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银行危机的蔓延
一、经营基本面的转换
石油危机爆发之后,日本经济的基本面从高增长转向低增长。导致这一转变的主要原因是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型技术革新投资告一段落,原油、一次产品等供给制约加大,劳动力成本上升、高龄化等因素影响所致。在经济进入低增长的宏观背景下,银行经营的基本面也随之发生了重大转变。
第一,从一律式经营向自主式经营的转变。在旧管制型金融体制下,日本的银行经营千篇一律,经营的自由度十分匮乏。由于银行间竞争受到限制,因此围绕新产品开发竞争、价格竞争等银行经营中十分重要的战略领域成为禁区。尽管银行收益受到充分保护,然而,银行自主经营的余地十分有限。随着经营自由化的推进,管制金融体制的解体,竞争金融体制的形成,决定了银行必然要告别一律式经营,向多样化经营转型。
第二,银行间竞争激化。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加剧了银行经营的同质化。银行间竞争的激化缩小了存贷利差,而新商品的竞争开发导致总资金利差下降,银行的盈利环境与旧体制相比大幅度恶化。就日本普通银行的总资金利差而言,经济高增长期为1.0%~1.5%,石油危机后快速下降,1980~1981年下降至负值,此后,一直低迷不振,维持在0.2%~0.3%,1990~1992年仅为0.21%~0.22%(18)。
第三,银行市场化与经营风险的增大。随着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推进,银行市场化导致银行经营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的风险加大,并对银行收益构成压力。所谓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自由化的利率风险、证券关联业务扩大的有价证券变动风险和国际业务扩大的汇率风险。此外,银行收益下降会加大银行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融资行为,放大信用风险。日本银行业在泡沫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失足充分验证了这一点。
第四,银行信息产业化与投资负担加重。金融变革背景下的银行信息化所必需的巨额投资对银行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信息化的巨额投资是决定银行生存条件的不可或缺的技术革新投资。例如,排行前几位的日本大银行用于投资第三次联机系统的资金规模高达1 000亿~1 200亿日元。尽管银行的信息通讯技术的革新会改变银行决算机能、授信机能以及资金中介机能等基本功能,促进银行传统业务的升级换代,但是,银行的信息化加大了其他产业参与银行垄断业务领域的可能性,同时金融技术革新还加剧了金融界在新业务领域的竞争。这些变化都对银行收益构成了挑战。
二、国债的重负
日本是一个国债发行大国,国债发行最早可以追溯至1870年,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日本国债市场的发展可分为六个阶段(19)。
第一阶段,1870年到1894年。以1870年日本明治政府为筹集铁路建设资金发行近500万日元的国债为开端,日本政府逐渐利用发行国债进行财政筹资活动。
第二阶段,1895年到1945年。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经济发展,日本走上了对外扩张道路。从甲午战争开始,国债在加强日本军事实力、筹集战争费用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1939年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国债发行量大增,完全属于非正常状态。
第三阶段,1946年到1964年。二战结束后,在美国的主导下,日本进行了全面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改革,在新《财政法》确立的平衡预算原则下,这一时期没有发行国债。
第四阶段,1965年到1974年。为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减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日本政府于1965年重新恢复国债发行,但发行量不大。这段时期,国债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压低国债筹资成本,以国债为核心形成的低利率机制,为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低利率环境。为使国债能够以低成本发行,日本建立了以银团认购为主、原大藏省内的资金运用部认购为辅的发行机制,并通过日本银行买回国债的操作程序,维持了市场低利率水平。
第五阶段,1975年到1993年。1975年到1980年,日本国债发行规模快速上升。为了应对两次石油危机,扩张性财政政策下的巨额国债发行得到了普遍认可。1975年日本政府通过补充预算开始长期发行赤字国债(参阅表69),1976年至1978年国债发行持续放量。1980年铃木内阁执政后,实施了通过削减行政开支、压缩预算、减少国债发行等财政再造计划。1981年,国债发行首次减少了2万亿日元,1982年虽然有所反弹,但是,1983年以后赤字国债发行规模持续缩减,直至1990年完全停发。这段时间,国债发行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10年期国债率先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同时,国债二级市场也快速发展,1985年,东京证券交易所推出10年期和2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1986年后开始允许国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并相继推出了利率互换和期权等其他衍生产品。
第六阶段,1994年至今。虽然日本于1990年停发了赤字国债,但随着经济泡沫的破灭,1994年大阪、神户大地震,日本再次出现财政赤字,开始重新发行赤字国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避免银行破产引发日本金融危机,日本政府采取了通过发行国债集资,收购银行不良资产或者购买银行优先股和次级债券,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等对策,使得1998年以后日本国债发行规模连创新高。
表69 国债关联指标的变化 单位:万亿日元,%
注释:岁出规模为中央财政一般会计;公债费比率为对一般会计国债费岁出规模的比率。
资料来源:高濑恭介.金融变革和金融重组.1988:43;金融变革和银行经营.1999:88.
由于在日本国债发行一浪高过一浪的膨胀过程中,日本都市银行肩负了消化赤字国债的重任,致使都市银行的国债持有规模不断扩大,存款增长停滞。
根据表70显示,1979年进入金融紧缩期后,在邮政储蓄的强大攻势之下,都市银行资金增量极端恶化,超过70%的资金不得不用于消化国债,影响了银行的流动性。都市银行资金吃紧,开始在市场抛售持有的国债,致使国债价格暴跌。都市银行也因此蒙受巨额损失达7 000亿日元。
图22 国债认购比率与资金量占有率
注释:资金量占有比率截至1981年末。
资料来源:根据及能正男.日本都市银行之研究.1994:97制图。
然而,对于银行来说最切实的问题是国债发行的长期化使得接近偿还期的国债和短期金融市场的金融商品正面冲突。因为日本式金融体制中,管制利率体系纵横交错,涵盖了所有金融商品,因此国债利率发挥了左右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对银行存款利率进行了严格限制,银行以低息吸收存款认购大量国债,并向军需产业供给资金。战后,国债仍然是利率决定机制中的关键要素,同战前一样,国债的收益率是决定其他长期金融商品利率的基础。例如,金融债利率稍高于国债利率,企业债券又略高于金融债,而长期优惠贷款利率则始终被固定在金融债利率加0.9%的水平上。国债收益率在利率体系中的决定性作用,也是此后国债进入流通市场后,带动整个利率体系自由化的根本原因所在。管制利率体系中,各种利率之间的平衡关系至关重要。比如在长期金融机构的金融债利率中,贴现债利率与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保持平衡,而贷款信托的预期回报率则是根据长期优惠贷款利率水平决定的。
表72 国债对银行经营的影响 单位:亿日元,%
资料来源:山田良治等.银行之变化.1983:192.
作为利率管制型的旧金融商品群受到来自大量到期国债转化为自由利率型短期金融商品的正面冲击的同时,公司债券市场也难逃厄运,受到强势国债挤出效应的挤压。解决国债公募方式和发行方式的多样化,以及修订国债管理政策的迫切性日益突出。
在日本政府不断增加国债发行,都市银行被迫大量认购并长期持有的资金循环结构下,日本金融市场的资金来源发生了变化。同时,具有刚性、管制优先的利率体系受国债短期化的影响,面临了自由化的压力。在缺乏灵活性的国债发行条件下,利率浮动必然会造成银行的巨大损失,而超过一定资金范围的国债认购,势必影响都市银行的流动性,迫使都市银行增加借款规模,尤其是以短期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都市银行从事长期国债运营的资金错位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
三、银行收益的滑坡
一般而言,企业竞争力是指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超过竞争对手的生存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总和。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具有一般工商企业的基本特征,但由于其经营对象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竞争能力的分析不能等视一般企业。银行的竞争力主要集中反映在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三大层面。衡量银行盈利性的最常用的指标是资本收益率(ROE)和资产收益率(ROA)。资本收益率(20)是用于衡量银行运用投资者投入资本获得利润的能力;资产收益率反映的是银行资产的获利能力。
金融自由化在日本登陆后,长期处于管制体制下的日本金融业务领域和利率领域加速了变革步伐,随着金融大改革的实施,以及伴随着金融管制体系的松绑,日本的银行收益结构面临了合理化和效率化的挑战。在制度层面大变革的带动之下,日本的银行的收益结构和经营动向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1.银行收益结构的转变
(1)经济高增长期的银行收益结构
经济高增长期在人为低利率政策的利率管制体制的诱导下,受限制竞争的“护送船队”式金融行政的保护,日本的银行(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收益结构始终处于极端稳定状态,维持了增收的基调。
从普通银行的经常收益情况来看,在经济高增长期,除1957年上半年和1966年上半年外,一直保持了上升态势。由于决算方式不同,比较同一决算方式期间的经常利润增长情况可见,1955~1963年经常收益平均增长15.7%,1964~1967年增长15.9%,1969~1973年增长22.0%(21)。一般情况下,伴随着经济增长态势的变化,企业销售额和销售利润也会随之上下浮动,持续直线上升的情况实属罕见。只有在新产品销售,或者拥有生命周期较长的大型商品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长期盈利。然而,在上述时间段里,日本的银行销售的商品并未发生变化,而收益持续增长的事实,说明日本的银行收益结构是游离于经济变动影响之外的保障型机体。形成这一机体的原因在于:
第一,运营资金规模持续增加。银行收益主要取决于银行作为资金中介机构的特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融资与资金运营之间的利差和运营资金量增加的获利。从经济高增长期日本的银行运营资金量的增长情况来看,尽管其间随经济变动出现过若干起伏,但总体呈现上升态势。这一增势在资金运用主力的放贷和有价证券投资中得到了充分体现。1955~1965年银行的运营资金规模平均上升19.9%,1965年至1973年则维持了17.3%的增幅。
而银行运营资金量持续增长的原因是,经济高增长期日本企业的资金需求旺盛,在间接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制下,企业资金需求集中在银行借款的资金需求结构,以及银行极力扩大放贷,头寸不足部分利用日本银行借款的“央行超额放贷”的资金供给结构的资金循环所致。以“央行超额放贷”为支撑的资金供给体制固然是日本央行(日本银行)政策的结果,但是在日本国际收支形成顶部后,政府开始调控宏观经济,日本央行在提高利率的同时,通过“窗口指导”等形式,对银行放贷进行了调控,但是,由于调控只限于控制放贷增幅,因此放贷存量的增势格局并未改变。
第二,政府“护送船队”与存款利差的保障。经济高增长期,普通银行的存贷利差尽管出现过若干波动,但是在金融行政“护送船队”的保障之下,基本维持了3%的平均水平。其中1955~1964年(昭和30年代)达到近4%,1965~1974年(昭和40年代)期间,1971年之前维持在3%,1972~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后,贷款利率急速冲高后,调头快速下滑,从1980年下半年开始跌至1%。总之,经济高增长期利差在高位得到保障的经营环境对银行实现稳定收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利差保障机制得以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在于:贷款利率随法定利率变化上下浮动,存款利率固定不变的金融政策安排确保银行实现了稳定利差的目标。在经济高增长期,即便是在实施紧缩调控政策背景下,依然出现了银行利差不降反升的奇妙现象。在经济萧条期,竞争加剧、利润下降的一般产业界看来显然无法理解这一现象。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在金融紧缩期,差幅扩大抵消了资本利用率下降的影响,维持了银行稳定增收。就连那些不具备竞争力的银行也在日本政府管制利率的保护之下,获得了赖以生存的空间。
(2)低经济增长期的银行收益结构
低经济增长期银行收益结构的特点如下:
第一,经济基本面的变化导致银行收益恶化。经济高增长期,银行收益稳定增长的基调伴随着石油危机的爆发和经济向低增长期的转换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高增长期,普通银行的年平均利润为16%~20%,1973~1974年石油危机爆发后,利润增长趋平,而日本政府采取的硬着陆政策导致放贷利率飙升。但是,存款利率上升的滞后,使得1974年的银行收益达到空前水平。此后,收益上下起伏震荡,1982~1983年实施效率化经营和拓展国际业务带动收益短暂回升之后,重返低迷状态。1974~1984年的10年间,银行收益(不包括有价证券买卖损益)大幅度下滑至2.1%(22)。尤其是进入昭和60年代(1985~1988年),在金融大国化战略和金融自由化的带动下,金融机构的规模扩张和经营合理化的推进形成了银行增收的基调。但是,金融机构之间竞争加剧,使得银行界出现了业绩好坏的两极分化,加大了银行增收的难度。导致这一形势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维持银行高收益的3%的利差在石油危机后大幅度缩小,二是银行稳定增收的“护送船队”式金融行政开始解体。
另外,从更广义角度反映银行盈利状况的总资金利差指标来看,问题更加清晰。总资金利差包括银行的存款、借款、短期借款等总融资成本利率和将其用于放贷、有价证券投资、短期贷款的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于总资金利差与单纯存贷利差相比,网罗了融资与运营的全部资金进出项目,包括银行融资消耗的人事费、物料费等成本,故成为衡量银行盈利状况的有力指标。
1970~1971年利润率下降至1%,1975年后进一步下滑至0.5%,石油危机爆发,下跌趋势进一步加剧。尤其是1970年,日本政府开始大量发行国债,银行被半强制持有国债,消耗了银行收益。石油危机后,总资金利差快速下降,1980年下半年~1981年上半年跌至负值,这一极端现象说明银行的主营业务——资金中介出现亏损。银行收益结构在石油危机后发生的巨大变化说明单凭总资金利差与运营资金量的配合已不足以保证银行增收。自有资本运营、手续费收入等要素成为决定银行收益的基本要素。
第二,政策变化导致银行收益恶化。石油危机之后,银行收益进入低迷期主要是受到行政政策变化等政策因素和进入经济低增长期金融结构变化引发的结构性因素的双重影响所致。
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战后过度保护金融机构的“护送船队”式金融行政的解体。
经济高增长期,在管制利率的制度框架下,存贷利差受到政府保护,基本固定不变的存款利率从1973年开始与法定利率联动。存款利率的频繁上下浮动导致通货膨胀升温,由于存款价值缩水可能引发政治问题,于是日本政府的金融政策取向开始由保护银行转向保护存款人。石油危机后,存贷利差急剧萎缩。由于存款利率上调后的刚性,使得放贷利率成为大幅度下调对象,压缩了银行的盈利空间。例如,1980年3月至1983年10月短期优惠贷款利率下降3.75%,而1年定期存款利率只下调了2.25%,导致存贷利差下降1.5%。此外,存款利率刚性化的背后,拥有政府背景的邮政储蓄的攻势加大了银行的经营压力。日本的存款利率实施的是银行与邮政储蓄分离的双轨制,在其协调过程中,邮政储蓄的政治背景使其获得了较之银行更为有利的利率条件,不平等竞争条件下的竞争对手的存在自然加大了银行的盈利压力。
此外,存贷利差缩小的原因还在于,社会对银行超额利润的批判。在1972~1973年的流动性过剩期间,银行对商社积极放贷,商社乘势大肆囤积商品,引发物价飙升,导致社会极度动荡,引起社会极度不满。此后,受石油危机冲击,企业饱受经济萧条之苦,银行却受到政府特殊保护的不平等待遇,遭到社会指责。
再有,1997~1999年存贷利率出现倒挂,1997年9月,短期优惠贷款利率为4.45%、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5.2%,利差倒挂0.75%,优良企业借机利用最优惠贷款利率借款,再存1年定期以此获利的利率失衡现象持续了3~4年。
图23 日本普通银行存贷利差的变化
注释:数据为各年上半年数据,其中1981年为年中数据。
资料来源:高濑恭介.金融变革和金融重组.1988:177.
