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此外,某些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未作为财务会计报告中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此时账面价值为0)。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一般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1-3】甲公司20×7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会计上按直线法已提折旧为2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800万元,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00万元;税法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应计提折旧额为250万元,即固定资产将来可抵扣的金额(计税基础)750万元。因此,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暂时性差异为50万元;因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现将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比较如表1-1所示。
表1-1
【例1-4】甲公司20×7年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其中原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在企业改制评估中增值1000万元。按税法规定,评估增值不能抵税,可抵税的是原始成本,即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3000万元。因此,无形资产账面价值4000万元与计税基础3000万元的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为1000万元,因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现将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比较如表1-2所示。
表1-2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1-5】甲公司20×7年末存货账面余额10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则存货账面价值为90万元;存货在出售时按历史成本可以抵税1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因此,存货账面价值90万元与计税基础100万元的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为10万元;因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现将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比较如表1-3所示。
表1-3
【例1-6】甲公司20×7年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100万元(预提产品保修
费用),假设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支付时可以抵税,该预计负债计税基础为0(负债账面价值100万元-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税利润时可予抵扣的金额100万元)。因此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00万元与计税基础0的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因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现将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比较如表1-4所示。
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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