管,即全市统一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的女性);乡聘,即乡(镇)按条件要求审定应聘人员资格,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录用的村专干工资报酬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实行一年一聘,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村用,即村干原则要求由户籍所在地或有长住优势、符合条件的女性担任,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同时兼任计生技术服务员,并确保专职专用(可同时兼任妇女主任工作)。
[24]马斌.社会观察:康县“男嫁女家”婚俗现象调查.甘肃日报,2006年6月27日。
[25]向春玲.江西宜黄县梅湾村“招郎”习俗访谈.2005年12月22日访谈材料记录。
[26]向春玲.江西宜黄县梅湾村“招郎”习俗访谈.2005年12月22日访谈材料记录。
[27]马斌.社会观察:康县“男嫁女家”婚俗现象调查。甘肃日报,2006年6月27日。
[28](美)卡罗尔·韦德,卡罗尔·塔佛瑞斯《心理学的邀请》(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
[29]陈胜利,魏津生,林晓红.中国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变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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