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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时间:2023-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收入、成本和费用一、收入(一)收入的分类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第五节 收入、成本和费用

一、收入

(一)收入的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

(2)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比如,企业通过提供旅游、运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劳务所实现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指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较大比重,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并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2)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交易实现的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或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同时需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取得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已经发出商品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情况。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例10-65】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A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例10-66】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甲公司已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351000元,并将提货单送交乙公司;该批商品成本为240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2.含有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销售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及其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例如,企业为鼓励客户多买商品可能规定,购买10件以上商品给予客户10%的折扣,或客户每买10件送1件。此外,企业为了尽快出售一些残次、陈旧、冷背的商品,也可能降价(即打折)销售。

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1/20,N/ 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是否发生以及发生多少要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能确定现金折扣金额。因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未扣除现金折扣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即总价法。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总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是不同的。

【例10-6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1年3月1日销售A商品10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元,A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以购货方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商品于3月1日发出,乙公司于3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按照应收帐款总额计算。

本例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20×10000×(1-10%)=18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600(180000×17%)元。购货方在信用期10日内付款,可以享有的现金折扣为应收帐款总额的2%,即(180000+30600)×2%=4212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3月1日销售实现时:

(2)3月9日收到货款时:

以上的4212元为考虑增值税时的现金折扣,若本例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甲公司给予购货方的现金折扣为180000×2%=3600(元)。

本例中,若购货方于3月19日付款,则享有的现金折扣为2106(210600×1%)元。甲公司在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若购货方于3月底才付款,则应按全额付款。甲公司在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3.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处理

(1)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0-68】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0000元。货到后乙公司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乙公司提出的销售折让要求符合原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假定此前甲公司已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发生销售折让时:

(3)实际收到款项时:

(2)销售退回

企业销售商品除了可能发生销售折让外,还有可能发生销售退回。企业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是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发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发出商品”,同时增加“库存商品”;二是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例10-69】甲公司2011年9月5日收到乙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B商品1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210元。该批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甲公司尚未确认为销售收入。甲公司应在退货验收入库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例10-70】甲公司2011年3月20日销售A商品一批给乙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9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82000元。A商品于2011年3月20日发出,购货方于3月27日付款。甲公司对该项销售确认了销售收入。2011年4月15日,该批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购货方将该批商品全部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于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购货方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销售时:

(2)收到货款时:

(3)销售退回时:

4.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作为预收账款。

【例10-7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8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0元,实际成本为600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销售价格计算),余款2个月内支付。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60%货款时:

(2)发出商品时:

(3)收到余款时:

(二)取得其他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其相关成本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和商品、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实现的收入。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结转或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成本,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例10-72】甲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000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取得原材料销售收入:

(2)结转已销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成本

成本的核算,就是把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和发生地点,分类归集、汇总、核算,计算出该时期内生产经营费用发生总额和分别计算出每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的管理活动。其基本任务是正确、及时地核算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提供正确的成本数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借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一)产品生产成本项目

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企业一般可以设立以下几个成本项目: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

2.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职工薪酬。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二)成本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成本,划清有关成本的界限,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应当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1.“生产成本”科目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和产品的成本记入本科目的借方;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成本,应于期(月)末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2.“制造费用”科目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该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等记入本科目的借方;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

(三)发生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账务处理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成本,最终都要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即记入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没有专门设立成本项目的成本,以及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成本,应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其相应明细账;月末,再将归集的全部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

通过上述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各个成本项目中,就归集了应由本月基本生产车间的各种产品负担的全部生产成本。将这些成本加上月初在产品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就可算出各种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的分配方法,与基本生产车间基本相同。

1.直接材料成本的核算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直接材料成本,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成本,应专门设置“直接材料”等成本项目。这些原料和主要材料一般分产品领用,应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记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如冶炼用的矿石、造酒用的高梁、制皂用的油脂等,通常是按照产品分别领用的,属于直接成本,应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记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