第三,经济、技术因素导致银行收益率恶化。银行收益恶化的经济因素是指经济进入低增长期后,金融结构的变化、企业部门自有金融的增强、公共部门大量国债的发行、家庭部门利率偏好的提高、金融国际化的发展等。技术因素是指在计算机技术大发展背景下,电子银行的发展带动“银行业务技术革新”对银行收益产生的影响。
经济因素对银行收益的影响主要突出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来自企业财务变化的影响。经济进入低增长期后,企业财务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企业设备投资停滞,企业设备资金需求相当一部分转向利用自有资金。与此同时,瘦身经营改善了企业财务质量,降低了企业对银行借款的依赖,而企业融资的多样化增强了企业脱离银行的趋势。而大企业中利用企业剩余资金赚取巨额金融收益企业的出现,以及这类企业对系列集团内企业投融资活动的援助加速了企业疏远银行的走势。而商业票据流通的减少大幅度降低了银行安全性高的贴现业务量。企业脱离银行倾向不断增强,导致长期以企业为主要交易对象的银行的总体业务陷入低迷。一方面有限的资金需求引发了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企业的剩余资金在利率偏好增强的背景下纷纷流向自由利率型商品,抬高了银行集资成本,打压了银行的盈利空间。
二是大量发行国债的影响。大量发行国债对银行盈利的影响有三点:①大量发行国债对储蓄、投资平衡的影响。在金融紧缩时期,大量发行国债产生的挤出效应冲击了银行业务,在金融放宽时期,作为对投资不足的补充,国债成为银行最好的投资对象。②银行出售持有国债产生损益的影响。银行出售国债的损益情况受金融形势的制约。通常情况下,金融紧缩时期会亏,金融宽松时期会赚。这是第二次石油危机后的金融紧缩时期引起广泛关注的问题。在1980年9月的银行决算中,由于日本全国银行的国债亏损评估额高达5 000亿日元,占同期日本全国银行利润的60%(23),迫使大藏省立即改变了有价证券的评估方式,采取了认购价评估法。据此银行持有的巨额国债成为影响银行收益的新的变数。③大量发行国债对利率的影响。规模庞大的国债在金融市场的沉淀使得国债流通市场的利率自由化波及影响了发行市场利率的自由化。利率自由化在一级市场的松动,无疑在资金运营和融资层面对银行收益产生了极大影响。
三是家庭的利率偏好对储蓄结构变化的影响。石油危机之后,家庭的高储蓄率获得支撑,利率偏好进一步增强,储蓄结构向高利率商品结构的倾斜提升了银行的融资成本。此外,拥有商品优势的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的优势拉大了与其他银行之间的落差,引发了银行之间新产品开发的竞争,以此推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
四是金融国际化的影响。金融国际化在日本经济制度层面的渗透主要表现为1980年修订《外汇法》之后的“资本交易自由化”和日美日元美元委员会主导下的“日元国际化”。资本交易自由化在推动日本企业外债发行激增、外币贷款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自由利率的外汇存款上升、内外金融交流扩大。在日元国际化方面,欧洲日元债的发行、欧洲日元放贷的自由化、外币兑换日元管制的取消等动态变化打破了内外金融市场的围墙。受此影响,金融机构可以追踪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裁定最有利的利率水准,而这一操作的巧拙之分拉大了银行之间的收益落差。此外,在积极拓展国际交易方面,尽管存在地缘风险,但是盈利机会增加,尤其是国际业务是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的反映,因此,越是有竞争力的银行,国际业务对盈利的贡献越大,并因此成为扩大金融机构落差的一大要素。
除了经济因素对银行收益产生影响之外,以银行业务的技术革新为主导的技术因素也对银行收益形成了重大影响。以电子工程技术为主线的金融技术革新,即“电子银行”的粉墨登场,令银行业务发生巨大变革的同时,对银行收益结构构成了若干影响。
“电子银行”对银行收益结构的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企业银行集中管理企业总部、营业所、工厂等流动资金的CMS(24)的影响。由于CMS是将普通存款集中,再将其剩余部分转换为高回报的自由利率型商品,因此,作为银行一大收益来源的低成本活期存款减少、高成本资金增加,对银行收益构成负面影响。其二是“电子银行”的巨额投资的影响。投资建设以企业银行、家庭银行等社会性对外网络为特色的第三次联机网络的目的是为迎战与其他银行的竞争,与以提高银行业务的合理化、效率化,提高银行收益为目的的投资偏差较大,因此巨大的投资负担全面影响了银行收益。于是,作为“电子银行”投资主体的都市银行一方面通过向地方银行出售开发软件回收开发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此举可以节约地方银行巨额开发成本,大受地方银行欢迎,因此以都市银行为轴心形成了信息化时代的新“信息系列”体系。其三是信息网络发展的影响。通过通信线路传播信息的时代的到来,银行决算功能被VAN等所取代,无现金社会体系的形成对银行收益产生了一定影响。
总之,低经济增长期格局下,金融结构的变化、技术革新等因素影响了银行收益。引发这场变革的根本原因来自于管制利率体制下确保存贷利差的保障体制的解体。具体来说,融资方面,利率偏好的提高、利率自由化的发展,使得银行融资结构转向自由利率商品和长期资金,导致利率上升、融资成本急剧攀升。资金运营方面,放贷和贴现业务的萎缩,有价证券投资、海外投融资比重的上升,使经济低增长期的银行运营资金增速明显放缓。银行总资金利差和总资本收益率下降,打压了银行收益。
(3)20世纪90年代的银行收益结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信用成本显著扩大,银行持续保持了亏损的态势。泡沫经济崩溃后,银行处理不良债权负担繁重,获利能力低下,服务缺乏多样性,自有资本比率低、质量欠佳,持有股票风险高等问题缠身,导致经营陷入了高增长期后最困难的时期。这一时期,银行收益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收益锐减。泡沫经济崩溃之后,都市银行和长期信用银行的收益在1990年达到最高峰后一路下滑,从最高峰的45.4万亿日元下降至2001年的13.8万亿日元,10年内共减少近七成。收益下降70%,说明银行的周转率大幅度下滑。10家都市银行的周转率(=经常收入/资产合计前当期平均。经常收入=经常收益-其他经常收益)从1990年的7.1%下降至2000年的2.6%,合计约下降37%(25)。第二,冲销坏账耗资巨大。在这一时期的都市银行的支出费用结构中,“其他经常费用”占比从1986~1990年的平均3%上升至1996~2000年的平均35.1%(26)。如此大幅度的攀升,是由于呆账备抵结转款项和呆账冲销耗资巨大所致。第三,兑现隐含收益操作频繁。处理不良债权,极大地削减了银行收益。为了不使呆账处理影响经常收益和当期利润的大幅度下滑,日本的银行频繁地进行了兑现隐含收益的操作。10家都市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股票等销售收益”从1991~1995年平均1.4万亿日元,上升至1996~2000年平均2.4万亿日元。尤其是在1996~2000年平均当期利润为-6.6%的亏损局面下,其他经常收益从1986~1990年平均4.7%、1991~1995年平均6.6%上升至1996~2000年平均15.6%(表74)的反差显然是得益于“股票等销售收益”。
表74 十家都市银行的收益结构 单位:%
(续表)
注释:十大都市银行是:第一劝业银行、樱花银行、富士银行、东京三菱银行、朝日银行、三和银行、住友银行、大和银行、东海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其中,樱花银行的数据中,1990年3月以前的数据为旧三井银行的数据。东京三菱银行的数据中,截止到1996年3月的数据是三菱银行的数据,朝日银行的数据中,1991年3月以前的数据是旧协和银行的数据。北海道拓殖银行的数据是截止到1997年3月的数据。
资料来源:松村胜弘.泡沫经济崩溃后的日本银行的收益力分析//立命馆经营学.2003.3.
表75 十家都市银行的异常支出变化 单位:万亿日元,%
注释:十大都市银行是:第一劝业银行、樱花银行、富士银行、东京三菱银行、朝日银行、三和银行、住友银行、大和银行、东海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
资料来源:松村胜弘.泡沫经济崩溃后的日本银行的收益力分析//立命馆经营学.2003.3.
另据图24显示,战后日本普通银行的高成本率和低经营效率的特征,以及以消化高成本率为前提条件的银行获利水平主要依赖利差上升的特点十分鲜明。说明保护性金融行政对银行利差的保障是维持银行高成本经营的关键(27)。也正是这一保障掩盖了日本的银行低盈利结构,而一旦保障消失,银行的盈利格局便会发生扭转。例如,低经济增长期,日本的银行低收益性就表现为资产规模扩大、资产效率和收益双双下降的逆向行驶特点,与美国和英国银行业规模和利润之间明显存在的反馈摇杆效应形成鲜明对照。反映出日本的银行未把存款资金运营到高收益资产,未将调整经营规模和精简部门等瘦身措施与利润紧密挂钩。
图24 普通银行利润的变化
资料来源:齐藤诚.日本金融再生战略.2002:220.
抛开20世纪90年代呆账处理对银行收益影响的特殊性,日本的银行获利能力脆弱性毋庸置疑。这一脆弱性主要表现为:
图25 G10国家银行的规模与收益的比较
注释:数据为1994~2003年各国平均值。
资料来源:日本银行.金融体系报告.2007.9:47.
