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业务资料
该资料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2007年年末创立时的各账户余额;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手工核算的会计处理;第三部分是2008年2月份的经济业务并切换到计算机系统进行核算,其中第輦輳訛至第輧輮訛项经济业务要求采用自动转账分录进行处理;第四部分是2008年3月份的经济业务,其中部分结转成本和现销部分要求采用快速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部分,期初余额。
新奥计算机公司2007年年末(12月31日)创立,各账户余额如下:
银行存款 借方 300000元
固定资产 借方 200000元
实收资本 贷方 500000元
第二部分,1月份发生的业务:
2008年1月1日至31日发生下列经济业务(手工核算):
①1月1日,从长城计算机厂购进计算机10台,每台进货单价10000元,货款计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②1月2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5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③1月3日,结转上项成本。
④1月4日,从金星打印机厂购进打印机25台,每台进货单价4000元,货款共计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⑤1月5日,第二业务部售给华兴有限公司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000元,货款共计3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尚未收到。
⑥1月6日,结转上项成本。
⑦1月7日,提取现金7000元。
⑧1月8日,采购员王林借差旅费2000元,用现金支付。
⑨1月9日,支付广告费10000元。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⑩1月10日,提取工资:经营人员工资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1000元。均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月11日,用现金发放工资4000元。
1月12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3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45000元,增值税为7650元。合计52650元,款项已经收到。
1月13日,结转上项成本。
1月14日,归还欠长城计算机厂账款117000元。
1月15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1月16日,结转上项成本。
1月17日,采购员王林采购归来,报销差旅费1500元,交回现金500元。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月20日,用现金支付各项管理费用600元。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月21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销售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上述款项共计70200元,均已经收到存入银行。
1月23日,收到华兴有限公司前欠货款35100元。
1月31日,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提取折旧费。计入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月31日,结转本月经营成果,核算营业利润。
1月31日,以本月利润总额作为应税收入,按25%提取所得税。
1月31日,结转所得税。
1月31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1月31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将税后利润的50%分配给投资者。
第三部分,2月份发生的业务:
2008年2月1日至29日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切换到计算机系统核算,其中第輦輳訛至第项经济业务使用自动转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①2月1日,从长城计算机厂购进计算机10台,每台进货单价10000元,货款共计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②2月2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③2月3日,结转上项成本。
④2月4日,从金星打印机厂购进打印机25台,每台进货单价4000元,货款共计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⑤2月5日,第二业务部售给华兴有限公司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尚未收到。
⑥2月6日,结转上项成本。
⑦2月7日,提取现金7000元。
⑧2月8日,采购员王林借差旅费2000元,用现金支付。
⑨2月9日,支付上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⑩2月10日,提取工资,经营人员工资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1000元。均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月11日,发放工资4000元。
2月12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3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45000元整,增值税为7650元。合计52650元,款项已经收到。
2月13日,结转上项成本。
2月14日,归还前欠长城计算机厂货款117000元。
2月15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2月16日,结转上项成本。
2月17日,采购员王林采购归来,报销差旅费1500元,交回现金500元。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月18日,第二业务部销售打印机10台,每台售价5000元,货款共计5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款项已经收到。
2月19日,结转上项成本。
2月20日,用现金支付各项管理费用600元。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月21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销售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000元,货款共计30000元整,增值税为5100元。上述款项均已经收到存入银行。
2月22日,结转上项成本。
2月23日,收到华兴有限公司的前欠货款35100元。
2月24日,支付广告费10000元整。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月29日,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提取折旧费。计入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月29日,结转本月经营成果,核算营业利润。
2月29日,以本月利润总额作为应税收入,按25%提取所得税。
2月29日,结转所得税。
2月29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月29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将税后利润的50%分配给投资者。
第四部分,3月份发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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