如果是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材料成本,如某化工生产的用料,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有关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在消耗定额比较稳定、准确的情况下,通常采用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如果产品的结构大小相近,也可以按产量或重量比例分配。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直接材料成本,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所属各产品成本明细账“直接材料”等成本项目。企业应根据发出原材料的成本总额,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例10-73】丙公司基本生产车间领用某种材料4000千克,单价100元,共400000元,生产A产品4000件,B产品2000件。A产品消耗定额为12千克,B产品消耗定额26千克。

A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成本:48000×4=192000(元)

B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成本:52000×4=208000(元)

在实际工作中,材料成本的分配一般是通过“材料成本分配表”进行的(如图表10-4)。这种分配表应按照材料的用途和材料类别,根据归类后的领料凭证编制。

图表10-4 材料成本分配表

丙公司根据“材料成本分配表”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2.直接人工成本核算

直接进行产品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单独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借方(在明细账中记入“直接人工”成本科目),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如果生产车间同时生产几种产品,则其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包括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中。由于工资形成的方式不同,直接人工的分配方法也不同。比如,按计时工资分配直接人工成本、按计件工资分配直接人工成本。

为了按工资的用途和发生地点归集并分配工资,月末应分生产部门根据工资结算单和有关的生产工时记录编制“工资成本分配表”,如图表10-5。

图表10-5 

【例10-74】丙公司根据”工资成本分配表”登记总账和有关的明细账,其会计分录如下:

(四)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账务处理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季节性的停工损失等。制造费用属于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

制造费用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当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材料成本,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明细账,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生产一种产品的车间中,制造费用可直接计入其产品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车间中,就要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通常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比例法、直接成本(材料、工资之和)比例法和产成品产量比例法等。企业具体选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例10-75】某公司基本生产车间M产品机器工时为40000小时,N产品机器工时为30000小时,本月发生制造费用630000元。要求在M、N产品之间分配制造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

制造费用分配率=630000÷(40000+30000)=9

M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40000×9=360000(元)

N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30000×9=270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通过以上各种成本的分配和归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成本都已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并已在各种产品之间划分清楚,而且按成本项目分别登记在各自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中了。

三、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一)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举例见本章第五节。

(二)结转其他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有关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举例参见本章第五节。

(三)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

有关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举例参见本章第三节。

(四)发生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与销售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费用。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销售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例10-76】某公司为宣传新产品发生广告费80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例10-77】某公司销售部8月份共发生费用220000元,其中:销售人员薪酬100000元,销售部专用办公设备折旧费50000元,业务费7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例10-78】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运输费5000元、装卸费2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五)发生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全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例10-79】某企业筹建期间发生办公费、差旅费等开办费25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例10-80】某企业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发生业务招待费5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例10-81】某企业就一项产品的设计方案向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以现金支付咨询费30000元。

【例10-82】某企业行政部9月份共发生费用224000元,其中:行政人员薪酬150000元,行政部专用办公设备折旧费45000元,报销行政人员差旅费21 000元(假定报销人均未预借差旅费),支付办公、水电费8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例10-83】某企业当月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为3000元、应交车船使用税为2600元、应交土地使用税为4300元。会计分录如下:

【例10-84】某企业当月生产车间发生设备大修理费用45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行政管理部门发生设备日常修理费用1000元(以现金支付)。上述修理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六)发生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已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财务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财务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例10-85】某企业于2012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360000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5%,该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有关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如下:

每月末,预提当月份应计利息:360000×5%÷12=1500(元)

【例10-86】某企业1月份的银行帐户中闲置资金利息收入400元,已经存入银行帐户中。相关利息的会计处理如下:

【例10-87】某企业于2012年1月份共支付银行结算手续费2500元。有会计分录如下:

四、营业外收支

(一)取得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1.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盘盈利得,主要指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发生的盘盈,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罚没利得,指企业取得的各项罚款,在弥补由于对违反合同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罚款净收益。

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2.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确认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借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营业外收入。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例10-88】企业将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净收益8000元转作营业外收入。

【例10-89】某企业本期营业外收入总额为180000元,期末结转本年利润。

(二)发生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1.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

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2.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营业外支出。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支出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10-90】某企业将已经发生的原材料意外灾害损失270000元转作营业外支出。

【例10-91】某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款滞纳金30000元。

【例10-92】某企业本期营业外支出总额为840000元,期末结转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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