第一,低净息差率的不合理。净息差率反映的是银行获取存贷利差的能力。净息差率越大,银行从存贷利差中获利的能力越强;相反,则越弱。可以说日本银行业的低净息差率是导致银行获利能力低下的元凶。
比如,美国、德国、日本的平均利差水平在1995~2000年,日本为1.11%,美国为3.57%,德国为2.04%,日本是美国的1/3、德国的1/2。但是,日本的银行放贷占GDP的比重却高于美国、英国、德国(28)。
再比如,比较日美存贷利差(图26),可见日本在略低于2%的水准附近徘徊,美国则在5%~6%水平附近变化。由于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占运营资产的比率日美之间并无太大差别,说明日本的银行的低资金利润率受制于低存贷利差。
图26 日美存贷利差的比较
另外,在存款利差和贷款利差方面,日美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存款利差方面,日本受低利率政策影响,存款利差接近为0,而美国则平均维持在近2%的水平,约占其存贷利差三成多。
不可否认,在长期低利率政策下,日本企业的低资本成本支撑了经济增长。一方面,长期享受低利率贷款优惠的日本企业对低利率贷款的惯性期待依旧强烈。另一方面,银行担心实施提高利率和有偿服务等改善收益措施,会招致社会指责、客户流失,故不敢轻易妄为,于是受低融资成本驱动,企业盲目扩大设备投资导致生产能力过剩,成为日后日本经济陷入萧条的原因之一。
第二,风险、收益管理的缺位。影响银行收益率的因素有规模变动、存款结构、职员生产率水平、手续费收入、利率变动和宏观经济形势等。当今日本银行业犹如怀抱庞大过剩设备的装备型产业,在这一产业中,以低于成本价格的过度竞争限制了收益的提高。
一是断裂的风险收益曲线。从一般理论而言,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关系,即风险越大收益越大,风险越小收益越小。对风险和收益评价的相对性决定了一般情况下,风险与收益之间的连线是一条直线。欧美银行的表现均符合这一特点。与之相反,日本的银行则呈现出段状线性状态,尤其是连线中途断裂后,突然跳高的特征突出(图27)。
图27 风险收益曲线的比较
资料来源:川本裕子.银行收益革命.2000:42.
形成日本与欧美银行这一差别的主要原因在于:日本的银行,尤其是都市银行不愿意放贷给风险系数大的中坚小企业、零星企业,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瞄准这一市场空隙取而代之。视风险或者超出风险裁定贷款利率的定价结果,导致这部分放贷出现了腾空跳高的线性。说明若能准确分析放贷风险,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实现高净息率放贷的可能性毋庸置疑。而清理无益于提高收益的大企业和海外部门的放贷,同样可以产生提高收益的效果。简言之,扩大高风险和高收益放贷,放弃无收益或低收益放贷,可以双向提高银行收益。
图28为银行放贷对象的比较。
图28 银行放贷对象的比较
资料来源:日本银行.金融体系报告.2007.9
二是无视市场需求的放贷形态。泡沫经济崩溃之后,日本的银行惜贷问题说明日本的银行缺乏风险、收益评价能力。其实就市场需求而言,在需要扩大经营规模、资金缺口较大的中小企业中,存在着不惜高利借款的旺盛需求。在不需要扩张经营规模、经营活动进展顺利的中小企业中,也存在着资金成本较高仍要贷款的需求。然而,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银行“惜贷”并非出自银行增加收益的考虑,而是由于日本的银行尚缺乏评价融资项目的风险和制定风险利率的实力和机制,以及无视市场变化、简单评判风险的经营方式的局限所致。结果不仅逃逸了盈利机会,阻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且对中小企业流动性的冲击,以致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倒闭的负面影响对日本经济的拖累,对日本的银行经营的利弊更是不言自明。
总之,能否抢先建立风险管理体制是决定银行竞争胜负的关键。围绕这一问题,在日本已经讨论了数十年之久。不可否认,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迟迟未能兑现反映出日本银行界缺乏建立差别化融资利率的构思以及对其必要性认识的欠缺。
三是高管理成本的损耗。日本的银行的账户维持成本十分庞大。根据日本银行统计,截至1998年9月日本全国的银行和信用金库的账户总数高达10.918 1亿个。其中,个人账户为10.558 4亿个,金额达344万亿日元。人均持有账户8.45个,16岁以上人均持有账户10.2个,人均家庭持有账户22个。人均家庭平均交易银行数2.7家。其中账户余额在50万日元以下账户占90%,平均余额45 699日元。据此不难想象,银行要维持10.5亿个人账户需要花费的巨额成本(29)。显然,若实施账户收费制,不仅可以大量减少“休眠”账户,降低银行管理成本。如果将家庭必要账户数设定为6个,按照日本现有账户数推算,至少可以压缩70%。对降低银行管理成本的意义不言而喻。
尽管从战后高增长期开始,在存贷利差受到保护,银行运营资产规模不断扩张的经营环境下,银行向市场提供了大大低于成本的“廉价服务”,并由此形成了人们享受免费服务的意识,按照这种传统意识,显然由顾客承担手续费的构想在日本银行界几乎没有释放的空间。然而,当金融改革将银行推向市场后,银行要逆社会意识而行的压力可想而知。但是,在市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大步向前挺进的现实面前,在银行存贷利差大幅度缩小,银行不得不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现实挑战面前,彻底贯彻有偿服务已成为银行无可回避的经营路线。
第三,债券运营比率低。受间接金融主导型金融体制影响,日本的银行债券运营业绩欠佳是拖累银行收益的一大诱因。与放贷资产规模大、放贷占资产比率高的特征相比,有价证券运营比率小的特点也十分突出。从剔除股票后的债券运营比率来看,全国银行业为10.4%,地方银行为14.8%,第二地方银行为8.9%,都市银行仅为6.7%(30)。
从银行运营角度来说,债券运营是稳定的收入来源。历史上作为资金剩余主体的日本地方银行通过银行间市场向都市银行放出资金,平衡了日本金融的资金循环。一般情况下,地方银行凭借自身的住宅贷款、地方企业贷款很难全部周转手头的存款资金。于是,在个人资产不断积累的当代日本,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存款过剩局面。相对于美国地方银行的存款资金主要用于运营国债和公司债券以及其他稳健性证券化商品,在银行衍生产品等高科技技术普及之前,就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收益结构,日本的银行反差鲜明。
由于日本债券市场规模有限,可运用的产品市场局限性很大,因此日本的银行很难通过组合方式安全运营债券。对银行来说,确保存款的运营途径是银行经营的生命线。当然,在日本现行的超低利率的异常条件下,债券收益对银行整体收益的贡献度很小,但随着日本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无疑会为银行提供更为广阔的运营途径。问题是日本的银行如何抓住市场发展的趋势,把握时机,为提升自身竞争实力主动出击。
第四,“投入产出”意识淡薄。日本银行业长期以来并未把“投入产出”问题作为思考经营问题的焦点。对于这一问题的忽略,势必会导致投入产出的失衡和无谓的付出。
20世纪80年代之前,日本银行业作为管制行业,利润得到保障,80年代后,随着自由化的启动,在本应凸显盈利创意的时代里,泡沫经济爆发令日本银行界利令智昏、误入歧途。90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之后,在以往成功经验的束缚以及认识的局限性的多重作用之下,日本的银行改革裹足不前。在改革措施滞后,低收益、无利润经营活动和丧失盈利意义的交叉持股等制约要素的作用之下,银行收益迟迟未能走出低谷。在日本的银行业务中,传统的存贷业务依然占了半壁江山。作为国民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商务活动,应该仍然具有充分的盈利空间。如果未能盈利,说明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日本的绝大多数银行进入金融自由化时代后,扩大了证券业务、亚洲金融市场业务、衍生金融产品等新金融业务。如果对这些新金融业务的开拓依然无法改变“低盈利”体质的话,说明在缺乏“投入产出”意识支配下的业务拓展活动,只是向新业务领域进行了资源投入。而无产出的投入意义何在值得深思。
2.全面亏损的困局
在低增长经济下,银行的收益机构发生巨大变化,受金融自由化、BIS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日本的银行的收益环境面临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金融体系的变化、金融相关环境建设的推进,使得金融体系的现实主力——银行的重建在所难免。银行体系的调整与淘汰的加速,导致日本银行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重组成为摆脱困境的最佳选择。
1997年秋季,三洋证券、北海道拓殖银行、山一证券的接连倒闭引发的日本金融体系的动荡,经过1998年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银行的国有化,以及1999年春季实施的组织措施,基本扭转了金融濒临危机的态势。但是,在日本经济持续低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日本的银行在蒙受巨额呆账损失的基础上,股价大幅下跌,资本充足率降至危险水平。
2002年9月底,小泉纯一郎首相更换了柳泽伯夫前金融担当大臣,选任竹中平藏经济财政担当大臣兼任金融担当大臣。2002年10月7日日本金融厅决定将预定2003年4月实施的解除存款全额保护措施延长至2005年4月执行。2003年年底竹中大臣发表了金融再生计划,在承认大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事实的同时,提出了提高呆账准备金、严格递延税项资产计算标准、成立产业再生机构等方针。日本金融当局仓促做出上述一系列举措的背景在于,日本金融体系已危机四起。
在2002年3月的年度决算中,日本的各大银行全面亏损,引起国内外市场极度关注。其实日本银行界的经营滑坡由来已久。根据日本全国银行统计显示,剔除利用股票和房地产兑现隐含收益等因素,自1993年起日本的银行已开始持续亏损。为了扭转困局,银行实施了裁员等削减人事费用为主要内容的压缩支出活动,以及出售股票兑现隐含收益等措施,但是依然无济于事。超巨额呆账已将日本的银行拖入积重难返的困局之中。
如表76所示,在日本全国银行的主营业务经费支出中,呆账损失拖累了银行收益。呆账损失从1992年2.5万亿日元、1993年4.6万亿日元,一路飙升至1994年的6.2万亿日元,1998年呆账损失从13万亿日元跳高至14万亿日元后,1999年和2000年有所企稳,维持在6万亿日元水平,2001年损失再度上升至9.4万亿日元。
表76 日本都市银行收益结构 单位:万亿日元
(续表)
注释:1.经营成本中包含存款保险金;
2.冲销前业务损益=总利润-营业费;
3.业务损益=冲销前业务损益-呆账冲销;
4.剔除会计制度变更影响,总资产中不含递延租项资产和呆账准备。
资料来源:深尾光洋.银行危机.2003:73.
