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六节 投资收益的核算一、投资收益的含义《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第六节 投资收益的核算
一、投资收益的含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投资收益核算的内容见图11-23。
图11-23 投资收益的内容
三、投资收益的确认
见图11-24。
四、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
债权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可参照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1.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在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图11-24 投资收益的确认
3.出售短期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或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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