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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格可以高出合同价款吗

时间:2024-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工程价款结算的核算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发包单位点交已完工程,收取工程价款的结算行为。按月结算工程价款的,可实行旬末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应于合同完成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第四节 工程价款结算的核算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发包单位点交已完工程,收取工程价款的结算行为。通过工程结算,可以及时补偿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耗费,保证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施工企业经营目标。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

1.按月结算

即每月终,按已完成部分项工程结算工程价款。按月结算工程价款的,可实行旬末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跨年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应于合同完成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即在单项工程建筑项目全部竣工后结算工程价款。建筑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办法。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

3.分段结算

即按工程进度划分的不同阶段(部分)结算工程价款。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的实现。即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已结算的分段工程价款金额。

4.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确认为收入一次或分次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或竣工一次结算的全部合同价款。

施工企业预支工程价款,应根据工程进度填列“工程价款预支账单”,送发包单位和开户建设银行办理付款手续。预支的款项应在月终或竣工结算时抵充应收的工程款。“工程价款预支账单”的一般格式,如表7-6所示。

表7-6             工程价款预支账单

发包单位名称:         200×年×月×日          单位:

施工企业于月终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竣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照中标标书或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单价和有关收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审查签证后,送开户建设银行办理结算。“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的一般格式,如表7-7、表7-8所示。

表7-7             已完工程月报表

发包单位名称:         200×年×月×日          单位:

表7-8             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发包单位名称:         200×年×月×日          单位: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核算方法

为了整体地核算和监督与发包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情况,施工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工程结算”科目。“工程结算”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的价款,其贷方登记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的价款,其借方在合同完成前不登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建合同累计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合同完成后和“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三、与分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核算

一个工程项目如果由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同时交叉作业,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实行承发包责任制和总分包协作制。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一个施工企业作为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包单位)总承包,对建设单位负责,再由总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专业性施工企业施工,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

在实行总分包协作制的情况下,如果总分包单位主要材料、结构件的储备资金都由工程发包单位以预付备料款形式供应,总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分包合同规定,向分包单位预付一定数额的备料款和工程款,并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为反映与分包单位之间备料款和工程款的预付和结算情况,应设置“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备料款”科目,核算企业预付分包单位的备料款和备料款的扣回(含拨给抵作备料款的材料价值);设置“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工程款”科目,核算预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设置“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工程款”科目,核算企业与分包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规定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上述科目应按分包单位的户名和分包合同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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