再从反映主营业务收益的“业务损益”来看,由于不良债权冲销规模大幅扩大,导致1999年略有回升的业务损益再度下滑。起始于1993年的持续赤字说明日本银行业的主营业务处于连年倒贴状态。截至2000年,由于兑现资产有所获利,因此除了处理巨额呆账的1995年、1997年、1998年外,银行最终损益出现盈余,但是,2001年“兑现资产”大幅亏空,导致银行时隔3年最终损益再度陷入赤字困局。赤字卷土重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引入时价会计制之后,银行进行了股票止损操作所致。按理讲,银行放贷应根据借款企业呆账风险设定贷款利率,以防止突发损失的冲击。然而,问题在于,日本的银行长期以来并未实行与风险挂钩的利率决定机制。
进入21世纪后,日本银行业为了摆脱困境,一些大银行率先开始提高利率,以求通过独自制定评级标准,按借款企业财务内容和信用度进行等级划分,再依据等级设定利率标准的操作提高盈利水平。然而,银行的上述新举措遭到了苦于经济低迷、业绩持续恶化的中小企业的强烈反对,故限制了银行利率改革的步伐。例如,率先实施提高利率措施的横滨银行用了5年时间仅提高存贷利率0.3%。在日本经济持续低迷的宏观背景下,中小企业贷款的呆账率不断扩大,巨额呆账处理不仅将银行剩余资金消耗殆尽,甚至有些银行不得不动用准备金冲销不良债权,而通过股票止损处理、资产变卖等方式依然无法弥补呆账“黑洞”,说明日本的银行收益形势已陷入全面亏损的危机之中。
在不同业态银行方面,都市银行拥有日本全国银行业约一半资产,与日本全国银行整体走势相同,业务损益自1993年起连年亏损,2001年呆账冲销增加约2万亿日元,资产处置利润约减少2万亿日元,最终损益亏损3.5万亿日元,其亏损的严重程度仅次于1998年。此外,地方银行的业务损益1996年、1999年有所盈余,情况好于都市银行,但是从1999年开始,伴随不良债权冲销规模的扩大,2000年资产处理差额利润出现亏损,最终损益随之出现连年赤字。自2001年开始,都市银行大幅加速了不良债权处理,但是,地方银行呆账处理明显迟缓,尤其是地方经济的萧条局面比都市更为严峻,新增不良债权的压力大于都市银行。因此,这一时期,日本的整个银行系统不论是呆账处理负担还是经营环境都在向恶化方向发展。
在业务损益分布方面(表77),都市银行、信托·长期信托银行(13行)全部为负分布。地方银行64行中的42家银行为正分布,从整体情况来看,60家银行为负分布,68家银行为正分布。
另从放贷分布情况来看,正分布仅为20%,其余80%均为负分布。说明80%的银行放贷出现亏损。银行主营业务收益为负值。
泡沫经济崩溃后,在宏观经济大滑坡和加速冲销不良债权的夹击之下,日本的银行经常利润大幅度下降。在1996年3月结束的财年中,20家大银行的经常利润亏损3.28万亿日元。在1995~1998年间,全国银行持续巨额亏损,在全国144家中,亏损银行数分别为38家、22家、54家和72家。收益情况明显恶化。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日本企业的海外投资浪潮促进了日本银行业的海外扩张,不仅大都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等大举进行了全球网络布局,以往国际业务委托大都市银行和外汇专门银行的部分地方银行也加入到了向外扩张的队伍。日本银行业的海外大出击的顶峰发生在1995年。截止到1995年6月,日本银行业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总数达到1 245家。日本的主要银行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等主要金融市场大力布设网点,并以此为舞台扩张国际业务。在日元顶峰时代的1989年,日本的银行高占伦敦金融市场的欧洲美元交易的40%。此后,在截至1999年6月期间日本银行业的海外机构的数量明显减少,分行从395家降至253家,办事处、驻在员事务所、当地法人分别减少至52家、231家和321家,总网点数比顶峰期的1 245家减少了388家。尤其是在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的1年间,共减少网点183家(31)。
在日本金融的国际化由盛而衰的过程中,暴露了以下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一,随着日元汇率的急剧攀升,日本大规模对美直接投资及对金融市场的快速渗透,在缓解欧美国家国内资金短缺、克服经济萧条的同时,进一步冲击了美国的金融霸主地位,也使欧洲国家失去了部分市场优势。尤其是日本银行业利用低利差扩大国际放贷的战略,受到欧美等国家的谴责,并成为BIS新国际标准推出的一大起因。
第二,日本的银行在海外市场融资时被要求附加的风险利率。以日本住宅金融专门公司为首的各家银行的巨额不良债权以及在处理不良债权方面日本当局政策的不透明性等,国际市场对日本金融体系的不信任感,大大降低了日本的银行在海外市场的信用度。尤其是1995年9月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隐瞒不法买卖美国债券、损失1亿美元的丑闻曝光之后,遭到美国金融监管当局的严厉处罚,分行被勒令关闭。大和银行事件加剧了市场的不信任感。由于该事件曝光出日本的银行决策层对信息披露的懈怠以及日本金融行政管理当局——大藏省等政府监督机构的监督不力,令日本的银行的国际信用度急剧下降,风险利率被不断抬高,最终发展至1990年10月底陷入被全面禁止进行美元融资的危机境地。
第三,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日本政府对日本大银行实施注资的同时,严格要求被注资银行提供经营改善计划。为了履行经营改善计划书中的承诺,银行不得不开始着手整顿过度扩张的海外分行等海外网点,最终酿成大撤退的局面。
3.资本充足率的萎缩
日本银行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泡沫经济崩溃后,冲销不良债权和股市低迷,进一步压缩了银行资本充足率。而银行为了抵消自有资本减少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采取了进一步压缩资产的对策。1997年18家主要大银行共压缩资产34万亿日元(32)。
(1)BIS管制的约束
资本充足率管制又名《巴塞尔协议》(以下简称《BIS协议》)。《BIS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33)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BIS协议》主要由四部分组成:①资本分类;②风险权重计算标准;③1992年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和过渡期实施安排;④各国监管当局自由决定范围。其中①和②是协议的核心内容。
①项资本分类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对各类资本按照各自不同特点进行明确界定。②项风险权重计算标准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和表外项目划分为0%、20%、50%和100%四个风险档次。风险权重划分的目的是为衡量资本标准服务。有了风险权重,BIS协议的资本对风险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重不低于4%)的标准目标比率具有约束意义。由于《BIS协议》的核心内容是资本的分类,因此许多人直接将其称为资本充足率协议。
《BIS协议》要求银行必须同时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两个比率要求,总资本和核心资本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计量和补充。实施BIS管制的目的在于遏制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规避由于金融交易国际化,以及由此形成的风险的全球化可能造成世界信用机构的混乱、崩溃,谋求世界各国银行保持稳健经营。《BIS协议》出台之前,各国虽然也对资本金规定了规模要求,但并没有对资本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使得银行可以轻易通过会计处理增加银行账面资本金,扩大资产与负债的落差,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
由于单纯依赖资产负债表已无法把握自有资本占总资产的实际比率,并且资本金管理在原始静态管理状态下难以形成根据资产、负债性质和变动及时调整的机制,限制了资本金管理的作用,因此通过制定新标准,包括账外交易在内的合并决算对总资产进行风险加权,并在“自有资本”中加算隐含收益,无疑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状况。从此意义上讲《BIS协议》的推出说明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已经结束,风险管理时代已拉开帷幕(34)。而对于日本的银行来说,BIS管制对银行经营的冲击力并不亚于金融自由化的影响。
日本学者高濑恭介指出:引入BIS管制的直接契机来自日本都市银行在国际市场的超大影响力(35)。BIS管制原本是以维持银行健全经营为目的,在欧美银行中已被普遍执行。由于日本的银行没有实施BIS管制,因此日本的银行在国际市场中的积极放贷攻势引起了追求机会均等主义的欧美银行的强烈不满,从而制定了BIS管制的国际标准。BIS新标准犹如一道紧箍咒,极大地约束了日本银行界的国际扩张攻势,为贯彻《BIS协议》,日本金融当局向日本银行界下达了资本充足率在1990年年底之前达到7.25%、1992年年底之前达到8%的指令。
(2)日本的银行资本充足率(36)
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银行界凭借其在国际上的极大影响力和高评级效果形成了日本银行业在国际金融舞台的显赫地位。在日元升值背景下,日本的银行以美元计价资产的巨额化,以及在海外扩张放贷规模的成功,加速了日本的银行的资产积累。由于市场相信日本的银行在日本政府的保护之下不会倒闭,故投资家认为,日本的银行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故默许了1988年针对BIS资本充足率管制的要求,日本当局在日本国内可以将45%的股票隐含收益计入自有资本的决定。隐含收益也由此成为提升日本的银行评级的重要依据。
从1993年开始,日本银行业陷入持续亏损局面。由于日本银行业的实际资本充足率历来很低,是隐含收益发挥了虚增日本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作用。形成表面与实际较大落差的原因在于:在传统的银行会计制度和监督制度体制下,银行自有资本结构中,过少的准备金和过大的递延税项资产使得虚增BIS资本充足率的操作成为可能。此外,日本的银行的资本规模大大小于资产规模,因此,谋求国际扩张战略的日本银行业为了继续拓展国际业务,增强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与影响力,除了将隐含收益折算计入自有资本之外,别无他法可循。再者,隐含收益的隐蔽性和可操作性成为日本银行业隐藏不良债权的帮凶,造成日本行政当局对银行坏账问题的判断失误。根据1992年有关数据显示,将包括呆账准备金、资本金、股票隐含收益在内的2 000亿日元和土地隐含收益4万亿日元相加,合计金额大大超过推测的30万亿~40万亿日元的不良债权额度。据此,无论是整个金融系统、个别银行,还是金融行政当局都认为还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然而进入1998年后,受经济持续萧条的影响,银行不良债权规模已经大大超过公布数字数倍以上、达到了87万亿日元,隐含收益转换为隐含亏损的质变导致资金缺口快速膨胀,于是为了稳定金融的动荡局面,日本政府采取了动用财政、注资救助的措施。毫无疑问,隐含收益虚增了人们的乐观情绪、扭曲了未来预测。可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图29 银行资本充足率结构
资料来源:深尾光洋.银行危机.2003:94.
日本银行业虚增资本充足率的具体方法是:①将递延税项资产计入第一核心资本(TierⅠ);②将价值下降资产按原价值计入资产;③将实际负债计入股东资本(优先出资证券);④交叉持股和交叉持有次级债务(交叉持股、虚假增资)。
BIS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该比率反映的银行资本充足程度是衡量银行与资产风险防范程度的重要指标。BIS资本充足率是现阶段银行取得从事跨国金融业务公认资格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衡量各国银行资产状况和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国际金融市场考评商业银行的重要参照标准。它直接反映了各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融资能力、筹资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正因为资本充足率对于银行的重要性,巴塞尔委员会把最低资本要求作为新协议的第一支柱。各国监管当局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制定并采取的一系列监管标准、方法和行动,成为监管当今国际银行业资本状况的核心内容。
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考察,实际上就是考察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通过确定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以及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适应的资本持有量来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新协议规定,BIS管制的“资本充足率”由TierⅠ(第一核心资本)和TierⅡ(第二核心资本)组成,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比率的最低标准为8%,其中核心资本成分至少为4%,而附属资本总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总额的100%,次级长期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坏账准备金最多不得超过风险资产的1.25%。
TierⅠ相当于合并资本充足率,TierⅡ由次级债务、准备金等组成。由于TierⅡ可以TierⅠ等额计入自有资本,因此银行的BIS资本充足率约相当于资产负债表自有资本的两倍。由于日本银行业持有巨额国债等风险加权较小的资产,因此平均风险加权低于100%,导致日本银行业的BIS资本充足率大大超出实际资本充足率。BIS资本充足率完全不同于一般事业公司的自有资本比率,即银行资本充足率即使达到8%,银行破产时的自有资本(纯资产)并不等同于BIS资本充足率。因此,充分掌握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的必要性显而易见。
BIS资本充足率作为一项国际统一标准对各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尤其是跨国金融机构构成一定约束。但由于各个国家的金融体制、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在具体实施中,各国监管当局可根据本国实际灵活把握。例如,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面,日本允许股票隐含收益计入自有资本的比例就大大高于美、英银行。
日本自1954年起开始引入资本充足率管理,但是因目标值偏高(10%),而且又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并未发挥实质性作用。1985年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管制的实际意义,日本金融当局第一次修改了比率标准,规定资本充足率对总资产或总负债的比率为4%。新BIS国际统一标准诞生后,日本大藏省积极响应,于同年立即规定了适用该标准的金融机构范围。1992年,修改后的《银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大藏省有权设置评定金融机构健全性标准,据此,设立资本充足率等经营指标具有法律约束力。
日本在引入新BIS标准之后,本来应该实施的压缩资产或者增强TierⅠ的努力均未实现。原因在于银行持有股票的时价和账面价格的背离发挥了补缺作用。2000年美国系银行的TierⅠ占自有资本比率超过60%,大通、JP摩根、富国等实力银行都曾达到过接近70%的水平。与之相对,大兼并之前的住友银行为52%,东京三菱银行和三和银行分别为50%,资本充足率低和资本内容脆弱的特征降低了日本的银行的实际竞争力。
首先,从超额负债危机的角度来看,日本的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包括优先股(公共注资)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①,二是扣除优先股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②。具体算式如下:
实际自有资本①=总资本+评估损益(有价证券评估损益
-递延税项负债额+衍生商品评估损益)
-补充准备金额(呆账准备金
-待冲销不良债权额)-递延税项资产
-土地再评估差额
实际资本充足率①=实际自有资本①/总风险加权资产
实际自有资本②=实际自有资本①-公共资本
实际资本充足率②=实际自有资本②/总风险加权资产
如表78所示,日本全国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①在金融体系发生危机的1998财年为2.42%,政府进行巨额注资的1999财年为2.70%,在股价上升、有价证券投资评估损益超过10万亿日元的2000财年恢复至3.21%之后,连年下滑,截至2002财年下降至1.36%。从2002年的资本充足率结构来看,超过30.2万亿日元的“总资本”中,递延税项资产高占1/3,为10.7万亿日元,补充准备金为6.8万亿日元。
从2001财年起连续下滑的实际资本充足率的萎缩情况来看,排除有价证券评估损益的影响,其总资本在2000年3月~2001年3月减少1.3万亿日元,2001年3月~2002年3月减幅超过4万亿日元。实际资本充足率大幅度萎缩的原因来自信用成本上升超过存贷利差,即冲销巨额不良债权导致银行经营陷入亏损。尽管呆账准备金在2001年有所增加,准备金缺口有所缓解,但是因2001年4月起待冲销不良债权规模扩大,故银行呆账冲销负担依然沉重。
此外,有价证券评估损益受股价下跌影响,在2000~2001年减少8万亿日元,2001~2002年减少2.3万亿日元。值得注意的是,超过全国银行持股八成的25万亿股票掌握在大银行手中,因此相对约18万亿日元的总资本规模,股价下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之大不言而喻。
再者,比较不同业态实际资本充足率①的变动情况,自2000年4月起,都市银行的恶化趋势显著。尤其是在有价证券评估损益方面,都市银行与地区银行差距显著。在2001财年中,地方银行和第二地方银行评估损益为盈余,而都市银行受股价下跌拖累,评估损益出现约1万亿日元亏损。由于连年赤字,截至2002财年,都市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①跌破1%,为0.8%。与2000财年3.21%的最高峰相比,下降了2.4%,实际自有资本额共减少13万亿日元。
在各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①方面,超过4%以上的银行在2000财年为26家,2002财年减少至18家。另一方面,实际资本充足率①低于0%的银行在2000财年共有7家,其中地方银行4家、第二地方银行3家,2002财年加倍增加到16家,其中大银行2家、地方银行6家、第二地方银行8家。
另外,实际资本充足率②方面,日本金融再生委员会为了促进银行盈利水平恢复,确保公共资金如期偿还,向注入公共资金的银行提出了制订整改业务、削减经费等精简计划(经营健全化计划)的要求。由于用于公共资金的优先股作为自有资本条件缺乏“永久性”,加之银行自身并不想依赖政府资金,因此银行普遍更为看重不含优先股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②”。
如表79所示,全国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②剔除公共资金影响,有价证券评估损益为盈余的2000财年与1998财年并无差别。与实际资本充足率①相同,实际资本充足率②在2000财年达到高峰之后,开始下滑。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02年3月底,在133家银行中,仅有25家银行接受了政府注资,其中对12家大银行的注资额度高占整体注资的90%。
在2002财年,在10.7万亿日元全国银行业实际自有资本①中,注资25家银行的公共资金高占70%。剔除公共资金的大银行实际自有资本为超额负债2.4万亿日元。而不同业态的变化显示,注入巨额公共资金的大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②与实际资本充足率①之差,在2002财年为-14.27%,同一落差在地方银行为-0.24%,第二地方银行为0.20%,大银行的差比最大。
其次,在各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②的变化情况中,不足0%的银行,2000财年为10家,其中大银行1家、地方银行6家、第二地方银行3家;2002财年猛增3倍,扩大至31家,其中大银行9家、地方银行11家、第二地方银行11家,全国133家银行中的1/5银行处于超额负债。而且实际资本充足率②的超额负债银行数数倍于实际资本充足率①的超额负债银行数。
再者,实际资本充足率②超过4%的银行数,从2000财年的25家银行减少至2002财年的18家,与实际资本充足率①基本相同。即实际资本充足率②的超额负债银行数出现倍增的同时,超过4%的银行数与实际资本充足率①的银行数基本相同。说明财务状况优劣差别鲜明。其中,都市银行的形势最为严峻,2002财年15家大银行中有9家陷入超额负债危机。
单纯从银行数来看,实际超额负债银行仅占总银行的1/5,似乎问题并不严重,但大银行占比高,其资产规模超过全国银行资产规模半数以上,2002财年实际资本充足率②超额负债的银行资产规模为440万亿日元,占全国789万亿日元资产规模的55.8%。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首先从都市银行的实际自有资本来看,如表80所示,在2002年9月的决算报告中,日本都市银行的实际自有资本表现出与股指联动的特点。股票持有额大大超过总资本的结构特征,说明大银行的财务十分脆弱,极易受到股价变动的冲击。
表80 日本都市银行的实际自有资本的变化
注释:股票持有额(时价),2001年3月之前为股票余额扣除有价证券评估损益数额,2002年以后为时价评估的股票余额。
资料来源:深尾光洋.银行危机.2003:115.
