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综合业务资料
以下给出改动后的案例,作为综合业务。为了保持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以及避免不必要的差错,该资料既给出了2007年12月31日的各账户余额,又给出了2008年1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手工核算的账务处理。注意,各项经济业务会计分录中的凭证类型及凭证号码是按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设置的凭证类型(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自动凭证、快速凭证五种)后所产生的凭证编码,此处补充凭证编码资料是为了2月份切换到计算机系统核算时统计1月份各部门明细发生额以及各往来客户明细发生额的需要。另外,1月份发生的第24至第29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没有凭证编号,是因为该类经济业务系每月固定发生且其发生的金额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利用计算机会计设置自动转账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属于自动凭证类型;而手工没有自动凭证类型。
为了更全面和具体地学习和掌握计算机会计的核算内容,综合业务中给出了3个月经济业务的资料。该资料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2007年年末创立时的各账户余额;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手工核算的会计处理;第三部分是2008年2月份的经济业务并切换到计算机系统进行核算,其中第25至第30项经济业务要求采用自动转账分录进行处理;第四部分是2008年3月份的经济业务,其中部分结转成本和现销部分要求采用快速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一、期初余额
新奥计算机公司2007年年末(12月31日)创立,各账户余额如下:
二、日常业务
新奥计算机公司2008年1月1日至31日发生下列经济业务(手工核算):
1.1月1日,从长城计算机厂购进计算机10台,每台进货单价10 000元,货款计100 000元,按17%计算增值税为17 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2.1月2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增值税17%为5 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3.1月3日,结转上项成本。
4.1月4日,从金星打印机厂购进打印机25台,每台进货单价4 000元,货款计100 000元,按17%计算增值税为17 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5.1月5日,第二业务部售给华兴有限公司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款项尚未收到。
6.1月6日,结转上项成本。
7.1月7日,提取现金7 000元整。
8.1月8日,采购员王林借差旅费2 000元整,用现金支付。
9.1月9日,支付广告费10 000元整。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0.1月10日,提取工资,经营人员工资3 000元整,管理人员工资1 000元整。均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1.1月11日,用现金发放工资4 000元整。
12.1月12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3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45 000元整,增值税17%为7 650元。合计52 650元,款项已经收到。
13.1月13日,结转上项成本。
14.1月14日,归还前欠长城计算机厂账款(117 000元整)。
15.1月15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16.1月16日,结转上项成本。
17.1月17日,采购员王林采购归来,报销差旅费1 500元,交回现金500元。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8.1月18日,第二业务部销售打印机10台,每台售价5 000元,货款计5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8 500元,款项已经收到。
19.1月19日,结转上项成本。
20.1月20日,用现金支付各项管理费用600元。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1.1月21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销售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上述款项共计70 200元,均已经收到存入银行。
22.1月22日,结转上项成本。
23.1月23日,收到华兴有限公司前欠货款(35 100元)。
24.1月31日,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提取折旧费。计入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5.1月31日,结转本月经营成果,核算营业利润。
26.1月31日,以本月利润总额作为应税收入,按25%提取所得税。
27.1月31日,结转所得税。
28.1月31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9.1月31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将税后利润的50%分配给投资者。
注意:此处会计分录中的会计科目一级科目必须要采用新准则中规定的科目名称,如:采用新准则中规定的“库存现金”、“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所得税费用”科目名称代替原准则中的“现金”、“应交税金”、“应付工资”、“营业费用”、“所得税”科目名称。
新奥计算机公司2008年2月1日至29日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切换到计算机系统核算,其中第25至第30项经济业务使用自动转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1.2月1日,从长城计算机厂购进计算机10台,每台进货单价10 000元,货款计100 000元,按17%计算增值税为17 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2.2月2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3.2月3日,结转上项成本。
4.2月4日,从金星打印机厂购进打印机25台,每台进货单价4 000元,货款计100 000元,按17%计算增值税为17 000元,货款尚未结算。商品已验收入库。
5.2月5日,第二业务部售给华兴有限公司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款项尚未收到。
6.2月6日,结转上项成本。
7.2月7日,提取现金7 000元整。
8.2月8日,采购员王林借差旅费2 000元整,用现金支付。
9.2月9日,支付上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10.2月10日,提取工资,经营人员工资3 000元整,管理人员工资1 000元整。均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1.2月11日,发放工资4 000元整。
12.2月12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3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45 000元整,增值税17%为7 650元。合计52 650元,款项已经收到。
13.2月13日,结转上项成本。
14.2月14日,归还前欠长城计算机厂账款(117 000元整)。
15.2月15日,第一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款项已经收到。
16.2月16日,结转上项成本。
17.2月17日,采购员王林采购归来,报销差旅费1 500元,交回现金500元。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18.2月18日,第二业务部销售打印机10台,每台售价5 000元,货款计5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8 500元,款项已经收到。
19.2月19日,结转上项成本。
20.2月20日,用现金支付各项管理费用600元。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1.2月21日,第三业务部销售计算机2台,每台售价1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销售打印机6台,每台售价5 000元,货款计30 000元整,增值税17%为5 100元。上述款项共计70 200元,均已经收到存入银行。
22.2月22日,结转上项成本。
23.2月23日,收到华兴有限公司前欠货款(35 100元)。
24.2月24日支付广告费10 000元整。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5.2月29日,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提取折旧费。计入销售费用,按4∶3∶3的比例分摊到第一、二、三业务部。
26.2月29日,结转本月经营成果,核算营业利润。
27.2月29日,以本月利润总额作为应税收入,按25%提取所得税。
28.2月29日,结转所得税。
29.2月29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30.2月29日,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将税后利润的50%分配给投资者。
新奥计算机公司2008年3月1日至31日发生的经济业务与2008年2月份相同,持续在计算机系统核算。第3、6、12、15、18、21项经济业务使用快速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