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的账户
1.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的账户。账户的性质是损益类账户,结构如表4-28所示。
表 4-28
该账户按销售的产品品种或劳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已销售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或劳务的实际成本的账户。账户的性质为损益类账户,结构如表4-29所示。
表 4-29
该账户按销售的产品品种或劳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除了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形成的收入的账户,包括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材料、技术转让(包括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及包装物的租金收入等。账户的性质是损益类账户的结构,如表4-30所示。
表 4-30
本账户按其他业务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项明细核算。
4.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除了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的账户,包括其他销售成本、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账户的性质为损益类账户,结构如表4-31所示。
表 4-31
本账户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项明细核算。
5.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应由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的账户,包括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不包括增值税,因其是价外税,是由消费者负担的,不是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账户的性质是损益类账户,结构如表4-32所示。
表 4-32
本账户按税种及附加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6.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账户,包括应由销售方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商品展览费、推销费、广告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账户的性质为损益类账户,结构如表4-33所示。
表 4-33
本账户按销售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7.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的账户,包括应收的货款或劳务价款、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代垫付的运杂费等。账户的性质是资产类账户,结构如表4-34所示。
表 4-34
本账户按客户的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8.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的账户,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账户的性质是资产类账户,结构如表4-35所示。
表 4-35
本账户按客户的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还要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其格式及登记方法与“应付票据备查簿”相同。
9.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客户预收货款的账户。账户的性质为负债类账户,结构如表4-36所示。
表 4-36
本账户按客户的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在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本账户,而将预收账款在“应收账款”账户中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账户既核算债权,又核算债务,成为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其余额可能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如在贷方,则为尚未清偿的预收账款。这类账户称为双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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