2000财年受股指上升、股票隐含收益增加,都市银行获益匪浅。2001财年尽管股指大跌,资产负债表的总资本却出现增加,原因是截止到2001财年,时价会计制度尚未全面铺开,只要不兑现隐含亏损,就不会影响总资本,但反映在其他项目中的负值造成实际自有资本①锐减。
2002年4月起,日本银行业全面实施时价会计制后,股指下跌直接影响总资本。2002年9月,都市银行的实际自有资本包括公共资金在内不足3万亿日元。尽管递延租项资产额与2002年3月并无变化,但在总资本中的占比超过50%。遮捂多年的银行财务危机终于大白于天下。
(3)BIS管制的影响
BIS管制对日本的银行经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抑制放贷规模的影响。BIS管制可以抑制银行放贷规模。因为受资本充足率管制约束,不提高自有资本比率就不能扩大放贷规模,放贷规模必须与自有资本比率同比增长。BIS管制实施之前,日本的银行放贷规模增长(12%)一直大大超过自有资本增长(7%~8%)。BIS管制实施之后,日本的银行面临了必须把放贷控制在自有资本增长范围之内的任务(37)。
在放贷不受规模约束的经营条件下,盈利已经明显放缓的日本的银行不得不控制放贷增速,使得资金需求流向证券、生命财产保险、信用卡、租赁等非金融机构,金融政策覆盖范围之外的非金融机构借机迅速扩张。
根据图30显示,自1997年银行放贷规模见顶之后,一路下滑。截止到2003年下降态势仍在持续。1997~1998年高达500万亿日元的全国银行总放贷额,截至2003年9月底,减少至411万亿日元。5年中合计减少90万亿日元。其中,对企业放贷的减少幅度最大。该数字从1997年9月底的394万亿日元减少至2003年9月的292万亿日元,减少额度超过100万亿日元。企业放贷占总放贷的比率从79%下降至72%(38)。导致对企业放贷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态度消极、呆账处理的推进、严查资产工作的实施等使得银行对扩大信用格外慎重所致。
图30 日本国内银行放贷余额的变化
第二,提升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引入BIS管制之后,日本银行界面临了加速转换经营模式的挑战,即实现调整资产结构,转换以放贷、扩大资产规模为轴心的传统经营方式,向重视资产质量方向倾斜。由于资本充足率管制在自有资本核算中引入了风险加权,资产风险高低直接影响自有资本比率,因此提升了银行提高低风险和高收益资产的动能。
银行重视资产质量的经营方针的转换对银行经营结构变化的影响表现为:在风险加权高达100%的民间放贷中,银行极力压缩收益低的大企业大额放贷,将高收益的零售部门、中小企业放贷和消费者金融等列为银行重点业务开拓领域。尤其是住房贷款风险加权仅为50%,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对银行来说颇具吸引力。对企业财务的影响表现为:市场融资能力强的大企业融资转向CP、增资、公司债券发行等资本市场的倾向增强。此外,银行放贷的转向加剧了金融零售市场的竞争,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首当其冲,受到波及。
由于国债不属于风险资产范畴,无论如何扩大规模均不影响资本充足率,因此对银行来说,国债成为抑制放贷之后运营剩余资金的良好投资选项,对国债市场发展形成利好。再者,BIS管制有助于强化贷款债权证券化进程。放贷债权的流动化是规避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利率变动风险和信用风险扩大的有效手段。在资本充足率管制下,贷款债权流动化可以发挥释放放贷空间的作用,加速“金融证券化”步伐。
第三,提高银行盈利偏好的影响。受BIS管制的制约,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扩充资本充足率成为银行的首要任务。除了增资提高资本金规模之外,提高收益增加内部留成的重要作用不言自明。显然如果BIS管制的正面效应能够得到充分释放的话,收益增加、资本充足率上升的直接结果就是放贷规模扩大、盈利水平提高,而资产质量的提高自然会带动收益增大、扩充业务规模。
金融自由化促进银行瘦身的动能与BIS管制推动银行转换经营模式的动能共同作用成为激励日本的银行改善经营体制的催化剂。在日本经济从高增长期向低增长期转变过程中,在改善企业“体质”、提高竞争实力方面,银行业明显落后于其他行业。众多日本企业在石油危机后,为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损益分歧点费尽心血,打造了可在世界称雄的竞争实力。与之相比,日本的银行在改善“体质”,提高竞争实力方面,一直缺乏必要的刺激要素与动能。从此意义上来说,金融自由化和BIS管制发挥了补缺作用,刺激日本的银行改善收益“体质”、提高盈利水平、加大瘦身经营的力度。
总之,金融自由化浪潮和BIS管制的实施改变了日本的银行的生存环境,当银行不得不面对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时,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银行的竞争实力会进入人们的第一视野,从而带动银行的大变革。对于处于变革期的银行经营来说,前瞻性、灵活性、机动性的重要性进一步凸现。显然面对上述内外金融环境和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应对措施的得当与否进一步加大了日本金融机构的两极分化,使得日本金融界由此跨入二战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重组时代。
四、企业金融的失宠
经济发展进入低增长格局后,支撑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日本企业金融发生了巨大改观,并从三大方面冲击了日本传统金融体制。
第一,经济高增长期以超额贷款为特征的日本企业金融在石油危机后,以企业财务体制的强化、融资途径的多样化、剩余资金的运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金融的改观,通过交易关系对金融机构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企业脱离银行”的新动向,使传统的以系列融资、主银行制为纽带的银行和大企业之间的特殊的连带关系面临了巨大挑战。
第三,企业对剩余资金的运用,促进了日本长短期自由利率市场的发展。尤其是企业融资向资本市场的转移,在带动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压缩了放贷市场的规模。此外,企业金融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极大地刺激了金融机构,进而强有力地推进了日本的金融改革。
1.经济高增长期日本企业金融的特色
日本的经济发展发生了从高增长向低增长转型的巨大变化。企业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不得不立意改变企业收益体制,实施减量经营。在推进企业减量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的收益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在企业金融层面得到充分体现。
经济高增长时期日本企业金融的主要特色是,资金层面捉襟见肘,企业金融处于慢性资金不足的状态之中。在景气上升的格局下,企业资金需求极为旺盛;在景气下调格局下,金融紧缩措施则令企业资金短缺局面加剧。
在日本经济高增长进程中,企业资金不足长期化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经济高增长期,对企业而言是充满商务与投机机会的幸运时期。于是,日本企业纷纷向成长性高的领域进军,通过积极的设备投资扩大业务阵容。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开发的革新技术有力地促进日本电子产业和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企业设备投资的快速扩张,带动了制造产业的发展,形成了“投资带动投资”的局面。经济高增长期背景下的旺盛的企业资金需求形成了企业金融捉襟见肘的紧迫局面。二是相对日本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企业内部留成十分匮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复苏期间,日本企业的盈利能力十分低下,加之战后经济复兴刚刚起步,正是在日本企业资本积累十分匮乏的状态下,日本经济步入了经济高增长期。由于必要的资金无法通过内部资金解决,加之资本市场尚不发达,使得企业不得不依赖大量外部负债,即相当部分的资金需求只能依赖银行贷款,由此形成了企业的“超额借款”。同时,银行也踊跃放贷,银行依赖日本央行——日本银行大量借款的“超额信贷”构成了战后日本金融体制的一大特色,即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金融体制”。
在间接金融的制度安排下,日本的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了特殊的连带关系。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主银行制”亦如此,以银行为轴心的集团化“系列融资”无疑也是以主银行制为基础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密不可分的纽带关系构成了战后日本企业与银行共享经济高增长恩惠的体制框架。
战后日本经济高增长期的企业收益体制的特点是,固定费用负担重、损益分歧点高。企业的设备资金、运转资金的相当部分依赖银行借款,因此利息负担水涨船高。此外,企业为了扩张业务规模,年年进行大规模设备投资,其折旧负担随之加重。加之企业为了扩大业务,超前增加雇佣,增加了劳务费负担,大大压缩了企业收益。为了消化高水准固定费用负担,企业不得不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运转率,来提高企业收益率。即经济高增长期,日本企业的收益体制是通过借款经营扩大业务规模,因此损益分歧点高的收益体制在所难免。此外,经济高增长期生产规模的扩大,促进销售增加,年增长率大约在15%~20%,即使在损益分歧点高的收益体制下,日本企业仍然实现了收益增加、企业规模扩大的目标。
2.低经济增长期日本企业金融的改观
石油危机后,日本的经济基本面从高增长转向低增长。经济发展进入低增长格局后,支撑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日本企业金融发生了巨大改观。
石油危机后,由于原油价格上升、原材料费用增加,提高了变动成本。另一方面,经济增长急速下滑、需求下降、设备运转率降低、固定费用负担显著增加,企业利润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滑铁卢”。1976年9月,东证上市企业的经常利润率仅为最高峰的31%,1/4的企业陷入亏损经营。
根据日本银行“主要企业经营分析”显示,1975年损益分歧点对销售额的比率从经济高增长期的85%~90%攀升至98.6%(39)。该数据说明日本的主要企业几乎处于非盈利状态。高增长期的企业收益体制显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企业生存艰难。要摆脱困境,适应低增长经济环境的变化,改变收益体制是企业生死攸关的紧迫课题。
要改变企业的收益体制,唯有彻底实施效率化经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施减量经营必须在降低固定费用的同时,通过技术革新降低基准量(钢铁工业等在一定量的产品上消耗的煤炭、动力、劳动等的基准量),压缩变动成本。实施减量经营,降低固定费用,必须下决心减员,改变借款经营模式,在采购、销售、库存等方面提高资金效率;废弃不必要的设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脱离经济高增长期借款添置设备、增加人员、扩大应用规模式的经营模式,彻底实施效率化经营的必要性不容置疑。在上述背景下,日本企业,尤其是大企业迅速行动,企业收益体制迅速改观,建立了在低增长条件下提高收益的盈利体制。
根据日本银行的调查报告(主要企业经营分析)显示,在石油危机后的1975年至1979年间,通过实施效率化经营,日本企业的损益分歧点降低了9.6个百分点。在需求低迷的条件下,在如此短时间内实现降低近10个百分点的目标,不能不说成绩斐然。
在1978年这一时点,日本企业已经建立了适应低经济增长的新收益体制,即在销售额不增加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保持盈利的盈利体制。
