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应付职工薪酬概述
一、职工的范围和职工薪酬的内容
(一)职工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包括与企业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3)在企业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与本企业职工类似的服务的劳务用工人员。
(二)职工薪酬的内容
企业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工龄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制的劳动报酬(即奖金)、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下列项目不属于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组成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医疗、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助费等;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对自带工具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等补偿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①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②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③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年薪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5)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企业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比如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等。
(6)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重组、改组计划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7)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是指除上述六种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例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等。
(8)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从薪酬的涵盖时间和支付形式来看,职工薪酬包括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从薪酬的支付对象来看,职工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给因公伤亡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抚恤金。
二、职工薪酬计算的凭证手续
企业应建立完整科学的职工薪酬计算凭证和结算程序。应付职工薪酬计算凭证主要有:
1.工资卡
工资卡是载明职工工资级别、工资标准的原始记录,工资卡的内容有职工开始录用时间、工种、工资级别、工资金额(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及有关津贴等。工资卡按照每一个职工设立,通常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财会部门应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通知起发、停发工资。职工因故离开企业或退休后,工资卡应予以注销,另行保管。工资卡一般格式见表11-1。
表11-1 工资卡
2.考勤记录
考勤记录是登记职工出、缺勤的原始记录。企业的考勤记录一般采用考勤卡、考勤表或其他形式。考勤卡通常按人设置,每人一张,采用打卡或其他形式记录每个被考勤人员的出、缺勤情况。考勤表通常按部门、班(柜)组、车间或科室设置,每月一份,由部门、班(柜)组、车间或科室的专职或兼职考勤人员负责登记,记录被考勤人的出、缺勤情况。每个月末,财会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考勤记录的签章、统计及有关证明等加以审核,并据此计算职工工资。考勤表的格式如表11-2所示。
表11-2 考勤表部门:20年月
3.产量记录
产量记录是登记工人或班(组)在出勤时间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以及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数量的原始记录。产量记录是计算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同时又为计算产品成本,考核工时定额和劳动生产率,检查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等提供重要资料。
在不同的企业或车间(班组)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过程等各具特点,因而产量记录的格式和登记程序也随之多种多样。通常使用的产量记录主要有:
①工作通知单,也称工票。它是按每个工人或生产班组及其从事的每项工作开设的。工人完成工作通知单内指定的工作任务后,在单内填写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连同完成的产品送交检验员。有关人员根据检验员在单内登记的检验结果计算工时,计算个人应得的计件工资或工时等。
②工序进程单,也称跟单或加工路线单。它是按每个加工对象开设的,采用这种产量记录的形式,必须随着加工过程,在单内顺序登记各道工序的实际产量和工时,以及工序间加工对象的交接数量。
③工作班产量记录。也称生产班报。它是按生产班组开设的产量记录,工作班产量记录根据工人送检的产品数量经验收后登记,在生产周期较长,加工工序较多的机械加工的企业、车间里,可以将工作班产量记录和工序进程单结合使用,以便提供更加全面的核算资料。
企业财会部门对各职能部门编制的工资计算的原始记录,应认真进行审核检查。审查出勤和缺勤日数以及加班加点、夜班数量、产量、工时、营业额、工作任务等记录是否准确;职工工伤、探亲、婚、丧、事假等有无合法证明和批准手续,考勤人员、产量工时、营业额、工作任务等记录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章是否齐备。另外,对临时调出人员应查明何时由何部门调出、做何项工作;参加社会工作应查明是否统一安排、是否属于应发工资范围等。经审核无误的工作结算原始记录,即可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并据以编制工资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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