减量经营与企业新收益体制的建立对日本企业金融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有资金利用率增强。经济高增长期企业的实物投资、销售额的扩大产生了旺盛的资金需求。由于企业的内部留成、折旧费等内部资金根本无法满足这一需求,故企业不得不利用外部融资手段,其中银行借款的比重明显增高。但是,随着低经济增长的定型,设备投资、运转资金需求减少,企业收益体制的改善,内部留成增加,以往大幅度的设备投资,使得折旧费居高不下,因此以日本大企业为核心企业融资比例中的内部资金比重迅速提升。根据日本银行主要企业经营分析显示,主要企业(制造业)的融资比重中,内部资金比例在经济高增长期的1971年为27%,在低增长期的1984年为72%,1985年内部资金已经完全可以满足资金需求的水平,其剩余资金则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图31 全制造业企业融资的变化
资料来源: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产业财务数据库。
企业自有金融化的动向,说明企业已经摆脱经济高增长期的贷款依赖型体制。设备投资最大限度地利用自有金融的企业数大幅上升。
第二,企业融资的多样化。日本企业在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的状态下,绝大多数外部资金来源不得不依赖银行贷款。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企业融资手段不断趋于多样化。例如,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等。
根据日本法人企业统计显示20世纪60年代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比例不到10%,石油危机后迅速增加,1985年上升至29%,同时对银行借贷同比减少。融资手段的多样化,使得越是大企业金融越易获利,因此,大企业在低资金成本市价发行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方面尤其活跃,1984年企业外部资金比重达到56.6%。此外,1988年10月日本放开CP(Commercial Paper)市场之后,低息融资成为可能,作为大企业短期融资手段,CP占比的上升,在短期放贷市场方面极大地冲击了都市银行的传统业务。
第三,企业海外市场融资的增加,动摇了间接金融体制的根基。融资手段的多样化不仅体现在外部资金融资方面,利用海外市场融资的增加也是突出的特点之一。随着金融国际化的推进,从海外市场融资成为可能,尤其是利率低的瑞典法郎市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欧洲市场的外币贷款快速增加。在日本大企业的外部资金融资中,海外市场融资在1984年达到22.7%。企业融资对银行贷款依赖度下降,企业对融资市场的选择向利率偏好的倾斜,构成了低经济增长条件下日本企业金融的一大特色。
与都市银行的国债持有规模扩大、存款增长停滞相反,企业方面出口增长、财务支出扩大、流动性充裕的基本面,以及基于对未来长期景气低迷的预期,企业开始实施回避实物投资、控制借款、提高资本运作效率等减量经营。受减量经营策略驱使,日本主要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外债发行不断增加。在海外低利率融资的顶峰期,企业财务的资金运用偏好收益的倾向超过了国内资本(1983~1985年),财务支出扩大、出口增长、外债盛行等因素降低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加之个人金融资产年年膨胀,多样化运营手段的需求上升,进一步刺激了资金流向邮政储蓄、证券、保险、信托的趋势。
根据1983年的数据显示,当年的日本主要企业的外债发行额已超过国内债发行额。在大藏省下属银行、证券、国际金融三局的行政管制下,银行的债券承购业务被安排在证券公司之后的制度安排限制了银行对企业债券的持有比例。加之迫于美国的压力,这一时期日本的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正式启动。企业金融在摆脱长期资金不足的困境之后,资金需求逐步见顶,金融和产业的链接关系也因此逐渐脱离了金融支配产业的格局。针对都市银行和产业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变化,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者关系已发生实质性转变。相反观点则认为质的变化是发生在银行内部,而银行与产业的关系并未达到质的转变。
针对上述诸多不利因素,应对经济金融形势的结构变化,都市银行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对策,即扩大了中小企业和个人放贷,通过各种融资产品、强化房贷等措施打入消费者金融部门的同时,于1979年推出了旨在挽回法人存款的可转让存款(NCD),力求借助国债买卖自由化、银行管制放松等金融行政改革谋求新的生机。总之,伴随着国际化的不断深化,改善资金效率、确保收益成为都市银行不可或缺的经营目标。
3.主银行体系的机能障碍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主银行体系赖以生存的诸多特定条件有很多已不复存在。若从银行有效实施了事业项目的事前审查的观点出发,分析其变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就借款方的大企业而言,设备投资资金的不足和投资、技术可选择性狭小的条件已成为过去。就前者而言,一方面大企业可以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内部留成的急速增加,使得这些大企业在长期资金方面几乎完全脱离了对银行的依赖。其次,大部分日本的大企业不得不自担风险开发新产品,并自主选定事业领域,因此从主银行体系形成的条件而言,主银行和大企业分道扬镳的条件已经具备。
然而,由于家庭经济回避风险的行为特点依然如故,作为银行资金主源的家庭储蓄流向银行、人寿保险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状况没有改变。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要为如何运用这些资金大动脑筋,而且它还构成了银行采取扩大冒险经营的背景。
第二,产业振兴型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丧失以后,为代替产业振兴政策,日本政府出台了以重点开发尖端技术为目标的新的产业政策。然而,由于20世纪70年代粉墨登场的以支持超大型集成电路开发为内容的技术开发振兴政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表明了在高增长期曾发挥过预先指明成长性产业领域、减少企业投资风险、降低银行审查成本等积极作用的产业政策已力不从心。
第三,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当局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事前指导性机制遭到抨击,越来越难以维系。假定大藏省、日本银行实行了严格检查,由于大藏省的检查官也属于公务员裁员的对象,所以自1985年达到最高峰之后,公务员定员开始减少,相对之下在金融自由化推进的过程中,银行下设的分支机构则数量猛增。面对不断膨胀的金融机构,即使金融当局想要实施检查,做到公平、严格显然不可能。此外,大藏省向银行派驻领导的监督措施与银行经营指标之间的关联性丧失。比如20世纪90年代初纷纷曝光的银行下属营业所职员合伙协助犯罪团伙,“开空头支票”、虚设存款、利用虚设存款行骗、向总会屋者提供财物、与暴力团保持亲密关系等银行违规事件的发生,充分说明银行经营者和银行职员道德水准的退化。
第四,银行部门正在向比较劣势化产业靠近。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即使收益率步入复苏轨道,扩大风险经营的诱惑依然存在。实际上80年代后半期,银行收益率曾出现过恢复的端倪,而这一外在性恢复的决定性因素就是银行实行了高风险、高周转率的融资方式。其中最为典型的要数作为最大银行的住友银行。住友银行为提高利润曾向银行职员发出“使出浑身解数,不惜失败”的号召,为追求高风险收入不惜铤而走险的经营方式曾是泡沫经济时期盛传一时的话题。
此外,银行对经营滑坡企业的经营者实施纪律约束越来越困难(40)。是否建立主银行关系与附加利率之间的联系也几乎丧失殆尽(41)。随着投资、技术选择余地的扩大,大企业开始试图摆脱主银行的审查和监督(42)。加之泡沫经济时期手头持有的股票、土地的账外利润上升,利用股价暴涨,将超量资本发行形成的边际利润作为内部留成,造成了企业对自身抗风险能力的过度自信,上马了低收益的投资项目,并大胆采用了低效率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法(43)。如此游离于所有有效监督之外、天马行空的现象,说明在日本大企业和银行中法人治理架空的状况十分严重。
五、稳定股东关系的动摇
伴随着日本经济的低增长化的推进,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明显下降。尤其是高占民间金融机构放贷余额40%的法人企业部门的金融行为的变化,影响颇大。
由于日本大企业的金融定位从银行贷款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转移,故降低了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动摇了银行与企业的交易关系。尽管这种动摇在日本大企业中表现突出、在中小企业中表现较弱,但这种显著变化毕竟影响了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交易关系,对银行经营产生了冲击。
首先,大企业脱离银行的趋势增强。在经济高增长期,大企业扩大业务规模所需资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在经济向低增长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企业实施减量经营,极力偿还银行贷款。经济进入低增长阶段后,企业开始倾向于利用自有资金,在融资方面不仅实施了融资手段的多样化,而且增加了在国内资本市场和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的比例,大大减少了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根据法人企业统计显示,银行贷款占外部融资的比例,1970年至1974年期间平均为82.5%,10年后的1980年至1984年下降至48.8%,并呈现继续下降的趋势。在企业融资方面,大企业脱离银行的趋势势不可挡。
此外,在资金运用方面,企业脱离银行的趋势也在迅速推进。银行贷款占融资的比例下降后,以往作为贷款来源存入银行的存款存在的必要性大打折扣,于是,企业的现金存款大幅度下滑。在运营资金增加额中,用于现金存款的比率1970年至1979年平均为61.1%,1980年至1984年下降至46.8%。减少的企业现金存款流向了有价证券投资(44)。
再者,在现金存款中,高利率的NCD和MMC等自由利率商品比重增高。银行存款比重下滑的同时,原存款向自由利率商品的转换加速,银行在增加资金量难度增大、融资成本上升的双重夹击下,收益受到严重影响。
除了日本特有的主银行机制之外,日本企业金融的又一重要特征就是法人企业间的交叉持股,即稳定股东关系。“泡沫经济”期间,证券市场成为大企业投融资的核心舞台。企业股票持有结构中70%以上的股票是以企业法人之间的交叉持股关系为依托,也就是说大企业发行的股票的绝大部分是控制在企业稳定股东手中。而稳定股东中尤以金融机构的实力最为雄厚。按照日本特有的惯例,只要上市企业不陷入严重的经营危机,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交叉持股的法人企业,都不会轻易行使股东治理权。
交叉持股结构是日本股市的心脏,从日本股市股票持有结构的特殊性来看,日本的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长期、全方位的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交叉持股来实现的。比较日美股票持有结构(如表84所示),美国的股票持有结构中,以纯投资为目的的投资机构位居第一,其次是一般投资者;而日本则是以金融机构的比例最高,集团公司位居其后,交叉持股关系密切的“稳定股东”占有绝对优势。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在大企业扩大金融资产投资的同一时间段里,稳定股东的比率也呈现了上升的态势。
表83 日美股票持有结构比较(六大股东的属性调查)
资料来源:翁百合.信息公开和日本的金融体系.1998.
稳定股东的存在,第一,有效地阻止了M&A的威胁,保持了企业经营的稳定化;第二,削弱了股市对企业——企业利润分配,股息率,经营者的交替、选拔等决策方面的影响;第三,因股市中实际流通股只约占发行股的1/3,使得股票价格呈“下方刚性”,为企业利用市价发行提供了有利条件(45)。很显然,在稳定股东关系结构下,日本法人大股东的持股动机以及与发行企业的关系,完全脱离了美国式单纯追求投资利润最大化的模式。身为“稳定股东”的日本企业,通过投资股票,建立交叉持股关系,在推进高风险、高利润的“金融资产投资”的同时,为规避风险进一步强化了稳定股东关系、最大限度地运用交叉持股关系在防范风险方面的保险机能,寻求“相互安全保障”,是真正的目的所在。
1.稳定股东关系的发展
稳定股东关系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发展过程。
(1)经营者治理与股东主权的并存
高速增长期,作为日本企业体系特征之一的交叉持股以及稳定股东关系进一步增强。所谓稳定股东是指作为非资产运营者,支持现任经营班子的友好的“内部人员”且持有股票的股东。具体说来,对股票发行企业而言,稳定股东须做到以下三点:①在企业未陷入经营危机的情况下,对企业经营持不干涉态度;(46)不向反对现经营班子的第三者(恶意收购者、投资家)出让股票;③欲出让股票,须预先通知发行企业。其中②与③的实效性是由负责承办上市公司股票,且处于主导地位的主干事证券公司通过保管稳定股东持有股票的惯例为支撑②。
交叉持股是指复数企业以上述稳定股东身份,长期相互持有对方原始股票的企业惯例。
日本的交叉持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的财阀企业。为解决产业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大量资金需要,日本的财阀企业于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公开发行股票,到30年代中期时,大部分财阀企业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为不至于削弱财阀企业的紧密关系,同时增加必要的资本金,1937年以后,财阀企业广泛采用了交叉持股的方法,股票公募时,由财团内企业互相大量买入,这一现象特别在重化学工业等当时对集团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财团内企业交叉持股比例已达10%~40%。战后,财阀遭解体,并禁止设立控股公司,大量的股票由财阀企业、控股公司等转入政府手中。当时日本政府持有股票总余额的40%,这些股票后来按先企业雇员,后企业所在地居民的顺序向个人出售。1949年股市重新开张时、约70%的股票由个人持有,大股东已基本消失,股权分布极为分散,企业经营者摆脱了战争期间政府的控制和股东的约束。1947年出台的《反垄断法》,原则上禁止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的股票,但银行可以持有一家非金融类股份公司股份的5%,这使得银行能够通过持有股份,建立系列关系替代或维持旧的财阀关系。
但是,1949年8月发生的股票价格狂跌,使得个人股东大量出售所持股票。据统计,1948年1月至1949年6月间,仅有50%企业雇员连续持股两年以上,相当部分企业雇员在持股3~5个月时就将其出售,原因是当时人们储蓄水平低,缺乏余资进行投资。为保证经营方面的自主性,企业开始积极主张进行交叉持股。为取消禁止企业持股的限制,由企业经营者组成的经团联进行了大量的院外活动。1949年,交叉持股的范围从银行对企业进一步扩大至除了有相互竞争关系以外的所有企业。1953年,日本政府对《反垄断法》作出部分修改,银行持有非金融类股份公司股份的上限调高至10%,直到1987年才重新下调至5%,保证了银行能够在交叉持股中占据主导地位。
如上所述,战后改革对企业的财务结构、股票持有结构影响甚大。
第一,从法律层面看,战前基本允许自由持有的企业股票,受到反垄断法禁止控股公司以及限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10%)规定的严格限制,形成了控制法人持股的框架。另一方面,1950年以美国法律为蓝本对商法进行了修订,强化了少数股东的权利。根据新修订的商法,持有已发行股票1%,或300股以上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特别议案(包括选任董事);持有3%以上股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此外,少数股东还享有查看会计账目,利用累计投票制选拔董事等权利等。总之,战后日本(少数)股东的权利在制度方面广受保护,且这一倾向与其他国家相比毫不逊色。
第二,虽然稳定股东工作始于1951年前后,但在股票所有结构中,1955年个人所有比率依然超过50%。另一方面,伴随大幅度减资的企业重建和整顿,使企业资本结构中资本规模缩小。加之,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股票价格变动幅度大,大多数企业面临了被恶意收购的危险。特别是受财阀解体冲击较严重的企业,以及由于减资造成资本规模过小(相对企业总资产(总资产-负债)实收股本比例低)的企业,这种危险性更高。
第三,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企业经营受到股市走势的极大制约,经营自主性大打折扣。面对股票价格的动荡,企业经营者为维持公司股票价格,偏重维持高股息的政策取向,不仅可从1950年至1955年的股息分红率中略见一斑,而且从自有资本利润率高于战前、企业经营者的交替与投资收益率的关联性上升等现象也足以证明这一点。
此后,交叉持股关系不断超出特定企业集团成员之间持股,转向以互惠的交易关系为基础,波及集团内外的一般意义上的交叉持股。其中最典型的当属以银行为中心的6大企业集团(47)。在股票持有主体中,金融机构、事业法人即为稳定股东,这些法人股东的持股比率1975年超过60%。如此法人化的持股结构与日本战前的控股公司及大股东持股比例高、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偏低的持股结构,以及以高度关注资产运营的个人、机构投资家为核心的美国、英国的股票所有机构大相径庭。
(2)高增长前半期的稳定股东关系
这一时期旧三大财阀率先拓展稳定股东关系的特点突出。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面临贸易自由化、资本自由化对战后划时代的放松管制局面,日本国内惊恐声四起,担心一旦实施自由化,缺乏竞争力、力量薄弱的日本企业将被巨大的欧美资本所吞噬。在这种危机心理的作用下,日本企业进一步通过交叉持股,建立起以稳定股东队伍、防止外部力量进入为特点的日本式经营体系。据统计,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比例(交叉持股数占已发行股的比例)在60年代之前尚保持在30%左右,从60年代后半期开始明显上升。
受上述形势影响,日本大企业的稳定股东工作不断升温,其中最先出击的是持股结构遭到解散财阀运动剧烈冲击,企业往来关系悠久的三井、三菱、住友三大旧财阀企业。在旧财阀企业中,三菱、住友旗下的企业率先以商标管理、信息交换为目的成立了经理会(三菱:周五会,住友:白水会),三井旗下的企业也于1951年成立了由常务董事以上干部参加的联谊会,取名为周一会。三井物产东山再起之后,也于1961年成立了定期性协商机构——二木会。并以经理会为母体,开展了以金融机构为核心的会员交叉持股工作。于是,旧三大财阀经理会成员的交叉持股比率,从1953年的三菱10.6%,住友11.2%,三井5.2%分别升至1963年的19.2%,27.6%,12.5%(48)。
此外,大企业中占半数以上的非旧财阀企业也采取了以金融机构为核心的稳定化政策。各企业不仅把日趋深化的彼此承担义务的主银行作为攻关对象,而且建有融资关系的信托银行、签有团体保险合同的人寿保险公司以及交易业务方面关系密切的灾害保险公司等也都成为股票认购的攻关目标。除此之外,各企业还加强了对这一时期日见活跃的投资信托的游说工作。因为,设法跻身可长期持有的投资信托的资产组合,是股东稳定化工作的目标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由大企业领衔试行的以金融机构为轴心的股东稳定化工作仍然带有浓郁的利用股市约束企业经营的色彩。例如,人寿、灾害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以及信托银行自负盈亏的证券投资都带有明显的这一特征。规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运营资本30%的各人寿保险公司的持股额度,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均已达到30%的上限,因此,呼吁证券投资须遵循资产结构合理原则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在高增长前期持股比例上升、在1959年至1961年鼎盛期比例超过10%的投资信托反应最为敏捷。投资信托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注重收益率的运营方针,1952年已显示出对资本收益的强烈偏好。1957年至1961年投资信托的股票换手率超过100%,并一直维持在上市股票平均换手率之上。这一时期,投资信托借助股票热潮,积极吸收外来资本,因此,各企业欲要成为投资信托的股东,必须先要成为绩优股。
(3)高增长后半期的稳定股东关系
1965年股市见底回升,改变了高增长前半期的发展基调,宣告了股东持股结构的法人化以及股东稳定化工作大推进发展时代的到来。在岩户景气(49)期间,备受推崇的股市于1961年7月升至顶点之后开始下滑。股票价格自1962年末开始,包括1963年初的小幅回调在内,连续4年持续下跌。1965年股价最高跌幅达50%。股价的下跌行情因个人投资家的离场、投资信托的废约以及证券公司见机出手投资信托组合股票而越发严峻。在此形势下,非财阀企业的经营者强烈地意识到以往依赖机构投资家的稳定股东工作的局限性和面临被恶意收购的风险性,且这种危机感随着资本自由化的推进日趋强烈。1964年日本加入OECD之后,资本自由化大势所趋,面对不可逆转的资本自由化潮流,企业经营者对可能形成的外国资本对日本企业经营的掌控心有余悸。与此同时,在资本自由化迅猛发展的欧洲,落入美国企业袋囊的欧洲企业不断增多的事实使日本企业经营者的危机感更具现实性。
在上述背景之下,稳定股东工作大有进展。实现股东稳定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排除了以往严重阻碍股东稳定化进程的制度性障碍。其中妨碍第三者配股的有关规定在1966年修改商法(第280条之第2项)时被删除。根据此项修正,第三者配股除了配股价格明显脱离市场价格的情况之外,只要董事会决议通过便可实行。此外,在同年修改商法时,还追加了“可以制定转让股票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内容,并于1950年对商法中最具美国法律特征的股票绝对自由转让原则进行了限制,使企业经营者选择股东的权利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不过,后项修正由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规定,章程中不得对股东加以限定,故实际意义不大。但前项修改无疑成为起始1969年的公开市场扩大增资,促进稳定化工作的制度性保障。
第二,股市低迷期成立的股价维持机构——日本证券持有共同组合与日本共同证券在出让所持股票时,强行推销给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做法促进了股东的法人化和稳定化。以日本银行融资为资金来源,合计购入占市价总额5.5%股票的上述两家机构,自1966年起借股价上升之势开始减仓。例如,日本证券持有组合出手的投资信托的股票中,有近80%被银行、信托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关联公司认购。
第三,这一时期,股东稳定化得以发展的原因是,对上市企业来说,有实力出任稳定股东的企业数量增加,大量吸收稳定股东的条件已经成熟,股东法人化的时机已到。于是,股市一出现低迷,富士、三和、第一银行便率先与各自的交易企业成立了经理会,扩大了非财阀企业的稳定股东队伍。1966年富士系统、1967年三和系统分别成立了芙蓉会与三金会。同年,第一、日本劝业银行系统企业组织成立了共同经理会。换言之,以往以银行为轴心结成的放射状裙带关系,使企业之间缺少横向联系,因此,这一时期银行系列企业成立经理会,加强横向关系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应对资本自由化。此外,另一要点是,这一时期大企业还进一步扩充了关联企业网络。在垂直关系的企业集团中,子公司成为母公司稳定股东的重要支柱。尤其是以1962年企业养老金制度出台为契机,一直注重合理配置持股结构的人寿、灾害、信托公司的投资活动中政策性投资比例上升。由于信托、人寿保险公司将多获取企业养老金合同确定为扩大业务的中心工作,故彼此展开了激烈竞争,对来自交易客户或未来可能成为交易客户企业的持股要求,即使手头资金短缺,也决不轻易转让的行动取向说明上述金融机构采取了牺牲流动性的苦肉计。
第四,1970年至1972年,金融机构持股规模扩大是由于企业增资形式由票面发行、股东转配转向公开市场发行所致。增资中公开市场发行所占比重,1969年超过20%,1971年至1972年一举突破60%。传统的票面发行增资,采用的是现有股东分摊制,保持了持股结构的中立性。然而,公开市场发行增资,为有资金实力的法人投资家增加认购比例提供了可能性。不过,对上市公司来说,公开市场发行意味着会增加对立派法人股东的风险。因此,重要的是股票发行时采取的“主方认定”式认购方式。所谓“主方认定”(由发行公司指定认购者)是指承销证券公司根据发行企业指定的认购者名单,按顺序优先配发新股的方法。即由上市公司选择股东的方式。虽然没有正式统计,但据说1971年至1972年,“主方认定”式认购方式占据了半壁江山。况且,当时新股发行价格的贴现率达15%,故原则上是禁止出售的。尽管如此,可增加账外利润这一点无疑对持股方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50)。
受上述条件支配的稳定股东工作,使1955年至1963年相对稳定的持股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自1964年起,个人、投资信托的持股比率每年降低2%~3%,其结果,1972年个人持股比率降低至35%。与1963年相比实际降低近20%,实现了以股东法人化为目标的股东稳定化。这一时期,汽车业是大企业股东稳定化工作最为踊跃的部门。取前200家大企业按1964年至1972年法人持股增比大小排列,不难发现前15家企业中有8家是汽车公司。例如,法人持股平均增长率为13.7%,而东洋工业、丰田汽车的持股增长率分别高达38.9%、28.2%。
2.稳定股东关系的利弊
(1)稳定股东的作用
第一,阻止了威胁稳定经营的恶意收购,为保持经营稳定作出了贡献。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部分企业因稳定股东工作不彻底,面临了被恶意收购的风险。尤其是独立性强、规模较小的企业受此威胁更大。尽管实际发生被恶意收购的企业并不多,其中有著名的横井英树收购白木屋(51)事件,制造业中仅有7家企业被收购,但对企业形成的威慑作用较大。进入稳定化工作大举推进的60年代后,恶意收购减少,在1967年阶段性实施资本自由化之后,也未发生人们为之恐惧的海外企业恶意收购事件。
第二,降低了股市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力。关于股市对投资项目的评价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制约作用的研究报告指出,虽然分析是以短期考察为依据,但在高增长前期出现的股价感应型投资,自进入后半期后,其关联逐渐消失(52)。股市对企业利润分配的间接影响下降。高增长前期,股息分配率与自有资本利润率有效关联性强,但在稳定股东化全面渗透的后半期,其关联性降低乃至消退。1970年前后不论企业利润率高低,维持一定票面红利的稳定分红政策得到确立。尤其是稳定股东化大发展的高增长后半期,经营者交替与股价下跌的联系越来越少。高增长前半期,非年龄因素的经营者交替与代表股东利益的投资收益率成反比关系,而高增长后半期,上述连带关系被证实已不复存在。同时,内部人对经营者选任的影响力增大,股东的间接影响下降。
第三,建有交易关系企业的交叉持股节约了事后营销成本等各项交易成本,使企业间长期往来关系趋于稳定。不过这种关系正如其自身发展历程所展示的那样,是相互促进的关系。面对资本自由化的挑战,企业早在高增长前半期就希望能与交易关系不断密切的企业、金融机构结成稳定股东关系,而交叉持股的扩大反过来又促进了交易关系的稳定。
第四,事后分散风险作用。稳定股东关系不仅可以稳定企业收益,还有企业破产保险的作用。即交叉持股为企业准备了一旦企业利润明显下降,可以及时调用的后备金库(53)。交叉持股的这一机能在实现股东稳定化、股价上升的(市价与票面价格差扩大)70年代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石油危机后,亏损企业增加,特别是钢铁、纤维、综合商社以及结构性萧条行业的相关企业纷纷通过抛售股票赚取特别利润来填补亏损的事例证明了这一点。从高增长后半期开始至70年代前半期,以稳定股东为核心的股票所有结构形式为基础,从股市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企业运营开始了新的局面。
(2)稳定股东关系的弊端
对银行持股的风险,各个国家颇有戒心,采取了一系列管制措施。在美国禁止银行持有其他大公司股票。规定银行控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附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5%,尽管允许持有其他公司股票,但不得进行投资组合运营。美国之所以禁止银行进行股票投资,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益冲突问题。即使是在银证分离的制度框架下,利益冲突问题依然引起了高度重视。1999年底,为改变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的不利地位,长期实行分业经营体制的美国正式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史蒂格尔法》中有关禁止混业经营的条款,允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渗透,为金融一体化打开了绿灯。通过这次金融改革,美国允许银行控股公司旗下的商人银行进行更广泛的股票投资和持有股票仓位。即便如此,在有关规则和管制方面,依然持谨慎态度,尤其是在银行的股票运营方面延续了严格管制的原则。
再者,德国以确保银行健全性为目的实施了规定银行持股比例占银行资本的上限的管制。德国银行法规定银行的股票持有率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60%。银行对房地产的投资以及对其他银行和公司的股票持有的合计规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并禁止进行获利操作。根据1998年出台的EU第二次银行指令,银行的持股比率不得超过一家公司资本的15%,公司股票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60%。
有别于美国和德国,日本在战后改革初期,GHQ(联合国军总司令部)的初衷是要禁止银行持股,财阀解体后放出的大量股票本应由个人投资者接盘,然而,因为个人财力有限,结果落入银行囊中,其限额为不超过一家公司股票总数的5%。无独有偶,日本《反垄断法》第11条也规定:银行对国内公司的持股比率不得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5%。其实《反垄断法》制定这一管制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银行对产业的支配,并不是出于健全银行经营的考虑。但是,市场却普遍认为,股票作为银行经营的缓冲器,具有提高银行安全性的功效。
事实证明,银行持股不仅威胁了银行的健全性,对银行盈利并未作出应有贡献。
稳定股东关系的弊端主要表现为:第一,不利发挥监督经营的作用。第二,导致资产运营的低效率。第三,长期交叉持股导致流动性下降,影响了股票市场交易的开展。第四,股价下跌时,使企业经营风险加大。
日本大企业“金融资产投资”的黄金时代未能维持长远,伴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1991~1997年大企业在大幅度减少融资规模的同时,压缩了“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其中,尤以融资方面借入款的减少与投资方面存款的减少最为突出。按年平均额计算“泡沫经济”时期与“泡沫经济”崩溃时期相比,借入款项中金融机构借入款和其他短期借入款的合计金额从9.7万亿日元急剧减至-1.1万亿日元。现金存款从6.5万亿日元减至-4.5万亿日元(54)。借入款与现金存款双双大幅度压缩的“异常”表现与“泡沫经济”时期,大企业资金循环中借入款与存款双双急剧膨胀的“失调”现象,形成了180度大逆转。
另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由于经济萧条的长期化,稳定股东关系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的金融机构由于不堪巨额不良债权的重压,开始出售手中的股票,以充抵不良债权。同时与银行建有长期交易关系的大企业,也由于经营业绩的恶化,不得不出售手头持有的银行股票,交叉持股结构出现了动摇。尽管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相互抛售,最初被认为是迫不得已的“临时措施”,但是,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证券化的大趋势面前,这种“临时措施”最终成为一种契机,动摇了“稳定股东”关系的根基,将大企业推向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的舞台。
稳定股东关系动摇的主要原因有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稳定股东和账外利润之间的博弈。即保持稳定股东地位就无法兑现账外利润,反之则相反。为解决这一矛盾,传统做法是在卖出持股兑现账外利润的同时,再按市价回购,继续扮演稳定股东角色。此外,账外利润本身极不稳定,倘若大量实现账外利润,必然会导致股价下跌,账外利润缩水。
第二,尽管稳定股东关系具有防止恶意兼并和可干预经营的功效,但交叉持股关系的基础较为薄弱,很容易受到制度变化等客观条件的冲击。
表84 企业集团中银行的平均持股比率与系列企业持有银行股的比率 单位:%
注释:1.借款依存度=同一企业集团内金融机构借款/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借入款的合计。
2.企业集团平均为加权平均。
资料来源:山田弘史,野田正穗.現代日本の金融.1997.
20世纪60年代末,股票发行方式从面值发行改为市价公开发行标志着股票筹资功能的恢复。交叉持股减少了市场流通股的数量,影响了市场的流动性。此外,市场公开发行推高了交叉持股的成本,因为实施公开市场发行后,要保持和扩大稳定股东关系必须确保股价只涨不跌。70年代后,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结果,导致日本企业越来越偏好直接融资方式,进入90年代,在泡沫经济破灭和长期经济萧条的冲击下,日本股市一蹶不振,股价直线下跌,交叉持股的账外利润转盈为亏,原本可以保证企业经营安全的蓄水池成为经营风险的源头,特别是受不良债权拖累,银行股价大跌,直接威胁企业经营。于是法人企业不得不开始调整财务结构,减持手中持有的银行股票。根据大和综合研究所的一项预算,1998年8月28日,日经指数报收13 915点的低位时,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一部上市企业持股的账外亏损约达2.9万亿日元,其中,约七成是银行股下跌所致。1998年3月底,日产汽车公司持有的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的股票共发生300亿日元账外亏损。再有,先锋音响公司1998年3月末因出售其主银行樱花银行的43.7万股股票合计损失1亿日元,而樱花银行作为先锋音响的第六大股东共持有先锋音响公司股票672万股,也在伺机出手。显然,两家企业相互解除持股关系主要是迫于改善各自财务状况之举。
第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继续持有大量股票的理由似乎也越来越不充分。
截止到1999年3月,银行整体持股43万亿日元,1990~1997年东京证券交易所一部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收益率在0.61%~0.99%之间波动,1998年上升至1.3%和1%(55)。按照账面价格计算,全国银行的股票持有余额截至1990年3月为31万亿日元,1999年3月增至43万亿日元。由于积压在银行手头的股票大都是必须高价回购的重要交叉持股仓位,因此即使出现亏损,也不惜抬高成本。实行分红的运营机制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进一步打压了银行的ROA和ROE。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银行开始重视强化财务质量,采取了压缩持股仓位的措施。1998年12月三井信托银行就公开指出“从经营策略着眼,银行持股的意义日益减弱”。有统计显示,1998年3月底,通过交叉持股,银行持有账面价值约46万亿的股票,按全日本145家银行计算,相当于其总资产的5.4%,纯资产的1.6倍,而这部分资产的年回报率只不过为1.3%。更重要的是,按照银行等持股的平均成本推算,日经平均股价指数如果跌破15 500点,19家大都市银行所持股票的账外利润,将化为乌有。
第四,日本金融厅为了降低银行经营与股价的联动性,采取了限制持股的政策取向。因为根据BIS规定自有资本比率必须将股票价格挂钩的规定,在股票下跌行情下,各家银行极易陷入自有资本比率连带下降的局面。因为日本的银行都持有重仓股票,因此股价变动对银行的资产价值影响极大,并会威及整个金融体系。于是金融厅规定持有股票余额不得高于自有资本额,并建立了持有股票金额越多、自有资本比例越低的制度安排。
截至2001年3月底,日本的银行共有自有资本33.4万亿日元,持有股票44.3万亿日元(账面价值)。要达到金融厅规定的持有,此后的两年半中需要出售11万亿日元以上的股票。日本政府考虑到短期间内大量卖出股票会引发股价大跌,于是为缓解这一冲击,与2002年1月30正式成立了专门收购银行出售股票的“银行持股收购公司”(截至平成29年3月31日)。
正是在上述客观形势和日本政府政策的双重作用下,稳定股东关系开始松动。根据1997年发表的数据显示,企业的交叉持股比例已从1988年3月的33.3%降至1997年3月的28.2%。另据图32显示,自1996年开始,稳定股东关系的背离加速。尤其是银行对持有企业股票的出售比率大大超过企业对持有银行股票的出售比率。与战后法人持股比率一贯上升的持股结构形成鲜明对比。
图32 企业、银行股票出售率的变化
资料来源:宫岛英昭,黑木文明.交叉持股的计量分析.http://www.waseda.jp.
稳定股东关系决定了日本股份公司的所有形态是以法人为中心,而非以投资家和个人为中心。因此,削弱稳定股东关系可以促使股份制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转化,带动日本公司治理的变革。交叉持股的减少反映出交叉持股的基础受到挑战。国际上,在银企关系上和日本具有共同之处的德国已发生明显变化,1980~1995年间,银行借款在德国企业资金筹措中所占比重已从51.4%下降至48.5%,通过直接融资的比重从19.3%上升至26.9%。在日本国内,企业会计制度向国际标准化的接轨对稳定股东关系的影响较大。一是企业继续抱住稳定股东关系不放,势必对企业收益形成压力,招致市场的指责。二是日本政府放宽对企业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限制,税制调整、职工购股权、控股公司制、吸收社外董事等举措的实施大大削弱了稳定股东关系,对于日本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公司治理的具体承担者也产生较深远的影响。例如,1997年6月,丰田汽车等33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采用职工持股制度;1998年1~4月间,松下电器、新日铁等大企业决定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提高股东资本收益率(ROE)等,说明企业开始付诸行动。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日本的金融体制以及作为日本经济领头羊的大企业的资金循环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伴随着日本金融的自由化、国际化、证券化的不断深化,传统的日本式金融体系与大企业的资金循环结构面临了脱胎换骨的巨大压力。正是这种压力下的日本的大企业与大银行关系的疏远,加大了都市银行的危机感,成为银行实施大兼并的动因之一。
【注释】
(1)银行对目标融资项目,通过直接向非金融机构放贷,再由非金融机构转贷给该融资项目的融资方式。在泡沫经济时期,银行通过旗下非金融机构大举进行了“迂回融资”活动。目的在于通过间接贷款方式向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借款方放贷。
(2)奥村洋彦.现代日本经济论.1999:15.
(3)同上。
(4)综合研究开发机构.21世纪的日本企业金融.1987.
(5)奥村洋彦.现代日本经济.1999.
(6)日本银行调查统计局.调查月报.1986(9).
(7)辰巳宪一.国际企业金融论.1993.
(8)商业汇票。
(9)日本经营财务研究学会.企业金融和经营问题.1991.
(10)日经公社债情报.1992.10.26.
(11)高濑恭介.金融变革与金融重组.1988:30.
(12)山田博文.金融自由化的经济学.1993.
(13)首藤惠等.日本的企业金融.1997.
(14)山田博文.金融自由化的经济学.1993.
(15)罗清.日本金融的繁荣、危机与变革.2000:388.
(16)罗清.日本金融的繁荣、危机与变革.2000:397.
(17)北海道新闻.2000.12.27.
(18)高濑恭介.金融变革与银行经营.1999:185.
(19)及能正男.日本都市银行之研究.1994:96.
(20)计算公式是:资本收益率=税后利润/平均资本。
(21)高濑恭介.金融变革和金融重组.1988:175.
(22)高濑恭介.金融变革和金融重组.1988:179.
(23)高濑恭介.金融变革和金融重组.1988:184.
(24)Cash Management Services.
(25)松村胜弘.泡沫经济崩溃后的日本银行的收益力分析.2003.3.
(26)同上。
(27)齐藤诚.日本金融再生战略.2002:220.
(28)川本裕子.银行收益革命.2000:33.
(29)川本裕子.银行收益革命.2000:45.
(30)川本裕子.银行收益革命.2000:42.
(31)向寿一.メガバンク誕生.2000:54.
(32)深尾光洋.银行危机.2003:93.
(33)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9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十国集团及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
(34)高濑恭介.金融变革与金融重组.1988:198.
(35)同上。
(36)主要参照深尾光洋.银行危机.2003.
(37)高濑恭介.金融变革与金融重组.1988:198.
(38)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金融市场.2004(2).
(39)高濑恭介.金融变革与金融重组.1988:26.
(40)桥本寿朗,河合正弘,泉田成美.日本的经营不善企业和主办银行.社会科学研究所.1997(3):48.
(41)同上。
(42)宫岛英昭,蚁川靖浩.泡沫经济崩溃后的负债选择//证券分析家杂志.1999(3).
(43)桥本寿朗.现在日本的最高管理层//グノ—シス.(法政大学)1999(8).
(44)桥本寿朗等.现代日本经济.1998.
(45)日本经济新闻社.现代企业入门.1997.
(46)希尔德.交叉持股和企业治理//青木昌彦.作为体系的日本企业(NTT版),1995.
(47)三菱、住友、三井、三和、富士、第一劝业。
(48)桔川武郎,加藤健太.战后日本的企业集团与融资系列.〔日〕社会科学研究.1996(1):48.
(49)1958年至1961年,在高效率的设备投资带动下出现的经济繁荣。因是日本岩户神话以来最大规模的经济繁荣,故得此名。
(50)川北英隆.日本型株式市場の構造変化.〔日〕东洋经济新报社,1995.
(51)现为东急百货商店。
(52)宫岛英昭.企业集团、主银行的形成和设备投资竞争//武田晴二等.日本产业发展的活力.东京大学出版会,1995.
(53)希尔德.交叉持股和企业治理//青木昌彦.作为体系的日本企业(NTT版),1995.
(54)奥村洋彦.现代日本经济.1999.
(55)川本裕子.银行收益革命.2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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